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一起賣紅薯

城市小巷裏已經亮了路燈,夜市的攤子也陸陸續續擺了出來。

秦初開着電動三輪車,熟練地穿梭在其中,而坐在後面迎風沉思的陸溫安正坐在小板凳上,因為空間有限,他只能雙手抱着膝蓋,努力回憶原書可能被自己忽略的情節。

遠遠看去,纖瘦的少年就像一只被主人帶出來兜風的小狗,柔軟的頭發被夜風吹得飄飄而飛。

在原書裏,作為男主角的父母,陸爸爸和陸媽媽一直都是恩愛夫妻典範,全書從頭到尾幾乎沒有提到這對夫妻吵過架,出過什麽感情問題。

而陸媽媽曾經跟陸溫安分享過自己年輕時候的愛情故事,她跟陸爸爸算是青梅竹馬,小學到高中都是同一所學校,在高中的時候,兩人都是同學所說的扛把子,都不愛讀書,放學就跑到學校外面,打群架收保護費。一個陸哥,一個英姐,那是響當當的名號。

後來他們戀愛了,也是鬧得沸沸揚揚,遠近皆知。兩人高中一畢業,複雜的家庭情況以及性格原因,他們直接就沒上大學,去闖蕩“江湖”了。

這人生路上坎坷居多,吃了沒有學歷的虧,好在兩人能打能抗,一個靠在地下拳莊打拳,一個靠給賭場當保镖,慢慢開始立足,有了第一桶金。因為講義氣,有能力,倒是有一群小弟願意跟着他們夫妻混,後來陸爸爸果斷結束打拳生涯,因為陸媽媽肚子裏有寶寶了,他們要為即将成立的一家三口小家庭營造穩定的環境,所以兩人一合計,就出來開了一家保全公司。

從此生意起步,蒸蒸日上,一掃前半身的黴運和坎坷,他們就此過上了正常富足的生活。

就是因為從小就同甘共苦一起并肩長大的,用陸爸爸說的話,他跟妻子是交過命的感情,這輩子都不會離開她背棄她的。陸媽媽也是如此。

所以陸溫安怎麽想,都不覺得陸爸爸在外面會有什麽桃花債。

而且,明明秦初才是陸媽媽和陸爸爸的親生兒子,現在他的養母竟然跟他們有淵源,是認識的,所以當年這孩子抱錯的真相,也就變得耐人尋味了。

陸溫安忽然一拍自己膝蓋,就說嘛,哪有親生母親會這麽對自己孩子的,說明吳荟是知道的,秦初并不是她的孩子,所以她才會這麽不疼惜他,辱罵他又讓他小小年紀就出來賺錢養家的。

想通了之後,陸溫安擡起臉,看向面前正在認真開三輪車的秦初,少年高大寬闊的肩膀,看上去特別堅韌又有毅力,陸溫安既感覺憐惜又有點愧疚。

畢竟自己占了他的便宜老爸老媽,享受了他本該擁有的溫馨親情。

坐在前面的秦初只感覺後面有兩道灼熱的目光一直黏在自己後背上,弄得他握着車把的手都忍不住緊了緊,下意識地把背給挺直了,愣是把一輛普通的三輪車開出了在騎摩托夜跑的感覺。

好在擺攤的地方很快就到了,秦初不用再繼續刻意擺酷酷的pose了……

這條熱鬧的小巷是默認的夜市街,秦初自然是沒錢買攤位的,他就只能見縫插針,在某個角落停好三輪車,然後在車身上拉好橫幅,上寫:秦記烤紅薯。

這個簡易的小攤位,還是秦初靠自己拳頭才保下來的。人家看他年紀輕輕,一開始都還以為好欺負,時不時上門來滋事,并且借口要收保護費。

秦初呵呵冷笑一聲,只有哥收人保護費的道理,哪裏輪得到你們這些癟三來挑釁。于是一挑三,直接幹了一架,最後以對方三個大男人灰溜溜逃走而告終。

而秦初為了表示哥雖然年輕但絕對不好惹的架勢,幹脆跑去給自己手臂上刺青,表示也是道上混的,每次一擺攤,必定先把袖子給撩起來,露出張牙舞爪的紋身,大家一看就知道這少年是道上混的,不敢惹。

而當初去紋身的時候,店員推薦的其實是一條小青龍。秦初看了以前顧客刺完青的買家秀,覺得太沒內涵也太爛大街了,于是開口提出要求:有沒有顯得有文化又很兇的刺青?

那個年輕的店員認真地想了想,然後神秘兮兮地拿出壓箱子的圖冊,說道:“有是有的,你看看。”

是一把大寶劍,青銅色。

年少意氣的秦初一拍大腿,很合眼緣,就這個了。于是秦初手臂上就多了一道青銅劍紋身,氣勢倒還真的不錯。

起碼他這樣一亮相,站在烤爐後面認真賣紅薯的時候,不經意露出胳膊來,不僅沒有人敢再來找麻煩,而且還招惹了很多小姑娘來圍觀。

只不過今天多了個陸溫安。

陸溫安自知有愧,跳下車就忙前忙後,幫忙擺攤支架,比小狗腿還要積極,只是嬌生慣養的小少爺第一次幹活,難免磕磕絆絆。

秦初把要準備烤的紅薯從麻袋裏拖出來,一轉頭就看到旁邊的少年正在準備生火。

他手裏摸着木炭,已經變得黑乎乎了。

秦初無語了一瞬,笨蛋,連手套都不知道戴的嗎?

他放下紅薯,大步走過去,一眼就看到小少爺原本白嫩嫩的手掌心變成了黑炭,不知道怎麽的覺得很違和。他不太溫柔地開口說道:“你別動了,站在旁邊看着就好。”

然後秦初自己拿出手套,他擡頭看了看亂糟糟的四周,再看看陸溫安,難得良心發現,“你還是回家好了,別待在這裏了。”

陸溫安黏在他旁邊,跟甩不掉的年糕一樣,“初哥,你讓我做吧,我會削紅薯皮!”

秦初:“……”大哥,烤紅薯要削皮嗎?!

最後秦初還是沒把人趕得走,他在專心生火的時候,陸溫安自己搬了個小板凳,坐在車後面,開始一個個洗紅薯,認真的模樣像個小媳婦。

秦初回頭看了一眼,見他乖乖巧巧的樣子,一貫冷硬的心難得軟了軟,也就随他去了。

爐子很快就生好了,木炭變得紅彤彤的。秦初站在爐子後面,熟練地手拿鉗子,把紅薯一個個放進去,姿勢霸氣又酷帥。

陸溫安站在旁邊,視線又忍不住看向他的手臂,随着他的動作,那刺青也在扭動,卻不難看。紋在秦初身上,竟然生出了幾分美感。

加上秦初本人長得又俊美飛揚,他不笑的時候,很酷,笑的時候,很帥。所以生意一直以來都很受小姑娘以及顏控們的喜歡,還算不錯。

陸溫安站在旁邊也一度沉浸于對方的盛世美顏中,不愧是能當男主的天命之子啊!然後他想着要免于當炮灰的命運,适當地抱一抱對方的大腿還是有必要的,于是忍不住說道:“初哥,你烤紅薯的樣子,真帥!”

秦初拿着鉗子的手一抖,這是什麽土氣的誇獎,他聽了怎麽沒覺得開心!

于是秦初沒有給他這句贊揚什麽回應,繼續沉着冷靜地烤着自己的紅薯。

旁邊的少年忽然又用一種綿軟的嗓音小心翼翼地請求道:“初哥,我可以摸一摸你手臂上的紋身嗎?”

實在是太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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