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注釋
注一:柴意新(1898~1943),號惹愚,字澤高,南部縣建興鎮人,常德抗戰時期陣亡的愛國抗日将領。柴意新出身農民家庭。早年肄業于合川中學,其後去廣東入黃埔軍校(五期、炮科)學習。在黃埔軍校時,與共産黨人李鳴珂等友善,随即加入中國共産黨。軍校畢業後,柴被分配到國民革命軍第九軍工作,歷任連,營、團長等職。1943年,升任74軍57師少将參謀長兼169團團長。1943年11月在常德會戰中殉國,國民政府追授柴意新為中将軍銜。
☆、(三)萬墨林
萬墨林。原名萬木林,被稱作是“杜門第一紅人”,杜月笙的姑表弟、門生,早年專職為杜月笙抽大煙時為其煙管填阿芙蓉,得到杜之信任,最後為杜月笙管帳兼掌櫃,記憶力佳,為杜月笙熟記所有關系之電話號碼,被戲稱為杜的“電話簿”;抗戰時是上海“米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且發財,在漢奸傅筱庵遇害後一度被日軍懷疑為兇手,被76號汪僞特務機關拘捕,受盡酷刑,但始終一言不發,釋放後更被杜倚重;高宗武、陶希聖拒當漢奸逃返重慶,杜月笙便指示萬墨林,做出秘密而妥善的路線安排掩護兩人安全抵達香港;1948年蔣經國的經濟檢查小組成員、上海市警察局長宣鐵吾逮捕萬墨林,罪名是“非法囤積稻米”;後移居臺灣;晚年著有《滬上往事》三冊,1974年5月初版,且常在臺灣研究中國近代史著名雜志傳記文學月刊投稿著作。
☆、(四)高陶事件
1939年,汪精衛的心腹外交部亞洲司司長高宗武和幕僚北大教授、法學系主任陶希聖奉命參加與日本人的談判,在談判過程中逐步了解到密約的內容,其中包括汪精衛與日本人秘密簽訂的《日支新關系調整要綱》以及《關于日支新關系調整的基本原則》、《關于日支新關系調整的具體原則》、《秘密諒解事項》等八份密約,密約中的內容已經彰顯了日本要吞并中國的狼子野心,其中包括:日本要占領的地域北起黑龍江南到海南島;這一區域內一切中國的權益,包括主權、領土、港口、河流、礦産、銀行、交通、軍警、武器等等,日本都要毫無遺漏地持有或控制。
高、陶二人清醒的認識到,如果一旦簽訂這樣的條約,無疑将成為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他們當即退出談判,并力勸汪精衛拒絕簽字。
但汪精衛此時已被日本人牢牢控制,一門心思的遷就日本人,幻想得到日本人的全力支持,獲得中國最高領導人的權位,就像陶希聖後來所描述的那樣——“好比喝毒酒,我喝了一口,死了半截,發覺是毒酒,不喝了。汪喝了一口,發覺是毒酒,索性喝下去。”
高、陶二人苦勸無果,于是托病拒絕參加與日本人的簽字儀式,二人的态度引起汪精衛及其手下鐵杆漢奸李士群、丁默村的懷疑和不滿,遂計劃暗殺兩人。
高、陶二人得知後,迅速盜出相關密約文件,并透過秘密渠道尋求重慶國民政府的幫助。此時,軍統上海站面對日本特務機關和七十六號的聯合清繳,自顧不暇,重慶方面只得委托杜月笙安排高、陶二人的逃離。1940年1月2日,高、陶秘密潛入上海,并在杜月笙手下萬墨林的幫助下于1月4日晚登上美國客輪“胡佛號”,1月5日,抵達香港。
1940年1月22日,香港《大公報》刊登兩人的公開信,并公布相關密約及附件全部內容。
本書因為劇情需要,特将高陶時間的發生時間提前至1938年,本書為架空之作,還請諸位讀者不必介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