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大兇饕餮
滄海桑田,歲月變遷。
翠色蔥郁的小樹苗經過了幾百年長成了高壯的參天大樹,平平矮矮的小土丘經過了幾萬年的變化成了愚公都難以移開的大土丘,而一個普通的小山峰過了十萬年光景成為了一個大山峰,着實不奇怪。
令我感嘆的是,我十萬年前移這小山峰的用途是,放在洞門口做裝飾的,如今地勢變得如此厲害,為什麽只有山峰大了幾百倍,而我的洞口就沒有一點兒變化呢?如今導致了裝飾的山峰擋住了我的洞口,看着就有種喧賓奪主的味道,讓我很不高興。
當金烏一啼,金光把銀兔趕走時,我便十萬年如一日地跳上了門前的裝飾山峰,擺了個狂酷的姿勢,威武地仰着頭,金光打在我火紅火紅的皮毛身上,映得我渾身金紅金紅,看上去煞是威武。因站得高,我頭頂一雙魔牛角聳入雲霄,在大兇之州上成為獨一無二的标志。
我管轄的領地內的一衆飛禽走獸一陣歡騰,奉我為主,虔誠地朝着我拜了三拜,已示臣服。每每如此,我很是受用。
我生存的這個世界是四海六州,其實四海六州在遠古時代,曾有九州。那時的神族與魔族地盤各占一半,他們解決完了生存和繁衍子孫這樣的大問題,就發生很大的矛盾,雙方野心勃勃,都想征戰天下,做天下霸主,因此頻頻發生神魔大戰。
我出生前,曾發生了五十次大規模的戰役,三百次小規模的戰役,以至于神魔大戰後,天地的九州變成了七州,還有一州沉入無限深淵化作了人間,所以如今天上就剩下六州,我住的地方就是六州之一的大兇之州,聽這名字就是很威武,我覺得特別符合我威武的大兇身份。
我大兇之名的由來其實是在神魔大戰後,神族最為勝利者打掃戰場,免不了對一些威武的猛獸認作魔獸,而認作魔獸的其中之一就有威武的我,後他們被我英勇的身姿震懾到了,認了錯,并稱我為大兇。
金烏是神族守護神獸,能招來光明,卻不善戰鬥,我生性貪吃,對它們這種傳說的物種垂涎已久,可忌憚神族,一直不敢下口。一日,神族去幽冥雲海打掃戰場時,因那裏終年昏暗,靈氣稀薄,神族特領了幾頭金烏前去照明。我悄悄地跟了他們一路,正想找機會吞個兩三只就跑路,誰知有一只不長眼的竟認我做魔族,這下我終于有了理由大吃特吃了。
我裝作被激怒的樣子,追着金烏跑遍了六州,那時神族風頭大盛,竟然有猛獸敢與他們作對,六州的民衆表示很震驚,對我很是忌憚。
其實當年我不過是占着它們理虧的由頭,随意蹦跶了些,這一蹦跶就造成了許多誤會,當然對我而言的好誤會,我是從不解釋的。
神族經過神魔大戰主力損失了許多,沒損落的也是大大的受傷,他們一邊提防着魔族卷土從來,一邊提防着我英勇的神姿怕我吞了金烏又吞了他們這些神族,初次分地冊封時,讓長得很威武的我,來這大兇之州,做四大兇獸之一,統領此處的妖魔。
又因金烏是我的熟人,對我又恨又怕,免不了多多“照拂”我,是以每日從東邊出來,都先去東南邊的大兇之州繞一大圈再滾回東邊照明。
大兇之州的民衆見我如此本事,不僅是吃了金烏,讓神族好生照顧,連神族不可一世的神鳥金烏都恭敬有加,就這樣我成了四大兇獸之首。
日子雖過得威武,但身為兇獸還得拿出真本事,因我吃了金烏,又煉化了金烏,五髒竟長出了一枚小小的內丹,算是我丹田那顆,我一只獸竟有兩個內丹,修煉的速度本是天賦異禀,如今更是開了火車,嘟嘟地前行,若不是我偷懶繞了幾個彎,絕不可能六萬年才飛升上神,即使如此,在四海六州也是名列前茅的超級存在。
每每想到如此,我便十分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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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即使是如此了不得的我,也是有憂郁的一件事。而這件事,我總會在大兇之州的民衆朝拜我之後露出點點愁容,當然我的皮毛長而鮮紅,從我臉上是看不出的,但眼睛是心靈的窗戶,我覺得我每次抑郁時,我的眼睛都像遠古時代那些美麗的女戰士,雖英姿飒爽,卻惹人憐愛。
住在我洞窟不遠處的一片靜谧小泥畔裏,住在一只魔鱷魚和一只靈犀牛,比鄰而居,感情很是要好,靈犀牛十萬年如一日的哼哼唧唧傳入的我耳朵。
他先是仰頭看了看遠去的金烏,又納悶地朝我拜了拜,那一只牛蹄子做個了艱難的動作,悄悄放在嘴邊旁,警惕地看了高聳入雲的山峰,再神神秘秘地說道:“老鱷,雷老大眼睛是不是有毛病,剛剛還看着金烏飛過,這會兒怎麽又低頭,是眼睛有毛病還是脖子累了?”
魔鱷魚剛從小泥畔擡起滿是泥濘的鱷魚頭就瞧見我從山峰頂用血紅色的大眼瞪着它,那兇狠的目光恨不得一口吞了它。我見它沒什麽反應,唯有再揮揮我鋒利的大爪子,它吓得一頭栽下泥畔,不敢吱聲,吓得瑟瑟發抖,連滿池子的泥畔都抖啊抖,我滿意地再瞪着靈犀牛,那貨還還是沒發現我,自個兒地低頭關懷多年的兄弟是不是病了,是不是得絕症了。
我仰頭四十五度擺了個更加憂傷的角度,得,當我對牛彈琴,作為老大,我厚道,不跟它一般計較,而是想起了我憂傷的過往。
那件事在我心頭已經有十萬年之久了。
說起來,那時我還不屬于這個世界,因維護在那個世界被渣男抛棄的親姐姐,我化身成為女奧特曼,高舉實心球,正要力挫渣男與渣女,可是該死的奧迪居然在關鍵時刻鳴笛,導致我手中實心球仿的不太平穩,把我腦袋砸爆了。
或是老天看不慣那對渣男女,或是是我作為一個準備高考的莘莘學子,在那個世界付出太多了,被老天爺看到,因此我來到了這個世界成為了一名比奧特曼打的怪獸還要厲害許多的超級大兇獸饕餮。
鑒于我在這個世界生活了十萬年都沒有見到那對渣渣的出現,所以我得出的結論就是,我曾是個偉大的高中生,得老天厚愛。可我的憂傷就是沒有親手幹掉那對渣渣,只好拼命修煉,企圖有一日能參破天機,踏着祥雲沖入歷史的旋渦,與那對狗男女再相遇,用一塊板磚把他們打得頭破血流。
自從那一聲來自奧迪的鳴笛之音,是我在那個世界聽到最後的語言,所以自我來到這個世界就有了一個忌諱,你可以同我說“奧”,你可以同我說“迪”,但你絕對不能同我說“奧迪”,因這個四海九州的神奇世界還停留在騎馬騎驢怪獸的農耕文明時代,十萬年來,還未曾有人或者獸犯過我的忌諱。
我擡頭擡眸瞄了一眼,趁着金烏那只鳥還未飛遠,我憂郁的心情還在,便用一雙大爪子配合我大大紅紅的腦袋,優雅地再換了個憂郁的角度,讓民衆欣賞它們守護神的偉大英姿,果不其然,除了一只垂垂老矣的老山羊未來得及跪拜,其他的野獸猛獸面相兇惡,動作卻虔誠,又拜了三拜。
剛在心中的小憂郁被我踢到了個小角落,我渾身沐浴着金色的餘光,神聖超凡連金烏這樣的神獸都自愧不如。
由于今日換了兩遍憂郁的姿勢,那些民衆還期待我再換,作為一個資深的好領導,我是不用搞那麽大場子的,便優雅地撅了撅屁股,跳下山峰。大兇之州一雙魔牛角的标志消失在高高的山峰上,民衆們的心又恢複了寧靜,該幹嘛幹嘛去。
因是日日如此,此刻也沒什麽特別的心得。
我站在我的洞口前,身體縮小了幾十倍才能鑽進我的家,為此我又有些郁悶,當場我年幼時身體發育還沒有那麽大,就按了年幼的身板造了個洞窟,如今我長大了,大兇之州好的地段都被一些沒我威猛的獸占了,我四面八方都是住了幾萬年到十幾萬年的鄰居,因我向來實行民主制,也不好随意搶他們的窩蓋我的窟。
“哎~~”我聳拉着頭,又一輪憂傷,其實平日裏除了一輪輪的憂傷和修煉,我也沒別的事幹了,所以就盡情地憂傷,趴在神羚羊絨皮地毯上就像一只可憐兮兮的紅毛大狗。
“小雷雷,你又調皮了。”
聞言,我沒有理會他,軟軟地趴在軟軟的神羚羊絨皮地毯上,盡顯憂郁之色。
他搖着折扇,端的是唇紅齒白的風流小哥樣,一雙桃花眼胡亂放電。
我又嘆了一口氣,回憶起了新一波的憂傷,那年我威武地踏入大兇之州,萬民朝拜,好不風光。雖我有個霸氣的名字叫做王大雷,實則我內心是一顆小女兒家特有的細膩溫柔之心。我的美貌雖沒傳承我那美冠四海六州一絕色的美貌親娘,可化作了人形也是個大眼睛,小嘴巴,一些小村落百年不出的小美女。
我初臨大州,自然是怎麽威武怎麽來,可要考慮到日後所需的親民性,偶爾的時候也該變換個人行,已示我的剛柔,順便勾個美麗的俊俏男子,成就一段兇獸佳話。
當然這些臆想,都是還未登臨大兇之州的美好。
作者有話要說: 已經十萬年過去咯!想要收藏的親們還不快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