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章

張林青氣壞了,想找他大哥問清楚,結果他媽一個勁的攔着,說什麽家醜不能外流;他大哥的節骨眼上,讓他少鬧些。要是他大哥娶不上親,就找他算賬雲雲。

張林青當時氣得臉色煞白,他想不通明明是大哥的不是,怎麽就變成他鬧事,他在爹媽眼裏真是連個未進門的大嫂都不如。

心灰意冷的張林青就此撩開了手,再也不管這些破事了。

張老爹夫婦為了大兒婚事,到處東拼西湊才把彩禮給湊齊了。

其實他們一直不知道,村裏的人都在背後說他們一家是個冤大頭;張林青一開始也不知道。

還是一塊摸魚的小夥伴聽到家裏大人的閑話。想着關系這麽鐵的份上才告訴他的,原來她這個好大嫂也不是個好東西。

在娘家做姑娘時,經常和嫂子們經常吵架,掐尖要強;最重要的是人品有問題;據說經常和村裏的大小夥們眉來眼去的,跟他大哥是半斤對八兩。

但那個時候張林青對父母已經非常失望了,他才不想管這些破事,他如果找爹媽,他們也不會相信,還會認為自己在破壞大哥的婚禮。最主要的是他認為大哥夫婦兩很配,誰也別嫌棄誰。

他那個時候只想,趕緊離開這個讓他窒息的家。

在爹媽看來,花高價娶回來的媳婦就是寶貝。結婚的禮金給的高高的,宴席也給辦的漂漂亮亮的。娶回家後,還當菩薩一樣供着。

為了大哥婚事爹媽到處借錢時,東平西湊時候;爹媽明知道大哥手上有錢,提沒提讓他把錢拿出來用。而他的好大哥也一直裝聾作啞。

大哥跟爹學了5年的瓦工出去做工的時候,主家也都是按小工給錢的,吃喝拉撒全是家裏的,整天和爹在一起,唯一花錢地就是偶爾去找村裏的寡婦,就他這種沒錢都得刮出三兩油性子,誰貼誰還不一定呢。

錢一直在大哥自己手裏拽着,剛開始爹媽在張林青的提醒下;也跟大哥提過幫他存着。

張林明死活不承認自己有錢,說是都被花了;爹媽問花哪裏了,他又支支吾吾說不出名堂來。

張老爹沒法只能去大姐家借錢。借錢的時候老爹身體還算硬朗。

真是人永遠也算不出自己什麽時候病倒,什麽時候去世。

張老爹沒想自己走的那麽快;他以為自己有能力還上的。

當初借錢時當着女兒女婿的面直接把債務平攤在兩個最大的兒子身上。

不過這些小弟晚上偷聽牆角聽到的。張老爹夫婦覺得欠了這麽多錢,當前最主要的不是婚禮,而且以賺錢還債為主。

所以老爹出去接活做工賺錢,媽使勁在地裏多幹活賺工分;只為年底分錢分糧。

他們的出發點是好的,想着兒子們大了也該歷練了,所以大哥婚禮上要用的菜肴,采買任務分派給他和大哥了。老二會過日子精打細算,老大掌握錢財。

張林青清楚的記得當時他跟賣菜小販讨價還價,大哥給錢并記賬,回來給爹媽報賬。

他至今都不能忘記,當時買菜、魚和肉等所有的菜跟人家談好是8塊錢,大哥回來報賬說是10塊。

他當場直接反駁大哥,明明談的是8塊,我也看到你給的也是8塊錢。

大哥接了句:“我給的就是10塊”。供銷社的人沒找2塊給他,私自昧下2塊錢不說,還死不承認。

這樣的事不是一次兩次了,結果無論那一次張林青鬧出來,爹媽一句重話都沒有說過大哥。

反倒是自己成了家裏不安分的分子;現在想想那個時候的自己太傻了,父母的偏袒都表現的那麽明顯了,自己卻沒醒悟過來。

有時候想想,自己和大哥明明是兩個極端;自己這麽懂事,而大哥一天到晚惹是生非,結果呢,父母卻更寵愛他,小弟也是。

直到後來自己結婚生子了,等自己也有了第二個孩子時,才知道女兒懂事,兒子惹事,自己不也是更偏疼兒子?

漸漸張林青明白過來,也悟出了一個道理;那就是會哭的孩子有奶吃!

這次既然自己重生了,那麽無論如何都要讓爹爹把這筆債放在明處;最好是把大姐和大姐夫也叫到一起,并讓大哥親手寫下欠條,并按上手印,這樣大哥就是想賴也賴不掉了。

張林青主動關心大哥婚事;當着爹媽的面讓大哥仔細說出每筆錢的用處,這樣既讓爹媽知道每筆錢的出處又能預防大哥私吞。

一旦大哥想跟上輩子一樣回家多報賬,爹媽不管自己就鬧,鬧得左右鄰居都知道,豁出臉皮去了。

爹媽不是要維護大哥的名聲麽,自己把撕扒開來。看看爹媽這次還怎麽護着大哥,把錢攤到自己頭上。

既然錢借了是給大哥訂婚用的;雖然沒有分家,但是債務分配再也沒平分的道理。

債務大哥就得分大頭,他自己還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自己才同意和爹媽平分。

雖然自己沒有花一分錢,但是看在沒分家的份上,自己償還三分之一一半,也算是為這個家盡一份綿薄之力了,其他多一分都不可能。

憑什麽拿自己賺的錢去替他們還債,他們倒是活得逍遙自在。

可不能像上輩子那樣太被動;不但債背了,錢還了。到最後還被大哥大嫂在外到處嚼舌根說他訛錢,壞了自己的名聲。

再想想自己結婚成家,真是氣不打一處來。媽什麽都沒準備不說;孩子他媽也要多少彩禮,多少有點跟自己私奔的意思。

這樣不花錢娶回來的媳婦,在下鄉下都是受人歧視看不起的。

張大媽就是不喜歡老二媳婦;經常和朱文蘭一起,一唱一和的在自己的面前挑撥是非;在外面到處說閑話,挑撥離間。

老婆方美琴當時很年輕,從小也沒母親教養,跟着伯母長大,骨子裏是個老實人。

每次被婆婆說了,也只能默不吭聲;連在自己面前告狀都不會。

你想一個連句重話都不知道回的人,更別談反駁和罵人了。

大嫂朱文蘭為了顯擺她在這個家的地位和婆媽媽對她的重視和喜換,見天的一身接着一身嶄新的的确良衣服在方美琴面前晃悠。

就是想看方美琴眼中的羨慕之意,只要方美琴眼中流出半分,她立馬就會諷刺她。

可惜方美琴雖老實,但也不是笨的。看都不看大嫂像花蝴蝶似的,而是不動聲色把大嫂引到外面,站村道上。讓外人看到大嫂趾高氣揚,飛揚跋扈,而自己則裝個小可憐似的。

張林青在若幹年後,才知道用女兒話說,那就是一個妥妥的腹黑。

上輩子張林青沒按張大媽意願入贅到人家做上門女婿,她非常不喜歡這個老二一家。

在張林青結婚,立馬跟張林明商議,主持分家。

分家時,張大媽理所當然的只分了2個碗兩雙筷子,一間破屋子,給老二夫婦,還一副施舍的面孔。

想想倒胃口,真讓人心寒。張林倒不是在乎那點東西,而是覺得媽做的太過分了。同樣是兒子,怎麽區別這麽大的,要不是自己長得像這個家裏人,他都懷疑自己是撿來的。

張林青一直是個肯吃苦耐勞的大小夥子,這在村裏是有目共睹的。村裏人都說,他就是被這個家庭給拖累的。

要不是生在這樣的家裏,以張林青的人品和品行早就結婚生子了。

80年代處處都是商機,錢特備好賺,哪怕你沒有一技之長,只要能吃苦耐勞就能賺到錢。

張林青分家時的衣櫃,還是他用給別人家做家具剩下來的邊邊料自己晚上就着天好月亮亮時做的。

做好後,用紅漆刷了刷,就這個媽都好意思當公中的財産分家分給自己!其實因為他媽嫌棄是邊角料,才分給他的,要是是快好木頭,怎麽可能給他呢。

用後世電視劇裏常說的一句話,人不要臉則天下無敵!

至于碗筷張林青氣得當場跟搜達爾一樣滾給了老媽。再硬氣的來了句,我不要了,您老留着吧!

然後拉着孩子她媽回了她分給自己的那間破屋子;用女兒的話,外面下大雨,家裏下小雨。

當天下午自己去隔壁找春奇爹,也是自己的二堂兄借了10塊錢,去供銷社買了碗筷等生活用品後,剩下的錢也全都留給孩子她媽,自己出去掙錢了。

想想自己那輩子吃過很多苦,做過很多生意。往上海販過芋頭,販過味精,拾過荒,往江縣買過雞蛋,做過泥漿泵,販過椽子,做過木工,賣裝修材料。

最後搞水泥罐車,後發現不掙錢後,還是以賣瓷磚為主。

自己掙下了5間門面、一輛水泥罐車、一棟小洋樓,給兒子買輛車,自己一輛面包車,培養2個孩子上大學,兒子成家時候。給兒子花了100萬在縣城買了門面商住兩用。

給女兒20萬的陪嫁,幫女兒裝修房子。值了!雖然自己後來不住村裏,但是村裏人提起自己都是翹起大拇指的。

都說自己真正能吃苦,苦過來的苦孩子。

真正是十年河東十年河西啊,事事變化無常。

作者有話要說: 話說,有人看麽?無論好看與否,麻煩大家告訴我一聲;我才有動力啊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