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金都
“媽媽。”念念揉着眼睛,嗫嚅的喊着媽媽。
袁明雪回過神來,見念念醒了,頓時扯出一抹笑來,摸摸他那短短頭發的小小腦袋。
“念念睡醒啦。”
本來還有些迷糊的念念,一聽媽媽的話,猛的睜大眼睛,仔仔細細的把袁明雪看了一遍,确定沒什麽太嚴重的傷勢。
才滿臉委屈的撅着嘴,一把死死的抱住袁明雪的腰:“媽媽,你對自己不好,差點死了。”
袁明雪摸了摸念念的頭發,又在那光滑的額頭上親了一口,才安慰道:“對不起,是媽媽不好,讓念念擔心了。”
念念用力的點點頭,堅定又強勢的看着袁明雪:“媽媽以後要保護好自己,念念也會保護好媽媽,所以不要再躲,如果真的沒辦法,我們就一起面對。”
念念堅定的眼神讓袁明雪心裏抽痛,念念根本就不知道暴露的危險,一不小心不僅是自己,可能連念念也會沒命。
“好,念念,媽媽知道。”
“念念,我們這是去哪裏?”
兩天後。
人來人往的街道,擁擠的車道,擁擠的人行道,林立的店鋪,都招示着城市的繁華。
随波逐流的想法讓袁明雪的腸子都快悔青了,在得知念念也不知道車開往哪裏後,她就産生了随波逐流的想法,因為念念給那兩人的命令是越遠越好,最安全的地方。
加上現在這個新世界因為有異能的原因,根本就不怎麽藏的住人,所以她也就順其自然了,心想反正以後隔短時間就會換地方,現在去哪裏也沒關系。
只是沒有想到,那兩人認為很遠又安全的地方竟然是金都,這個袁明雪最想離的遠遠的地方。
當快到金都時,她就已經傻了,後知後覺的發現車子竟然是往金都方向開的。
等她回過神時,車子已經進城。
站在一家店鋪前,看着來來往往衣着光鮮的行人,高級轎車從眼前飛馳而過,高級公交車一輛輛的停下又開走,有說有笑的人群,高貴的貴族們在下人的簇擁下逛着一家一家店鋪,出來時,下人手裏就會多出一個華麗的口袋。
袁明雪僵硬的牽着念念,坐在這個和自己格格不入的城市裏。
她已經坐在這裏半個小時了,看着那些與自己穿着完全不同的行人,她就感覺自己像是另外一個世界裏的人。
并不是說別人和自己穿的服飾不同,而是他們穿的太整齊了,太幹淨,太華麗,雖然那些普通的行人和末世前穿的沒什麽兩樣,那些貴族的衣服也只是好看,質量很好。
可是,末世已經十年,那些末世前的生活早就離她遠去。
這十年裏衣服從來沒有一件沒有破洞的,從來沒有一件是幹淨的,也從來沒有一件是合身的,也從來沒有讓她挑選的餘地。
十年的艱苦末世生活,早讓她把以前的那些丢的幹幹淨淨,生活裏只有賺不完的食物,新世界出現後,生活裏變成了賺不完的銅幣,衣服是個奢侈品。
新世界出現,到現在的初具規模,都是才穩定不久而已,衣服并不是統治者注重的地方,而現在緊俏的衣服成了地位的象征。
穿的越幹淨,越合身,質量越好,便代表着你的身份多尊貴。
因為衣服太貴,沒有多少人能有錢買一件又幹淨又合身,質量又好的衣服,就算是異能者,能買到幹淨沒有破洞的衣服也算是有本事了。
而袁明雪身上穿的衣服是件黑色的短背心,肚子右邊一塊大洞很是醒目,褲子也是別人不要的短褲,破洞更是多,連屁股上也有一個,要不是她穿的內褲是自己用蛇皮制成的,估計別人會特別注意她的屁股。
她的腳上是一雙白球鞋,只是上面污垢太多,不管怎麽洗也洗不掉,她身上唯一幹淨的就只有那頭飄逸的及腰長發,和白淨的臉了。
而一樣站在一邊四處張望,像是劉姥姥進大觀園一樣的念念,比她也好不到哪裏去。
一件白色體恤,松松垮垮的,看着有點大,雖然有兩個布丁,但還算幹淨,褲子是條藏青色的短褲,也是松松垮垮。
鞋子倒是雙幹淨的藍色運動鞋,這雙鞋是袁明雪前段時間給他買的,以前那雙因為小的實在不能再穿了,不過那雙鞋她也沒浪費,直接轉手賣給平民區裏另一個人家,足足也有30晶幣。
不過新買的那雙運動鞋,也用了100晶幣才拿下來。
為了節約晶幣,念念的衣服都是買的特大的,能挂的住就行,這樣随着念念身體增長,也不用再花晶幣買。
這樣的衣服有兩套,袁明雪自己卻只有一套衣服,洗好澡就穿上自制的蛇皮睡衣,早晨衣服幹了就換上,所以,她每天都穿着一樣的衣服。
很多人都和她一樣,有衣服換着穿的,手裏都有點小錢,不過這不包括袁明雪。
袁明雪以前也是有很多衣服的,但是新世界成立之後,那些衣服就顯得咋眼了,剛開始兩年還好,随着時間的流逝,貴族與平民的界限越來越大,衣服成了貴重物品,很多平民都把自己的衣服賣了換可以生存的晶幣,導致一種現象,平民的衣服都是破破爛爛,如果一個平民穿的衣服太過光鮮,會引起別人的懷疑,為了不讓人注意到她們母子,那些衣服都被她給賣了,又因為秩序穩定,人漸漸的出來活動,都集中在了一起,幹什麽事情都不方便了,甚至袁明雪的異能是徹底不能再用,生活也過的越來越差,為了生存,她甚至偶爾要去希望森林裏綁架異能者來拍賣,為了不讓別人發現她的行蹤,不讓空氣中殘留空氣異能的波動,她還必須選一個非常隐蔽的地方下手,常常因為這個要在希望森林裏呆上好幾天。
牽着念念的手緊了緊,突然的繁華,讓袁明雪有些不知所措,感覺自己像是又回到了以前一般。
雖然知道自己其實不比他們差。
但是當看見路過的行人向她瞟來鄙視嫌棄的目光時,還是讓她有點不自在。
另外兩個被念念控制的男人早就讓他封印了記憶放了,又怕那兩人的身份容易讓人查到,更是僞造了他們的記憶,在他們的記憶裏,念念和袁明雪在一處希望森林下了車,就不見了,而他們兩人則是去了別的地方談生意。
完全抹去了一切痕跡。
只要他們在這個繁華的城市裏小心一點,不動用異能,就不會被人發現,而且,袁明雪的腿需要治療,這也是她願意冒險留下來的原因,在金都肯定有接骨師。
就算她想走,也不行,因為念念死活不離開金都,說必須先治好她的腿。
只是現在她們已經在這裏坐了半個小時,也沒有動,原因是袁明雪沒辦法走路。
她有點後悔為什麽進城就把那兩人放走了,至少要在她們找到住處之後啊!當時怕引人注意,可是現在更引人注意了。
兩個在金都人眼裏像乞丐一樣的一大一小,坐在人家店鋪門口,呆呆的看着來來往往的人流,那樣子就像末世前,街頭眼巴巴看着你,讓你施舍點硬幣的乞丐。
但是唯一不同的是,沒有一個人給過袁明雪銅幣,那怕只是一枚。
現在的窘境讓她不知所措,這麽大的城市,就算只是邊緣地帶也這麽繁華,更別說市中心。
袁明雪用力的撐起身體,手扶着旁邊的電杆,用一條腿撐着身體的重量,慢慢的站了起來。
念念見狀,連忙伸出小手扶着她,小臉上滿是擔憂:“媽媽,疼不疼。”
袁明雪笑了笑,搖搖頭:“不疼,只是沒有感覺。不礙事。”
一聽她說沒有感覺,念念的嘴一下垮了下來,沒有感覺不是比疼還嚴重。
念念不知道,其實治療師已經把袁明雪身上的傷全部治好,只是小腿骨因為附着異能能量的原因,沒有辦法愈合,本質是治好了,所以才沒有疼痛的感覺,要是現在一把掐在斷裂的小腿上,絕對能讓袁明雪痛的嗷嗷嗷直叫。
“媽媽沒事,別擔心。”袁明雪邊安慰念念,邊四處張望,剛剛坐在那裏并不只是被城市的繁華吓呆,還有個原因是她在觀察,那些平民都是坐的什麽車。
眼見一輛平民可以坐的車在面前停下,袁明雪急忙跳着腿上前。
伸手敲了敲車窗,裏面的司機打開車窗,嫌棄的眼光快速的在她斷掉的小腿上看了一眼。
“去哪裏?”
袁明雪想了想,回答:“平民區。”
司機面無表情看着她,聲音有些不耐煩的道:“幾區?”
袁明雪皺眉,平民區還有很多?
“大哥,幾區有房子租?”
司機不耐煩的說道:“上車。”
袁明雪不敢怠慢,連忙拉着念念上了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