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傳喚羁押
沈桐從來沒有被公安機關傳喚過,在警車上時他翻開手機想看看原著有沒有寫到這段,結果剛掏出來就被沒收了。那隊長說他們有權利代為保管嫌疑人的物品,直到嫌疑人從公安局裏出去。
沈桐問:“到底是什麽案件?”
隊長沒說,直接把人帶進了審訊室,說待會兒就知道了。
來審訊和做筆錄的是一男一女兩名警員,基本信息都登記清楚之後,男警員問他今天下午五點半到七點期間在哪裏做什麽。
沈桐一一交代:“我最近一直都是固定模式,六點之前在給孩子輔導功課,今天要上夜班,六點鐘出門往上班的酒吧趕,因為堵車就遲到了一會兒,七點鐘才到地方。”
“也就是說六點到七點之間你一直在路上?這段時間有沒有人能為你作證?”
沈桐:“沒有,我自己開的車。但是查一下道路監控應該可以查得到。”
“你認不認識一個名叫陳芷伊的女大學生?”
沈桐:“陳芷伊?案件跟她有關?”
“直接說認識還是不認識。”
沈桐:“認識,前幾天的上午還在軍區總醫院碰見過。”
“嗯,你們在軍區總醫院碰面時發生了不愉快,她誤會你拉開了她的肩帶,你就污蔑她敲詐勒索,對嗎?”
“……是有一點不愉快,但是不是污蔑還有待商榷吧。”沈桐有點方,陳芷伊竟然會因為這麽點小事就報警?還是隔了好幾天?就算場面難看也不至于興師動衆夾槍帶棒地抓人吧,除非她爸是公安局長。
警員又問:“今天傍晚六點半左右,陳芷伊在青年路附近等朋友,被人拖進車裏實施了強|奸搶劫,這件事跟你有沒有關系?”
沈桐大吃一驚:“強|奸搶劫?!”
“對,受害人目前正在醫院裏取樣化驗,對你的檢測申請正在審批,等到審批下來你還要配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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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外面的警員遞進來一個透明自封袋,裏面裝着一顆紐扣。
問訊警員看了沈桐一眼,說:“受害者在掙紮的過程中扯掉了罪犯的一顆紐扣,我瞧着跟你襯衣上缺失的第一顆紐扣是一模一樣的啊,你怎麽解釋?”
沈桐低頭一看,自己的襯衫領口還真缺了一顆扣子,但他很快就鎮定下來,解釋道:“如果陳芷伊說這是她被實施犯罪的過程中扯下來的,那我必須拆穿她在撒謊。我這顆扣子是之前她冤枉我非禮的時候被她扯掉的,由于平時都不扣到頂端所以也沒注意到,從那天回來之後我就沒再見過她,強|奸搶劫一事跟我沒關系。”
“據受害者回憶,罪犯在實施強|奸的過程中提到了一句話,‘叫你再冤枉我’。她非常肯定,聽到的就是你的聲音。”
“不可能,”沈桐險些被逗樂了,無奈地說,“六點半到七點之間我都是在路上,等你們調來了監控錄像就能證明我的清白。要麽現在就可以采樣檢測,我接受。”
身正不怕影子斜,沈桐能耐得住煎熬,他堅信七八個小時之後就能從這裏出去。但警察局需要按程序走,審批不下來警員也不會擅自帶他去醫院檢測,他只能等着。
接着又被問訊了不少問題,沈桐問心無愧,坦然作答。筆錄結束,沈桐問警員:“按照規定,八小時之內不能證明我有罪的話就要放我回去,對嗎?”
警員看了他一眼,說:“誰告訴你的?至少二十四小時,如果線索明了的話還可以申請延長到七十二小時。”
“這麽久?”沈桐心說真晦氣,這本書裏的法律比較嚴苛啊,他還答應了蘇烈明天上午就回家去的呢,小孩兒一覺醒來見不着人還不得急瘋了。
殊不知此時的蘇烈已經急瘋了,他在家裏坐立難安,等消息等得心力交瘁,恨不能直接長雙翅膀飛過去,把他的崽從公安局那種鬼地方搶出去。他給周明翰打第八遍電話時終于把對方的耐心給磨完了,周明翰揉着太陽穴說:“你能不能消停會兒?這才過去兩個小時,人家去打聽消息也得趕得到吧。”
蘇烈理直氣壯地反駁:“兩個小時還趕不到,他家住那麽遠嗎?你家那麽有錢就不能給他在警察局旁邊買一套房子啊!”
周明翰:“我就算現在給他買也不能叫他立即住進去吧,你都成年了,得講道理!”
“我跟自家人講什麽道理!”蘇烈氣哼哼的,“你到底是找誰去打聽的,靠譜不靠譜,能不能當場把人給救出來?”
周明翰:“你安東哥親自去的,盡管放心,公安局他熟悉得很。但是按照法律程序走的話傳喚問訊嫌疑人得滿二十四小時才有可能釋放,你別老催,能辦的肯定都給你辦。”
蘇烈對着手機吼:“二十四小時?那太久了!那可不是別人,那是你未來小姨父啊,他在裏面受苦受難二十四小時你能放心?我反正忍不了,我自己去找他!”
“阿烈!”周明翰的好脾氣硬是被他磨光了,“你給我老實點兒!待在家裏哪兒都不許去!沈桐沒有做過的事警察自然冤枉不了他,他自己也未必這麽着急,輪得到你急成這樣?”
“我當然急!我……”蘇烈差點脫口而出“我是這世界上最在意他的一個人”,但現在還不是時候,這種話應該讓他的崽第一個聽到,說給別人聽算怎麽回事。
他頹唐地仰躺在床上,兩眼無神地望着天花板,說:“表哥,他是我媽心尖兒上的肉,我受委屈行,他受,不行。表哥你最好了,你想辦法把他弄出來,我替我媽感激你!”
周明翰松了口氣:“我知道,你放心吧,交警大隊那邊的道路監控已經托人去查了,目擊者也正在尋找,但這種私底下的調查不能讓公安部門知道,否則對沈桐有害無利。所以你得沉住氣,別在這當口給大家添麻煩。”
“嗯,我知道了。”蘇烈挂斷電話,默默把頭蒙進了空調被裏。
這是崽在他床上睡時蓋過的薄被子,似乎還留着崽的氣味。崽好像比較怕冷,公安局裏能給他準備空調被嗎?就算有,那也是好多人用過的,都不知道有沒有病菌留在上面,怎麽能配得上給他的崽蓋。
二十四小時,得受多少苦啊……
蘇烈越想越難受,想得鼻子一酸,差點就掉眼淚了。
“靠!我去給他送被子!”蘇烈爬起來就要行動,但裹好了被子之後又想起了周明翰的叮囑,怕自己魯莽再給他家崽造成負面影響。他在家裏踱來踱去拿不定主意,于是再次撥通周明翰的電話,可憐巴巴地問:“我不搗亂,我就只去給他送條被子可以嗎?他怕冷!”
“……”周明翰洩氣,“你送吧,一切按照人家的規矩來,不要惹是生非就行。”
“知道了,我不會的!”蘇烈得了特赦令似的,抱着被子就往外跑,順着樓梯的欄杆直接滑到了一樓。已經到了門外他又竄了回來,把桌上趙阿姨燒好的飯菜裝進保鮮盒,耐着性子用微波爐全部熱了一遍,又從冰箱裏拿了瓶水一并帶上了。
他的崽還沒來得及吃晚飯,他記得清清楚楚。
到了公安局,值班民警不讓他進,蘇烈說自己只是給沈桐送點兒吃的蓋的,保證送進去就出來。民警仍然不讓進,還說東西也不可以送,裏面吃的蓋的都有,不需要家屬來送。
蘇烈很生氣,生氣,還拿他們沒辦法。
低聲下氣說了半天好話也沒能成功,蘇烈的暴脾氣被壓成了一塊鐵餅,擲出去就能要人命。但他不敢造次,他的崽現在被控制在這群人的手裏呢,他除了軟磨硬泡一點辦法都沒有。
最後值班民警被他磨煩了,同意幫他問一下。蘇烈激動得直想對着公安局的牌匾磕頭,眼巴巴地往裏面的問訊室方向瞧,想着哪怕能瞧見他家崽的一個剪影也好。但,什麽都瞧不見。
很快,值班民警出來了,告訴他一個壞消息——沈桐已經被移送到了看守所,家屬可以回去請代理律師了。
猶如一個晴天霹靂,蘇烈被閃了腰。
這邊剛出公安局的大門,蘇烈就接到了周明翰的電話,對方也得到了沈桐被移送看守所的消息,說是有了新的證據,而且道路監控上只能查看到沈桐的車輛确實在相應時間段被堵在路上,卻沒能拍下沈桐本人的正臉,不能證明開車的人是他。
蘇烈爆發了:“怎麽就不能證明是他,我能證明是他!他給我補習之後飯都沒來得及吃就開車出門了,下班高峰期堵在路上不是很正常嗎,那些人都是傻子嗎?”
周明翰:“你說的這些沒有用,你只能證明他是六點鐘出門,不能證明出門之後他去了哪裏。而且受害人提供了沈桐襯衫領口的紐扣作為證據,還指認他和罪犯的聲音一模一樣,移送看守所也是正常程序。”
蘇烈:“我不管什麽正常不正常的程序,沈桐是被冤枉的!被移送看守所要關多久,十五天嗎?”
周明翰:“不一定,一般情況下移送看守所的都是因為案情基本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需要被羁押待判。現在各方證據都指向小姨父,他也不能提供自己的不在場證明,醫院的化驗檢測結果是最後一步了,剩下的就只能聽從法院的判決。”
“你這是什麽意思?”蘇烈吼,“我告訴你,沈桐他不是那樣的人,化驗結果一定會證明他是無辜的,沒有什麽不一定,他絕對不會被判刑!”
周明翰:“我知道沈桐不是那樣的人,我只是說按照法律規定會怎麽樣,又沒有說他一定會被逮捕判刑。你安東哥已經去請律師了,請最好的律師,三天之內不把人撈出來我就陪你一起去燒看守所,行了吧?”
蘇烈:“行!這可是你說的!”
蘇烈這邊撂下了電話,好不容易才安靜下來,認認真真思考了整件事的前因後果。從他剛知道沈桐是因為陳芷伊被帶走之後就明白了,這壓根兒就是一個套,從陳芷伊出現在軍區醫院開始,到她被強|奸搶劫,是個連環套。
在六月之前他還不認識沈桐,沈桐有什麽朋友、死對頭他不清楚,至少在搬進來之後沒樹什麽敵人,也就因為蔣蘭蘭那點破事鬧騰過。但蔣蘭蘭沒有那個膽子,上次的綁架事件弄得那麽醜,她自己都吓個半死,更兼不認識什麽陳芷伊,應該不是她做的。
蘇烈思來想去沒有目标,只隐隐覺得警方動作太急了,既然化驗結果還沒出來,怎麽就急吼吼地移送到看守所了?是陳芷伊家在搗鬼,還是背後設計這個圈套的人在搗鬼?
或者,都有。
作者有話要說: 新文開坑,現代幻想,古穿今,奇幻,《怙噩之人不可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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