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末日美味珍馐(七)
那群年輕人最後還是被放了出去,他們沒有物資,在陽光最炙熱的時候被趕出去,哪怕他們還很懵懂也知道,這是在送他們去死。
于是他們一轉口,又不願意走了,想留下來。
“還覺得自己是個寶寶呢。”大胡子翻了個白眼,往嘴裏扒了一口飯,一邊嚼一邊說,“想讓我們白養着他們。”
小眼睛接話道:“管他們幹什麽,沒槍沒刀的,直接趕出去,還敢來和我們硬碰硬?”
他們不在意這些年輕人離開以後會怎麽樣。
如果是那群年輕人打贏了,估計他們早沒命了,做事之前想想後果,做了就得承擔。
“嚴哥吃的啥?”大胡子鼻頭嗅了嗅,他們最近吃的好了許多,有米飯有鹹菜,但更多就沒了,米飯可是好東西,現在多少大城的城主都吃不起,他們也沒什麽不知足的,大胡子一臉羨慕,“真香。”
小眼睛小聲說:“是鄭雪給嚴哥端了一碗紅燒肉過來。”
大胡子睜大眼睛:“哪兒來的肉?不是,她也看上咱們嚴哥了?”
小眼睛:“你是不是傻?她哪兒來的肉?再說了,她還能跟柏易去争?肯定是柏易讓她幫忙端過來的。”
“你剛剛沒見到那肉,糖色炒的好極了,上好的五花肉。”小眼睛吸溜着口水,“配着那香味我都能多吃兩碗飯。”
那肉端過來的時候,把碗都堆得冒了個尖,紅彤彤的,豬皮晶瑩剔透,肥瘦相間,像拿筷子一戳就能散似的,一看就煮透了,要是吃一口,估計皮肉瞬間就能化在嘴裏。
紅燒肉就是有肥有瘦才好,肥的太膩,瘦的太柴,只有上好的五花肉用好手藝做出來,才能做到口齒留香,就是空口吃,也不覺得膩味。
嚴淩眼前就擺着這樣一碗紅燒肉,旁邊的兄弟們眼神像餓狼一樣緊盯着那碗肉,手上的筷子都在蠢蠢欲動,似乎只等嚴淩說一聲“你們也吃”,他們就能抄起筷子下戰場。
人活一世,最基礎的追求就是吃穿住行,吃排第一位,也不怪他們眼冒綠光。
然而一向沒有口腹之欲的嚴淩這次卻沒有讓他們把肉端過去分。
Advertisement
而是自己夾起了一筷子,肉在筷子上顫巍巍地抖了兩下,嚴淩咬下第一口,吃到的是一層已經軟糯的豬皮,不怎麽有嚼勁,可是非常香,在嘴裏很快就沒了,肉也是,肥瘦相間的肉吃到嘴裏,還沒咂摸出味道,就滑下了喉管。
于是這一晚冒尖的紅燒肉,嚴淩一個人吃幹淨了。
只剩下身邊一群大漢羨慕嫉妒恨地看着他。
“要是有人因為喜歡我,天天給我送好吃的,還有肉,我早就把自己洗幹淨送他床上去了。”小弟咬着嘴唇,忍耐住口水,望眼欲穿地看着嚴淩的方向。
另一個小弟:“別想太多,你是有老大帥還是有老大厲害?”
小弟不樂意了:“說不定有人就喜歡我這個風格的,能慧眼識英雄。”
旁邊的人做了個嘔吐的姿态。
柏易休養了一周,總算可以自由行走了,他自己也擔心落下後遺症,所以不用別人提醒,自己也很注意,雖然現在走路還是有些拐,但很輕微,輕易看不出來,再過十天半個月就能完全康複。
“你在做什麽?”鄭雪看柏易在廚房忙活,現在又不是飯點,就奇怪的問了一句。
她們這些女人平時除了種種地以外,就是幹手工活,編藤框或縫衣服,還要織毛衣,預備着冬天穿,現在成衣不多了,衣服也是物資,早幾年就被搜刮幹淨,現在想要一件新衣服,那才是比登天還難。
有些大城能儲存幾倉庫的衣服。
只要有用的東西,都有人要。
沒人管是不是必需品。
倒是毛線拿的不多,成衣方便,毛線又占地方又不能确定有人織,多數人會織個圍巾手套,不一定會衣服。
眼看着秋老虎來了,再過不到一個月就要入冬。
末日的冬天難熬,幾乎年年都要死不少人,保暖衣物越多越好,哪怕穿着行動不方便,也比丢了命強。
柏易在烤餅,最簡單的幹餅,在常溫下能放一兩個月,算是從古至今都很流行的幹糧。
鄭雪走近了一看,奇怪道:“你做這個幹嘛?”
柏易有些累了,打了個哈欠:“冬天要到了,城牆進度太慢,估計嚴淩他們要出去找人回來了。”
冬天哪裏都不好過,于是搶匪團就會變多,想在冬天之前把城牆弄好,就需要更多的人手。
好在這個鎮子很小,只有一條街,還是有希望在入冬前把城牆弄出來的。
鄭雪:“我會烤麻花,要嗎?”
柏易笑道:“好啊,咱倆一起。”
鄭雪看着柏易的笑臉,臉上的表情也變得溫柔起來,她覺得柏易大約天生就是不會發火的人,他總是這樣一副溫溫柔柔的樣子,既不愛生氣,也不會找茬,面對誰都是一個樣,不攀高不踩低。
對別人什麽樣,對她也是什麽樣。
這樣的品質難得,她活到這麽大也沒見過幾個這樣的人。
“你天天給他送飯,也沒見他過來看看你。”鄭雪一邊揉面一邊替柏易不值,她簡直把自己當成柏易的姐姐了,就是對親弟弟,也不見有這麽關心,“男人都是臭東西,你離得近了,他就把自己當根蔥,你離得遠,他才追上來。”
“我跟你說,你就不能對他這麽好,你現在對他這麽好,以後真在一起了怎麽辦?”
柏易臉上沾了點面粉,不甚在意地說:“那我能對他更好。”
鄭雪一臉無奈,說道:“別讓自己受傷就成。”
他是她在這裏遇到的第一個人,無私的收留了她和浩浩,給他們吃的,沒有打罵和侮辱,也沒有高高在上,他總是那副平常模樣,相處的時間久了,就覺得他是個表裏如一的人。
這樣的一個人多麽難能可見,多麽珍貴?
她怕柏易被嚴淩傷了心,怕一個珍貴的人被一段感情給毀了。
柏易不知道她的想法,也不知道她在為自己操心,只是看着鍋邊,管着火。
這個烤餅是他以前做出來當零食吃的,很硬,很耐放,想吃的時候用刀切下來一點,就着水就能吃,雖然硬和幹,但很香,裏面的面放了糖,烤的火候也很重要。
最好火候烤出來,餅皮焦黃,裏面的餅芯卻是白的,吃着不僅有嚼勁,還有甜味,外面的餅皮很幹,裏面的餅芯卻是濕潤的。
不過在家裏做有烤箱,在這裏做只能用竈臺,把餅貼在鍋邊,用小火慢慢烘,不然掌握不好。
鄭雪烤麻花就簡單一些,她手藝一般,但因為面好,火候沒過,烤出來的麻花又香又脆,就是不怎麽耐放,這樣的麻花三天就要泛潮變軟,要吃只能馬上吃,新鮮烤出來的最香。
鄭雪很遺憾:“就是沒有芝麻,不然炒了撒上去就香。”
她想起了末日還沒來臨的時候,除了工作以外,她也會在家裏做點吃的,每天的生活很簡單,但是很滿足。
柏易吃了一根麻花,朝鄭雪笑:“很香,好吃。”
于是麻花就成了當天的慰問品,嚴淩的人現在已經不種地了,全是身富力強的年輕男人,都去建城牆去了,水泥和磚塊不難找,附近的村鎮尋一尋就能拉回來不少,就是沒有車,只能用人力拉。
這群男人現在是天沒亮就出門,天黑了才休息,但沒有一個人叫苦。
有什麽苦的?現在有吃有喝,破了的衣服還有人補,每天雖然要幹重活,但是以前不幹活的時候也不輕松,有一個地方可以停下來,兄弟們聚在一起,不用擔心明天吃什麽,多好的日子?
柏易腿還沒好,所以不用幹活,等他腿好全了,就能自己決定要幹什麽。
不過到時候估計城牆已經建好了,地裏又不需要太多人,只能看到時候有沒有什麽新的工作崗位。
雖然現在柏易不幹活,但也沒人看他不爽,畢竟鎮子裏的物資都是他的,沒有他,也就沒有白米飯和面條,沒有種地的工具,也沒有最重要的藥物。
他們也認可柏易的膽量,敢孤身一人追上山,這樣的膽量常人沒幾個有。
就是磊子都覺得,雖然自己是異性戀,但如果有人像柏易對嚴淩一樣對自己,說不定自己也能彎一彎。
磊子從柏易手裏接過竹籃,掀開布看了一眼,發現是一籃子的麻花。
還泛着香氣,他舌頭抵着上颚,就怕口水流出來,當着一群小弟的面,太難看了。
“鄭姐做的,讓你們都吃。”柏易笑着說,“不要放久了,趁着新鮮吃才香脆,放兩天就要軟了。”
磊子只能說短句:“好,謝謝。”
柏易:“不客氣,不要忘記給嚴淩拿點。”
這才是你的目的吧?怪不得自己過來走一趟。
磊子看着柏易走遠,心底充滿了羨慕嫉妒恨,他自覺長得也不比嚴淩差啊,怎麽他就沒碰到個這樣的?
天天有好吃的,他不在乎對方帶把!
“明天就走?”柏易借着送烤餅的理由坐到嚴淩身邊,嚴淩東奔西跑慣了,他的皮膚是健康的小麥色,這就更顯得坐在他身邊的柏易白。
柏易皺着眉:“這幾天都有雲,我擔心明後兩天都要下雨。”
現在沒了天氣預報,關于天氣只能自己推測。
然而嚴淩主意已定,不為外物所轉移,他沒有看柏易,只看着遠處正在忙碌的兄弟們:“早點出發更好。”
柏易知道自己勸不住他:“帶點厚衣服,如果提前降溫你們就快點回來。”
嚴淩點頭:“知道。”
柏易看着嚴淩,嚴淩能感覺到柏易的目光停留在他的臉上。
他不知道柏易愛他什麽,也不知道該怎麽回應。
或許不回應才是最好的。
只在乎自己才是最好的。
嚴淩忽然說:“以後不管你遇上誰,都要先為自己打算。”
他轉過頭看着柏易,柏易臉上依舊帶着笑,他見過很多臉上帶笑的人,溫柔的,憨厚的,各式各樣的人,但他們溫柔外表下,都有一顆與常人無異的心。
沒有真正無私的人,也沒有真正溫柔和善的人。
但嚴淩越來越不确定了。
柏易就像是本不該存在的人,他是這個殘忍世界中的異類。
嚴淩忽然站起來:“我走了。”
柏易微笑道:“注意安全,我在這兒等你。”
嚴淩離開前,深深地看了柏易一眼。
可他已經不敢握住柏易伸出來的手了,死去的父母,願意為他兩肋插刀的朋友,成了他心底觸碰不得痛,他不能再去承受一次同樣的痛。
也不想讓對方承受。
或許有一天他就會死在沒人知道的地方,死在一次極為平常的械|鬥中,死在一個平凡的日子。
不該有人等他,不該有人為他傷心。
當天下午,嚴淩領着人走了,他們不能在白天趕路,晚上雖然冷,但是比起白天的紫外線好得多,他們每個人都背着巨大的背包,裏面放着幹糧和衣物,上面捆着帳篷,還裝着手電筒。
大胡子和小眼睛留下了,他們五個人要留在鎮子裏,保護這個鎮子不被外人入|侵。
柏易想跟着嚴淩他們一起出去,可被無情拒絕的次數多了,他也放棄了。
只希望嚴淩能平安回來,如果到了時間還沒回來,他就去找他。
大胡子他們倒是對嚴淩很有信心。
“嚴哥很厲害的,你別替他擔心。”大胡子笑嘻嘻地說,“以前沒槍,咱們只有幾把刀,全靠嚴哥我們才能活下來。”
“嚴哥跟我們不一樣,他一個能打十個,下手特狠,但可從來不揍我們這些兄弟。”
小眼睛一邊吃着柏易煮的面,一邊頭也不擡地說:“嚴哥看起來不近人情,其實挺重情的。”
“去年我們死了六個兄弟,嚴哥親手給他們挖的墳,好幾周都不說話。”
重情的人才是活得最累的人,柏易比誰都知道這個道理。
他一直是個薄情的人,看似體貼細膩,實在什麽都不放在心上,沒什麽能讓他後悔懊惱,他活得輕松極了。
小眼睛喝完最後一口面湯:“我當時就想,哪天我死了,有嚴哥在,我肯定不能暴屍荒野。”
小眼睛:“你要是真把嚴哥追到手了,他肯定對你好。”
末日來了以後,以前的約定俗成就消失了,人們不再覺得同性戀不符合自然規律,不再覺得同性戀有病,每個人都忙着為生活奔波,實在沒有時間去管別人家的事。
甚至不少人覺得兩個男人搭夥過日子很不錯,畢竟兩個都是壯勞力,能做不少事,彼此都能輕松不少。
小眼睛就覺得找個男人不錯,他也沒想過找個女人組建家庭,他給不起那玩意,也不覺得自己有本事養活一個孩子。
柏易也發現了,他們找男性伴侶,不一定是因為喜歡男人,而是因為跟男人在一起既可以解決生理需求,又可以減輕壓力和負擔,不用擔心自己死後伴侶怎麽辦,沒有後顧之憂。
準确的說,他們只是在權衡利弊,而不是靠感情。
大胡子翻了個白眼:“我還是要找女人,以前是沒條件,現在咱們在這兒生活,我娶個老婆,一起幹活,等生了孩子,我就有個家了。”
小眼睛嘟嘟囔囔不說話。
柏易看出來了,小眼睛估計早就找好了對象,對象就是大胡子。
可惜大胡子對他沒興趣,抛媚眼給瞎子看。
不過他并不為小眼睛感到難過,因為小眼睛選擇大胡子也不是因為對大胡子動了真感情。
只是因為大胡子是他身邊最适合做伴侶的人。
人有時候就是這麽直白的不加掩飾。
平時柏易也會去種地,不過因為地少,半天時間就把活幹完了,有時候一天都沒活幹。
土豆和紅薯不需要太精心的照料,柏易就拿出種子,在一小片地上種了點白菜,一個月左右就能采摘,到時候做成酸菜,冬天桌上也就多了一道下飯菜。
柏易倒是很想多弄點土出來,然而太紮眼,只能作罷。
有時候柏易也會和他們一起去整理地窖,這裏存放的都是冬天的食物,地窖是鎮子裏原本就有的,用的水泥,四周都很平整,比起沒有用水泥的地窖來得幹淨幹燥,裏面堆滿了塑料包裝挂面等等耐放的食物。
還包括一大堆方便面,以及一些調味料。
看着地窖裏的東西,這裏的人都能得到撫慰。
有食物,食物很多,足夠他們度過一個冬天,這怎麽不讓他們快樂呢?
還有什麽可奢求的?
然而冬天除了衣物取暖以外,就是燒柴取暖,這裏沒有炕,燒柴氣味又大,但是又沒有地方買碳,更別說煤了。
“白天可以在院子裏燒火盆烤火。”鄭雪倒是不當回事,她前幾個冬天都是這麽過來的,有時候連柴火都沒得烤,她一邊悶着紅薯一邊說,“晚上就跟人一起睡,兩個人睡就沒那麽冷。”
鄭雪:“多蓋幾床被子,別穿厚睡衣,兩個人挨近一點就行了。”
鄭雪笑着說:“要是有愛人就最好,不穿衣服抱在一起,那最暖和。”
她在調侃柏易。
然而柏易臉一點不紅,很認真地點頭說:“這辦法不錯。”
鄭雪難道活潑了一點,她擠眉弄眼地對柏易說:“嚴哥一身腱子肉,肯定暖和。”
柏易:“……你說的對。”
不能想,一想柏易的心就熱了。
他會想象那樣的場景,他們在一個被窩裏聊天說話。
或許還會幹一點別的事……
對素了這麽久,又正值壯年的柏易來說,這刺激太大,想想都受不了。
柏易笑道:“等嚴淩平安回來再說吧。”
鄭雪:“也是,到時候再說吧。”
在白天休息,晚上趕路的生活過了一周後,嚴淩終于帶着人來到了一座大城,這座大城原本是個縣城,跟鎮或村完全不能比,而且這裏有水源,是地下水非常充沛的地方,所以人口也很多。
人口一多,這個城就迅速混亂了起來,秩序也變了許多。
還興起了一些生意——可以用物資換取想換的任何物品。
包括人。
“不知道現在是個什麽價。”原本在這裏生活過的小弟說,“不過也不會太貴,別看這城大,說起來還有地下水,其實早就快幹了。”
“這麽多人,靠那點收集的盆栽土是養不活的。”
這個城能給別的城提供勞力,可以租借,也可以直接買斷。
一般也沒人會租借,租借總有還的一天,不還就有一場惡戰,但如果還了,那就是把自己城的秘密拱手給人看,危險系數太大。
進城不算難,他們只要用物品抵押,登記人數和每個人的一些特征,再付一筆入城費就可以進去了。
入城費也不是錢,就是物資,食物水或者衣物等等都可以。
他們就給了二十個幹餅,算是大手筆了,畢竟是白面做的,現在能吃上白面的,都是一個大城的管理層,還得是頂層。
負責登記的人是絕不會把這些餅上交的,他們也不用擔心引人矚目。
嚴淩走在縣城的路上,這裏許多人都找不到活幹,沒有活就沒有食物,只能靠偶爾找到的一些活掙取口糧,省着點吃,因此一路上都看不到身材健壯的人,全都瘦的皮包骨頭,一臉惶然,在看到嚴淩一行人的時候,路人們都選擇了躲避,離他們遠遠的。
街邊還有年紀小的孩子,頂這個大腦袋和水腫的肚子,正光着腳丫到處跑,如果有人看他們可憐就會分給他們一些食物,所以他們的父母不會阻止他們在街上跑。
因為沒有汽車,所以在街上也不用擔心危險。
更不必擔心人販子——這麽小的孩子幹不了活,還要用糧食養,人販子都不要。
嚴淩他們早就習慣了這樣的場景,這個大城已經算不錯了,至少路邊沒有死人。
他們去過別的城,路邊有已經腐爛的屍體,上面爬滿了蒼蠅,人們走在路上如同行屍走肉,這裏的人雖然也瘦弱不堪,但總比行屍走肉好上一些。
“嚴哥,咱們這次換多少人回去?”
嚴淩:“一百人。”
他們手裏有槍,一百人還管的下來,再多,就要擔心裏面有人起壞心思了。
磊子問:“嚴哥,要不在這兒多待幾天。”
畢竟是大城,還是有些娛樂活動的。
然而嚴淩卻神情冷漠的說:“辦完事就回去。”
他出來的時間越長,就越擔心,只有大胡子他們五個人留在鎮上,如果遇到危險怎麽辦?
如果他回去的時候,那個人沒有等他。
又該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