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相親
今天見的這個相親男是公司同事介紹的,也算是同行,自己開了個小型的輔導機構,還蠻能說的。就是,長得實在有點兒前衛。小茉也無法解釋自己的心理。雲雲雖然當年也做過一些不是那麽好的事情,可是畢竟這麽些年下來,總體上還是一個內外兼修并且事業有成的優質男了吧,可是自己怎麽就會拒絕他呢?拒絕了他不說,還來和這麽個看起來更加門當戶對的小妖男相親。
要分析這個,按照她另一枚多年死黨林知梅的說法就是,和她父母對她的教育脫不了關系。
莫靈犀作為大學才認識的朋友,并不知道林知梅這個發小知道的那些秘辛。
朗小茉小的時候,一直以為自己是個孤兒。原因很簡單,她上小學以前,一直和奶奶住在老家的小城。直到6歲時的某一天,突然來了一男一女兩個人,聲稱是自己的爹媽,要接她和奶奶一起去京城住,她才知道原來她是有爹媽的。
不僅如此,她還有個哥哥!
原來,小茉的爸媽那時事業剛起步,兒子也已經11、2歲,小學都快畢業了,意外懷了小茉,生下來之後沒時間帶。正好小茉的爺爺去世了,奶奶不願意離開家,剛斷奶的小茉就被交給了奶奶照顧。
小茉的爸媽由于距離遙遠,大概一年才回去看小茉一次。小茉一直都以為那只是一門遠房的親戚。
後來小茉眼看也要上小學了,自家的服裝廠也上了軌道,店開得越來越多,房子也越來越大,奶奶也總算同意跟着兒子進城生活了,爸媽才來接了小茉去京城上學。
所以,小茉和爸媽本來應該會不怎麽親。誰知,她爸媽這對看上去不怎麽負責任的父母,實際上去暖心的要命。
爸媽把她接過去之後,照樣還是忙,但是一有時間就組織全家集體活動。一起爬山、釣魚、騎車、野炊什麽的。哥哥那時候也已經是個快上大學的小夥子了,一副大人樣,整天想着怎麽和這個小不點兒小妹搞好關系。總之,雖然剛到這個家的時候有些別扭,但家還是很有一個家的樣子的。小茉覺得很溫馨。
而且,在林知梅看來,朗小茉一家人最難能可貴的一點,就是沒有半點兒暴發戶氣息。按理說,小茉的爸媽是改革開放之後先富起來的人中的典型了。她爸爸本來是機關單位的小幹部,媽媽是中學教師,後來兩個人看準機會下海做生意,經歷過一些艱險,也遇到過貴人和不少朋友,最後硬是給做起來了。當初在小城裏住平房,四處烏漆墨黑跟個鬼屋似的,現在是有車庫有花園的三層小洋房了,地段還是京城郊外,安保齊全,高端典雅的富人區。以前騎個自行車上下班,現在夫妻倆各有一臺車,此外還有公司商務用的門面豪車。一切似乎都比以前好了很多。然而,這一對夫妻卻并沒有半點自我膨脹的跡象。
在小茉看來,自己家和學校那些工人家庭沒什麽兩樣。吃穿用途都還是普普通通。爸媽從來不會開車來接送她,都是自己搭車去學校。總之,這家人從不鋪張浪費。不是小氣,而是樸實。爸媽對小茉的教育就是,事業是自己的興趣才做的,也可以實現你的價值,但是錢財,名利,那都是虛的,對你的人生幸福并沒有那麽重要。
因此,林知梅分析,朗小茉真是一個有福的孩子。家境不錯,不需要為了生存工作,所以輕輕松松地選擇了自己喜歡的文字工作來做。家裏的事業嘛,有個精明能幹又疼自己的哥哥,也不需要她操心。當年的服裝廠現在已經是店鋪遍及全國主要城市的時裝集團了,爸媽也處于半退休狀态,自有哥哥操心經營。因此,朗小茉似乎只要再操心一下自己的終生大事就好了。
然而就是這件事,真是曲折。
那第一個一位小茉是個窮酸抛棄了她的孩子,後來看到小茉和哥哥在高級酒店吃飯,還以為她也傍大款去了。知道那是小茉親哥哥後,那個表情才精彩啊。林知梅表示非常地回味無窮。
至于第二個嘛,騙婚試圖讓小茉成為同妻實在可恥,不過後來此人認錯态度良好,而且是主動交代的欺騙意圖,還算是有些良心的。
可是讓人無奈的是,經過這兩段感情之後,小茉就有些對男人提不起興趣了。似乎談戀愛是一件太有風險的事,一切還是交給上天吧。
在林知梅的再三“談心”攻勢下,小茉才同意偶爾去見見周圍同事、朋友介紹的男士。至于為什麽拒絕顧雲霄?呵呵,在她看來,還是找一個普通的小市民,踏實過日子就好。顧雲霄這樣的堪稱“人中龍鳳”了,對自己這種小蝦米而言,還是有些不切實際。
即便他人就站在自己面前,看着逃離了相親現場,舉着冰淇淋對着影院的排期表發呆的自己傻笑,還是覺得有些眼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