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不熟

三層的風光再好,踏上了甲板的瞬間,才覺豁然開朗。

春日晴好,江上碧波如雲,會風挽起衣裳。憑欄處遠眺,惬意徜徉,仿佛時光都沉溺在眼前的天水一色間。

江中偶有綠洲,人跡罕至,綠洲上零零星星生長着野生的樹木,都是陸上看不見得景致。

不來便真是錯過了。

孟雲卿拂了拂袖角,青絲繞過額間,唇瓣随意勾勒的笑意,襯得眸間清澈,宛若琉璃。

“姑娘已經好像沒有這樣笑過了。”娉婷忍不住打趣,“果然,姑娘還是笑起來更好看些。”

孟雲卿微微彎眸。

前一世,她守在坪州,終日養花,煮茶,思量得越多,心性便越來越淡薄。如今回想起來,所謂的平靜生活就像一灘死水,泛不起一絲漣漪。

即便重生之後,她也許久沒有這般心境。

重活一回,才覺從前錯過的東西太多。

“那以後便多笑些。”她應得簡練,娉婷便歡喜點頭。

甲板上很寬闊。

船頭和船尾的精致又各有不同,走走停停,時間便一晃而過。娉婷見她伸手扶了扶額頭,額間些許汗珠,該是渴了。

“姑娘,累了便歇歇吧,我去取些水來。”

她向來貼心。

孟雲卿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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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板上的外圍是憑欄,聚了不少人。船頭上還置了桌椅和遮陽傘,船客可以小坐歇息。

許是方才在興頭上,走了許久,站了許久都不覺得累。

見到桌凳時,才覺得腿腳有些乏力。

挑了一處清閑的地方坐下,悠悠錘了錘腿。

恰好江上拍起一排浪花,帶來些許春風拂面,孟雲卿忽覺就算這般在甲板上閑适懶散地小坐着,随意顧目遠眺,便都是好的。

……

不多時,娉婷取了茶水回來。

茶香入口,又忽然起了興致:“娉婷,打發打發時間。”

倒不是說真要打發時間,而是甲板上,吹着風,飲着茶,看着書,才算得惬意。

娉婷撓了撓頭,只得照做。

回來的時候,帶了一本裝線的小冊子。

孟雲卿哭笑不得——《拐帶千金小姐二三事》,她這都是從何處拿來的。

娉婷便窘迫笑了笑:“我問船上的小厮,小厮給的,說也沒旁的書好看了,別的船客都說這些書最好打發時間。”

孟雲卿啼笑皆非。

娉婷不識字,自然不知這是情愛話本(注意:是話本,不是畫本,看我純潔小眼神~)

這也難怪,四五日的船期,這類話本倒是好打發時間。

“那姑娘先看着,我去再去問問表少爺?”

“也好。”孟雲卿從善如流。

她從前倒也看過些話本。

那時在清平,劉氏的大兒子整日游手好閑,活脫脫的酒囊飯袋一個。二兒子想讀書,卻被家中拖累,只得跟着劉氏算賬管賬。剩下的小女兒,不做女紅,不做家務,終日捧着話本想入非非,就希望天上掉下個翩翩公子,正好砸在自己頭上,還尋死尋活,一往情深。

孟雲卿的話本便是在劉氏的小女兒那裏看的。

劉氏的小女兒雖然不喜歡她,但這類話本又不能讓劉氏看見。她自己視若珍寶,就只能扯上孟雲卿,訴說心中的翩翩公子夢。

是以,孟雲卿一直覺得,這類海誓山盟的情愛話本,都是給劉氏小女兒這樣的少女準備的。

……

娉婷還偏偏給她尋了一本來。

她當真好笑至極。

《拐帶千金小姐二三事》,許是好笑至極,索性翻開扉頁,優哉游哉看了起來。

大凡平淡卻專情的男子向來最受人待見,尤其配上一幅好皮囊的時候。

故事便大致講的是,某世家公子看上了某家千金,但是兩家的長輩早前有些過節,他不能公然表露身份,又心生愛慕。于是想方設法,絞盡腦汁,想把別人家的千金拐帶走的故事。

故事雖然曲折坑人了些,但笑點卻是可圈可點,最後也算完美收場。

而這本書究其特別之處,在于閱的人多,還都留有批注。

并非一人批注,粗略數來,至少也不下十餘人之多。

有的是零散幾筆,有的洋洋灑灑寫了幾行。

有的是女子口吻,有的是男子風骨。

總之,筆記和文風各有不同,讀起來堪比原著,甚至比原著中的笑點更多,想來都是船上打發時間的船客,突然興致來了,就提筆落下。

久而久之,看得人越來越多。

筆記也越來越有趣。

怪不得小厮都鼎力推崇,想來喜歡的人不在少數。

……

不知不覺,看了好些時候。

就連娉婷折回來給她旁的書,她也不看了,興趣正濃,就擺擺手,讓娉婷放在一側。

她看得入神,連娉婷換了幾回茶水都不記得。

而後,莫名發笑的次數越來越多。

看到一奇葩處,終雨忍不住捧腹大笑出聲的時候,忽覺有何物,似是在她面前站了許久,此刻才映入了眼簾之中。

……

還沒來得及收起笑意,臉上的笑容便僵住。

這便是所謂的樂極生悲!

古人誠不欺我!

頃刻間,孟雲卿欲哭無淚。日暮黃昏,落霞在天邊輕舞,映出江上雲邊一片绮麗粉紅。

那只“鬼畜”,就站在這團“詭異”的粉紅色霞光背景中,面無表情地看着她。

更要命的是,不知道他這麽匪夷所思地看她看了多久——她都記不得她自顧笑了多久。

笑到忘了時間,早早就該回去的。

眼下娉婷也不知道去了何處,她悔不當初。

不是說醉到沒醒嗎?

這不分明精神得很!跟昨晚簡直……判若兩人。

想起她昨晚吐了他一身,孟雲卿忍不住蹙了蹙眉頭,嘴角抽了抽,“鬼畜”若是想了起來,一定會将她扔進江裏喂魚。

她還不會游泳。

娉婷又不在。

等沈修頤和安東尋到她,說不定她都被江裏的魚吃得連骨頭都不剩了。

越想越毛骨悚然,不禁渾身一個寒顫,好容易才将先前僵住的笑容收回來。

“鬼畜”卻忽然上前一步。

她只覺心提到了嗓子眼兒。

“什麽書?”

呃?

“看的什麽書?”他的聲音依舊冰冷,目光好似要将她看穿。

孟雲卿卻如蒙大赦。

好運降臨得太快,先前一時還沒緩過神來,等反應過來,就一把将書塞到他手中:“船家給的,打發時間的書,好看。”

言罷,猶如送“瘟神”一般,就要轉身。

“等等。”

孟雲卿恨不得此時此刻,立即掘地三尺。

“我們可是在何處見過?”

她當即搖頭:“不曾見過,不曾見過。”

“姑娘看起來面熟。”還是方才的語氣,只是清冽的目光中好似多了幾分旁的意味。

“不熟不熟。”她應得彬彬有禮,“告辭了。”遂而腳下生風,跑得比兔子還要快上幾分。

他嘴角微微勾勒,一直目送她至眸光盡頭。初春四月,清風淡雅,修長挺拔的身姿,就在晚霞中翩若出塵。

他低眉看了看手中,眼角挑起一縷意味深長的笑意,精致的五官便猶若镌刻。

——拐帶千金小姐二三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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