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義務警察
TMX市白虎警署,柏皓霖辦公室
柏皓霖拿出紙條,再一次審視着上面的每一個字:
殺手準則第二條:不要傷害無辜的人,但對罪惡也絕不姑息!!
這就是像是他的宣言,他在告訴我,他是在代替上帝作出審判!
柏皓霖回想起自己在體育館裏看到那不堪的一幕,想到自己幾乎已經做了和“義務警察”相同的決定,心裏已經沒有了反駁和喝斥他的底氣。他長長地吸了口氣,繼續思考着:
雖然沒有看到他的正面,不過他的背影給人的感覺并不算高大魁梧,年紀嘛,大約是三、四十歲;他拿着手機,看似在打電話,也不排除是為了消除我被撞的敵意而做的樣子。可是有一點我不明白,從停車場到體育館步行需要十二分鐘左右,我跑過去只用了五分鐘,再加上我從遇到他至停車場的步行距離,也不過七、八分鐘,這短短的十來分鐘,他是如何将張輝毫無聲息地帶走的?當時他手裏也沒有拿什麽東西,更何況張輝這麽大一活人,不可能就在衆目睽睽擄走吧?他一定用了什麽我想不到的手法!!
柏皓霖想了一會兒,卻想不出個所以然,只得暫時擱置。
事情絕不會就這樣結束,這一局他暫時領先,可是他做得越多,所暴露的信息也就越多!!
現在需要重新給他做人格側寫:
長期并且喜歡追捕危險分子的人,從來不會關心周邊的一切,所以他的性格孤僻,不擅交際,對現狀不滿,有些憤世妒俗;因為其長期特殊的“工作”,他的體格健碩,并且很注意自己的外貌,一是幹淨,二是平凡,他會想方設法将自己隐藏在人群中,所以在現實中他極有可能是一個很普通、并且沒有存在感的人。
從他敢通過與我對撞的形式塞紙條來看,此人對自己有着相當的自信,而且膽子夠大,一旦認定的事就一定要完成,即是說,他不會對我善罷幹休!
目前能确定的只有這些,側寫只能縮小範圍,可是現在他唯一的疑犯已經被正法了,側寫對查明“義務警察”的身份毫無幫助,這令柏皓霖有些洩氣。
現在“義務警察”又留了一根頭發在紙條裏,似乎是對柏皓霖的下一步指示,有了張輝的前車之鑒,柏皓霖不敢肯定這是“義務警察”無意間掉下的還是他留給他的殺人預告。
如果能夠交給隐痕檢驗處的話,檢驗員很快就能從頭發的毛囊裏查到DNA,運氣好的話,此人就在警方的系統中。可是柏皓霖不敢冒這個險——就拿張輝來說,如果他是通過檢驗員查到他的,萬一有一天,他的屍體被人發現,而檢驗員又回憶起柏皓霖曾經找過此人,那對他來說是大大地不利!
所以只能在別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