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chapter3
作為一枚精靈王鐘愛的戒指,蕾琳無非是受到極高的待遇。
雖然蕾琳不是什麽只注重看樣貌的姑娘,但是在如此高水準的洗禮下,霍德華小姐不得不說精靈王的樣貌真特麽高水準。就那頭成色極高鉑金色,這種完美的堪比金屬般的折射光澤度,蕾琳只有在煉金代表著作中見過描繪。
作為煉金狂熱愛好分子的蕾琳,觊觎這麽一頭色澤是必然的。并且時不時還與之親密接觸,也還是挺不錯的。
但是這種長及腳踝的長度簡直是……唔就是那群人說的娘娘腔。
一個大男人頭發比她最長的時候還長兩倍,還喜歡那些所謂絢麗的珠寶以及華麗的衣服,一個男人有這樣的愛好真的好麽!每次出門還要騎鹿!沒錯就是騎鹿!還是那種全身雪白雪白的大麋鹿!放着好好地白馬拉車麽!好吧,作為一名愛展現他風姿卓越的的精靈王,一國之主的偉大精靈從來都不會把自己給遮住的,即使有車,精靈王絕對是在車上站着!站着!
還要變換按照季節換衣服和配飾,從當初的震驚到現在麻痹,蕾琳覺得自己以前過的日子根本不叫日子,來自精靈王衣帽間的深深刺激。
蕾琳覺得自己要從對方身上找到一個平衡點,不就是後來擁有一片森林的皇家守林人,頂多就是林子大的裝得下一個國家,有什麽了不起。而且這林子不就是這群林子長得樣子奇怪些,顏色偏深一些,還有些特産,有什麽值得驕傲的。
後來随着精靈王去樹林巡視,蕾琳收回之前皇家守林人這一稱謂,這片森林簡直是吃了藥啊!
長出來的根本就不是一個概念,盡管見多識廣的霍德華小姐,還是震驚的嘴巴可以塞下蘋果。如果她能化成人形的話,那蜘蛛手腳長度都是她的身高了,那嘴巴肚子什麽的……比她當初買的昆蟲圖鑒還要清晰。
于是乎如果有人能看透霍德華小姐的本質,就可以看見蕾琳此刻是緊緊的扒在精靈王的手指頭上,即使她現在不是人樣,但仍不能阻擋她對這個世界生物忽略不計。
這片林子有着自己的名字被稱為大密林,作為大密林的森林之王,即精靈王,對待他的子民是十分盡責并且盡心的。
作為見證精靈王多次搬家在搬家的蕾琳,覺得自己對方确實很盡心的在搬家。
聽說隔壁那片地的精靈,對于這種舉措所持有态度,倒沒說什麽,最多就是寄信一次比一次遠。
那位精靈蕾琳倒是見過幾次,是一個黑褐色頭發的精靈,據說這兩位精靈的關系交情十分不錯。但是這兩位精靈屬性卻十分不愛走動,據說數十年能見上一面都算得上是十分了得。
明明看起精靈們都是十分熱愛熱鬧,而且動不動就隔三差五辦幾場聚會,也許是因為搬家越搬越遠不好找并且一次比一次路途遙遠吧。
作為一枚戒指,蕾琳覺得自己目前的日子算十分不錯,每日能出來看看風景,不用擔心三餐,抛去走不上四處這一點,蕾琳還是挺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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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要隔三差五出去看看大密林特色産物,蕾琳會覺得自己更加開心。
也是得益于自己是枚戒指,蕾琳學習了精靈語,原本蕾琳覺得自己十分具有語言天賦。但是當蕾琳偶爾一次聽到精靈王在讀史典,第一次了解到語言的魅力,遠勝于文字的魅力但是完全聽不懂後,蕾琳覺得自己當初的基礎幾乎全作廢。
當自己不再是以往正常作息時間後,時間對于蕾琳來說不再像當初那樣,蕾琳是十分欣慰,如果她要是能用這樣的時間去研究祖上所傳的煉金典籍那必定是極好的,但是現在這番摸樣,沒手沒腳。
不過每天看着這一顏色,霍德華小姐覺得也還是能彌補自己受傷脆弱的心靈。
但是好景不長,據說是北邊的戰役打響了,作為一國之主的王當然要出場。由于成為了戒指蕾琳自己已經模糊了時間的概念,所以蕾琳說的這個好景不長,已經是她成為戒指過去了一百多年的時間,為此長湖的鎮長都換了好幾代,所以蕾琳每次見面都十分感慨,這變化都十分大這一次和上一次感覺都不像同一個人。
由于戰火的紛争,周圍的幾族互相結盟對抗來自北方的暗勢力,精靈王也響應盟軍的號召,加入該隊伍響應號召。
作為精靈王最喜愛的戒指,霍德華小姐她上戰場了。
這一份深深的厚愛,讓蕾琳飽受摧殘,當初蕾琳見到了臉大如盆的蜘蛛就該知道,不是所有的生物,都能按照她以前的常識進行衡量和判斷。
比如現在蕾琳看着精靈王拿着寶劍在與龍進行決鬥,就是以前童話書說的騎士與惡龍鬥争,拯救公主。但蕾琳看眼前這個,她覺得勝利的獎品不會是公主,而且這龍的體型與以往童話中說的差別,也許童話書說的還是有些依據,只不過流傳的都是濃縮版本。
不過書中都沒有描繪,龍的樣子,只是說有些能夠噴火,有些能夠飛,但是面前這個又能飛又能噴火還無比巨大的龍還會說人話的這種,蕾琳表示書中絕對沒有提及過。而面前這條龍它全部做到了,并且對方把握的語調比她還好,蕾琳覺得自己無話可說。
即使不明武力的蕾琳也看出來,精靈王在這個巨龍的攻勢下漸漸處于劣勢,而且聽這條龍說道一些私密的事情。
曾經的戰事,使得精靈王損失了大量同族,而他的父親戰死在那一場戰役,被刺激的精靈王雖然看起來攻勢凜冽了幾分,但并沒有有給對方造成幾分實質性的傷害。而且對方擁有一層厚厚的鱗片覆蓋,曾經砍獸人蜘蛛石頭怪跟收菜的劍,在這條龍身上只是像她以前劃玻璃那樣,沒什麽印子但是聲音着重。
作為精靈王喜愛的戒指,蕾琳覺得自己雖然沒有上升到對方是必不可少,但是作為相知相伴多年的互相依靠,蕾琳覺得自己有必要能夠做什麽。
但事實上,蕾琳如果能做上些什麽,這些年也就不會這樣了。但是蕾琳想做什麽,但這個樣子着實什麽都做不出來,所能做的也就是顆寶石最基本的,閃瞎到對方的眼睛……唔……對方的眼睛好像比自己大上很多倍啊。
蕾琳還是要盡可能晃到對方的大眼睛,分散對方的注意力。
而對方是能上天還能蹿地噴火的龍,而且這還是一條十分聒噪的龍,精靈王吃不消是必然。但是對方卻能夠支撐如此之久,讓蕾琳不得不佩服,但是十分想發揮自己作用的蕾琳仍是沒有讓對方能夠注意到自己夠閃夠引人矚目。
西方黑暗文學中描述過,龍這種生物十分陰險狡詐,所以前前後後挑戰龍的騎士無數,最後能成功的只有一個,營救公主拯救公主。蕾琳覺得精靈王這麽頂好的樣貌,也許可以作為一位嬌滴滴公主,等待勇敢的騎士砍掉巨龍,逃出魔窟。
事實是,公主和巨龍打的不可開交。
不停喘着粗氣的精靈王,仍然舉着他的寶劍,面對面前的巨龍。剛剛那條巨龍又噴了一次火,精靈王的铠甲早就已經殘破不堪,而被龍火灼燒過得土地皲裂,焦黑不堪,蕾琳不敢想象如果精靈王沒有躲過剛剛那一擊,會怎樣。
按理說剛剛那一擊後,不該馬上就能進行下一擊,但對方還是使出了那一招,剛剛消耗過多的精靈王此時完全無法避開。
當面臨真真正正這一刻來臨時,霍德華小姐所想到的是自己既然能夠應付坩埚,所以面前這個應當還是可以的。于是精靈王以為自己會葬身一片火海,結果是萬萬沒想到,噴火的龍也沒想到,于是下一口它噎住了。
作為一枚神奇的戒指,蕾琳十分有權利的保持她的沉默,作為不信邪的巨龍,再次與精靈王交手了。
而作為如此的霍德華小姐萬萬沒想到自己與精靈王的見面,充滿了驚心動魄,而作為好不容易把巨龍斬殺于劍下的精靈王,表示自己怪不得每次戴戒指是如此別扭。
合着這枚戒指是個姑娘,而且一帶就是一百年。這位姑娘直接撲到了精靈王的身上,把筋疲力盡的精靈王給砸暈了。
暈之前的精靈王所見到是就是一片白色,以及白色下面的藍色。
作為承受龍火的蕾琳,從戒托上滑落,然後砸暈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