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借屍還魂

棋弈記之借屍還魂

她是樓淩國刑部審判官狄鏡月,任司刑少卿。

她本出身商戶,名岳鏡。她的家庭本來美滿幸福,只因她少時在自家院中救了一位身受重傷的少年,而拖累全家被一夜屠盡。

那夜,她救了少年後,一群蒙面刺客便闖入府中,他們要搜查岳府。

她把受傷昏迷的少年悄悄藏在府中密道,自己沒機會出來,便也藏在那裏。

誰知一夜過去,她從密道出來,才發現自己的家已被烈火燒成廢墟。而她所有的親人,被那些刺客屠盡,全部喪命。

她悲痛欲絕,自責悔恨之下,在密道口留下标記後,便一個人離開了已沒有親人的家。

後來,她獨自流落在外,過着三餐不濟的乞讨生活。

直到一位老仵作收留了她,教她驗屍,讓她做幫手。她才慢慢安定下來。

後來,樓淩開科納賢,男女不限,身份不限,她才得以一步步升至司刑少卿。

升至司刑少卿後,她破的疑難雜案很多,漸漸有了名聲。

那年,軍中有命案,她用借屍還魂之計,用死人詐出案犯。

因此命案,她與将軍陸謙相識。

陸謙自從聽到她的名字後,便常望着她失神發愣。

她曾問他原由,他只說,她的名中有一鏡字,和他一直在尋找之人的名字相似。

她那時望着他的面容,有一種似曾相識之感,電光石火間,她驀然想起她曾經救過的那位少年,她曾因為救他而致家破人亡。眼前陸謙的面容漸漸與那位少年的面容重合。

自從知曉他便是她曾救過之人時,她便一直躲着他。

不想他卻一直來找她。找她了解審案破案之事,找她下棋,拉她去郊外游玩。

她躲不過,只得被動得和他相處着。

有一日,她的手帕落下,他拾起後,震驚地從身上拿出另一個一模一樣的手帕。她和他同樣雪白的手帕上,皆繡了一個鏡字。那兩個鏡字一針針毫無二致。

他激動地将兩方手帕捧于手上,脈脈凝望着她,對她說,“我找了許多年,終于找到你了。當年,我……”

“你不用說了。以前的事我不想再提。”

“對不起,若不是因為我……多年前,我已經報了仇。可是縱使報了仇……”

逝去之人,卻再也回不來!

“已經報仇了?呵……這許多年,我一直在尋找仇人,不想仇人已不在。也好……”

“以後,就讓我照顧你,可好?”他深深凝望着她,眸中滿是認真。

“不用。我可以自己照顧自己。”她垂眸躲避着他的眼神。

“我找了你很久。每找到一個名中帶鏡的女子,我就懷着希望,覺得是你。可是,每次都不是。我一直不放棄希望。找你,和你在一起,已經成為我一生的期望和執念。我對你不僅僅是愧疚虧欠。我只想一生陪着你,守着你,照顧你。你可願?”

“對不起!我所有慘死的親人雖不是你所殺,卻是因你而死。我不可能和你在一起。”

她說完,便毫不猶豫轉身離去。

他望着她的背影,輕輕喚了一聲,“鏡兒……”

那聲呼喚,很快随風而逝。

後來,她審案判案。他在她看不見他的身後一直默默守護,終其一生,不離不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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