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搬家上位再接頭

——

翌日……

李先生趕來,向春陽街的混混說明了,這段時間由闫妄和浩子先負責春陽街的消息。順道看了看阿龍。

其實所謂的負責,說白了就是收保護費,以及處理些舞廳,ktv裏面的鬧事人。除此之外也沒什麽其他的事。

不過因為這段時間新福彙強占了龍寶街,再加上春陽街和龍寶街是橫豎交錯的,交彙處的十字路口,也就是當初闫妄收保護費的舞廳附近。

所以雙方最近不時都會起一些摩擦。

回到自己的小窩,闫妄呼出系統,果然任務已經完成,并且出現了新的任務。

任務:春陽街扛把子

漂亮的完成了李先生對你的考驗,成功脫離底層小混混的層次。成為春陽街暫時的大哥。只要穩固這個位置,你就有機會繼續向上爬。

完成獎勵:10獎勵點。

失敗懲罰:影響李先生對你的印象,以後的崛起之路更加艱難。

闫妄現在一共有21獎勵點,他發現商城內的物品,已經多了一些。譬如手槍,駕駛精通等等。

只是一把手槍,就需要30獎勵點購買,這只是一把槍,并沒有子彈。

收拾了一下行李,也就是一個背包大小。跟房東打了個招呼後,闫妄就搬離了這裏。

在春陽街一個KTV附近,他重新找了個房子住下,二樓,一室一廳,四五十平米。

房租在這個年代很便宜,一個月才一百。他索性付了半年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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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些東西,以及衣服後。忙活完的闫妄才躺在床上沉沉的睡去。

今天的經歷,當時并沒有什麽情緒波動,但直到現在,他心裏才泛起一種心驚膽戰的後怕。

這一覺,直接睡到了第二天的半下午,闫妄才悠悠轉醒。

簡單洗漱了一下,便下樓朝不遠處的游戲廳走去。

浩子來的比闫妄早的多,等闫妄到的時候,他正準備帶着一群小弟一起吃頓飯熟悉一下。

當看到闫妄時,浩子笑容微微一僵。但還是朝他點點頭,算是打了個招呼。

“喲,闫哥來了。”

可惜,比起外來戶的浩子,闫妄明顯更受到這些混混的歡迎。畢竟都是在這塊地方從小混到大的,見到闫妄紛紛圍了上來。

闫妄連忙拱拱手,擺出一副擔當不起的笑容:“哎喲,哥可擔不起,大家還是叫我闫子吧。不然都不敢出門了。”

跟他關系不錯的一個混混擠了過來,一臉嫌棄的說道:“得了吧,我們知道你在裝糊塗。快點的,走去蓬萊閣,今天不宰你一頓心裏不得勁。”

“這都被你發現了?”闫妄瞪大眼睛:“可以啊杆子,你這智商不錯啊。”

“得,你還真想賴賬?兄弟們上,別讓他跑了。”

杆子玩鬧的一拳砸在闫妄的胸口,招呼着其他人直接扛起了他朝蓬萊閣跑去。

僅僅這麽一會兒,游戲廳門口就剩浩子和孤零零的兩個人。

“老大,要不咱們也去吧。”一個青年看了看浩子的臉色,試探的問道。

浩子暗暗咬牙,他知道昨天搶話頭,已經算是抹了闫妄的面子。誰知道李先生竟然讓兩人同時負責春陽街。這是讓他們競争?

“走。”無論如何,浩子不想認慫,在沉默了一會兒後,帶着兩個剛剛投靠的小弟朝蓬萊閣趕去。

杆子闖進門,找個地方大馬金刀的一座,放聲嚷嚷:“王哥,我今天帶人捧你的場。快點什麽好菜好酒都上來。”

“你們這次,就宰空我吧。”闫妄笑了笑,朝走來的中年人遞過五百塊。“王哥,擺兩桌……”

杆子啓開一瓶酒,先給闫妄倒滿,滿臉佩服的道:“闫哥,我們聽龍哥昨天講了,如果不是你大發神威,那可就懸了。我們先敬你一杯。”

闫妄把酒一口悶掉,壓低聲音說道。“現在上頭越來越嚴,這種事別亂說。”

杆子等人點點頭,他們雖然是小混混,但混江湖最忌諱不知道風向,所以對此也是很謹慎。

“浩哥來了。”

不知誰喊了一聲,将七八人的注意力徹底吸引,不約而同的擡頭看向門口。果然浩子帶着兩個人姍姍來遲。

“沒眼力勁,讓座。”

闫妄打了杆子一巴掌,站起來朝浩子笑了笑:“來了浩子,就等你呢。過來,快坐。”

浩子點點頭,依言來到他旁邊坐下。二話不說給自己倒滿一杯,朝闫妄說道:“昨天,是我做……,闫子你別往心裏去。我自罰三杯……”

說罷,連灌三杯白酒,一飲而盡。目光灼灼的看着闫妄。

“哪的話啊。如果不是你幫忙,我肯定也救不出龍哥。沒事。”

闫妄擺擺手,餘光看到菜已經端上,連忙招呼他坐下,吆喝道:“今天我請客,大家放開吃,放開喝。”

“哈哈,闫哥大氣。”

“多謝闫哥。”

十幾人哄然大笑,期間浩子和闫妄二人頻頻碰酒,舉杯交盞,仿佛方才那一幕根本不曾發生一般。

叮鈴鈴……

浩子紅着臉,在身上摸索了一會兒,拍了拍闫妄的肩膀:“哥們,我去接個電話。回來接着喝。”

闫妄醉眼朦胧的擡起頭,嘿嘿笑着點了根煙:“切,我看你是想出去吐。去吧去吧,哥讓你一把。”

“你等着,我回來灌趴你。”

浩子搖搖晃晃的走出飯店,嘴裏依舊嘟囔個不停。

待到門口,夜風拂面,不禁讓他打了個激靈,呼出一口刺鼻的酒精味,整個人清醒了幾分。

他看了看電話,松着褲腰帶朝一旁的胡同走去。看樣子是要順便放個水。

“怎麽回事?你知道這次死傷了多少個弟兄嗎?那群人有AK怎麽不早說?”胡同深處,一個聲音突然響起。

浩子站在牆根,解着褲子,低聲回應:“我怎麽知道那群黑鬼會這麽果斷開槍?本來說好交易,我是放風開車的。

結果他們半路竟然做掉了火蝠,還冒充他們去交易。如果不是星仔身上沾血,後面的事我也不可能參與。

最重要的是,你們不是說安排好了嗎?事到臨頭怎麽還多了個闫子?

如果不是後來,我搶了闫子的話頭,估計還是跟着星仔做混混。那個闫子什麽來路?拳腳好厲害,竟然幹翻了王耀明。還挾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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