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人血,我可沒有。”
“你吃什麽我就吃什麽,不挑食。”聶玖衡頗有些不在乎,眼中透着狡黠。
見金聖烈打算收留眼前這個來歷不明的吸血鬼,九越靈臉上浮現明顯的不贊同。他是神獸,世上任何污濁都逃不過他的雙眼,眼前這個吸血鬼全身發着黑紅的光,顯然是作惡多端,害了不少人命,再讓他為非作歹下去,恐怕後果不堪設想!
“金聖烈!”九越靈吼道。
金聖烈聞言只是淡淡一笑,他輕拍九越靈的手臂示意他放心,“到時候,我一定過來當你們的婚禮見證人,如今,就先行一步了。”遂領着聶玖衡走向自己栖居的石洞。
嘀嗒嘀嗒……
怎麽,會這樣!
“噗——”鮮血濺了滿牆都是,鳴熙貪婪的舔着手上新鮮的血液,沒有看地上仍然睜着眼睛的屍體,眼中滿是瘋魔。
為什麽,又是聶玖衡!
明明,他都快愛上自己了……
鳴熙的眼神充滿癡狂地望向遠處的石壁,石壁上雕滿了繁複而古老的花紋,花紋細縫處閃耀着幽幽的藍光,光線映襯在鳴熙扭曲的臉上,十分詭異,不由讓人毛骨悚然。
只要有這所石壁在,我就還有機會。
金聖烈往篝火中添了一把柴火,木柴炸裂發出噼裏啪啦的聲響,明黃的火光照耀在聶玖衡的臉上,勾勒出流利的輪廓線,他顯得很惬意,雙眼直直看着金聖烈往已經烤熟的獵物上撒香料,雖然他都不認識,但他極愛看着金聖烈認真做事的模樣,舉手投足都是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模樣,再配上他俊朗的外表,魄力十足。
金聖烈擡眼就看到聶玖衡在一邊摸着他自己的臉頰,一邊看着自己發呆,很是無奈。殊不知聶玖衡心中正比照着自己的外貌,立體而又充滿魅力,同為男性,他自己到底看上金聖烈哪點?難道就只是因為那夢中連臉都窺見不得的人?
直到一股香味兒将聶玖衡的思維引了回來,是烤肉,外皮金黃,上面的調料灑的很勻稱。以前金聖烈游歷時,燒烤這項工作幾乎必備,調料時時帶在身上,如今再次宿在這荒郊野嶺,也有了用武之地。
獵物的鮮血被金聖烈盛放在碗裏,處理的很幹淨,再加上調料的覆蓋,腥味幾乎沒有。
聶玖衡在金聖烈把一碗血和整只獵物都遞過來時頗為遲疑。
“你不吃嗎?”
“我不餓。我知道你對這些食物不感興趣,興許還沒吃過,不過現下,你先墊墊肚子吧。”
金聖烈淡淡的笑着,如三月的春風,只見聶玖衡半信半疑得接過烤肉,他從未吃過這等東西,以前就算是餓極了去喝這種動物血也都是毛不拔就直接上口。他強忍着腹中的饑餓感,在這狀似很香的物什上輕輕咬了一口,舌尖一觸碰到烤肉,肉香味霎時間充盈了整個口腔,外皮焦脆,肉質細膩,他再次看了一眼金聖烈,只見他拿起一支筆練起了字。
算了,不急于一時。聶玖衡這麽想着,而後專心地解決烤肉。
金聖烈察覺到了聶玖衡的目光,可當他偏頭望去的時候,聶玖衡已經低下了腦袋,兩人一擡一俯,錯過了一個回眸。
天色漸亮,金聖烈熄了燈火,蒙蒙亮光下,他看着自己的字體由狂草轉為端正,才滿意地收了筆,将紙張整齊地疊了起來,眼睛不經意瞥向正背靠大石頭坐着睡着的聶玖衡,他的一條腿曲起,另一條舒展,兩手交叉放置腦袋後。旁邊的篝火已經熄滅了,只餘一縷青煙,冉冉而升。
金聖烈走近聶玖衡,脫了外袍輕輕蓋在他的身上。收拾洗漱完畢,金聖烈準備去鎮上買些東西,他看着為數不多的紙張,嗯,還得買些紙墨,照昨天晚上那樣寫下去恐怕自己身上的財物很快就會所剩無幾。
自己或許得想些法子賺點錢。他剛踏出門口一步,聶玖衡就睜了眼,“你去哪裏?”
“醒了?我去鎮上買些東西,很快回來。”
“啊,天亮了。真好,外面肯定很熱鬧。”金聖烈沉默的看着聶玖衡略顯孤寂的身影,他的話語裏透着的是向往,他從未正面感受過太陽,也不敢承受它炙熱的溫度。
太陽給不了他溫暖,只會帶給他魂飛魄散的痛苦。
“好好休息。”輕飄飄丢下這一句,金聖烈拿着東西走出了山洞。
今天,是個大晴天鎮上的人很多,東西分類也較為齊全,金聖烈很快就找到了書店。
門面很簡樸,沒什麽顯眼的地方。索性金聖烈只是來買些紙墨,金聖烈看也不看外面的紙,直接進了店內,書店裏的夥計一看有客人來,連忙迎了上去,笑道,“請問公子想要些什麽?我這店啊……”
“紙,宣紙。”金聖烈掐斷了店主的長篇大論。店主本來還有些不大高興,但一聽是來買宣紙的立刻兩眼泛光,語氣更是恭敬了幾分,“來,公子,這邊請!”
他将金聖烈引到放置宣紙的櫃臺邊,“公子,瞧瞧這些紙,可中意?”
金聖烈随意看了一眼,将銀錢往桌上一擲,吩咐道,“就這些,全部。外加上等的墨”
全全全……全部?
宣紙在現在可不是個便宜的東西,這全部宣紙一賣出去可是一筆不小的收益。
“好好好,請問公子家住何方,小的可以把這些東西捎進貴府。”店主喜笑顏開。
遲疑幾秒,金聖烈溫和回道,“送到西郊的‘坊閣軒’吧。”
“得嘞!公子還要看看有什麽需要的嗎?”
金聖烈四處環顧,走向放置毛筆的櫃臺,店主覺得有戲,誰知金聖烈看了這些筆連連搖頭,店主怎麽可能希望這筆大買賣落空呢,連忙道,“公子瞧不上這些俗筆也是正常,不妨跟我進內室,裏頭另有稀奇之物。”
金聖烈挑了挑眉,“有勞。”旋即勾起一抹溫和的笑意,這讓店主對他的好感更是大大提升,立馬覺得要是那支筆賣給這樣一個翩翩公子,也不算駁了它的價值!
本來他開這個店,也不光是因為賺錢,更因為自己也是愛書愛筆之人,能把東西托付給真正喜歡他的人,自己心裏也是十分暢快!
果不其然,金聖烈幾乎是一見這只筆,笑意更濃,立馬買下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