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1)

遠遠地,葳葳看見媽咪在服務臺前急得來回轉圈圈,她朝叔叔吐吐舌頭,大喊一聲「媽咪」,飛快往前奔。

在葳葳撲進懷裏那刻,語萱的心才定下,不争氣的眼淚在眼眶裏滾動。

這些天她很敏感,葳葳走失,她以為在失去母親之後她又注定要失去女兒,那顆心滾啊熬啊,痛得她想尖叫。

她再也禁不起任何損失,失去母親、沒有女兒,她的努力還有什麽意義?

語萱的焦慮看在Bill眼裏,深深自責他不應該拗不過葳葳的要求,把她從幼稚園帶出來,Jerry更自棄,他不應該把葳葳留在外面,自己跑進廁所……

終于,葳葳安全回來令所有人同時松一口氣,但是闵鈞硬生生地把氣憋進胸口裏。

他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無法相信那個他想過千百遍的女人就在自己眼前,她是葳葳的母親?她是Ashley?

她離開自己六年,在外面闖出一番天地?

那麽葳葳呢?她和他一樣喜歡炒飯和南瓜湯,和他一樣喜歡聽音樂,和他一樣會裝機器,人讓老師誇獎自己,那麽……她是他的女兒嗎?

直覺地往前走,每走一步都在心裏細數,他走了十三步,正式站到語萱面前。

那年的校花成為大美人,她畫了淡妝,臉上有着站在舞臺時的驕傲自信,她是最好的,無人可及。

是的,語萱曾經有這樣的氣場,但嫁給他後被一點一滴磨掉了,因為母親、因為柴米油鹽、因為成天困居在一百坪的空間裏……她變成小媳婦,被母親評為「登不上臺面的女人」。

如今,她身上又是滿滿的篤定自信,闵鈞有些明白了,為什麽當年的她自怨自艾,為什麽她會對着鏡子說「成就會令女人美麗,而我将一天比一天醜陋」。

四目相交,氣氛瞬間冰封。

語萱心底有千百個後悔,她知道闵鈞是億新百貨的接班人,當Bill提出進駐億新時,她直覺反對,她不願再和他或他身邊的人有交集,但Bill分析臺灣市場,認為打響這一炮能替品牌加分,能讓Vivian在臺灣站穩。

經過Bill軟磨強逼後,她硬着頭皮同意。

她承認自己是鴕鳥心态,她以為不出面接洽、開會,對外的都是Bill和Jerry,連設計師的名字她都只用英文,本來就習慣隐身的她不會和過去的莊語萱接軌,卻沒有想到居然在這種狀況下遇見了。

闵鈞不再是當年大學剛畢業的菜鳥,社會将本就沉穩的他歷練得更加強勢精明,寬闊的肩膀、厚實的胸口,他是否在家裏的健身房耗不少時間?

因為他更吸引人了,渾身上下散發出一股社會菁英的氣勢,不管誰經過都會不自主被他的氣勢壓迫。

闵鈞的目光讓她無所遁形,仿佛能看透她似的。

她立志擺脫小媳婦,立志當穿着Prada的惡魔,她努力擴大自己的氣場,但是她的氣場在他跟前不值一提,像是武林高手對峙,光是站着她就被殺得潰不成軍。

她應該大大方方地感激闵鈞把葳葳送回來,她應該若無其事地對他微笑,她應該自然地問他一句「好久不見,你好嗎」。

她很清楚,越是不在意,越能表示自己沒有受傷。

Bill敏感地發現兩人之間的尴尬氛圍,語萱和對方認識?

他輕扯語萱手肘,但她還在整理情緒,于是他代替語萱開口,「謝謝你把葳葳送回來,我們很擔心。」

闵鈞看一眼對方,是個看起來頗體面的男人。「你好,我叫陸闵鈞,你是……」

Bill訝異,他是億新的總經理?看起來好年輕,待會兒要和各品牌負責人開會的就是他?「你好,我叫鐘宇風……」

語萱搶快一步回答,「他是葳葳的父親,謝謝你,我們擔心極了。」

父親?他猜錯了,葳葳和自己沒有關系?

沮喪迅速在闵鈞眼底擴散,鐘宇風是他們離婚的主因?

怎麽會冒出一個莫名其妙的男人,還以為就算為男人離婚,那個男人也會是陳立嘉。

這個消息把闵鈞的腦袋撞得七葷八素,他扯扯嘴角,扯出一張客氣卻疏離的笑臉,帶着驕傲、帶着在上位者的尊貴,他明知故問:「聽說,你們是Vivian的品牌創辦人?」

「對,待會兒我會上去開會,只是先來看看這裏的人潮和環境。」Bill回答。

「如果你們計劃在百貨設櫃,億新是個不錯的選擇。」闵鈞用公事化口吻對Bill說話,眼光卻不時落在語萱臉上,她試圖淡定卻不成功,她向來不擅長僞裝。

「莊小姐會一起過來開會嗎?」闵鈞口氣很挑釁。「或者莊小姐對經營依舊是個門外漢,只能躲在後面車車衣服。」

兩人視線對焦,短短幾秒卻像打過一場戰争。

只能躲在後面車車衣服?她的才華、成就在他眼底仍舊不值一哂,對陸家而言,她永遠是在屋檐喧鬧的小麻雀?

他怎麽可以把人看得這麽扁?以為她不敢嗎?以為她害怕嗎?以為她還是當年那個沒見識的家庭主婦?

錯!Ashley這個名字代表的不僅僅是身分,更是一種轉變。

「我會。」她淡淡的回答。

Bill和Jerry吓一大跳,她一向不喜歡在人前出現,不喜歡碰經營管理的事,在美國,除了工作室之外,其他的全是Bill主導。

有多少人好奇Ashley的長相,多少宴會想要邀約她出席,她總以「葳葳需要更多的陪伴,我不想錯過她的童年」為借口拒絕出現,沒想到……

這男人對語萱的影響力不小啊!

兩人對視,默契十足地保持沉默,等待後續發展。

「非常好,記得淩珊珊嗎?她也在邀請名單中,這些年她在臺灣的服裝界有相當不錯的表現,參與會議的話你會見到她,老友久別重逢應該很高興吧……哦,對不起,我忘記了,你不會還介意那些陳年舊事吧?」

這話說得既幼稚又刻薄,闵鈞不禁鄙視自己。

聽見淩珊珊三個字,語萱臉色變得慘白。

如君所願,她被刺到了。她刻意遺忘的人、刻意排除的怨恨,被闵鈞輕輕一勾,勾上心頭。

怎麽和淩珊珊這麽有緣分,她什麽時候才可以徹底脫離這個女人?

咬牙,她斜眼望向闵鈞刻意微笑點頭,刻意大方得像個女強人。「怎麽會?多年不見的老朋友了,要是她有空,也許開完會可以找個時間吃飯,你要來嗎?當年陸先生可是珊珊最崇拜的偶像。」

語萱也幼稚了。不過無妨,每個人的人生都會蠢上好幾次,她都能蠢到跑去嫁給陌生男人了,為什麽不能蠢得與他針鋒相對?

她在笑,眉彎彎、眼彎彎,美人的笑臉讓大家想一看再看,但是Bill知道,Jerry也清楚,語萱根本就是在備戰狀态,她只有在和合作廠商談判修改設計稿時,刺猬的針才會出籠。

而她和陸闵鈞……在「談判」什麽他們不懂的事情?

「記得陳立嘉嗎?他現在是國內首屈一指的模特兒,最近演了幾部連續劇還挺有知名度的,聽說打算往內地發展,要不要趁着他還在臺灣也邀他一起?」

陳立嘉?很好啊,她心裏最深的痛,他倒是挖得不留情面,拿他們來諷刺她,是因為依舊相信他們,依舊認定她說謊?

無所謂的,那麽多年過去她早就走出來了,那兩個人該幹麽就幹麽去,和她再無關系。

語萱笑問:「你們還有聯絡啊?真有心,這次你們在搶哪個女人?不會又是個高中剛畢業的小女生吧?」

「我們早就不搶女人了,那種幼稚的事離我們已經很遠。」

她揮揮手說:「随便,時間訂好後麻煩陸先生通知一聲,我一定會帶老公小孩參加。」

語萱勾起Bill,把臉貼在他的手臂上,說:「Darling,我腿有點酸,找個咖啡廳坐坐吧。陸先生,待會兒見。」

她勾着Bill轉身離開了,Jerry認命地抱起葳葳跟在他們身後走。

葳葳年紀雖小卻也發覺氣氛怪怪的,她偷偷在Jerry耳朵邊問:「媽咪認識叔叔嗎?」

Jerry聳聳肩、皺皺眉,回答,「我也想知道。」

Bill敢保證,背後有兩道淩厲的目光追擊自己,其銳利度可以用來切割鑽石。

所以……他做了什麽十惡不赦的大壞事?

強忍轉頭的欲望,強忍向語萱追問的欲望,因為比起身後那兩道目光,語萱的冰臉傷人威力也不遑多讓。

直到看不見了,闵鈞才收回目光。

在愉快氣氛下吃的幸福食物,這一刻在胃裏面結成硬塊,胃悶悶地痛起來。

他試圖控制腦袋不要把婚姻失敗的理由往第三者身上猜,但是……理智重于情感的他,居然控不住自己的心。

他不喜歡這種感覺,像小心眼、愛嫉妒的三姑六婆,可他忍不住。

忍不住生氣,忍不住憤怒,為什麽葳葳不是他的女兒?為什麽語萱身邊出現一個好男人?為什麽離開他,她能夠更成功、更幸福惬意?為什麽他不再是她的天,她不再把他放進眼底?

他過得很不好,她怎麽可以過得好?因為她愛他、比他愛她……少?

醬醋茶湯和在一起了,和成一種叫做哀傷的味道……

忽然,手機響,他很累,但還是接起。他是機器人啊,可以埋住所有的喜怒哀樂。

「陸闵鈞,我跟你下通牒,你要是再不幫我的忙,我就馬上嫁給你。」

闵鈞閉閉眼,是很纏人的趙初蕾。

「要我幫什麽忙?」

「下星期,陸闵泱的大學女友要結婚了。」

她指的是小芬,多年來和闵泱分分合合,直到找到一個願意全力配合家族活動的男人,她正式放棄闵泱。

「關你什麽事?」

「你是當哥的,你不知道陸闵泱心裏難過嗎?你不知道他收到帖子有多為難嗎?你都不關心弟弟哦。」

「所以呢,你要怎樣?」

「我可以假裝他的新女友,讓他在前女友面前扳回一城。」

闵鈞失笑,愛情是角力嗎?直到最後一刻還要拚個你死我活?「你為什麽不自己跟他提議?」

「我提過,他反對,所以你去說!就這樣,拜拜,最慢明天給我回音。」不等對方回應,趙初蕾已經挂掉電話。

闵鈞嘆氣,這個在他清醒時以「未婚妻」身分登場的大公主,實在讓人很頭痛。

他不記得兩人認識的過程,不記得她是怎麽看上闵泱的,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不會為了反對父母親安排就把闵泱推下水。

不過她剛剛說「假裝」,他該找趙初蕾來假裝自己的未婚妻讓語萱嫉妒嗎?

天,他在想什麽?剛才幼稚得不夠,還要再更幼稚嗎?闵鈞苦笑,愛情總是讓人幼稚。

手機再度響起,來電顯示是闵泱。

「哥,明天世貿游戲展,你會來嗎?」

「我抽空過去看看。」

「明天展場有活動,我會比較忙,你撥Kate的電話讓她出去接你。」

「不必了,我不确定明天什麽時候有空,我可以自己進去,闵泱……」

「哥,還有事?」

「你要去參加小芬的婚禮嗎?」

陸闵泱在電話那頭沉默。

他和小芬聚聚散散無數次,每次都似真似假,直到知道她要結婚的消息,他才恍然發現他們是真的分手了。

接到喜帖那天,他拉着闵鈞喝掉兩打啤酒,他大哭着醉言醉語說:「小芬說我不愛她,她哪只眼睛看見的?

除了她,我沒有其他女人。

「我已經盡我所能愛她了,可是她說感受不到我的愛,是我表現得太差勁,還是她的感應器失靈?我是真的愛她,真的想和她結婚,真的……」

那天他吐了,吐得一塌糊塗,有潔癖的闵鈞沒有嫌棄他,還盡責地把他和房子清理得幹幹淨淨。

闵鈞躺在床邊,聽他講一夜的醉話。

那天之後,陸闵泱絕口不提小芬,他投入工作,像往常那樣,但是闵鈞知道他的傷口從未愈合過。

「我會去。」

「因為,還不願意放手嗎?」

陸闵泱在電話那頭苦笑。「哥,我不想放手就能夠不放手嗎?」

「那就帶初蕾去吧,讓小芬知道你已經放手了,讓她安心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闵鈞的話像一陣猛雷,打上他的知覺。

是啊,有人說過放手是最後的溫柔,他該給相知相交十年的小芬最後一分溫柔。

瞬間被說服,陸闵泱淡淡一笑,問:「是公主磨人精纏上哥了吧。」

「對,她威脅我,你不帶她去,她就馬上和我結婚。」闵鈞笑了,誰被趙初蕾纏上都會很頭痛吧。

「知道了,我會帶她去,不過……哥,你是不是也該放掉語萱了?」

闵鈞沉默,然後挂掉電話。他低頭望住自己的掌心,是應該放手的,但是放不開……

把葳葳哄上床,Bill和Jerry進入語萱房間,把門反鎖。

Bill拉了把椅子坐到語萱對面,Jerry直接坐到她床上,抱着枕頭等她招供。

語萱知道早晚要交代的,但她滿腦子混亂,從見到陸闵鈞那刻起她就沒有正常過,再加上天天上門的趙初蕾和不時發送「關心訊息」的趙育磊……她鄭重懷疑回臺灣是對是錯?

「快說吧,陸闵鈞和那個在會議當中不時朝你丢白眼的女人,到底怎麽回事?」

想到淩珊珊,語萱說不清楚心裏滋味,當初她認定兩人是閨蜜,沒想到淩珊珊拿她當對手。

以為競争會在她嫁給陸闵鈞那刻結束,沒想到淩珊珊厚着臉皮、放下尴尬不斷接觸陸闵鈞,成為他旗下的設計師。

這就是她遠遠及不上淩珊珊的地方吧,可是,如果淩珊珊不是這種人,又怎麽能夠一面拿她敵人,一面成為她的摯友?

想着想着,她想起那天的事——

「你以為可以當他多久的妻子?陸總身邊的人都曉得,陸伯母有多讨厭你這個父不詳的媳婦,不、不,我說錯了,陸夫人可從來沒有把你當成媳婦。」淩珊珊雙手橫胸對着她笑,笑容裏滿是輕蔑鄙夷。

「你又嫉妒了嗎?知不知道我和你之間的差別?我花他的錢理所當然,你只能靠着勞力每個月跟他領固定薪水。我可以喊他闵鈞,你只能喊他陸總,他心裏眼底裝的是我,而你,只會出現在他的員工名冊中。」

語萱很清楚淩珊珊有多喜歡陸闵鈞,如果他不是遠在天邊的人物,她怎麽會将就陳立嘉?但沒想到,她莊語萱走到陸闵鈞身邊了,她和闵鈞一起站在「天邊」俯視淩珊珊,這是淩珊珊最無法容忍的事。

「祝福你,希望那些錢你可以花久一點,千萬別像立嘉那樣,轉個頭就被人搶走……」

「這點就得拜托你了,千萬別又讓自己的肚子大起來,又說孩子和我老公有關。」

「哼,得意、驕傲,我看你能笑到什麽時候,你還看不清楚自己是貴婦還是歐巴桑?在我們一個跑得比一個快、在我們和這個世界角力競争時,你在幹什麽?哦,煮菜、上超市?當賢妻良母?我不知道陸總會在什麽時候才發現,你變成一個沒有腦袋、沒有眼光、沒有才能的笨女人,什麽時候才會看清楚睡在身邊的女人根本配不上自己,到時……」

語萱把兩人的對話記得清清楚楚,那是她第一次和人争吵,吵完架,她吓得雙腿發軟。

那次,她們是在大賣場裏遇見的,淩珊珊穿着時尚,手提名牌包,炫耀她在陸闵鈞旗下工作,而身為貴婦的她提着兩個滿滿的購物袋,和一袋36包裝的衛生紙。

更狼狽的是,後來她的購物袋破掉,裏面的西瓜墜地裂得亂七八糟,流出一地的黃色汁液。

當時她恨不得挖個洞,把自己埋起來。

那天,她等到淩晨一點才等到晚歸的陸闵鈞,她質問淩珊珊的事,她覺得這是重大背叛,陸闵鈞卻認為她無理取鬧。

他說:「淩珊珊有設計能力,億新有意觀察她、重點栽培她,你不能因為她搶走陳立嘉就處處看她不順眼,更何況,我不過是雇她當員工又不是和她上床,你計較什麽?」

幾句反駁,反駁得她無話可說。

但她生氣啊,夫妻不是應該站在同一陣線?

她不喜歡的人,他就不該喜歡;他喜歡的人,她會拚了命接納,這樣才對啊。

否則她為什麽要對婆婆卑躬屈膝?為什麽要處處讨好痛恨自己的公婆?因為他是她的丈夫,因為他們是他的親人!

更何況,從來不是她看淩珊珊不順眼,而是淩珊珊痛恨她、嫉妒她,他怎麽可以颠倒是非。

要比設計能力嗎?她不輸淩珊珊的,為什麽淩珊珊能被重點栽培,自己卻只能洗衣拖地、煮三餐?

語萱有滿肚子的火氣,但她立過誓要和陸闵鈞白頭偕老,她不重蹈母親的覆轍,即使這個光鮮亮麗的婚姻把自己變得很可憐。

思緒拉回,語萱卡了半天才回答,「淩珊珊、高中同學,死黨閨蜜兼好友。」

「她看你的眼光,可不像死黨閨蜜兼好友。」Jerry吐槽她。

這個會議,他和葳葳進去旁聽了,有史以來第一個五歲小孩參加的會議。

闵鈞沒反對,葳葳表現得像個成熟的小大人,兩個小時的會議她不吵不鬧,唯一凸槌的是,在闵鈞發言結束後,她悄悄地從座位溜到闵鈞的大腿上。

這是葳葳第一次向陌生男人示好,盡管語萱臉色一陣白一陣青卻強忍下來。

「高三畢業時淩珊珊懷孕了,孩子的爸是我交往五年的初戀情人陳立嘉,他送給我的畢業禮物是分手。」語萱再解釋幾句。

「陳立嘉是陸闵鈞說的那個男明星?」Jerry問。

「對,聽說他在臺灣很紅。」

是嗎?很紅?Jerry挑挑眉笑得一臉暧昧,陳立嘉啊……

「還是不對,淩珊珊看你的眼神沒有愧疚,比較像……憎恨。」Bill适時找到合适的形容。

「她以為搶走陳立嘉是大贏,沒想到我卻嫁給她可望不可及的白馬王子。」

「所以你們根本不是死黨閨蜜兼好友,而是競争對手。」Bill下結論。

語萱點點頭,這樣形容确實更恰當一點。

「但,這不是她最恨我的地方。」

「不然呢?」

「億新百貨的董事長是莘辰高職的校董,他們設獎學金贊助有能力、有成就的傑出校友出國念書,這個名額原本是淩珊珊的,但最後獎學金被我拿走。」

用簡單一點的方式來形容,就是——

婆婆說:「開條件吧,你怎麽樣才肯簽字離婚?」

她回答,「我要公司那個贊助傑出校友的名額。」

這是黑箱作業,粗暴、不道德,但是卻很有用。

被重點栽培好幾個月的淩珊珊,名字轉眼從文件上撤換下來。

更有趣的是,在這件事發生的前兩個星期,淩珊珊帶着兩瓶紅酒登門,要求語萱祝福她一路順風。

一路順風……語萱的确順風順水了,順利認識Bill和Jerry,她生命中最重要的貴人,她能夠擁有今日的一切全仰賴他們。

Bill點點頭,這就能合理解釋淩珊珊的怨恨了。

打開iPad搜尋,他把螢幕遞到語萱面前。

「這些年,淩珊珊相當活躍,她對成功有強烈欲望,高中畢業後加入億新的服裝團隊,短短半年內有不錯的成績。失去深造機會後,她留在臺灣繼續念書,畢業後不斷參加比賽,但成績普普,去年電視臺有個節目以舉辦服裝設計比賽為主題,二十四周後她贏得冠軍,小有名氣,之後開了個工作室,營運還可以,但她很擅長炒作知名度……」

在Bill敘述淩珊珊的背景資料時,語萱點開淩珊珊參加電視比賽的畫面,一看差點兒被口水嗆到,連連咳上好幾聲。

Jerry幫着順背,問:「怎麽了?不要太激動,雖然她是你的敵手,但你現在也很厲害,別怕她。」

語萱搖手,一面咳一面說:「這裏面有好幾套是我高中時期設計的作品。」

「不會吧,抄襲?這個冠軍應該是Ashley的?」Bill震驚。

所有的事在瞬間恍然大悟,難怪淩珊珊要當她的死黨,這樣才能看到她的所有創作啊,難怪淩珊珊總對自己的作品吹捧有加,她不吹捧,自己怎麽會傻到向她細細解釋每個設計重點?

天,她是個大白癡,把大野狼當一〇一忠狗,她死得半點不冤枉!

「以前的設計稿還在嗎?」

「都留在老家,媽把房子賣掉,新主人應該都丢了吧。」

「真可惜。」

「算了,就當我欠她的已經還清楚。」

「不講淩珊珊了,說一下那個陸闵鈞是怎麽回事?如果不是Bill的背夠厚,陸闵鈞的目光已經射穿他十幾次,為了Bill的生命安全,你一定要交代清楚。」

Jerry問到重點,語萱欲言又止。

Bill握住她的手,說:「你不講清楚,我們要怎麽幫你,別忘記我們是一家人。」

幫……是啊,現在不光是Bill需要一個妻子,她更需要一個丈夫,如果闵鈞提出訴訟要和她争奪葳葳的監護權的話。

「陸闵鈞是葳葳的生父。」她實話實說。

果然!Jerry一彈指,猜對了。

「陸闵鈞是葳葳的生父、求婚的陌生男人、Ashley的前夫、淩珊珊的白馬王子?」

語萱苦笑。「需要問這麽清楚?沒錯,就是他。」

「Yes!多年離散再次聚首……他看你的目光千恩萬愛、覓愛追歡,看Bill的視線恨之入骨、舊恨新仇,我敢發誓,陸闵鈞還愛着你。你要不要回到他身邊,破鏡重圓?」Jerry把最近狂背的成語全用上了。

語萱瞪他一眼。「我還愛老憐貧、愛財如命,恨不相逢未嫁時咧。不要亂講話,他有妻子了。」

「什麽?他有妻子了?」Bill和Jerry異口同聲。

「如果不是我讓位,盧欣汸還嫁不了他呢。」

「你為什麽要讓位?這不是偉大、是愚蠢。」

對啊,很愚蠢,但她不想提。「盧欣汸是陸家滿意的媳婦,我硬霸住那個位置不會幸福的。」更正确的說法是,會有人努力讓她不幸。

Bill立刻改口。「算了,誰要跟他破鏡重圓?記不記語萱剛到美國是什麽樣子?戰戰兢兢、小心翼翼、巴結讨好,一開口就怕說錯話,我們征的是室友卻征來一個小奴隸,她超沒自信的。」

「頭發土、穿得更土,還頂着一個肚子,當初要不是我給她改頭換面,她的面試根本不會過,設計系耶,又不是土木工程系。」Jerry超驕傲,語萱會變成今天的模樣,他和Bill有大功勞。

看着兩人,語萱失笑。

當初自己是怎麽搞的,明明嫁給有錢人怎麽會把自己變成唯唯諾諾的小妻子?

她把所有的心思用來對待丈夫卻忘記寬待自己,她以為對男人卯足全力就可以保證婚姻不吹熄燈號,誰曉得,哪有那麽容易?

「我們不要陸闵鈞了,你現在是國際知名的設計師,千萬別跑回去當小奴婢,淩珊珊很會炒作知名度,我也不差,只要你肯曝光,我保證你在短期之內比淩珊珊紅一百倍。」Bill發下豪語。

語萱搖頭,她不想紅,只想做好分內的事。

Bill和Jerry觑對方一眼,他們不會放任語萱固執的,不是為了淩珊珊或陸闵鈞,而是對/于服裝市場,他們要的不僅僅是臺灣,野心大、知名度就必須更大,所以……

換個時機點再談吧。

Jerry勾住語萱肩膀,換話題,「我們來讨論一下,葳葳想去看電影,Bill卻想帶你們母女去醫院探望奶奶,時間要怎麽安排……」

收起履歷表,招募員工的事告一段落,工作室的運作沒問題,現在等工廠開工後就可以大量裁制新貨。

日本那邊也OK了,接下來打版制衣、再修改之後,就等着新裝上市。

比起工廠那邊,百貨公司的設計師專櫃會更早開張,他們只能從美國那邊先送一批貨到臺灣。

這不符合經濟效益,美國的人事成本貴得多,再加上Tina能力不足,最近常常應付得左支右绌,所以等臺灣工廠狀況穩定之後得把美國的工廠裁撤掉才行。

Bill想得遠,他打算進軍內地,計劃在內地設工廠。

語萱不同意,現在臺灣的工資并不比內地高,與其來回奔波管理不如擴大臺灣工廠,內地只設行銷點,把生産線放在臺灣,她不想拓展得太快,堅持品質比賣量重要。

這點是她和Bill喬不攏的部分,所以她只能當設計師,Bill才能當經營管理人。

門鈴響個不停,催魂似的,門外的人相當沒耐心,語萱把文件收拾好、關掉電腦打開門。

她怎麽都沒想到,工作室的第一位訪客不是員工,而是淩珊珊?無語!

「莊語萱,你是什麽意思?」

淩珊珊用力推開門,門板差點打到語萱的臉,幸好她身手夠矯健,避開一擊。

「你在講什麽?」語萱瞪她一眼,這人太莫名其妙。

「你憑什麽占我的櫃位,轉角那個位置是我要的。」

再度見到闵鈞,淩珊珊使盡渾身解數只差沒拿胸脯往他身上貼,那天,她明明就和闵鈞相談甚歡,還暧暧昧昧地約了下一頓晚餐。

怎麽才幾天,晚餐沒下文,他就把她相中的位置給了莊語萱?

怎樣?是前妻有優惠專案嗎?她已經聯絡好設計師要開始裝潢櫃位了,沒想到會變成這樣,太過分了,莊語萱到底要搶走自己多少東西啊?!

語萱明白淩珊珊在鬧什麽了。

那個櫃位是Bill看上眼的,他極力争取,為此還寫了一整晚的企劃書。

「第一,我只負責衣服設計制作,不負責管理部分,如果是櫃位的問題,麻煩你找Bill談。第二,什麽叫做你的櫃位?所有的櫃位不都是億新百貨的嗎?站在百貨公司的立場,最好的位置肯定會給最賺錢的品牌,如果這是億新百貨的規劃,那麽只代表一件事,‘Vivian’比‘衫衫來遲’更賣錢。」

一語中的!語萱的話刺到淩珊珊了。

沒錯,「Vivian」是比「衫衫來遲」賺錢,「Ashley」的名氣是比「淩珊珊」更紅,但……為什麽會變成這樣?

那是因為莊語萱龌龊,暗中使手段,當初,自己才是億新重點栽培的人啊!

「莊語萱,你不要欺人太甚。」

「我欺負你了?如果說實話也叫做欺負,好吧,我總是在欺負你,如果你不介意的話就別闖到別人的領域,不要沒事上門求我欺負你。」

淩珊珊訝異,語萱變了,她不再乖巧溫順,她變得伶牙俐齒、咄咄逼人。「你以為我喜歡來這裏?如果不是你……」

「不要再說什麽霸占不霸占,如果你比我有本事,億新自然會看得見,要不,你自己去向公司争取,如果他們願意把櫃位給你,我無話可說。」

「你在示威。」

「這話說得好笑,明明是我關在家裏,你侵門踏戶,怎麽是我向你示威了?」

「我知道你介意陳立嘉的事,如果這麽說可以讓你高興一點,不再處處和我作對的話,好,我告訴你,我和陳立嘉已經離婚,爽嗎?」

哼的一聲,語萱失笑,淩珊珊果然一點都沒變,還是像過去那樣能屈能伸,為一個櫃位也願意自曝其短?

「淩珊珊,你是太看重自己對我的影響力,還是以為我的智商停在十八歲?陳立嘉是什麽東西?不過就是個劈腿男,我介意他?不!我更介意上個月的營業額有沒有超過千萬。」

「你在向我炫耀?」

「這次,你說對了,我是在炫耀,謝謝當年你點出我的不足,讓我确定那段婚姻不值得留戀,所以我乘風高飛,飛到一個……你用盡力氣也追趕不到的高度。」

「莊語萱,你比八年前更讨人厭。」淩珊珊氣到腳趾卷起,水晶指甲在掌心淩虐自己。

「難道你以為自己比八年前更可愛?」

語萱偏過頭望她,高高在上的、似笑非笑的,如果Jerry看到她這樣肯定會為她拍手叫好,他總是嫌棄她膽小。

「你!很好……你愛炫耀就炫耀吧,我不在乎,但你別忘記,如果不是你使手段,當年拿獎學金出國的是我,這是你欠我的,所以必須把櫃位讓給我。」

天啊,這是什麽神邏輯,語萱仰頭無語。

她深吸氣,回答,「如果要講欠債問題,可以,來算帳吧。和陳立嘉上床是一件,你向我母親告狀害我被趕出家門是一件,畢業展的衣服是誰幫你修改設計的?你交不出的作業是誰幫你做的?以及……那筆五十萬,你欠我的,遠遠比我欠你的多。

「何況,如果不是你先向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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