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合租日記

一切就這樣開始了嗎?梁夏把一只洋蔥切開時想。

然後她把洋蔥倒入鍋中,在一片嗆人的辛香中點點頭,就這樣開始了。

她來到上海的求學生涯,還有和三個男生的合租生涯。

他們很快就像認識了對方一輩子那樣,将老底和盤托出。他們知道了梁夏還有一個患心髒病的姐姐,高三那年家裏因為給姐姐做手術而入不敷出,因此梁夏沒有去上大學,而是在一家飯店做幫廚,她的一手好菜就是在那裏練成的。

兩年之後,姐姐的身體已經康複,找到了新工作,梁夏自己也有了一些積蓄,她不想一輩子做廚師,她喜歡跳舞,也有一些舞蹈基礎,想在這條路上繼續走下去。父母帶着對女兒的愧疚準許了她的決定,她選好了學校,用自己的薪水交了一年學費,只身一人來到上海。來上海的那天正好是她的生日,她把一場冒險送給了自己的19歲。

她也知道了秦天天三人做練習生的緣由。葉知秋和他們公司的老板“陸姐”——陸如蘇是死黨,她想成立一個偶像男團,他就成了男團第一個預備成員,無條件服從,盡管他說:“她是個瘋子。”

方也和秦天天都是被陸姐從街上忽悠來的。方也被朋友坑去一場商演,大雨中連唱帶跳,懷着報複社會的心理怎麽難聽怎麽嚎,卻在演出結束後被陸姐塞了一張名片,“你想做明星嗎?”那個嘴唇塗得鮮紅的女生笑着說。

而秦天天則仗着190的身高為很多不知名的服裝品牌做模特,也是在一場秀結束後,陸姐就像憑空冒出來一樣給他遞了名片,“你想做明星嗎?”還是那句話。

他們答應的理由充滿默契也充滿自戀,“我覺得她很有眼光。”方也歪着嘴笑,秦天天誠懇地點頭。

她也知道了他們的外號。方也叫“猴子”。倒不是因為長相,他其實長得挺好看,眼睛亮亮的,臉很小,皮膚比女孩子還好,說起話來脆生生的,像棵長在三月裏的樹(剛滿18歲,卻處心積慮地讓梁夏叫他“哥”)。只是太鬧騰,鬧騰得讓人心慌,恨不能抓住攥在手裏好好揉捏一番。葉知秋從不叫他的外號,也不叫他的名字,他只說“诶”。他說“诶你在那別動”,方也就生無可戀地站在那兒,等葉知秋拿家法(雞毛撣子)來揍他,那場景真是喜聞樂見。

葉知秋人很正經,外號也很正經,就叫“秋哥”,卻因為太正經而有點不正經起來(秦天天如是說,梁夏深表贊同)。她總覺得葉知秋是那種可以一臉認真搞笑的人。方也不怕死地告訴她其實秋哥還有另一個外號,“小秋秋”(梁夏當場把水噴出來)。這個外號只有陸姐一個人能叫,毫不避諱明目張膽地叫。

“瘋子。”葉知秋在這時就會咬牙切齒。

秦天天的外號最搞笑——“甜甜”。其實抛開這個外號,一個一米九的漢子叫“天天”本身就有種詭異的萌感。名字是秦天天爺爺取的,對孫子寄予厚望,希望他“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天天二字由此得來。

秦天天曾經問過爺爺,“那為啥不叫我秦好好呢?”

爺爺一臉震驚:“那多傻!”

秦天天無語凝噎,“爺爺你以為現在就不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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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這外號方也有頗多怨言,“當時舞蹈老師告訴我們,組合裏又要來個新成員,叫秦!甜!甜!”他模仿老師的口音,“我一陣激動啊,以為終于要來個妹子了,還叫甜甜,是要多甜啊。結果!”他憤怒又妖嬈地用手一指——“就出來這大傻子。”

秦天天對葉知秋一抱拳,“秋哥,我想請家法。”

葉知秋手一揮,“準了。”

那天的晚飯是在方也的鬼哭狼嚎中開場的。

第二天梁夏逗他,“現在我來了,我也是個女的,怎麽沒見你激動啊?”

方也高傲地一甩頭,斜着眼看她:“我們正式編制和你這樣的外來務工人員不是一路人。”

葉知秋手一揮,“家法在房間裏,你自便。”

梁夏笑得心平氣和,“不用不用。”

那天晚上她做了一桌子川菜,唯一的南方人方也依舊鬼哭狼嚎。

梁夏在廚房裏打了個噴嚏,洋蔥的氣味仍然萦繞在鼻尖。

她有點無奈地想,回鍋肉要不要失手一次呢,這樣他們就不會天天想吃,自己也不用總是切洋蔥了。

她把菜盛出來放在桌上,看看挂鐘,時針指向七點。她知道最多還有十分鐘,整個樓道都會回蕩着三個餓死鬼的尖叫。

梁夏的舞蹈課下午六點結束,她有一個小時準備晚飯。六點五十秦天天他們的訓練結束,晚飯後還要繼續練舞。他們在客廳練,她在閣樓練,房間好像都因此有點輕微的搖晃。

睡覺前他們總會聚在一起聊兩句,最後都以小規模的暴力收場。方也和葉知秋高大的身形在客廳裏上蹿下跳,秦天天笑得連腰都直不起來,卻還記得拉開梁夏,以免誤傷。

秦天天笑的時候總顯得溫柔。溫柔這個詞用在他身上其實挺怪的,他有那樣高的個子,還有鋒利的面部棱角。可梁夏每每看到他有點厚度的嘴唇翹起來,眉眼彎彎時就會在心裏想,是的,溫柔。

秦天天是個柔軟的人,梁夏知道。他的柔軟就像刺猬的肚皮,不經意間顯露,微笑的時候,有點無措的時候,一臉郁悶可還是把她的行李提進來的時候。一個個畫面出現,就讓梁夏覺得自己的心也柔軟起來。

夜色一寸一寸填滿沒有開燈的空間,梁夏坐在桌前等他們的腳步聲,發現她剛來時猖狂的蟬鳴已經消失的無影無蹤。日子飛速地蹿過了一個月。

夏天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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