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離家等朋友
寧自泊,真不愧是你,人間真實!重明心裏狂樂。
李道:“……你要是這麽覺得就這麽覺得吧。”
“還有,手機拿過來。”李道說。
寧自泊不解其意,乖乖遞上手機。
她沉默着接過手機,然後打開微博。給寧自泊改了昵稱。
“漂泊在路上的一截鴨脖子”更名為“向諾獎出發”。
同時更改的還有“走遍天下都不怕”群組裏的昵稱。
寧自泊一改昵稱,屏幕後面的四個人都是一臉問號。本來那個鴨脖子就夠詭異了,結果現在居然還改了個“向諾獎出發”。這得是多有病才能這樣做啊。這麽認不清自己的嗎?
寧自泊圓溜溜的大眼睛瞪着李道,明顯要她給一個解釋。
李道表情淡淡的,“那個鴨脖子太難聽了,而且不能突出你的氣質。你不是要志存高遠嗎?那就向着諾獎出發吧,總有一天你會成功的。我們相信你。去大膽的走遍天下都不要怕吧。”
寧自泊被李道那個“我相信你”成功洗腦,即刻自信心爆棚,雄赳赳氣昂昂的拎着密碼箱大步走出門。
重明不明所以,正想問李道寧自泊那個鴨脖子是怎麽回事,他從來沒聽說過這個,這時候寧自泊回來了。
居然是有話要和重明說。
“哎,我問你啊。”寧自泊問的賤兮兮的。
重明心頭劃過一絲不好的預感,眉頭一動。好在墨鏡擋住了他的眼睛。
就聽寧自泊好奇道,“你有兩個眼珠子,那你看《破産姐妹》的時候用的是不是二倍速啊?”
我去你特麽的,就知道不會問好話!
看着寧自泊完全沉浸在他的世界裏開始YY,重明簡直一口老血吐出來。
在寧自泊的幻想裏,重明的眼珠子咻咻咻的高速轉動看劇,堪比科幻大片,擡頭饒有興致的要說點什麽。
就聽重明冷漠至極的回答,“不是。”
“哦,這樣啊。”寧自泊極為遺憾。
方才興高采烈的身姿現在開始有了一絲萎靡。
等到寧自泊離開的時候,重明問李道,“寧自泊的微博是怎麽回事啊?”
李道給了他一個意味深長的笑,然後打開手機,給重明看了寧自泊的微博內容:
“人這一生總會有一些想要瘋狂堅持的東西,哪怕所有人都反對甚至不敢告訴別人你想做什麽,也想去全力以赴的做到底。
即使是撞了南牆也只以為自己不夠優秀,從來不反思究竟是不是此路不通。
也許,這是一種執着,更或者,說的高尚而又冠冕堂皇一點,這就叫做熱愛。愛到為它放棄一切甚至放棄原本平靜安樂的生活。
因為人總有年輕的時候,這個時候不會再回頭,年輕的時候不瘋狂,年老的時候只會後悔。
後悔自己曾經有一段能不顧一切的日子,但是自己卻未好好走過。随着人雲亦雲的被社會的洪流催促向前,直到忘記了自己…”
哎喲我去,這他麽的也太酸了吧。
一時沒忍住,“噫”出了聲。只想借用破産姐妹裏max的一句話,OMG!
重明奇道,“怎麽着?寧自泊的生活很坎坷嗎?你總是打擊他嗎?還有,那個漂泊在路上的鴨脖子,他在我沒來之前是一直在旅行嗎?”
一下子問這麽多問題,李道一個個給重明回答的仔細。
“挺坎坷的,但是還挺勵志。寫了這麽久的小說也沒個人看,反正還挺自信自己能流芳百世的。而且一毛錢都掙不到還堅持寫小說,要是你你可能都做不到。”
“我沒有打擊他,我不是誇獎他了嗎。剛才你也聽見了啊。”
“他從來不外出旅行,起這個名字只是想讓網友誤認為他是個滿世界行走的文藝青年,嗯,這一點上還挺虛僞的。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就是個舊社會的大小姐。”
“還有什麽問題嗎?”李道轉頭看着重明笑道。
心情挺好的啊。重明吞了一口唾沫,趁機追問,“他什麽時候開始跟着你的?之前怎麽生活來着的?”
“哦,之前啊。”李道目光看向遠方,好像在回憶什麽。過了半晌,像是終于做好了決定要怎麽說了,笑道,“之前他主要是做渣男。靠他女朋友養着呢。他就躲在家裏寫小說。”
???
什麽玩意兒?
當……職業渣男?靠女人養?
我……特麽……
想到了寧自泊那張稱得上是長得還不錯的臉,重明一時語塞,這叫人不知道該怎麽接話了。
早晨的太陽開始微微透出光亮,在這個江南小鎮上,每天早晨太陽出來的那一刻都特別美。
一團白色的朦胧的光亮隐藏在綿延的山巒之後,被薄薄的霧氣遮擋住,四下散射點點微光。大山像是曼妙的少女,穿着一件紗衣,婀娜多姿若隐若現。
李道靜靜的看了許久,無意道,“好看嗎?這樣的景象,我真的找了很久。現在大城市裏根本就看不到千年之前的風景,也就是這裏,還能看到一星半點的過去的印記。”
李道說的悵然,重明聽的也不好受。他來自比李道更久遠的時代,那個時代,甚至草木都不多,粗犷、張狂,卻是重明難以忘懷的過往。
他回道,“這才是你想搬來這裏的原因吧。”
“聽哪吒說過,你最向往的生活是一根長杆直釣在臨水之畔,蓑衣、鬥笠,再帶着一根竹筒做成的食盒挂在腰間。你少年時代就是那樣度過的是嗎?”
李道像是回憶起了什麽,嘴角溫柔含笑,歲月缱绻的溫柔寫在臉上,“是啊,我的少年時代就是如此度過的。只是後來的金戈鐵馬紙醉金迷讓我迷失了方寸,現在再想回歸,卻已經失去了故人。”
“世人都說神仙好,可是神仙這歲歲年年,送走一個又一個身邊人的孤獨他們又怎麽知道?”
李道說完,轉身回去,背影消瘦,顯得格外的形單影只。
是啊,寧自泊也是這樣的一個人。李道把他帶在身邊,可是終有一天,寧自泊會離他們而去。沒有陰謀,沒有意外,只是單單年歲到了而已。
重明不知道這麽多年李道是怎麽度過的,這是他第一次來到人間。聽聞李道一直都在人間溜達,那她到底經歷了多少的悲歡離合,又送走了多少的至交好友?
猛地,重明恍然間明白了生命的短暫。這是過去的他從來不會在乎的事情。他是上古的神獸,不需要朋友,也不會經歷離別。原來在人間呆的久了,也學會了人間的悲哀。
他強壓下心頭那股不正常的感情,轉身回到緣來館,打開電視告訴自己:區區人族,不足挂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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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道把重明帶到了一個地方,兩人隐匿了身形,看人來人往。
重明不解,“你帶我來這裏幹什麽?看看人間有多美嗎?”
李道沉默了一會兒給他解釋,“……看寧自泊。”
原來如此,明白了。
這條街道是小吃街,很繁華,尤其是學生和帶着小娃娃的家長們愛來這裏。當然,還有那些小年輕搞情.調壓馬路也是來這裏。
寧自泊他們把聚集的地方定在這裏還是很有道理的。在這裏吃個飯,吃了飯了,那就是增進感情了,未來一段時間一起出門就不會太生疏。
重明老神在在的到處亂看。天橋上有個阿姨旅行團,幾個老阿姨姐妹淘聚在一起擺出一樣的手勢叫人幫她們拍照;電燈杆子下面站着兩個小情侶,兩個人頭對頭在接吻;地上有個向前大步走的雕塑,一個小朋友和它擺出了一樣的動作叫媽媽幫他拍照……
就在這時,遠遠的走過來一個人,在人群裏蹦蹦跳跳的心情極好。帶着一頂鵝黃色的圓頂帽子,身上穿着藍色的短袖襯衫,下頭搭了條牛仔褲。仔細看,那件藍色的短袖襯衫其實是中袖,袖子到了手肘以下……
想起來了,那是重明買給寧自泊的,今天早上寧自泊就那麽穿着出門。
他拿手肘捅了捅李道,“诶,人來了。”
然後看了李道一眼,李道努努嘴,示意他再看。
重明目光轉向寧自泊……靠!
寧自泊心情極好,他掏出手機,在“走遍天下都不怕” 群裏發了一條消息。
【向諾獎出發】:我就在這家奶茶店門口等你們哦^^,手上拿着玫瑰花的就是我啦~~~
發完之後美滋滋的告訴花店老板,“給我拿四只紅玫瑰,分開包裝,包的好看一點。”
“好勒!”
他要給小夥伴們一人一朵玫瑰花,這樣才能表達出他對小夥伴們深沉的愛。
付了錢,收好玫瑰,寧自泊直挺挺傻愣愣的站在奶茶店門口,一臉微笑,目不斜視的看着前方。
翹首以盼。
躲在對面屋頂偷看的重明:“……”
李道:“……”
重明無語道,“他這樣子真的沒事吧?”
由于寧自泊的臉長得還行,其實還算得上是很行。雖然平日裏重明總是不願意承認,但是他真的長得很可以。在人群裏很是紮眼,無毒無公害的長輩們最喜歡的相貌,當下最流行的弟弟模樣。
不管是這張貌美的臉還是那一副智障的表情都足夠吸引人目光的。不一會兒,幾乎整條大街都在側目。
可以理解。正常人看到智障一般都會多看一眼,小女生見到好看的哥哥,可能還會多看好幾眼。
李道表情淡淡的,“沒關系的,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