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穿花褲衩的喪屍王(1)
酉乾未睜開眼, 就聞到周圍充斥着從未聞到過的香味。
這種氣味, 和他以往聞到過的都不同, 但他知道這是食物的味道, 只是他對它們并沒有食欲。氣味告訴他,它們并不好吃, 不值得他起身。
不知道為什麽, 他的身體懶洋洋的不想動彈, 甚至連眼皮都懶得動一下, 也不想去思考。
似乎過了很久, 一股香甜的氣味和讓他胃口大開的肉香把他從無憂的睡夢中驚醒。氣味告訴他,這都是非常美味的食物, 已經闖入他的領地,可他還是不想動彈, 他覺得它們距離太遠了。
那些引動他食欲的味道越來越接近,酉乾聽到了雜亂的腳步聲。應該是一個人在前面快速奔跑,後面很多人在追。香甜的味道就是前面那個人散發出來的。而他不知道為什麽, 竟然能從氣味中得到信息:無論是前面跑的, 還是後面追的,都不過是他的食物而已。
而且後面的那種食物, 他吃過很多,是他的主食。至于那個散發甜甜香味的食物,他只聞過, 并未品嘗過,氣味告訴他, 還沒到吃他們的時候。等他們成長到更強大,才會越鮮美,才能給他帶來更多力量。
酉乾猛的坐了起來,剛剛的想法吓到他了,他竟然覺得人類非常美味!
而他的食譜包含各種晶核,無論是喪屍晶核,還是異能者晶核,或者變異生物晶核。
雖然都是晶核,對他而言,卻是不同口味的食物。這個世界,愛曬太陽的喪屍成長最快,晶核包含的能量最強,他只挑品質高的吃。其他變異生物包括異能者都還太弱小,沒到可以收割的時候。
上一個世界才為了人類對海獸大開殺戒,這一世他就站在了人類的對立面?或者說是所有生物的對立面。
整個地球的生物都是他的口糧,他的鼻子又十分靈敏,能聞到十裏外的氣味,難怪他聞到食物的味道一點都不想動彈。大概鼻子太靈,被食物的味道熏得快得厭食症了。
時空管理局快出來,我絕對不拆你們房子!
不過現在不是跟時空管理局算賬的時候,他得先救人。
***
白布蒙面墨鏡擋眼,渾身裹得嚴嚴實實的郭逸涵,敏捷的攀爬過一個又一個障礙物。他身後緊跟着五只喪屍,其中四只是二級速度型喪屍,一只是三級力量型喪屍。
二級敏捷型喪屍的四肢靈活性已經和常人無異,它們不會思考,但會模仿,郭逸涵怎麽做,它們就跟着怎麽做,一路下來都沒跟丢。三級力量喪屍肢體僵硬,無法攀爬,速度還慢,它一路過來,遇到什麽就推倒什麽,簡直是最霸道的拆遷施工隊。因為一路走直線,也沒落後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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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逸涵帶着五只喪屍鬧出的動靜,按理應該會吸引很多喪屍過來。但到目前為止,只有這幾只從很遠地方跟來的變異喪屍。附近的喪屍似乎都有意避開這,即使有他這個異能者在,也沒聞着味追上來。
郭逸涵非常焦急:喪屍王呢,他在上一世曾經打探過,這個時候喪屍王已經占據了這片地方。
他沒發現他的動作,都被一個人看在眼中。
***
酉乾原本打算去救人,起來卻發現自己躺在大廈的樓頂。這裏視野開闊,附近的地形在他面前一覽無餘。
他很快找到了那個把他從睡眠中驚醒的異能者,和那幾只讓他差點流口水的喪屍。
如果他還是活人,肯定會覺得喪屍非常臭吧!
在今天之前,他絕對想不到有一天自己的口味能這麽重!
而且他不只是嗅覺靈敏,就連聽力、視力都比上一世界身為化神修者的時候還強!比如現在,那個異能者和那幾只喪屍距離他還有幾裏路,他都能聽到動靜,并把對方的穿戴看得一清二楚。在上一世,想要看得這麽清楚,除非用上神識。
然後酉乾發現那個異能者并沒有危險,反而一路吊着那些喪屍,似乎在找什麽。
既然沒有危險,酉乾就覺得自己沒必要插手,弄清這個世界的情況才是他現在最該做的事。
***
根據上一世的記錄,這個世界原本和酉乾身處的第一個世界差不多,然而有一天太陽突然異變,所有被異變後的陽光直接照射到的人,都得了嗜睡的毛病,睡下後無論如何也叫不醒。
再然後,那些一直沉睡不醒的人,都發生了變化,絕大部分褪去血色,面色青白,呼吸越來越弱。還有一部分外表沒什麽變化,生命力卻變得旺盛,能檢測到他們的身體素質遠超普通人。
但無論生命力是否變強,都無法蘇醒,人們對陽光越發恐懼。那之後,人類自發開始了日夜颠倒的生活。但即便如此,還是不斷有人陷入昏迷。
昏迷的人越來越多,民衆的恐慌情緒越來越嚴重。政府卻無能為力,因為軍隊的士兵是最早陷入昏迷的人,沒有任何辦法組織救援。
然後有一天,那些面色青白的昏迷者突然變成了沒有理智嗜血的怪物,而剩下的十分之一成為了超能力者。
其他人依然是普普通通的人類,而這時候就算他們再曬太陽也只會變成喪屍,而無法成為異能者。
世界至此徹底混亂,人人自危。
更可怕的是剛習慣了黑夜的人類發現,喪屍們白天喜歡曬太陽,晚上才會起來游蕩,如果他們依然夜晚行動,很容易被喪屍撞上。
因此就算恐懼陽光,人類也不得不給自己裹上層層布料,冒着生命危險在詭異的陽光下收集物資。
而這個世界的主角,名叫郭逸涵,是一位重生者,就是帶着喪屍在這附近一帶溜達的那個異能者。他到這來,是為了偶遇喪屍王,讓喪屍王有機會“英雄救美”。
碰瓷碰到喪屍王身上,這位主角很想法!酉乾表示欽佩。不過絲毫沒有去‘英雄救美’的打算。
郭逸涵前世也是一個異能者,但覺醒的力量非常弱。他父母雙亡,有一個一起長大并戀愛同居了幾年的男友仇懿,還有一個弟弟郭逸瑄。男友對他非常好,幫他一起供養小他四歲的弟弟念書,弟弟已經成年,但處在叛逆期,對他的管束處處不滿,卻非常崇拜仇懿,把仇懿的每句話奉為聖旨。
郭逸涵一直覺得自己非常幸福,就算是末世爆發,他也并不害怕,因為他的男友和弟弟都覺醒了異能,他們一家三口雖然過得沒末世前舒适,卻也不用擔心餓肚子。
但有一天外出收集物資的時候,他們被喪屍包圍了。仇懿在前面開車,他和郭逸瑄在後面瑟瑟發抖。喪屍越來越多,汽車突圍不出去。他毫無防備的被弟弟推下車,當做誘餌抛棄!
他弟弟說:哥,我不想死,對不起。
郭逸涵邊喊邊追,仇懿卻聽不到,他追不上車子,陷入喪屍的包圍圈,在絕望之際被喪屍王救起,帶回了這裏。從此他就跟在喪屍王身後,鞍前馬後照顧喪屍王。
當然這個照顧是郭逸涵自己說的,其實他就是掃掃灰塵,幫喪屍王鋪床。喪屍王白天喜歡在天臺曬太陽打盹,郭逸涵把樓頂的床鋪弄得很舒服,從此成了唯一一個允許接近喪屍王的人。
在這本書中,對喪屍王的定義也非常混亂。
喪屍王和人類一樣能思考,有個性有脾氣,碰到有人被喪屍追殺,還會驅趕喪屍,把人帶到自己的地盤,除了瞳孔是詭異的紅色,幾乎看不出和人類有什麽區別。
但他不喜歡跟人交流,大家都沒見過他說話,很多人懷疑他是啞巴。而且他還和喪屍一樣喜歡在太陽底下睡覺,直接吞吃晶核而不會爆體。
還有一個最顯眼的區別就是在所有活人都恐懼陽光,把自己包裹嚴嚴實實的情況下,喪屍王卻只穿着一條花褲衩,光膀子赤腳在陽光下行走。
沒有人能假冒模仿喪屍王,光是打赤膊赤腳穿沙灘褲出門就能要人命。
除了郭逸涵,沒人敢跟喪屍王走近,生怕被傳染喪屍病毒。畢竟就算是異能者,被喪屍啃咬後,依然會變成喪屍。
那些被喪屍王圈養的人類,懼怕喪屍王,又不想失去喪屍王的庇佑,畢竟在喪屍王的地盤,他們只要小心別被太陽曬傷,就不會有生命危險。
後來這裏人越來越多,就變成了一個人類聚集地。而酉乾非常霸道,不允許任何喪屍出現傷害這裏的人類。那些喪屍聞到人味又舍不得離開,以至于城外喪屍越來越多。最終這座城市變成了一個奇怪的城市,外面圍滿了喪屍,裏面住滿了普通人和異能者,還有一個疑似喪屍王的家夥。
這也是全球最大的一個安全區,勢力駁雜,但沒人敢在安全區鬧事。因為喪屍王白天愛睡懶覺,起床氣極重,誰要是鬧出太大的動靜,就會得罪喪屍王,誰都不敢去挑戰喪屍王的權威。
郭逸涵跟喪屍王相處的時間最多,他不像別人那麽害怕喪屍王,甚至會把自己的事都跟喪屍王說。對他來說,一個不會開口說話,又不會傷害人類的喪屍王,比普通人更适合傾吐心聲。
他覺得自己對喪屍王也是特別的,因為只有他願意親近喪屍王,沒有他,喪屍王沒有人可以交流,只能孤零零呆着,所有人也覺得他對喪屍王是特殊的。
郭逸涵在這住了幾個月,覺得這非常安全。他很想去找自己男友,也擔心弟弟的安危。就算弟弟抛下了他,他依然認為,弟弟是一時犯了糊塗,以後他會好好教導弟弟。但他一個人不敢離開這座城市,于是他跟喪屍王提出要去找親人,還想讓喪屍王陪他一起去。但他剛說完前半句,就被喪屍王更加鮮紅的瞳孔吓得把後面半句話吞了。他感覺他要是敢再提後面半句,喪屍王會立刻動手殺了他。
郭逸涵并沒有放棄去找戀人,他決定趁着喪屍王出門狩獵的時候偷偷離開。可就在他打算偷溜的那天,卻意外碰到了剛剛被接進這個安全區的仇懿和郭逸瑄。
仇懿和郭逸瑄見到他非常意外,仇懿抱着他說活着就好。郭逸瑄見到他非常心虛,避開仇懿痛哭流涕求他原諒。郭逸涵是個自私的人,但對自己帶大的弟弟卻極為包容,他原諒了郭逸瑄,也感激這段時間仇懿對他弟弟的照顧。
三人團聚後,又像以前那樣生活在一起,郭逸涵覺得這樣的日子過一輩子也不會嫌長。然而有一天仇懿外出獵殺喪屍後回來告訴他,說被喪屍抓傷了,回來只為見他最後一面。
看到那個新鮮的傷口,郭逸涵如遭雷劈,恨不得代仇懿去死。郭逸瑄卻說,只要能拿到喪屍王的血,肯定能救仇懿。其他安全區早就盛傳只要吃喪屍王的肉,喝喪屍王的血,就能百毒不侵,還能進階成高級異能者。
為了救仇懿,郭逸涵不得已求到喪屍王那,卻被喪屍王直接扔了出去。郭逸涵知道,如果這次離開,必然拿不到喪屍王的血,為了救仇懿,他可以豁出性命不要。他拿出了仇懿給他的改造槍,對準喪屍王射擊。他并不想要喪屍王的命,只是希望喪屍王受傷,能滴落幾滴血。
然而他的搶才掏出來,就被喪屍王的精神力擠壓變形了。還因此惹怒了喪屍王,四肢被折斷痛的生不如死。喪屍王嫌他吵,又卸了他的下巴,讓他無法再開口哀嚎。他以為自己會馬上被殺死,喪屍王卻拎着他,到了他住所的陽臺。
他聽到屋內仇懿和郭逸瑄正在商量等拿到喪屍王的血,就立刻逃走。原來仇懿并沒有被喪屍傷到,那傷口是他自己制造的。他們來到這裏也不是意外,而是被其他安全區的人故意丢到這的。
外界都謠傳,喪屍王的血是研制疫苗的關鍵,要想獲取喪屍王的血,最好的辦法就是利用喪屍王信任的人。
而所有人都知道喪屍王身邊跟着一個人,于是仇懿和郭逸瑄才會被趕到這裏,于是才有了那一場重逢。其實那兩人早就背着他在一起,如果不是為了拿到喪屍王的血,他們都恨不得他早點消失。
喪屍王毫不留情的殺了這一家三口,取走他們的晶核。
郭逸涵帶着對仇懿和郭逸瑄的滿腔仇怨重生。他不恨喪屍王,甚至非常愧疚。他恨自己有眼無珠,養了一只白眼狼,還把渣男當做一生的倚靠,還背叛了曾經救過自己的喪屍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