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2005年11月2日
上次被打的那個男生住了三天院,家裏給那個男生賠了錢。我也被抓進了派出所,警察跟我說,我已經成年了,要負責刑事責任,拘留十五天。
我被我爸痛打了一頓,他說:十五天太少了,圈你個一年半載,看你以後還敢不敢惹禍。
我在派出所待了一天一夜,又渴又餓。
第二天,所長跟我說:趙斌,你可以回去了,以後再要是惹禍,我就用警棍抽你。
在派出所門口,我碰到了葉詩秋,她看到我,還是那副幸災樂禍的樣子。
我沒有理她,因為我實在太餓了,我得趕緊找地兒吃飯。
她問我:趙斌,你怎麽感謝我呀?
我說:什麽怎麽感謝你啊?
她說:要不是我求我爸放了你,你能這麽出來嗎?
我突然明白,在這兒能碰到葉詩秋不是巧合,原來是她幫了我一個大忙;我突然感覺自己很不是東西。
我說:謝謝你啊!
她說:快收起你那副德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