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1)
更新時間:2013-04-24 21:04:12 字數:12538
哈林區,是紐約黑人與貧民的集中區,正因如此,它的秩序好壞并不受重視,即使美國政府極力推翻種族歧視的藩籬,白人與黑人之間還是存在這樣的意識。以黑人為多數的哈林區,因為歧視再加上多為貧民,導致它的治安并不良好,雖然它鄰近的是有高度藝術氣息的上西城區。
在哈林區,有家SkyPub,老板喬治是個胖胖的黑人,宣稱自己賣的是難吃得讓人想一吃再吃的三明治,和難喝到讓人想一喝再喝的啤酒。雖然如此形容自己的手藝,但每天還是有很多客人,每晚都有地下樂團在這裏駐唱,炒熱夜晚狂放的氣氛,讓他的難喝啤酒大賣。
「終于來找女朋友了。」喬治對他年輕的東方朋友打趣道。
「她不是我女朋友。」駱仲齊辯稱。「只是普通朋友。」
「女朋友在沒有變成女朋友之前都是普通朋友。」喬治大掌拍在他後背。「這個女孩很适合你,老喬治的話不會說錯。」
駱仲齊搖頭。「喬治,你店裏生意不好嗎?讓你有時間想這些。」
「哈哈哈……真該拿鏡子照照你現在的模樣,就像個遍尋女朋友不着的大男孩。」
「我都說過了,她不是──」
「淩這麽漂亮又有趣的女孩,你難道不喜歡?」酒吧裏一個熟客插話。「你要不喜歡我可要去追了。」
「你這把老骨頭還是省省吧!」喬治在駱仲齊開口前先糗了客人一頓。「別理他,你的小女朋友她──」
「她不是我女朋友。」駱仲齊再度申明。
「既然如此,你找她做什麽?」
駱仲齊被問得答不上話來。如果回答想見她,只會讓喬治以為他們真的在交往,但不說,他懷疑喬治會告訴他她到哪去。
喬治看着他臉上的表情是為難換過困窘,換來換去非常有趣,不過到最後還是不忍心太過為難他害羞的東方朋友。「她大概去了第三街。」
「第三街!」駱仲齊大叫:「喬治!第三街是街頭混混聚集最多、最危險的地方!你竟然讓她一個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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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我的朋友,她不是一個人去。」要是一個人他也不會答應。「她跟着雷克他們一起走的,不用擔心。」
雷克?「雷克是誰?」
「聖十字架樂團(St.C.)的主唱。」喬治揚起微笑要他放心。「他們可是我喬治最引以為傲的樂團,總有一天他們會揚名國際的。」
「喬治,我擔心的不是這個,告訴我,她到第三街做什麽?」不認為自己能從淩雲的口中問出答案,與其這樣,不如問眼前的喬治。
想到這件事,喬治就忍不住哈哈笑意:「她迷上St.C.,前一陣子天天到我這來看他們的表演──這東方女孩真是特別,被雷克那張兇惡的臉吼了好幾次還是天天到,最後連脾氣硬的雷克都束手無措、甘拜下風,之後她更得寸進尺要吉他手萊恩敦她彈吉他,樂團成員都拿她沒轍,哈哈哈……變成唯一制得住雷克他們的女孩。」St.C.的成員脾氣各有各的古怪,現在唯一的共通點是敵不過一個東方女孩。
難怪一陣子沒有到交流會,原來是找到新的事情做。駱仲齊心中連自己都不知道的怨怼誠實在表情上湧現。
「齊,你很在意她。」
「朋友彼此關心是應該的。」
「只是朋友?」
「喬治!」他一定要提這種尴尬的話題嗎!
「哈哈哈……」喬治拍拍他凸起、還被淩雲在第一次見面時笑稱像青蛙準備過冬的大肚皮,不欺負這個害羞的小夥子了。「雷克的樂團在第三街五十六號,你──」話還沒說完,喬治年輕的東方朋友已經消失在SkyPub。
這樣還不叫喜歡?真是不誠實的年輕人。
※ ※ ※
來到第三街五十六號,駱仲齊卻撲了個空。
應門的高大男人剛硬的一張臉飽含不歡迎的氣息,倚在門框擋住泰半視線,讓人只能感覺到他不容易妥協的氣勢。
「你是雷克?」他以為一臉兇相的雷克應該是西方人,想不到竟然也是東方人。
「你是誰?」雷克不答反問,看樣子他的情緒很糟。
想想也是,被個女娃打亂所有排練行程,心情不壞也難。
「淩雲在這裏?」她平常就和他們在一起?一想到這,即使面對比自己高大的男人,駱仲齊還是皺眉,一臉嚴肅,毫不畏懼。
「那家夥剛走。」總算送走大麻煩,現在又來一個麻煩。雷克不耐地耙梳黑色長發。「滾,別煩我!」
駱仲齊不信,透過空隙看進去,裏頭只有四個人,的确沒有她的蹤影。
但是──四個人?喬治介紹這個樂團的時候說他們只有四個人,這表示什麽?
表示淩雲是一個人離開的!
「你竟然讓她一個人走!」
搞什麽鬼?「小鬼,不要煩我,滾!」現在的小鬼是怎麽回事,不管男的女的都這麽煩人!
「這條街一向不安穩,你竟然讓她一個女孩子走也不會送她!」
「送她?」雷克輕嗤:「我沒趕她走就不錯了還送她。」上帝憐他,那女孩來了之後他作詞作曲的靈感短少得幾乎是零!
「你──」激動的情緒早于理智發作,當駱仲齊意識到自己做了什麽的時候,雷克這個比他高出半個頭的男人已經因為突如其來的一拳往後跌坐在地上。
「雷克!」其他的團員趕緊上前,不是找駱仲齊算帳而是抓住雷克,免得這只暴龍妄動。
「就算她添你許多麻煩,你也不應該讓她一個人走在這條街上!」駱仲齊不後悔自己沖動下使出的拳頭。「如果不願意送她回去,那麽之前你就不該帶她到這裏!」
吼完,也不管雷克作何反應,駱仲齊心急如焚轉身離開。
當務之急是找到她,老天,希望她沒事。
※ ※ ※
喔哦……随着眼前五個人的逼近,淩雲直覺往後退,直到後背碰到牆才知道自己沒有退路。
雖然美國人樂觀沒心機,可不代表每個人都是。現在,她眼前五個虎視眺耽的人就是個證明。
喬治已經警告過她St.C.住的第三街很不安穩,她也向他們保證自己能自保,現在看來──是她太高估自己了。
「你們想做什麽?」仗着自己還算有點身手,她的情緒自然很穩定。
只是五個人……她得想想要怎麽打才能順利逃脫。
要是他們五個人一起上,她一定會輸,如果能一對一──笨蛋,他們怎麽可能一對一!
「把身上的錢都交出來!」為首的金發男人喝道。
「傑克,這個東方女孩很漂亮呵。」後頭的跟班有人出聲。「不如──啊!」
「搶錢就算了還想搶人!」忍不住氣的淩雲丢出腳邊石塊後叫喝:「本姑娘是你們能碰的嗎!走開!」
「大夥上!」
看準五個人裏頭最強的那一個,淩雲也沖上前,起手一扣,旋身同時蹲低,使出過肩摔,将被稱為傑克的為首混混摔在地上,立刻拔腿就逃。
「別想逃!」其他四個人中有一個停下來扶起同伴,之後跟着其他人追上去。
不逃是笨蛋!淩雲很想對他們做鬼臉,但現在實在不是時候,她只能拼命地逃。
人生地不熟,她只能漫無目的地逃,知道在這裏喊救命也沒有用,索性将力氣全用在逃跑上。
轉進一條巷子,她立刻後悔自己為什麽不直的跑。
她轉進一條死巷!
旋身想轉出去,五條人影已在眼前。
完了……原本的鎮靜見到這情形也飛到大老遠去,開始心慌。
怎麽辦……紛亂的腦子很想找出自救的方法,偏偏就是什麽都想不出來。
只能搬出女人唯一的利器:「啊──救命啊──」随便哪個人來救她都好!就算要她以身相許──呃,再看看,反正她會報答他的,随便誰來救都行!
「淩!」同樣在第三街漫無目的找尋她蹤影的駱仲齊,聽見牆那一頭傳來尖叫聲,立刻分辨出是誰,隔着牆大叫:「是不是妳!」
駱仲齊!「你在哪!快來救我!」
一确定牆那頭的人是她,駱仲齊立刻攀牆過來,看見五張兇神惡煞的臉孔,直覺将淩雲護在身後。
「你行不行啊?」不認為他有什麽本事,淩雲擔心地問。
「閉嘴!」駱仲齊回頭瞪她一眼,收起說教的沖動,眼前有更重要的事必須解決。
白銀色的刀在空中轉個圈落在為首的傑克掌中。「護花使者嗎?哼!把身上的錢都交出來!」
「渾帳!亮刀出來算什麽──」
「淩!」駱仲齊喝止,拿出自己的皮夾攤在對方面前。「這裏頭有三百塊美金,是我僅剩的錢。」
金發的傑克擡擡下巴。「還有你的手表,你後頭那個女孩身上的錢。」
駱仲齊無言解下手表,旋過半個身面,對淩雲說:「把錢和手表給我。」
「為什麽!」要她心甘情願被搶,這算什麽!「這就是你救人的方法?」
「給我!」
「你們啰嗦什麽東西!」白光劃過,嘶的一聲,淩雲的臉霎時慘白,從他手臂上流出的血很快地染上她衣服。
她從沒看過活生生刀刀傷人的場景,這……「你們怎麽可以傷──」
「淩!」駱仲齊忍住手臂上的痛喝斷她的話。「把錢給我。」
咬唇暗忍,她依言而做,把身上的錢都交給他。
駱仲齊将所有財物攤在他們面前。「這些是我們所有的一切,請放過我們。」
「哼!」街頭混混搶來東西,放肆道:「要在這條街上混就要識時務,這是在教你們,知不知道!」
「知道了。」他應聲,忍痛的冷汗如雨下,一直撐到那些人都離開,駱仲齊才允許自己不支跌坐在地。
「駱仲齊!」淩雲蹲下身,想也下想就從襯衫下襬撕出一段布條綁在刀口上方止血。「你怎麽樣?」
「痛。」他老實說。
「你這笨蛋,不會打架就不要強出頭,我會防身保護自己。」
「笨的人是妳!」咬牙吼出聲,再也克制不住罵人的沖動。「你能像他們一樣毫不猶豫地揮刀相向?看看他們耍刀的手勢就該知道他們習慣用刀!能留一條命已經萬幸,你還想怎麽樣!」
「可、可是……」從沒見過的怒氣讓淩雲斷了平日犀利的口舌,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他們是在這條街長大,我們只是外來客,就算是強龍也該知道不壓地頭蛇的道理,難道你有自信打得過他們,動刀比他們更狠?」
沉默噤聲,最後她搖頭。
「唉,你沒事吧?」
她還是搖頭。
吓到了嗎?駱仲齊按下她的頭靠在自己肩膀。「你也有吓壞的時候。」
她吓到,不是因為剛才的危險場面,而是他的态度。「你好兇。」
「我兇你是因為擔心你。」不得不承認,喬治的話他一開始當作是取笑他的話,并不是很認真在想,一直到剛剛聽見她呼救的聲音,終于證實喬治說對了一部份。他是喜歡她,但目前分不清是什麽樣的喜歡,将她當女孩喜歡還是當妹妹般的喜歡,這兩者有待他去厘清。
「淩雲。」他喚她,直到她擡頭看他,才又開口繼續道:「你愛到哪玩都可以,但是自己的安全要注意,這裏終究不是臺灣。」
「我很小心了,平常都沒事,只有今天──」
「還說!」
淩雲抿嘴,沒有再說下去。錯在她,沒有強詞奪理的餘地。「你的傷還痛不痛?」
「要不要換你來試試?」他打趣道,但看見她吓白的臉知道自己的打趣話真的吓到她,趕緊換了話題:「幸好是我受傷。」
怎麽說?淩雲的表情充滿明顯可見的疑惑。
「妳忘了自己很怕痛。」上回光一個耳光就讓她躲在他懷裏掉淚,要是這一刀落在她身上,只怕她會效法孟姜女哭倒萬裏長城。
「你……你真的是個濫好人。」
「不。」駱仲齊否定她的話,鄭重申明:「以前的我或許是,現在卻不是。」
「駱仲齊?」
「如果今天不是你在求救,也許我不會爬過牆來救人。」
「你說這句話是什麽意思?」
「我們先離開這裏再說。」駱仲齊轉移話題,沒有正面回答她。「扶我起來。」
淩雲乖乖照他的話做,将他沒受傷的手臂環在自己肩上吃力扶起。
待兩人站穩後,駱仲齊趁勢收臂将她摟在胸前,低啞的聲音飽含濃濃的慶幸:「還好你沒事。」
說完,在淩雲呆楞的時候,勾着她走。
等到她回神,人已經走出第三街,來到車水馬龍的大馬路。
※ ※ ※
「去接個人也會傷成這樣。」迎面接待兩人的喬治直呼不可思議。「齊,你去找雷克他們打架了?」
「他是為了救我才受傷。」淩雲搶白。「喬治,有沒有急救箱?」
「當然有。」在酒吧裏打架滋事還算平常事,急救箱是必備用品。
「先泡杯熱可可給她。」駱仲齊被淩雲扶坐定位後說道。
「還有三明治。」看向駱仲齊,瞧見他訝異的表情,淩雲難得不好意思地嗫嚅道:「我餓了嘛。」
他失笑:「也給我一份。」
「好好,統統都有。」這小倆口感情是有進展了吧!喬治先是将急救箱交給東方小女孩才走回廚房,把空間留在他們。
「我必須跟你道歉。一路上我想了很久,你說的話沒錯。」
「你一路上沒有開口說話就是在想這個?」一路上在自我反省?這一點讓他意外,他以為她不是會坦承自己犯錯的人,畢竟他所看見的她氣焰高張得教人無法側目,所以無法想象她自我反省的模樣。
「嗯,正如你所說,我始終是外來客,比起他們土生土長的紐約客,我還是生嫩可欺,就算學過防身術也不一定能救自己,有時候必須像你這樣妥協,留着命總比沒命好。」
「我也會想好好教訓他們一頓。」駱仲齊忍住消毒水抹上傷口的刺痛笑說。「只是凡事要量力而為,最重要的還是要保住自己的命。」
「但是,錢被搶光了,你接下來的日子怎麽辦?」她知道留學生大部份都是能省就省,今天被搶的錢恐怕是他一個月的生活費。
「靠這個。」駱仲齊擡起腳。
「你的笑話一點都不好笑。」淩雲紮好繃帶,收拾急救箱。
「我是說真的。」駱仲齊脫下鞋,抽開鞋墊在桌面上倒了倒,幾張百元美鈔飄飄然落了下來。
「你……」淩雲傻眼。
「這就是留給自己的後路。在紐約被搶被殺的事時有所聞,不能讓對方空手而回,因為這樣有可能引他動手殺你,但也不能什麽都讓對方搶定,要不自己吃什麽。」
「噗哧!呵呵呵……呵呵呵……」淩雲笑不可抑:「你愈變愈像個好男人,呵呵呵……」
「我本來就是。」
「哼哼,真是大言不慚啊。」淩雲目光放在桌上的鈔票,用兩指指尖捏起其中一張。「果然,還有獨特的味道,惡……」
「淩雲!」被她的表情逗笑,駱仲齊半是帶笑半是惱怒瞪她。「這是我拼命省下的救急基金。」
「果然是拼命省下,『聞』得出來。」她笑。
「齊!」從廚房沖出來的喬治将兩份紙袋放在桌上,神色緊張地打斷他們的笑語。「你們的餐點我幫你們打包好了,快帶走!」
「喬治?」
「剛才雷克來電話,氣呼呼地問我店裏是不是有一個在找淩雲的東方年輕人,我一時不察說出口,他要我把你留住,說是要找你算帳。上帝,你怎麽會惹火雷克?」
「我送他一拳。」
一句話聽得淩雲瞠大雙眸,喬治則倒抽一口氣。
「你……上帝,你竟然打雷克?」
他竟然會動手打人?淩雲則是錯愕這一點。
「誰要他讓她一個人走在第三街。」這件事他絕不輕易原諒。
是因為她?淩雲聞言,暗暗揚起淺不可見的自得微笑。
他為了她動手打雷克?
呵呵,為什麽她會覺得高興?嘻,他打了雷克。
「噢,上帝。」誰都可以惹就是雷克不能惹,那個火爆小子一動氣就誰也攔不住。「快走吧!雷克正在路上,你現在定還來得及。」
「錯不在我,我為何要走。」駱仲齊這時就知道要據理力争。
但熟谙雷克脾性的喬治不贊成,原因是──
「齊,雷克只要一動起手,我這家SkyPub就像被核子彈炸過一樣,你聽我的話先離開好嗎?」
駱仲齊噤聲,收好桌上的美鈔,抽出一張。「三明治和熱可可的錢。」
「不用不用,今天發生這種事就算我請客,趕快走吧。」
「嗯。」他點頭,淩雲則在他開口前扶起他,順手拿了紙袋。
※ ※ ※
最後,兩個人決定到交流會辦公室去享用他們劫後餘生的第一個晚餐。
走進無人的交流會,坐在辦公桌上的淩雲忍不住一路上辛苦壓抑的笑意,呵呵呵笑了出來。
「你笑什麽?」駱仲齊開燈,想起自己專用的置物櫃裏還有一件襯衫,準備換掉身上這件。
「你竟然會動手打人。」
駱仲齊困窘地盯着置物櫃的門。「這有什麽好笑。」
「只可惜我沒有在場,要不然雷克那時的表情一定很好笑,改天去笑他。」
還去找他?「經過下午的事你還沒學到教訓?」
誰說她沒得到教訓。「我會把錢藏在鞋子裏的。」
「這不算教訓!」駱仲齊直搖頭,氣得忘了在場還有淩雲這個女孩子,大剌剌換起衣服。「你真的是執迷不悟。」
「我沒說要再踏進第三街,你緊張什麽?」看着他光裸的背,淩雲吹了口哨:「你好瘦!」
駱仲齊這才想起她到底是個女孩子。「閉上眼睛不準看。」
「都看光了就別計較呵。」她跳下桌,來到他面前。「我幫你。」她說,接下扣鈕扣的工作。
難得的體貼讓他有點感動。「你如果能更像個女孩不知道該有多好。」
說這是什麽話!「我是貨真價實的女孩子,難道你要驗明正身才肯相信?」
「我指的不是這件事,而是你的個性──實在太不像女孩子。」
「是你們男生一直把女生想象成自己心目中的那個樣子吧?想附和你們想法、裝模作樣的女孩大有人在,但想做自己的女孩子也不是沒有,我就是其中之一,幹嘛要随你們的想象起舞,變成那種矯揉做作的樣子──惡,我寧可不當女人。」
「又在說傻話。」
「我是說真的。」淩雲揪起他領口,要他看清楚她的認真。「我就是我,個性不像大多數女孩不是因為我怪、我不正常,這樣的我就是我,我不管別人能不能接受──能接受,我們是朋友;不能接受,随便你要讨厭我或遠離我都可以,這些都勉強不來,我不在乎。」
大掌拍上她頭頂。「我不是不能接受。」他是喜歡她這樣的個性的,不顧慮太多,想做什麽就做什麽,不受拘束,但是有時候這樣會不會變成一種我行我素、不考慮旁人感受的自私?「只是希望你能避免傷害。就像今天,我不是不同意你去找朋友,但是你也要考量到自身的安全,我今天能救你完全是湊巧,并不代表下一次也會那麽湊巧。」
「你在擔心我?」淩雲咧開嘴直笑。
「我的确在擔心你。」他承認。「淩雲,自由自在或許是你一心追求的生活方式,但多少都要考慮到旁人的心情,接受你的人是你的朋友,自然會因為你的一舉一動有所感受,你不能不顧,這是朋友的基本道義。」
「顧及太多就會像你一樣,做什麽事都綁手綁腳,很麻煩。」
「完全不顧別人想法的人是自私。」
「我寧可自私。」
「別說孩子氣的話。」她如果自私就不會為潔玉那女孩的事情找上王仁拓。「妳不是自私的人。」
「我是。」
「你若是,就會放着我不管,哪還會替我扣扣子。」
聞言,淩雲緊忙松手退開。
「我……」這家夥什麽時候口才變得那麽好?「你是因為我才受傷,照理說我該幫你。」
「別嘴硬。」
「唉。」怎麽回事?他突然變得很了解她!淩雲心裏直納悶。
有人了解自己的滋味對她而言很陌生,處于被人看做是特別存在、總是被特別的目光注視的她,很少遇到了解她的人。本以為他又是一個把她當成特別的女孩子在看的人,卻沒想到随着認識的時間愈長,他愈來愈了解她,也愈來愈不一樣。
原本是只顧慮別人感受寧可委屈自己的人,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會在自己與別人的感受之間尋求一個平衡點,在不委屈自己的範圍內考慮別人的感受,逐漸成熟起來。
相較之下,她是不是很不長進?
「不餓嗎?」不知道她在想什麽的駱仲齊遞給她一份三明治和可可。
淩雲接過,目光迷惘,表情像個天真無知的小孩子,瞅着他眨也不眨的。
「怎麽了?」
「你什麽時候開始變的?」
「遇上你之後。」明白她指的是什麽,駱仲齊據實以告。「也許你自己不知道,但你具有讓人改變自己的特質,在你身邊的人都喜歡你幾乎是狂放不羁的生活方式、喜歡接近你,感受你身上的氣息,在這同時,也會被你傅染到一點──我行我素。」
「你說這種話好象我是病毒,傳染一種名叫『我行我素』的疾病。」
病毒?只有她想得到。「你要這麽說我不反對。」
「哼。」
兩個人就這麽靜了下來,各自咀嚼自己的晚餐。
最後,淩雲先開口:「我還是會去找雷克。」
「我不認為你會聽我的話。」
「我喜歡他們。」淩雲坐在習慣的窗口,晃動雙腳,眼眸閃過晶亮的興奮。「擁有理想的人很偉大。」
「理想?」
「他們立志成為揚名國際的搖滾樂團。」她興致勃勃的樣子好象在說自己的事一樣。「雷克的唱腔有更多發展的空間,吉他手萊恩簡直就是吉他之神,貝斯手班最擅長調和,鼓手莫凡斯強烈的節奏感會讓人的血液沸騰,他們一定會成名,可惜少了個鍵盤手,我想楊凱應該可以勝任。」
「你打算設計楊凱加入?」還想從他這裏挖人!
她點頭。「楊凱自己也老說沒人了解他的音樂,雖然他看來玩世不恭,可是私底下對音樂他可是認真的。」
「你──雷克并不喜歡你。」他介意地說。
「我知道,但是他讨厭我并不表示我就不能喜歡他。」第一次在SkyPub聽到他的歌聲就迷得不得了,希望更多人聽見這樣的音樂,哪管得了他讨不讨厭她。「遇見一個讨厭我的人也滿有趣的。」
「我的名字裏有個『雲』字。我喜歡四處旅游、喜歡飄泊、向往流浪,随心所欲到世界各地──我上輩子一定是吉普賽人,嫌旅行的地方不夠多,所以這輩子繼續未完的行程。我渴望遇見不同的人,看與自己不同的人生,各國景色倒是其次,我喜歡遇見不同的人,知道他們背後的故事,這些讓我覺得精采,不管是喜歡我還是讨厭我的人,我都很有興趣認識他們。」
「一旦你覺得沒有興趣的時候──」
「我就會離開。」
「不會舍不得?」駱仲齊聞言不由得心慌。
淩雲垂下頭,直到一只手來到眼前托起她的臉,看見他凝視自己的嚴肅表情。
沒有人問過她這種問題,只是每當她離開一個地方就有人怪她冷漠、怪她沒有感情,從沒有人問她會不會舍不得,他這麽問讓她不知道該怎麽答。
遲疑之間,溫暖的唇緩緩靠近,她回神,身子向後傾的速度趕不上唇瓣接近的速度,瞬間被含進帶有熱可可甜味的嘴裏。
只是輕輕一吻,就讓人意猶未盡。
※ ※ ※
駱仲齊退開,等待她的反應,見她沒有抗拒的意思,忍不住又迎上前吻住她。
這回,他再也不客氣,以濕潤的舌舔開她唇瓣,探入同樣有熱可可甜味的芳香裏深吻,吸吮共有的甜膩氣息。
一吻結束,兩人氣息都不平穩。
「為什麽吻我?」
長指将她頰邊的細發勾攏到耳後,凝視讓他愈來愈難以移開的容貌,駱仲齊的聲音帶着壓抑的激動:「我喜歡你。」
才剛理解自己喜歡她的事實還分不出是何種喜歡的當頭,就聽見她決然說出「離開」兩字,那麽習慣和自然的口吻,讓他有種她随時可能一聲不響、決然離開紐約的錯覺,這場錯覺卷起的狂風将這層迷惘的煙霧狠狠吹開,看清藏在迷霧底下的真心。
他喜歡她,以男人對女人的立場喜歡她。
「我第一次被人吻。」只有吻人沒有被吻的經驗,淩雲不知道應該作何反應才算正常。
駱仲齊回過神。「我第一次主動想吻女孩子。」
「難道你平常想吻的是男孩子?」
「淩雲!」現在是什麽時候還有心情調侃他!
「你是第一個能吻到我的男孩子。」平常要是有人敢動歪腦筋,都會落得凄慘下場,沒人能在她沒有允許之下碰她。但是她沒有拒絕他,這一點她自己也覺得很意外。
駱仲齊傾身向前舔過她的唇,然後退後。「為什麽不拒絕?」
「你,要我拒絕?」她遲疑問。
「我不要,或者該說我不希望你拒絕我。」将坐在窗口的淩雲摟進懷裏,駱仲齊情不自禁低喃:「我希望妳接受我的感情。」
「你受不了我的。我不是一般溫柔可人的女孩子,我學不來體貼,也不會為了愛情改變自己什麽,正确的說──我不習慣付出,談戀愛不适合我。」
「不試,怎麽知道?」知道她不是拒絕而是害怕事後的結果,他盡力說服:「我不要求你為我改變,我喜歡的是現在的你,在看清你的性格才喜歡上你,因為認識你才産生的感情,又怎會希望你變成溫柔可人又體貼的女孩?」
「我不會付出。」她知道愛情不是單方面的付出就可以圓滿,更清楚自己慣于接受、吝于付出的性格。「別跟我談感情,那會比當苦行僧還苦。」
「不試,怎麽知道?」還是那句老話。「你讨厭我?」
她搖頭。「我喜歡你。」感情必須坦白,但是坦白歸坦白,談感情是另一回事。「雖然喜歡你,但我不是适合談感情的人,你會很辛苦。」
「只要我知道你喜歡我就夠了。」駱仲齊難掩興奮吻過她的唇。「我不要你對我付出什麽,只要接受我給你的就好。光是你喜歡我這點就足夠讓我對你付出。」
「你到底還是個濫好人。」不要求她付出,只要她接受他付出的一切!他知不知道這樣的戀愛談起來有多辛苦?「別鬧了。虧你年紀比我大,還說這麽天真的話,傻子都知道感情不是一方付出、一方接受就可以成就的。」
「你是害怕談戀愛,還是自知不适合談戀愛?」
「什麽意思?」一向慣于剖析別人的淩雲突然變成被剖析的對象,說不驚慌是騙人的。
「如果是前者,我要告訴你不需要怕;若是後者,我會說沒有人不适合談戀愛。」所謂的怕只是因為對感情的無知萌生的恐懼,只要敢試,就不會再怕;而不适合,他也曾一度認為自己不适合談戀愛,到最後還是情不自禁動心,喜歡上獨特的她。總之不管她是基于前者還是後者的理由不願和他交往,他都會讓她點頭。
既然彼此喜歡,何必為這種理由拒絕更深入的交往?
怎麽樣他都有話能說。「你太執着了。」淩雲嘆氣。在他灼人的目光下,她根本無處可藏,從他的眼裏她可以讀出今天不管她的理由是什麽,他都不容許她閃避這一段感情。
「這是我的優點。」
「令人讨厭的缺點。」她說,額頭貼着他的。「我讨厭被束縛。感情就像一條無形的鎖煉,每一個說喜歡我的人,滿腦子只想要把我鎖在他們身邊緊緊的不放,那會讓我窒息。」
「我不會,我要你像平常一樣自由自在。再說,我根本不認為兩個人要朝夕相處才叫做相愛。」
「也不能試圖改變我。」她認識的情侶總在戀愛期間像變一個人似的,問原因多半是為了應和對方的要求。她不要變成那種跟傀儡無異的人。「我也不會要求你做任何改變,希望你是原來的你,我也是原來的我。」
「這我同意,只是彼此之間還是有該妥協的地方,感情的事除了原則還需要妥協,這一點你不能說不。」
「我知道。」她反手摟緊他,被他一逼,什麽感情都藏不住了。「早知道就不接近你了。」
「淩雲?」
「打從第一次見面就知道自己有可能會喜歡上你,偏偏老是遇見你,要不就是被扯入有關于你的事,變成現在這樣,我都不知道該怎麽收拾。」她嘟起唇,對冥冥中無法控制的緣份十分不滿。
駱仲齊聞言,被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