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證據

“從一開始你就知道這個劉文豔不是兇手,窗臺的鞋印,恩,我覺得有必要再去勘查現場,說不定能發現蛛絲馬跡。”藺言生沒有過多糾結宮胤梓說的問題,女人的心思更為細膩,感情更為豐富,這點不可否認。

宮胤梓表示贊同,“這個案子其實也沒那麽複雜,鞋印很好解釋,劉文豔夫婦将屍體扔到垃圾場後,再次回到現場,清理現場。人在慌亂之中很容易錯過細節,廁所的腳印劉文豔夫婦遺漏了,廚房客廳我們假設其中一個是兇手進來,那這個人回來發現屍體不見了會做什麽呢?銷毀證據還是做他原本殺人所為的目的?”

藺言生順着宮胤梓的思路重新整理了案情,假設劉文豔不是兇手,那兇手是先尾随死者,得知死者和劉文豔的約定,然後跟蹤死者,死者進屋敲門進屋用枕頭捂死死者,聽到敲門,兇手将死者的衣服脫去,慌亂之中忽略了死者的鞋子,那個時候兇手突然想到嫁禍給劉文豔,所以将鎖擰開,等劉文豔敲的不耐煩就自己推開。

劉文豔進屋先去廁所,兇手趁機跳窗逃走,恰好當天下暴雨,一連三日早将樓下鞋印沖走,自然是什麽都查不到。

那這個兇手又會是誰呢?

“你分析的很好。”藺言生由衷地誇贊,話鋒一轉,“學而不用實在太浪費,如果不是盧所長推薦,宮胤梓同志,你打算逃避到什麽時候?”

女人的臉色瞬間刷白,她咬了一下唇,把頭低着轉身繼續往前走。

藺言生跟上宮胤梓的步伐,“十年前或許說是為伸張正義維護法紀,現在或許會說是沒有更好的選擇。我們選擇了這身衣服,其實都沒想過脫下來,穿上這身衣服的意義你可還記得?”

“保護人民,懲罰犯罪,打擊敵人,維護社會治安。”

這是進入警校老師和宮胤梓說的第一句話,這就是警察的職業道德。

可--

“是人都有可能犯錯,別急着判死刑,戴罪立功的機會擺在面前,你是想繼續堕落下去,還是振作起來。”女人突然猛地回頭,差點撞上藺言生胸脯上,“機會就這一次,想好了。”藺言生向後退了半步,免得真撞上尴尬。

“我考慮。”

兩個人到了夜市,叫上兩瓶啤酒,一瓶加冰,一瓶不加,再點上兩個小菜。兩人都沒有再多話,第二天一早宮胤梓在兇案現場。

市局那邊将劉文豔帶到現場模拟當時的情形,從洗腳房開始,到最後離去,每一步每一個細節都沒有錯過。

大概模拟了三遍,劉文豔開始有些不耐煩起來,“警官同志,這大熱天的,該說的都說了,你們能不能行行好,我老婆婆癱瘓在家,兩個孩子也照顧不好不是?讓我們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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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什麽!你的事兒還沒找你們說呢!侮辱屍體也是違法的行為。好好配合警方工作,到時候上法院可以酌情為你求情。”

劉文豔立刻沉默,再沒有抱怨過一個字。

藺言生安排人到張文斌家中和工作的工地尋找張文斌,但沒能找到張文斌,其母說張和劉文豔出去一直沒有回來,家裏是兩個孩子做飯。

這倒是奇怪了,張文斌為什麽會突然消失呢?

“或許換工地,他們那活兒也不是跟哪個老板一直幹,哪兒有活就去哪兒,有時候還要去外地呢!”劉文豔向警方解釋,他們兩口子抛屍并沒有想那麽多,并沒有想到會涉及到殺人命案。

不管怎樣,還是要找到張文斌。

裝屍的箱子和死者衣服讓劉文豔夫婦扔在火車站,這無疑增加了警方的搜查工作。

第七次進入案發現場,宮胤梓站在卧室的床前,目光落在床墊上。

根據現場和劉文豔的證詞,兇手從大門進來然後在卧室掐死了死者,然後脫掉死者的衣服,聽到有人敲門,從陽臺跳出窗外,逃走。

似乎很完美,但還是讓宮胤梓發現了破綻,換位思考,不管出于什麽目的殺人,在殺人之後情緒不穩定,有的是興奮,也有的是害怕後悔。不管是哪一種情緒,犯罪被人發現都會緊張,為什麽他會給張文豔開門?張文豔說進屋,屋裏是一片漆黑,她熟悉死者家中布局,開燈,轉而去廁所。

兇手從三樓跳下去,不可能沒有丁點聲響。

劉文豔強調她緊張害怕,發現屍體之後先給他丈夫張文斌打電話,張文斌的家在二區,走路過來大概二十分鐘左右。假設死者一直沒有離開過兇案現場,那張文斌兩口子破壞現場,房子就這麽大,藏人的地方不多,死者是怎麽躲過兩口子的眼睛?

換個角度,兇手殺人的時候只是将卧室門反鎖,這種老式的門鎖芯并不是很好,在室內鎖門需要用很大的力氣才能鎖上,兇手只是關緊門并沒有上鎖。

聽到敲門慌忙拔下死者的褲子,把卧室門解除反鎖,然後從窗口跳走。張文豔用力推門會發出聲響,死者趁那個時候跳下去。

這個解釋似乎合情合理,但死者不是手無縛雞之力的人,不可能毫無聲響地被兇手制伏。

絕對熟人作案!宮胤梓趕緊打電話給藺言生:“藺隊長,窗臺的鞋印做對比沒有?”

藺言生就在兇案現場的廁所,挂斷電話,走進卧室,就見宮胤梓看着床發呆,将手上的橡膠手套摘下來,“對比數據剛剛發過來,是死者自己的鞋印,玻璃上的指紋一個是死者養子,另外一個還有待排查,這個兇手反偵察能力很強。”

根據死者養子周長生供詞說,當天下午2.34分打電話給死者說要結婚的事情,問死者拿錢,和死者發生過激烈的争執,但死者還是同意給周長生五萬塊錢。周長生在晚上7點半來死者家中,但因為一個不愉快話題,父子兩個大吵一架,差點動手,死者沒有給周長生錢。

“不對,藺隊,這種窗戶玻璃是往外推的,一個人站在窗臺外面,要關窗戶有相當大的難度,兇案發生後下了三天的大雨,為什麽沒有把指紋沖走?還有作為一個父親,答應給兒子結婚的錢,絕對會準備,那五萬塊錢呢?銀行有記錄死者下午三4.23分在銀行提取五萬塊錢現金。這筆錢在死者家中沒有找到,而且據劉文豔夫妻交代,他們在死者家中沒有發現超過三千塊錢的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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