第25章 ☆、最強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

今天是清明節,清早的天空飄着零星的雨絲。

季凡用過早餐後沒有去書房,回了卧室,躺坐在窗邊的子宮椅中,身上蓋着一條薄毯,一臉漠然地看着窗外。

“小小姐。”管家不知何時出現的,而稱呼在從外人面前的小姐,變成了小小姐,并且沒有保镖進來通報。

季凡沒在意,淡淡道:“說。”

管家垂首,恭敬地提醒:“您來北京就快滿1個月,等淩莫宸從美國出差回來,您是時候該去會會他了。”

季凡沒應,轉而說道:“今天是中國的清明節,你可知道,清明節對中國人有什麽含義嗎?”

“老奴知道,是祭奠亡靈。”管家帶着滄桑的面孔上一片死寂,勸道:“所以老奴才會在今天來提醒小小姐,以大局為重。”

“大局?”季凡忽的笑了:“你們想讓我像一個木偶一樣活着,木偶,會有感情,需要去在乎什麽大局嗎?”

管家閉上眼,噗通一聲跪倒在地,低沉地說:“小小姐,這是為了能讓您摒棄人世間所有的七情六欲,讓您不會再為世俗的情感所困擾,讓您不再有弱點,是為了助您成為這世間的最強者。

大祭司早有明言,您21歲那年會遇到人生的一大劫難,可助您斬斷所有不該有的情感,是為您好。只要您能渡過此劫,便能看透這俗世的煩擾,自此心念歸一,成為這世上最強大的人。”

“說的可真好聽,不就是對人間再無眷戀,如曾祖父所願,徹底變成一個木偶。”季凡絕麗的容顏不見絲毫波動,眼底一片漠然,“不過說到大祭司,我倒真的覺得,大祭司是個看透俗世,領悟了這世間真谛之人。”

管家垂着頭沒有答話,大祭司是全族的敬奉,連族長都要敬上三分,他一個老奴,是不配也不能不該去接這話的。

季凡眨了眨眼,歇開毯子從椅子裏站起來,緩緩踱步到窗邊,看着窗外飄着的雨絲兒,淡淡一笑:“聽說太爺爺生前曾經來過中國的北京,去爬過長城,我也去看看吧,尋尋太爺爺留下的蹤跡,兩個小時後出發。”

管家應是,退下去準備。

季凡一直站在窗邊,目光有些渙散地看着窗外,直到保镖進來禀告,季澈和邊筠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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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事?”

“哦,小姑姑是這樣的,今天不是清明節嘛,原本我爸的意思是想大家一起回老家去掃墓的,但是二爺爺的身體還沒完全康複,不好趕路,所以就我爸和二叔回老家去;姑奶奶來接二爺爺去廟裏上柱香,讓我來問問小姑姑,你去不去?”

“我不去了。”

季澈無奈低嘆一聲,笑道:“那好吧小姑姑,我們等會兒就先走,大概要下午回來,你要是一個人待着覺得悶,就來找我們好了。”

季凡面上帶笑,眉目舒緩,溫和說道:“你自己玩的開心點吧。”而後看向另一位,問:“表姐有事嗎?”

邊筠岚瞥侄子一眼,季澈只能掉頭走開,邊筠岚輕咳一聲後不可思議地問:“表妹,你14歲就跟淩莫宸談過戀愛,還是彼此的初戀,真的,你可別吓表姐?”天吶,她一直以為這妹子從來沒談過戀愛的!

“是聽季澈說的嗎,那我已經跟他說過了,他沒跟你說清楚嗎?”

“不是季澈,是詹羨芙打電話問到我媽那裏,要不是我們攔着,老媽她都要問到二舅舅這邊來了。”邊筠岚說着一頓,猶豫着問:“你知道詹羨芙是誰吧?”

季凡嗯一聲,“太奶奶的第一任丈夫,就是爸爸的生父,詹绛志第三任妻子生的女兒,是他最小的孩子,和他的第二個孫子,詹念蘇的父親詹士順,同一年出生的。”

“對了,就是她。”她是真不想要這樣的親戚,雖說這親戚沒什麽血緣關系,更不親,可面上好歹還是連着的,邊筠岚帶了點情緒出來,口氣也有些不善。

“那時候我正好在老媽邊上,你是不知道這女的在電話裏說的有多難聽,也不瞧瞧她自己做的那些破事,居然還有臉去說別人,我當時真想把電話搶過來給掐了。”

季凡笑了笑:“淩莫宸跟她有什麽關系嗎?”

“她的小女兒熊楯珠,是淩莫宸的第三任女友。”邊筠岚嗤笑一聲:“是倒貼上去的,可惜不到兩個月就被甩了,還想硬纏着,最後自作自受,被吓得大病一場。”

“哦。”季凡勾勾嘴角,語氣很淡地問:“表姐,可否還記得,她說了我什麽?”

“就是那些不好聽的話,你就當那是只瘋狗,別理她。”主要是這妹子初戀的年紀太小,才14歲,要是能提個兩年,16歲就沒什麽事。

邊筠岚也不專注這個,告誡道:“我就是來跟你提醒兩句,你要是碰到她,別理她就成;還有,她要是想來這裏,你就讓你的保镖把人轟走。”換成別人包括她自己或許做不出來,不過這表妹做起來絕對會很順手的。

季凡微微點頭:“放心。”

“行,你自己有數就好,他們該出發了,我就先走了。”

“好,我就不送表姐了。”

季凡看着那身影消失在門口才緩緩勾起嘴角,輕聲呢喃:“若是碰到跟瘋狗一樣的人,要是敢沖我亂叫,我一向是宰了的。”

一個小時後,管家進門禀告,可以準備出發;他身後跟着兩個傭人,捧着給小主子取來的大紅色外套和黑色的高筒靴。

管家看着那紅色的風衣在心中嘆息,三年以前,小小姐喜歡穿黑衣,而今是紅衣,大紅色,褐紅色,就如那殘血一般的顏色。

“小小姐,您的衣服該換一批了,下面已經送到。”

季凡等傭人給她穿好衣服和鞋子後掃管家一眼,道:“喜歡這種詞,不該用在我身上,管家,你照顧我十九年了,這種低級錯誤哪怕是在心裏想想,都不該。”

管家一頓,即刻恭順地回道:“老奴知錯。”

“準備出發吧。”

“是,小小姐。”

季凡這次去的,是被譽為“危嶺雄關”的慕田峪長城,西接居庸關,東連古北口,自古便是拱衛北京的軍事要沖。

此行和一個月前去醫院接人,算得上輕裝簡行,她只開了三輛車,抵達目的地後帶上四個保镖徒步行走,登高遠望,其餘人等均留在了山腳下。

慕田峪長城山巒疊嶂,放眼望去,一片郁郁蔥蔥的景象;天空還飄着小雨,路面濕滑,來此地觀光的游客不多。

身後的保镖不遠不近地跟着,季凡戴着一雙黑色的皮手套,撐着一把黑色的大傘,慢悠悠地走了半個小時後站定下來,擡手撫上萬裏長城中的其中一塊石磚。

無數的石磚構築起這蔓延萬裏的長城,一塊,實在太過微不足道,可沒有這一塊塊的壘加,就沒有這萬裏長城。

應該說,還有,人,人的參與。

許久後擡起手舉到半空中,輕輕一揮,走在最前端的保镖見狀當即疾步走上前,把握在手中的酒瓶瓶蓋擰開,遞上去,而後接過那把黑傘,退後兩步。

頭發上,衣服上開始沾濕了,季凡眨了眨眼,感覺睫毛上像是都沾到了雨絲兒。站定兩分鐘後閉上眼靜默片刻,拿起酒瓶,北京的老白幹,在來的路上她臨時買的,就閉着眼仰頭喝了一口。

而後把瓶身倒轉,緩緩地倒在城牆上,待到液體流盡,睜眼看去,面上看不出什麽表情,冷眼看着這酒水與天邊落下的雨絲融為一體。

直到酒水四下流淌開去,連酒味都稀釋的很淡,才把這個空瓶子往遠方抛去,一眨不眨地看着那個瓶子消失在視線中。

頭頂出現了那把黑傘,季凡問:“我有說要讓你過來撐傘嗎?”

護衛隊長回道:“小姐應當愛惜自己的身體。”

是小姐,而不是小小姐,季凡毫無波動:“看來我現在的話是越來越不管用了。”

“屬下不敢。”

“不敢?”季凡撫了撫眼角,眼中一片冰冷,“那你認為你這種擅自主張的行為,若是換做你的主子會怎麽處罰?”

護衛隊長回道:“回小主子,屬下會回去領罰。”

季凡別開眼,眯着眼睛問:“如今已經是四月,沒剩幾個月了,你還沒有收到異常的情況,他們會來多少人,預計什麽時候入境,一點消息都沒有?”

“是,小主子。”

季凡稍一沉吟,接過那把大傘,說,再走走吧,便繼續往前走去;走過很長一段路後把大傘放下,倒立,拄着傘柄一步一步地走到城牆邊。

再一次極目遠眺,眼中浮現一絲溫情,随即逝去,快的像是不曾出現過。

她曾經來爬過長城,跟着他一起來的。那是大冬天,天還下着雪,刮着寒風,到處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他們倆把自己包裹的什麽都不剩,連眼睛前都帶着一副墨鏡。

天雖然冷,心還是暖的。

不再多看,季凡轉身離開。

雨絲兒飄灑半日,下午天空便放晴了。明媚的陽光溫柔地穿過雲層投入人間,溫柔地撫摸着這世間萬物,只除了活在陽光背面的人。

作者有話要說: 漢代的東方朔2歲即能暗誦《魏史》;陰铿4歲誦詩賦一日千言;王勃5歲就寫出構思嚴密的文章;駱賓王6歲即寫下傳誦千古的《詠鵝》詩;項橐,7歲時沒被孔子考倒,反把孔子考倒,成為孔子師;楊炯9歲中神童舉;李白從小接受漢語與突厥語二種語言,5歲時能背誦《六甲》,10歲時已讀完諸子百家之書;甘羅12歲為丞相……女主就是這一款的,她自小就是個天才兒童,7歲就把普通人的高中讀完了。

PS:男主、女主馬上就能見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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