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那些鬼看到她,都自動地退避三舍(10)

她回過神,再次睜開眼睛。

聲音如潮水似地,從遠處而來,逐漸地清晰。

“林落,你怎麽樣了?”

黎歌睜開眼睛,只覺得自己的面前有好多個人頭,一時分不清楚:“誰在叫我?”出聲時,才覺得自己的額頭滾燙,腦袋也痛得厲害,喉嚨更是有些發癢。

“我,容三。”

容琛看着她,道:“她這是生了病了,昨晚受了涼,先生,請問這裏有沒有什麽生姜水嗎?”

下人立馬道:“可以的,若是想要的話,我們可以提供。”

容琛點點頭:“麻煩了。”

沒想到自己會生病,黎歌暗暗咬緊牙關,頓了頓,借力爬起來,好歹是病得并不重,她低頭一看,自己是在客廳的沙發上,而周圍的人都已經散去幹活了。

下人很快将生姜水送來,黎歌蒙頭灌下頭,啞着嗓子問:“昨晚有出什麽事情嗎?”

“昨晚沒有一個人死了。”容琛道:“你把鬼殺了的話,是有用的。”

而且那些人現在大多也都盯上了那些鬼,那些鬼的地位就這麽突然一落千丈,不由得心裏都是一驚,還沒做出什麽反應,便被那些人都拉了出去。

黎歌點點頭。她記憶慢慢回籠,想到夢裏的那些事情,突然又想起什麽,問他:“那個大小姐呢?”

正常來說,不是應該是他和大小姐一起出去的嗎?

“她不見了。”

黎歌不由得一愣:“不見了?是已經找不到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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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琛淡淡嗯了一聲。

頓了頓,黎歌道:“接下來我可以自己照顧自己了,你要有事先走吧。”

她目光落到對面的廚房上。

之前總是出去找線索,一直都沒有注意到過這裏面這些人的情況,這次反而還是一個機會,說不定能找到其他的什麽。

容琛見她一副堅持的樣子,也沒再說什麽,轉過身便走了。

黎歌又睡了一覺差不多,又發了一陣的熱,頭頂燒這才退了下去,醒過來時,那些人也回來了。

中午吃過飯。

黎歌又小睡了一會兒之後。

不知道為什麽,突然地聽到了一陣聲音,還有一種被人盯着的感覺。

像是之前被伴娘盯着的那個晚上,叫她渾身都不自在了起來。

她緩慢地睜開眼睛,目光先在屋頂看了一圈,眸子一緊。

她看到了一個人。

那人正倒挂在上面,渾身都沒有皮,空氣中滿是血腥味,聞得她胃裏一陣翻滾。

而她完全暴露在外的眼珠子正死死地瞪着黎歌,像是要在她的身體上看出一個洞來,看得黎歌心頭微顫。

黎歌微微張口,感覺喉嚨有點疼。

她緩慢地咽咽嗓子,目光緊緊地盯着那個人。

那個人穿着一身血紅的嫁衣,嫁衣和她的血肉都連在了一起,要不是垂落在外面的衣擺,黎歌都快以為那嫁衣已經和她的血肉融合了。

大概就是之前那個伴娘的樣子,黎歌只在夢裏看到過一次,現在乍一看,心裏忍不住地一驚。

實在是太醜了。

她做了一個深呼吸,目光環視四周,她的燒已經退了,應該不是夢才對,而周圍沒有其他的人,正是挑了這個時候過來,她又遲遲沒有動作,想來不是過來殺她的。

她大大方方地睜開眼睛,薄唇正要動,便見那個伴娘突然像是被吓到似地往後縮了一下。

“你過來找我的目的是什麽?”

黎歌詫異她會有這應該的行為。

一只鬼和一個玩家,居然會在某一天這樣對峙。

“你,你不怕我殺了你?”

和大小姐不一樣的是,伴娘的聲音沙啞粗糙的過分,聽起來像是沙子在筒中不停地轉動似得,難聽刺耳,而且還帶着一股渾重的噪音,黎歌忍不住皺起眉頭。

這個聲音實在是太難聽了,她只覺得自己聽完一遍,便有些不想再聽,耳朵像被刺到了似的,引得腦袋都疼了起來。

“我不怕,你應該不是過來殺我的吧?”

似乎都沒有人說過伴娘會在大白天地出現,大家都非常自然地覺得伴娘是只會在大伴夜出現的怪物,這種事情像是約定俗成的。

不過現在想想,好像也不一定非要晚上。

伴娘有些驚奇:“你為什麽不怕我?”

“問那麽多的有什麽用?”

真是——

黎歌覺得自己的腦袋越來越痛了,她擡手按了按腦袋,這樣的動作又引地伴娘往後縮了一下。

她心裏覺得好笑,這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怪物,居然還怕她會攻擊嗎?

還是她之前殺過大小姐的鬼。讓伴娘覺得害怕了?

黎歌眨眨眼睛,問“你要是可以的話,就把你想說的都說出來,若是不的話,那你就離開吧。”

伴娘:“……”

她覺得自己的威嚴受到了威脅。

為什麽自己站在這裏,她也不過是一個小女孩,居然什麽都不怕。

趁着還生着病,她壯着膽子:“你快說吧,若是可以的話,我說不定會幫你迎親。”

聽到這兩個字,黎歌非常清晰得看到伴娘的眼裏都泛起了光,但她又有些猶豫不決:“你真的會幫我?”

“看來你是真的想去當那個新娘,你說吧,你有什麽事情?若是你不殺我的話。我說不定會幫你。”

伴娘聽話,忍不住勾了下唇角:“我才不會殺了你們,至少現在不會。”

她微微側頭,這樣去看那個伴娘的話,會讓自己更輕松一些。

伴娘道:“我過來的想法便是,想讓你們幫幫我,我昨天感覺到了,你們身上的那張人皮的味道。”伴娘道,“我知道你們一定可以幫我的,若是能幫到我的話,我就幫着你們離開。”

黎歌想笑,若是按着這個世界的食物鏈的話,大抵便是,捕食者現在在告訴自己的獵物,我不會殺了你,而且我還會幫你離開。

不論是不是真的,一來是黎歌不相信,二來是她完全不需要。

但是——

說不定有更好玩的,她問:“你要我們怎麽幫你?”

伴娘道:“我要你們幫我把大小姐引出來。”

“那你不要找你的人皮了?”

伴娘咬住牙:“我要,但是我的人皮,就在她的身上。”

黎歌眸子微動:“是她現在的那張臉?”

而伴娘卻搖搖頭:“不是,她的臉下應該還藏着一張臉。”

“那你為什麽不直接去找她?”

若是說找尋的話,其他人都比不上這個伴娘的能力厲害吧?

而且之前的那幾天,那個大小姐不是一直都在和他們待在一塊啊?

若是真的要去找大小姐的話,之前的那幾天為什麽不去将那個大小姐收拾了?

伴娘卻道:“我近不了她的身,因為她的身上有我的皮,只要有我的皮的話,我就不能随便地殺她了。”

黎歌明白了。

伴娘這是要他們去冒險将大小姐引出來。

而且看她的話,大概不只有引出來這麽簡單。

他們還要将那個屬于伴娘的皮拿下來,才可以讓伴娘去對付那個大小姐。

“但你打得贏她嘛?”

這才是關鍵。

若是伴娘打不贏她,他們就算把那個人皮都拿下來了,都沒有什麽用處。

大小姐若是打過了伴娘,他們的這個行為就是惹火上身。

黎歌再怎麽樣都不會把他們都送到這樣的險境之中。

伴娘猶豫了一會兒,道:“我能打得贏她。”

黎歌微微眯起與眼睛,并不直接給出回應:“我考慮考慮吧,若是我打算同意了,自然會讓你知道。”

她立馬點下頭。

緩緩的,黎歌又覺得自己的腦袋千斤重,像是腦袋裏裝了個鉛,重得不得了。

黎歌閉上眼睛,再緩緩地睜開來時,那個新娘已經不知道去了哪裏。

她眨眨眼睛,看着天花板,發了一會兒的呆,便起了身。

屋裏一個人都沒有,大多都跑到了他們住的地方。

今天要做的事情是将他們之前住的房子全都拆掉。

早上的時候已經拆掉了一半,而現在他們正在拆掉另一半。

黎歌走過去的時候,正見斯諾語在一旁搬着一東西。

看起來像是一個大石頭似的,但仔細地看時,卻覺得完全都不一樣。

她走過去,問:“這些是什麽東西?”

斯諾語見她的臉還紅着,走路都有些不穩,要不是她是自己的同伴,之前還做過交易,以後也是要一起離開這個世界的人,斯諾語才不想和她說話。

他頓了頓,答道:“這是那些房子的材料,我把這些都搬到另一處的空地去。”

黎歌上手摸了一下,質地冰涼,看起來完全不重:“這個重嗎?”

“不重,很輕,而且可以随便,地捏。”

黎歌上了下手,拿走他的石頭試了一下沒,還真是很輕,大抵是因為完全不是真實的東西的緣故,所以他們拆分的這麽快,還拆的這麽輕松。

黎歌便道:“那我也來幫忙吧。”

斯諾語立馬道:“你去休息吧,還生着病就不要參與這些事情了。”

一個小女孩,瘦胳膊瘦腿的,雖然說這些都沒有什麽重量,但她還生着病,斯諾語可不想在半路還要過去照顧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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