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兒女繞膝
春節過後,眨眼就到了三月。
三月下旬,新劇即将殺青。
這天,陽光無限好,楊琦和往常一樣,呆在劇組打醬油。想到結婚,臉上總是不自覺地笑起來。
何曾想過,自己也有這麽心急的一天。
在這平凡又極具期待的日子,一切似乎都歸于平靜。可沒出幾日,幾條爆炸性新聞接二連三地席卷整個網絡,使她有點感慨,有點意外,還有有點震驚。
首先,上一秒黎明雪被爆整容,下一秒她就承認了,而且還坦然承認是特意整成她這副樣子的。至于原因,沒有透露。但她何嘗不知?
然後,更爆炸的新聞緊接而至:黎明雪宣布推出娛樂圈!原因竟是想去過自己想要的生活。
呃……這……大家似乎有點蒙,被她的一系列反應搞糊塗了。
令楊琦更加意外的是,當晚黎明雪又約見了她,說做最後的告別……
她想了想,還是去了。
又是在咖啡廳!這種地方果然是談心的聖地。
黎明雪一眼就留意到了她中指上的戒指,不由失笑了一下,“恭喜!”
一切盡在不言中。
感覺到她的真心,楊琦微微點頭一笑。
“上次沒跟你坦白,不過是想保留最後一點尊嚴,”頓了頓,她繼續說道,“我想,只有你明白我的動機,我就不解釋了。”
她的眼神中透着一絲遺憾,還有一種釋然後的輕松,靜默片刻,又苦笑道:“全敗而退确實挺狼狽的……但願我也有屬于自己的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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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告別的時候,她突然想起了什麽,有是一陣輕嘆,“對了,其實你還沒死,至少在我離開之前沒有死,只不過……成了植物人。”
楊琦微怔,一時不知說什麽好。
……
五年後——
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
A市蒂珈樂國際幼兒園。
樹蔭下,草坪上,一個約莫四歲的小女生正範兒十足地給幾個小夥伴講故事。
她紮着兩個小辮子,小臉蛋紅撲撲的,表情很是認真,十分讨人喜歡。
“……我跟你們說,這麽做是犯法的,根據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條,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說到這,那雙水靈靈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看向小夥伴,”總之,那個人最後被警察抓去了,所以不管軍人有多麽威風,大家以後長大了千萬不能冒充軍人去騙人,否則要坐牢的!”
然後,身邊的小夥伴們開始七嘴八舌地向她提問,比如這種情況犯不犯法,那種情況判多少年等等。氣氛很是活躍。聰明伶俐的女孩一一巧妙地套用早已背得滾瓜爛熟的刑法去給大家講解,一副小老師風範,有模有樣。
當一個小朋友問偷東西要怎麽懲罰的時候,又見她先滔滔不絕地給大家講什麽是盜竊罪和其量刑的标準,最後她還不忘叮囑大家,“總之,我爸爸說了,偷東西也是要坐牢的,這是一種非常不良的行為,我們一定不能做這種事。”
整個過程中,盡管有些小夥伴不太懂,但還是踴躍地搶着發言,而作為模範小老師,小女孩至始至終都表現得很認真,而且還耐心十足地給大家作答。別看她才四歲,那語言天賦和記憶力卻能驚呆衆人。
在她不遠處的草坪上,還坐着一個與她年齡相仿的長相十分出衆的小男孩。他一言不發地坐在那裏,手中捧着一本漫畫書,表情沉着平靜,絲毫并沒有被身旁那些叽叽喳喳的孩子影響。
而當女孩蹙起眉頭,略微思索地說到“讓我想想,我記得我爸爸跟我講過的”時,只見他的嘴角微微地揚了揚,然後繼續沉默無聲地翻看着手中的書頁。
直到她告別了小夥伴,轉過身朝他走來并喜滋滋地問道,“哥哥,我剛才講的對嗎?“時,小男孩才開口,語氣平緩地答:“還行,基本正确。”
女孩的眼珠頓時晶亮懾人。
到目前為止,她最崇拜的兩個人就是爸爸和哥哥,現在能從哥哥的口中聽到這樣的評價,自然是一種很大的肯定與鼓勵,随之歡欣雀躍起來。
平時在學校,小女孩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給同學們講故事,其中最喜歡講涉及犯罪方面的,這樣她就可以順便給大家普及她最擅長的法律知識。
放學後,女生又閃電般地來到哥哥的身邊,“哥哥,咱們走吧。”
“嗯!”男孩拎起小書包,然後和女孩一起走出教室。
從教室到校門口有一段距離,小女孩一邊和哥哥并肩而走,一邊開啓話唠模式。
“哥哥,你說今天爸爸和媽媽會一起來接咱們嗎?”
“哥哥,《民法通則》都背熟了麽?”
“哥哥,你說今晚媽媽會抽查咱們嗎?我希望她考《刑法》,《民法通則》我好像還記得不太牢。”
“哥哥,你那本書看到哪了?看完了嗎?”
……
兩兄妹剛走出校門,一眼就看到停住不遠處的銀色奔馳。
“哥哥,媽媽來接咱們了。”小女孩興沖沖地跑過去,男孩也加快了腳步,小跑過去。
同時,車門被打開,裏面出來兩個人,一個是吳柳,一個是楊琦。他們站在那裏,等着兩兒女走近。
“爸爸媽媽!”小女孩邊喊着邊撲進爸爸的懷裏,然後在他臉上親了一下,“爸爸,今天官司打贏了麽?”
吳柳:“你猜!”
小女孩認真道:“雖然這個案子很棘手,但我覺得一定會贏,因為爸爸從來就沒輸過!”之所以知道案子“棘手”,是因為在前一天晚上她聽到他這樣說過,至于具體是個什麽案子,其實她根本不清楚。
吳柳微微一笑:“聰明!”
感覺被冷落的楊琦抗議道:“香香,媽媽也在這呢!”不可以太偏心哦!
香香同學立馬伸了伸小脖子,重重地在她臉上親了一下,“媽媽辛苦了!”其實她也是很愛媽媽的,只不過爸爸更厲害,她也就更崇拜。
這時,小男孩已經走到大家跟前。
他天性高冷不粘人,自然沒有像妹妹一樣撲進任何人的懷裏,而是淡定認真地說:“爸爸媽媽,可不可以先去書店。”
別看他也才四歲,其實早已能像大人一樣正常閱讀,說不定認得的字還比一般大人還要多。而他最喜歡看的是探案類書籍,其中對漫畫型的探案書最為着迷。
“墨墨,這次又想買什麽書?之前那套看完了?”楊琦摸了摸他的頭問。
“嗯,看完了。我還是想買偵探方面的,爸爸還有沒什麽推薦?”因為之前那本讓他看得愛不釋手的偵探書就是爸爸給他挑選的,所以這次依然想征求他的意見。
“先帶你去看看。”吳柳說。
“好,那就先去書店,然後再去超市買菜!“楊琦接着說。
“我也要買書我也要買書!”香香跟着積極附和。在家裏,她最喜歡做的事情之一就是陪哥哥看漫畫書,有時候看到了不認識的字還當面向他請教。一般哥哥看過的書她都會看一遍,除此之外,她還喜歡看童話故事,所以最後還補充道:“我要看《格林童話》。”
于是,一家四口趕往某大書城。
車上,香香和往常一樣,興致勃勃地給大家講當天在校園裏發生的趣事。墨墨則靜坐一側;楊琦也是一副認真傾聽的摸樣,有時還附和兩句;吳柳一邊開車一邊側耳傾聽,嘴角還不時地露出一絲笑意。
楊琦很享受這樣的氛圍。如果早日知道家有兒女是一件這麽美好的事,那當年她一定不會把結婚的計劃放在三十歲以後。
這是一對龍鳳胎。
兒子比女兒先出來,所以兒子吳墨是哥哥,女兒吳香是妹妹。
關于名字的由來,其實緣于一次偶然。那是在懷孕期間,有一次正在看書的楊琦無意看到了“墨香”這個詞,就莫名地喜歡上了它,于是大腦中閃過一個決定,如果生出來的是龍鳳胎就将它拆分開來,一個字給兒子,一個字給女兒。
結果==
人生圓滿了!
他們十分聰明,尤其是吳墨小朋友,完全遺傳了爸爸的天賦異禀,除了智力過人,速記能力更是驚呆衆人,無疑是天才中的天才;香香公主也不差,雖然比不過哥哥,但也優于常人。否則,小小年紀不可能把大人都不一定輕易背下來的《刑法》記得滾瓜爛熟,更不能巧妙地将之引用到故事裏面!
其實楊琦并沒有強迫他們背,不過每天給他們讀一點,誰知不到兩個月兄妹倆就把《刑法》記住了。至于偶爾的抽查,也是居于他們的興趣之上,并不是刻意為之。
說到香香,這裏不得不提一下,在她還不到兩歲的時候,有一次和哥哥在客廳看電視,恰好看到爸爸出演的那部《惡魚和公主》裏面他被人綁着暴打的鏡頭,十分可憐,頓時嚎啕大哭起來,然後走到電視機前,一邊用小手拍打着屏幕裏的那個壞人,一邊撕心裂肺般地嚷嚷,“嗚嗚嗚,壞人,不可以欺負我爸爸,不可以欺負我爸爸……”
當時楊琦在廚房,吳柳在書房,兩人聽到哭聲的時候立馬跑出客廳,然後,被女兒的舉動震驚到了……
在場的吳墨小朋友也是一臉懵逼。
——
走進書店,香香興高采烈地拉着爸爸的手,随着他走過一排排書架,還時不時地學着他給哥哥挑書;吳墨也是兩眼晶亮地掃視着;楊琦則默默地跟在他們身後。
“這本不錯。”吳柳在書架了抽出一本,快速翻看幾頁後就丢給兒子。
吳墨随即也低頭快速翻閱,然後言簡意赅:“還行,就買這套。”
接着,吳柳又給他挑了幾本專門訓練腦力的書籍。吳墨一一收入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