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考完試了
“那師叔, 您認為該怎麽辦?”大尾巴狼燕赤霞搖了搖大尾巴, 面上一本正經的問道。
“哼。”白鳳驕傲的揚起了自己胡子拉碴的下巴。
有人說, 朱雀是鳳凰的一種,這個說法不對,因為其實朱雀的地位要比鳳凰尊貴的多。也有人說,鳳凰是朱雀的一種, 這個說法沒法求證,但可以肯定的是,鳳凰與朱雀之間絕對不能劃等號。不過鳳凰和朱雀之間确實存在一定關系,就如前面(第五十章 )的龍族與四方神獸之一的青龍的關系類似。
鳳凰表祥瑞,與龍族一樣, 在鳳凰這個大概念底下,也分好多種類之分, 比如鳳、凰、鸾、鸑鷟、鹓鶵、鵔鸃等等。其中,以鳳和凰最為尊貴, 除了它們,其他歸屬鳳凰這一種類的鳥, 只能稱自己的本名,而不能使用鳳凰這一稱呼。
要說鳳凰在上古時期的定位,其實也沒有那麽厲害。與龍族一樣, 他們的地位是越往後越高。開始,它們并沒有任何的神職,後世把它們與人間的皇後挂鈎,成為權力的象征, 才讓它顯得尊貴。
為什麽這樣說呢,因為那些真正牛掰的上古神明除了有重要神職的,其他的都死的差不多了,龍族和鳳族比起其他的神獸,損失倒不是很大。當然啦,倒不是說龍鳳不厲害,只是比起那些老天都容不下想盡辦法弄死的上古神明來說,它們肯定比不過。但比起如今的天界諸神,它們屬于贏在起跑線的那一類。
龍族歸于天界,統領四方水域。鳳凰嘛,從上古時期數量沒那麽多,而且都不喜歡露面,至于原因嘛,一則鳳凰一族繁衍困難,二則……《大荒西經》有雲:沃之野,鳳鳥之卵是食,甘露是飲。
所謂鳳凰涅槃、浴火重生,其實是指在另一個平行世界裏未來的一位姓郭的文學家所寫的詩歌,而他詩歌中的鳳凰也不是指真的鳳凰,而是指西方傳說中的不死鳥菲尼克斯,華國古代的傳說中的鳳凰并不能涅槃重生。同樣,在這個世界中,鳳凰也不是不死神鳥,不會涅槃,但是,左右一個凡人的生死他們還是做的到的。
朱雀陵光,乃天生神明,與青龍、白虎、玄武一樣,既是四靈之一,又是四象之一。如今人們都知道,凡人死後歸地府管,那沒有地府的上古時期呢?
一種普遍的說法是,朱雀是掌握生與死的神明,能夠接引死者靈魂升天,回歸天地,塵歸塵,土歸土。所以,人族的很多貴族死後,都會在棺椁、墓室或者壁畫上繪上朱雀紋飾,甚至還有人認為朱雀有令人長生之能。
天地浩劫之後,秩序重立,仙界誕生之後,天地自動造化出了鬼界,開辟地府,設六道輪回,統管凡間死者的靈魂。然而即使是現在,而那些跳出三界的神明地府也半點幹涉不了。所以要說起來,朱雀還是地府的前輩呢。
雖然不知道上古的朱雀與鳳凰是什麽關系,可到了如今,朱雀與青龍一般,也成了這一族的庇護者。鳳凰雖不能如同朱雀一般接引神明的靈魂,腳踏陰陽生死,但地府方面也願意給他們幾分薄面。
白鳳是鳳凰中的白子,鳳凰一族羽毛多為鮮豔的色彩,而無色的羽毛,是缺陷的代表,他們生來就沒有傳承記憶。大概就是因為這樣,白鳳才會被鳳凰抛棄。不過,自從白鳳上了越劍峰後,藏書閣的書都被他看了一個遍,也翻到不少關于鳳凰的記載,甚至還學會了些鳳凰一族的神通。若是沒有金剛鑽,他也不敢攬下這瓷器活。
“骨女與王生的因果非王生身死不可斷,但王生若是死在骨女手上,就會徒增骨女身上的殺孽。所以王生必須死,但又不能死。”白鳳說道。
“師叔,您的意思是?”燕赤霞在心裏暗搓搓的搓小手。
“你求我啊,求我,我就能讓王生活着。”白鳳賤賤的說道。
燕赤霞絲毫沒有猶豫,他等的就是這句話呢。也不顧白鳳一身髒兮兮,很沒有骨氣的抱住了他的胳膊,捏着嗓子矯揉做作道,“師叔,求你了~”
白鳳的雞皮疙瘩頓時就出來了,劍尊那老頭子怎麽教徒弟的,不是說好的劍修都是硬骨頭,死不低頭嗎,師徒倆難道都是異類?他不過就是想為難一下燕赤霞,怎麽會是這種結果。
瞅着燕赤霞這賤樣兒,白鳳一個沒忍住,腳上一用力,就把燕赤霞給踹飛了。
他哪裏知道,在這個世上會與白鳳嬉皮笑臉的劍修,大概也就只有劍尊師徒二人爾;而能讓劍尊師徒二人願意放下身段,丢掉面子讨好的人,恐怕如今也就只有白鳳一人矣。
遙想當年,蜀山重重,越劍峰上,寸草不生。兩個劍修終年死氣沉沉,山上唯一的一絲生氣,便是一只白色的小肥啾。
王家大宅裏,陳氏的書房緊閉着,侍女們都在門口侯着,不讓任何人入內。書房裏,古琴之音緩緩流出。
“你彈的可真好聽。”骨女趴在桌子上,看着陳氏笑道。
“你說我是彈古琴第二好聽的人,那第一好聽的是誰?”陳氏問道。
“是我家公子,他是世界上最厲害的人……不過他死了。”
“抱歉,提起你的傷心事了。”陳氏手指一頓,琴音停了下來。
“不用道歉,反正我也已經死了,算不上什麽傷心事。只不過,他死了就去投胎了,我死了,沒入地府而已。”
“你家公子……總聽你提起他,能和我講講你和他的故事嗎?”
骨女臉上的笑容消失,原本陽光明豔的臉如今染上了淡淡的哀愁,“他啊,其實好多事情我也記不清了……”
這是骨女第一次對其他人說起自己的故事,她向陳氏講述了自己青梅竹馬的黎公子的愛情,他們的婚禮,他們的誓言,他們的死亡,還有他們的三世之約。就連黎公子的第二世、第三世骨女也沒有隐瞞的說了出來。
只是,她還記得陳氏是王瑜儀的妻子,她沒有将黎公子的第三世是王瑜儀這件事告訴陳氏。
她很喜歡陳氏,她很難過,為什麽陳氏要嫁給王瑜儀呢?若是王瑜儀愛自己,那就是負了她;若是王瑜儀不愛自己,那自己就要殺了他,那陳氏就成了寡婦了,可真是讓人為難。
骨女不想失去陳氏這個朋友,好在她人皮夠多,她現在披着的這個,和她與王瑜儀在一起時披的那張不一樣。她知道自己這種行為是欺騙,但她實在沒有勇氣告訴陳氏這個真相。
“我沒有想到,你竟然有如此曲折的經歷。如今你已經找到了黎公子,真是太好了。”陳氏抓住了骨女的一只手,将它拉進了自己的手掌裏,用雙手包住。
骨女搖了搖頭,苦笑了一下,若是你知道了黎公子今生的真實身份,怕就不會這樣想了吧。
“我原本以為,我會找到他每一世的轉世,與他生生世世的在一起。可才找了第三世,我就沒了勇氣再找下去了,只想要完成與公子的三世之約就好。”
“這是為什麽?”
骨女反握住陳氏的手,像是給自己鼓足了勇氣,說出了她深埋在心裏,想說卻又不敢說的話,“因為……我在他們身上找不到公子的影子,他們根本就沒有一絲與公子相像的地方。如果再找下去,我怕,我怕因為他們而忘記了公子。”
陳氏對這些鬼神之事所涉獵的也不多,她不能解釋為什麽黎公子每一次的轉世都像是換了一個人。明明都是同一個靈魂,只一碗孟婆湯,就能有如此大的變化嗎?
陳氏突然有些畏懼死亡,畏懼那碗傳說中的孟婆湯,她不想,變成一個她不熟悉的模樣。那樣的死亡,又與完全消失有什麽區別呢?
“既然這樣,不找也好。如果黎公子還在,他也不會希望看見你如此傷心的。他一定希望你快快樂樂,肯定不會願意自己成為你的負擔的。”陳氏說道。
“真的嗎?”
“嗯,當然,書上都是那樣寫的。”陳氏信誓旦旦,咳,話本也是書不是。
作為一個沒過讀書的鬼修,自然對書本有種敬畏,甚至有種盲目的崇拜。骨女點了點頭,“好,等我完成了與公子的誓言,我就去拜那個老頭好好修仙去。”
“世界上真的有神仙嗎?”陳氏疑惑問道。
“當然了……要不,我教你修仙吧!”凡人一投胎就會變個模樣,骨女不想陳氏也像黎公子一樣,變的面目全非。
陳氏有些驚訝,“這個,可以嗎?我也可以成為仙人?”
“當然可以啦,不過我是鬼修,沒有人族修煉的功法。不過你放心,我能幫你弄到。”
陳氏緊張的有些手足無措,“我,我真的可以……”
“你教我彈琴好嗎,我突然想學了。”骨女看出了陳氏的緊張,站了起來,繞到桌子的另一邊,坐到了陳氏的身邊。
陳氏看着骨女握着她的手,按住了胸口那顆亂跳的心髒,輕輕點了點頭。書房裏,古琴的聲音再次響了起來。
考完三場之後,季子禾走出貢院的時候,那是頭重腳輕,有種分不清東南西北的感覺。
王二郎親自帶着下人在貢院門口等着接家裏的倆考生,貢院門口人擠人,季子禾個頭低,擠在人群裏,擡眼望去都是後背。幸好王家的下人眼疾手快,把季子禾從人群裏拎了出來,不然誰知道他會随着人群擠到哪裏去。
季子禾被下人拎到王家的馬車邊後,王二郎見他臉色不好,就把他抱上了馬車,讓他先進去休息。過了一會兒,寧采臣才與他們碰頭,等寧采臣掀開車簾時,兩人見面,季子禾紅着張臉,寧采臣白着張臉,真是有意思極了。
這實在是扛不住啊,鄉試考了那麽多天,天天住在個漏風的號舍裏。雖然八月不算冷,可號舍裏夜裏連個蓋的東西都沒有,只一薄薄的衣服禦寒。而且吃的也不好,寫卷子還是費腦子,就連寧采臣一個大人考完出來都覺得扛不住,何況季子禾這個體質不好的童子呢。
馬車沒有直接回王家,而是先去了趟醫館。寧采臣倒是無大礙,只需要回去好好睡一覺就能恢複。但季子禾就不行了,他現在全身發燙,整個人都跟小火爐一般,就如同幾年前他剛考完府試之後一樣。寧采臣有些慶幸,還好這次小禾子是考完三場才病倒,若是在前兩場就倒了,就等于白忙和一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