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有一個詞,叫做相思成疾
粉色的兔子孤零零地掉在了地上,安冉走過去,撿起來抱在了懷裏。
上面似乎還有薄衍宸殘留的氣息,他的味道如同他的人,冷冽而寡淡。
大概和他待久了的人都會被他潛移默化的改變,老李就是這樣,不過,幾個小時前,看到薄衍宸滿身是血的時候,老李的臉色大變了一次。
這還是安冉認識老李半年來,唯一一次看到他如此不淡定的樣子:“安小姐,你……”
老李本來話不多,勉強擠出幾個字之後,就抿着唇說不出話來了,但看向她的眼神裏,全是失望和憤怒。
地上血跡早已幹涸,他們來不及收拾,就送薄衍宸去了醫院。
安冉自然是走不了的,她把薄衍宸傷成這樣,這兒的人不可能放她走。
抱着兔子,将臉埋進兔子身上的絨毛時,她痛得倒吸了一口涼氣,這才記得,脖子被咬傷了。
手摸着那個地方的時候,書房的門被人推開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随即傳來。
是來人身上散發出來的,他身上的白大褂都沒脫,上面染了不少血,紅得觸目驚心。
安冉擡頭看了他一眼,又低下了頭,凝視着懷裏的兔子。
“恭喜你。”見安冉不主動說話,方淩楚只好先開口。
“這話說得太早了,還是等薄衍宸死了再說吧。”拜薄衍宸所賜,和他們一群高智商的人呆得久了,看到方淩楚過來,安冉就知道薄衍宸命大沒死成。
雖然方淩楚和薄衍宸是好朋友,但以前他也沒少關照安冉,所以安冉對他并沒有敵意。
他朝着她走過來,微笑着搖了搖頭,“不,我只是恭喜你不用為他陪葬。”
頓了頓,他又接着說,“你知道,如果他真的死了,很多人都不會放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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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冉冷嗤一聲,“我等着這一天到來。”
方淩楚站在顏色深暗的地毯旁邊,彎下身,摸了摸那處的血跡,輕輕嘆了口氣,“你變了,我還記得,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你溫柔恬靜,說話也柔柔軟軟的,很動聽。”
安冉不鹹不淡地說,“人都是會變的。”
末了,她冷悌着他,“我還得感謝薄衍宸,要不是他,我還是那個被欺負了都不敢吱聲的安冉。”
安家在當地的聲望并不低,而她又是被安振國捧在手心裏疼愛的女兒,從小性格溫順,知書達理。安振國半點都不舍得讓她受累,家裏的企業都沒打算讓她接受,而是準備給她找個上門女婿,所以,什麽勾心鬥角的龌蹉事,都不肯讓她沾染半分。
可是,誰都沒有想到,她會遇見薄衍宸。
安振國不舍得讓她做的事,薄衍宸通通教她做了……
“所以,你們出手都是一樣的狠。”方淩楚看到了她脖子上的咬痕,說,“如果那一刀再偏左一點,他就真救不回來了。不過他現在也好不到哪去,原本就病得不輕,還挨了這麽重的一刀。”
她擰眉,“薄衍宸有病?”
神經病的可能性比較大吧。
“是啊,”他突然很鄭重地問她,“安冉,你有沒有聽過一個詞,叫做相思成疾?”
這話像一記重錘,狠狠地敲在她的心頭上,痛得她五髒六腑都移了位。
方淩楚的注意力終于落在了她懷裏的兔子上,然後掃視了書房一圈,慢悠悠地說,“這個書房整潔又嚴謹,我一直覺得這個兔子很礙眼,可他卻堅持将它擺放在這兒,這不是病是什麽?他在北市明明有很好的發展,卻固執地不肯離開南市,死守着安氏的企業,這不是病是什麽?還有,這房子裏有一個房間,空置了六年,裏面的東西卻每季都會換新,這不是病是什麽?明知道那個人不會回來,就算回來,也只會恨他,卻要堅持等她回來,這不是病是什麽?”
“夠了,別說了。”安冉厲聲打斷他。
方淩楚的這些話讓她聽了十分不舒服,此刻她的臉色,絕不會比失血過多的薄衍宸好多少,完全是慘白一片。
“他整整病了六年,有時候是個正常人,有時候又像個瘋子,性情反複,不可理喻。連我這個醫生,都對他束手無策。”他緊盯着她,見她依舊面無表情,便不由得搖了搖頭,“不過,說起來還得感謝你,你這一刀,應該徹底治好了他。”
他為薄衍宸不值,自然引得安冉不滿,“那我安家就合該家破人亡,我爸就該死?”
他無奈地搖頭,作為兩個人共同的好友,六年前發生的事情,方淩楚都很清楚,不過他認識薄衍宸的時間更長,說話自然會更偏向他。“他性格如此,不是多話的人,但我覺得我相信他。”
“那是你的事。”安冉态度冷淡,當年薄衍宸拿她換安氏股份,是她親眼所見,她怎麽都不會蠢到相信他。
雖然父親的死她沒看到,但以薄衍宸的性子,沒做過的事情,肯定不會承認,既然他承認了,他們之間就只有深仇大恨。
哪怕聽方淩楚說了這麽多,她都不會後悔給薄衍宸那一刀。
不過,心裏到底不會好受,她白了他一眼,“你來這兒,就是為了說這些的嗎?”
“我回來是幫他處理一些事情的,我跟這兒的人打過招呼了,他們不會為難你,你走吧。”
安冉迅速起身,她早就想離開這兒的,裏面血腥味太重,重得叫人喘不過氣來。
只不過,她還沒走出一步,方淩楚又指着剛被她放下的兔子說,“一并帶走吧,他回來之後,不會想看到它。還有你房間裏的東西,如果有想帶走的,現在都拿走吧。”
“不用。”安冉回頭看了兔子一眼,冷着臉對方淩楚說,“你處理吧,它的毛太硬,硌手,我很早就扔掉它了。”
從別墅出來,果然沒人攔她。
站在寬闊的路上,她緩緩攤開了雙手。
手微微發抖,掌心一片白,還有些刺痛。
她無奈地笑,看,她說得沒錯吧,那絨毛兔子做工太粗糙了,毛像細針似的,紮得她手疼。
可是,心也微微泛着疼,這是怎麽一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