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同一時間,古董店的小老板接到了遠在大城市的師兄電話。
對方的聲音略顯激動:“小年,你寄來的照片我收到了,這幾天我要帶個人去一趟你那,你能不能幫我打聽一下那個賣玉女孩的消息?”
小老板名為餘年,當即怔了一下,那女人就是一個普通的賣貨的,樣貌平凡,個頭也不高,算是平平無奇,就是再次碰到他都不一定能認出來。
“大師兄,為什麽要找她?到底出什麽事了?”等等,大師兄怎麽知道那賣玉的是個女孩子?
“具體的等我到那再跟你說,總之,你一定要幫忙打聽一下。”
餘年愣愣地點頭,話說回來,他去哪找那個當玉佩的人?對了,對方好像留下了聯系方式,只因這種當了的物件,主人很可能經濟寬裕就會回來買,所以做典當的人一般會跟主人約好時間,他給的期限是2個月,如果2個月內對方不來買,他就會賣掉這個玉佩。
餘年翻開登記本查看一番,“蘇媛媛,工作單位是一實小?”
他在腦中回憶這個女孩的樣貌,還好能記得一些。
他不知道師兄為什麽忽然有這麽多怪異的舉動,可他知道師兄那人平常懶之又懶,能叫得動他的除了紅燒肉就只有他那幾個朋友了,而師兄這人雖然混得不怎樣,但朋友各個都是厲害人物,師兄交友範圍很雜,交朋友也十分挑剔,能讓他上心幫忙的,對方一定不是小角色。餘年覺得這事不尋常,便開始留意蘇媛媛的情況,他最終還是在學校門口認出了蘇媛媛,這個一個長相普通的女孩,看起來并不像是能有什麽特別遭遇的,更不像中那些身世坎坷的女主,女主好歹也要有女主的樣子才對,可蘇媛媛沒有。
以蘇媛媛的長相,要是扔到人群中,很容易認不出來的。
這個蘇媛媛好像只是代課教師,餘年看到蘇媛媛送小孩放學,有個男人來接她,對方對她不是很熱絡,但蘇媛媛那雙并不漂亮的眼睛裏盛滿了熱情,餘年了解那樣的眼神,那是為情所動的信號,這姑娘一定很滿意自己的男朋友。
蘇媛媛不懂自己被人盯上了,次日學校放學早,她叫了輛人力車去了賣随身聽的商場。
“我想看一下随身聽。”
售貨員瞥了她一眼,不太搭理,蘇媛媛咬咬牙,知道自己是讓人看輕了,她最近省吃儉用也沒時間好好打理自己,更沒幾件拿得出手的衣服,賣了玉佩的錢加上攢下來的才勉強購買一個随身聽的。
她又說了一遍,售貨員嗤了一聲頭都不擡,“那是愛華JX909D,兩千七,你确定你有錢我再拿,要是買不起就別拿了,省得麻煩。”
蘇媛媛低着頭,掩蓋住眼睛裏的訝異,一個随身聽竟然要兩千七百多?那麽貴嗎?簡直吓死人了,她是真的賣不起,可她不想讓人看低了,便嘟哝一句:“有什麽了不起的,你也不過是個售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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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售貨員被諷刺一番,臉色難看的要命,蘇媛媛見狀,心裏大感痛快,她從這個專櫃離開去了別的地方,最後在一個賣電視的鋪子裏找到了她要的随身聽,四百不到的價格,雖然比起兩千七是便宜了點,可這已經是她能承受的極限了,蘇媛媛試了一下,放電池進去,見操作沒問題才付了錢。
看着手裏銀灰色的随身聽,她已經能想象出張志聽這個随身聽時的樣子了,要是她送了張志這麽貴的東西,張志的媽媽見了一定會高興,蘇媛媛把随身聽收起來,打算下次見面時給張志。
天一日冷過一日,梁小妹已經穿起了秋衣秋褲,天冷以後,她反而白了一下,以前黑不溜秋的小姑娘多了幾分秀氣,或許是因為上了學的關系,身上竟然多了幾分書卷氣,這樣的變化是巨大的。
梁小妹背着嫂子買的書包,高興地唱着小曲,今天小莊老師又表揚她了,說她數學比以前進步很多,叫她好好努力,還讓她記得,叫蘇惟惟在她數學作業本上簽字。
“小妹?”嬌嬌驚訝地看向小妹,小妹才上學沒多久,可氣質卻跟以前大不一樣,好像變文靜了許多。
嬌嬌比小妹小月份,按理說也該上一年級了,可她沒人管,巧紅對她好過一陣子,現在也偶爾買東西給她吃,叫她不要回家亂說什麽,卻從沒提起送她去學校讀書。
見梁小妹蹦蹦跳跳的,她羨慕道:“你怎麽這麽高興啊?上學好嗎?老師會打人嗎?同學們會揪你小辮子嗎?”
“不會不會,那都是假的!是騙人的!學校的老師可好了,我們班小莊老師經常給我糖吃,下課我就和我的朋友跳皮筋,回家作業也不多,唯一痛苦的就是考試了,我讨厭考試。”
梁小妹叽叽喳喳的,她描述中的學校跟嬌嬌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樣,溫柔的老師、可愛的同學、有趣的同桌,那些都離她太遙遠了。
“我給你看這個……”梁小妹掏出語文書,翻到書面裏面,“你看,我們學校都流行貼紙,大家把貼紙貼在書上,比誰的貼紙多,我們課間還會摔紙牌,誰贏了紙牌就歸誰,我玩紙牌玩的很厲害,贏了好多紙牌。”
嬌嬌完全接不上話,只能愣愣地看向梁小妹,為什麽她覺得自己跟梁小妹越來越遠了呢?自打梁小妹上學後就不怎麽找她玩了,每次她去找梁小妹,小妹都說要做作業,還說做完作業要聽蘇惟惟讀書講故事,嬌嬌家裏的情況跟小妹家差不多,她以為她跟小妹同病相憐,可現在這情況分明不一樣,因為蘇惟惟的關系,小妹生活的越來越好,有時候她都覺得自己和小妹沒有共同語言了。
她好像要失去自己最重要的朋友了。
她真的很羨慕小妹,她也想有蘇惟惟這樣的嫂子。
——
天冷以後,家裏的蔬菜種類越來越少了,蘇惟惟怕琤琤和小妹營養不夠,便想着從街上買些堅果回來,入冬後堅果并不便宜,口味也沒有後世那麽好,蘇惟惟挑挑揀揀好不容易買了核桃、葡萄幹、巴坦木、腰果、切片紅棗幹,別看這堅果都很常見,可在這時候卻是真的很難買,尤其是巴坦木,還是幹貨店的老板自己托人從新疆帶來的,沒吃完便拿出來售賣,都被蘇惟惟買來了。
買了堅果後,蘇惟惟把所有的果子混合在一起,裝在罐子裏,這樣誰要吃倒一捧就可以了。
琤琤第一次吃,蘇惟惟放了葡萄幹和巴坦木在他嘴裏。
“怎麽樣?”
琤琤小心翼翼地嚼嚼,慢慢地,他的眼睛越來越亮,就好像吃了世上最美味的東西,原來這就叫堅果?蘇惟惟看笑了,“怎麽樣,媽媽做的堅果很好吃吧?”
琤琤使勁兒點頭,原來這就叫堅果,原來這些東西可以和葡萄幹混在一起吃。
惟惟就是厲害,做什麽都好吃。
梁小妹一向是馬屁精,吃了堅果便大叫一聲:“天哪!太好吃了,堅果酥脆可口,香味濃郁,配上葡萄幹的甜味,一口咬下去嘎吱嘎吱的,嫂子,我太感動了,這樣的美味你是怎麽做出來的呢?”
大寫的做作!!蘇惟惟失笑不已,她昨晚講故事時提到薯片和芒果幹,小孩沒吃過,就問那些東西是什麽樣的,什麽味道,蘇惟惟随口一說,誰知小妹竟記得一清二楚,果然是日後的寫作大佬,現在就是戲精一個。
“好吃吧?以後每天吃一把。”
梁敏英正好進門,也覺得稀奇,她活這麽大還不知道堅果這種東西,這什麽巴坦木果子更是稀奇,但是吃起來确實挺香的。
“嫂子,你怎麽想起來做這個?”
蘇惟惟笑着塞了幾個堅果在她嘴裏,道:“我怕咱們吃的太素,會沒營養。”
她前世就喜歡吃每日堅果,每天一袋子十分方便,來了這裏沒有現成的吃,就買散稱的堅果自己做了,還好做的不算難,雖然這個時候的加工技術不如後世,但這時候的果子口味卻比後世好很多,味道足,不像後世的東西,什麽都不好吃。
梁小妹把每日堅果放在口袋裏,笑嘻嘻地出門了,紅紅見她又吃好東西,便跟在她後面問:
“小妹,你吃什麽呢?”
“我嫂子說這叫堅果!”
“堅果?好吃嗎?能不能讓我嘗嘗?”紅紅看小妹吧唧吧唧的吃的很香,真是饞得慌,頭勾着看向小妹的口袋,梁小妹很煩她,以前紅紅每次有什麽東西一口也不給她吃,壯壯更是欺負琤琤,她可是很記仇的,別人欺負她她都記得,給紅紅吃?做夢!“去去去!一邊去!這是我嫂子給我的!誰叫你們以前總欺負我們!”
紅紅癟癟嘴,想說那是她媽和她奶教的,她也不敢不聽話的,小妹手裏的堅果看起來很好吃,她真想吃一口。
“就給我一個嘛。”
“不給不給就不給!你奶奶欺負我嫂子,你媽媽也欺負我嫂子,你們全家都欺負我嫂子,我才不給你吃。”
當下嬌嬌過來了,梁小妹捏了顆巴坦木給嬌嬌,嬌嬌吃了口,當即抿着嘴感嘆:“太好吃了!小妹,這是什麽啊?”
“這是堅果,是我嫂子做的,我嫂子厲害吧?”
嬌嬌嚼着堅果更羨慕了,如果蘇惟惟是她嫂子該多好了。
紅紅站在邊上看她們吃,看得直咽唾沫,堅果看起來很好吃的樣子,她也想吃。
梁小妹吃的堅果很快引起了村民的注意,大家詢問一番才知道這是蘇惟惟發明的。
“惟惟可真厲害,什麽都會。”
“可不是嗎?你看人家小妹,這才幾個月就跟變了個人似的,這多虧了蘇惟惟這個嫂子。”
“說起來衛東也虧了蘇惟惟拉扯,還有明中,他去北京的事我都不知道,說是惟惟這個嫂子支持的,說起來惟惟也挺不容易的。”
“是不容易,劉玉梅把人攆出來,連口糧食都不給,人惟惟帶着老梁家這幫孩子,真心不易。”
大家讨論一番,又去蘇惟惟家讨教做堅果的做法。“惟惟,吃這東西有什麽好處?”
蘇惟惟笑起來:“這東西補腦子很好的,每天吃一捧,人需要的營養都齊全了。”
“這麽神奇?”
“可不是嗎?總之,堅果對身體好,不過也不能多吃,一天幾顆就行。”
大家得了經驗,便都回家試試了。
正是冬天,家裏沒什麽吃的,有些人就學着蘇惟惟做混合堅果,有的人把晾幹的山芋切的小小的,和瓜子仁、南瓜子、核桃混合,再放點葡萄幹進去,別說,雖然沒有蘇惟惟做的美味,但确實是很好吃的。
蘇惟惟把吃完的麥乳精罐子洗幹淨,再把做好的堅果倒進去密封好,用網袋子拎着。
“嫂子,你這是去哪?”梁敏英疑惑。
“我去看看衛東,順便看市裏有沒有賺錢的門道。”
梁敏英沉默片刻,家裏的負擔全部落在嫂子一個人身上,嫂子确實很辛苦,要是她沒辭職就好了,多少能幫嫂子分擔一些。
蘇惟惟打算兩天後去一中,上個月一中原本是要月考的,可因為放假耽誤了,這次是一中的第二次月考,蘇惟惟想趁此機會再去其他中學轉轉,不局限于一中範圍內。
——
一輛進口的黑色奔馳停在古董店門口的梧桐樹下。
枯黃的梧桐樹襯得深秋的小縣城愈發冷清。
正是上班時間,偶有騎車的行人經過,來往的人都盯着這輛黑色奔馳。
這年頭轎車是稀罕物,放眼縣城,路上的車屈指可數,最常見的就是二手的國産越野,一兩萬就能買到,再好點是桑塔納,這年頭能開桑塔納的都是有錢人,桑塔納省油耐開,配件還便宜,小縣城的老板都喜歡這車。
奧迪奔馳這類名車他們在電視上見過,現實中他們可沒見過這麽好的車,雖然他們看不出價格來,但既然是奔馳,肯定便宜不到哪去。
餘年也看嗨了,是男人沒有不喜歡車的,他在縣城生活了這麽多年,都不知道這裏竟有人開得起一百多萬的進口奔馳車。
司機打開轎車們,餘年伸頭張望,妄想走下來的是一位風姿綽約的絕世美人,誰知,竟走出一個穿着灰色道袍的男人,對方還算清俊,身材高瘦,一派仙風道骨,像是下一秒就能羽化成仙了。他左手握着一串明黃色的念珠,念珠纏繞在手上,他以手指輕輕撥弄,要不是那身道袍,世人都會以為這不是道士而是和尚。
這假道士……
“師兄?”餘年驚的眼珠子要下來了,“你怎麽來了?”
更重要的是,幾年沒見,師兄竟然發達了!這是入贅給了某富家女做上門女婿呢?對對對,絕對有可能,就師兄這小白臉,賣賣色相混個奔馳開開不成問題。
“你實話實說,你是殺人了還是放火了?還是去紅燈區出賣靈魂了?你說,你怎麽混上奔馳的?”
師兄嫌棄地瞥了眼他的穿着,“思想龌龊!認知狹隘!我就坐個奔馳就得殺人放火出賣色相?倒是你,這麽多年了一點長進沒有,你看你這是什麽打扮,皮夾克穿的不倫不類的,你是賣古董的,就你這毫無行業特質的打扮,誰敢把古董賣給你?”
餘年被訓的瞬間找回當年的感覺,是,這是他師兄,親的,師兄此生最大的樂趣就是嫌棄他、鄙視他、訓斥他。
當下,黑色皮鞋從車內踏出來,一個穿着西裝的男人站在餘年的面前,對方比餘年高半個頭,足有一米八五,他頭發梳的一絲不茍,西裝筆挺毫無皺褶,雙腿筆直氣勢非凡,身材精壯,手上戴着一塊餘年從未見過的腕表,餘年當下覺得,這男人比這輛奔馳車更顯眼。
簡直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