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章節

都司雖系武職,但手下幾個綠營士兵早已走散,少量的駐防緝私營已經離開,說話也沒底氣。會上一吵架,争執不下,有人出來勸兩位前堂官先離場,讓紳商好好商量。可是,一旦兩人離開,局面馬上為之一變,由于不用顧及兩人的面子,反對的聲音愈發大了起來。最後,雙方争執不下,誰也不服誰,沒招了,大家同意投票解決,同意兩堂官留任的,寫穩健兩字,不同意的,寫激進兩字。投票完畢,兩下的票數相當,最後唱票的人,自己寫了激進兩字,就這樣,“激進派”占了上風。雖然這些人不懂西方的基本民主原則,但卻無師自通地明白了少數服從多數的道理。于是,兩個堂官只好走路,躲到外地的場司,眼看這麽大的利益,也不敢回來了。掘港組織了自己的光複大會,組織了自己的政府,由當地舉人任民政長,取消了軍政職務,反而到上海購買了大批槍械,成立了自己的武裝商學團。最有意思的是,一個鎮,從此以後,居然成立了自己的議會,由當地符合條件的選民選舉産生,議員有補貼,經常開會,雖然選出來的人多為拖辮子的老派士紳,但也對政府構成了強大的制約。但是,有意思的是,派人來的南通革命政府,卻認了這個賬,沒有派兵幹預。

其實,就是在南通這個地方,絲漁港的農民和漁民,也曾趁革命之機,自發成立過一個新式政府,也有軍政長之類的官銜。可是,農民的新政府,很快就被革命的南通政府給鎮壓了。但是差不多同時,掘港鎮紳商不給南通面子,把他們任命的官員給廢了,自己搞了一個,居然沒有事。不僅沒事,而且後來還得到了南通方面的認可。也就是說,投身革命,士紳可以,紳商也行,但農民不許。只要農民要革命,必定遭致鎮壓。秩序也只能是士紳的秩序,不是農民的秩序。

實際上,自清末新政以來,地方自治也罷,預備立憲也罷,選舉是有了,民權也在講。但是,所謂的民權,就是紳權,也包含一部分的商權和學權,民主只限于社會的中上層精英的範圍。士紳、商人和學生可以享有選舉權,但一般民衆不在考慮範圍。這樣的限制,已經形成了慣例,即使革命黨人,其實也很認可。他們僅僅出于功利的考慮,出于動員會黨的需要,把部分權力開放給了會黨,但決不允許農民擁有自決的權利。

不過話說回來,即使這樣,多數地方在獨立之後,也沒有像掘港一樣,實行哪怕僅限于精英層面的民主。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戰争還在進行,條件不具備。掘港只是一個特例,由于南通一帶多年的地方自治實踐産生出來的特例。掘港不僅用選舉拒絕了南通方面指定的官員,選擇了“激進”,而且自己選出來鎮這一級的議會,的确難得。雖然他們的所謂激進,其實一點都不激進,選票也不怎麽正規。看來,這個靠近上海,受到張謇現代化事業影響巨大的小鎮,由于財力雄厚,各方勢力錯綜複雜但又有協商傳統,得一點歐風美雨的滋潤,就可以自發成長起民主來。其實,即使在東方,民主選舉,看起來沒有人們想象的那樣難。

【自由擇君:底層民衆自發的沖動】

“自由擇君”,是辛亥革命時南通絲魚港地方農民提出的一個口號,類似的口號還有“自由擇善”。兩者加起來,意思就是自己選擇善的“君”。之所以提出這樣的口號,據革命後的南通軍分政府的文獻,是因為剛好辛亥革命之際,南通為維修江堤,要求沿岸農民出資,而絲魚港地方的農民不肯,大概是覺得革命後的“君”不怎麽好,要自己當家,因此組織了保安會加以抵抗。還有一說是為了抗租抗稅,組織了農民政府,有總司令、軍政長和財政長。但是,農民政府或者保安會的土槍土炮,大刀長矛,不敵南通軍分政府的洋槍洋炮,最終被鎮壓。革命政府沒有給他們擇善擇君的機會,還壓制了他們願望。

據記載,號召自由擇君的農民們,一度集聚五千餘衆,各持刀叉及三角式小紅旗,還不時到天後宮(媽祖廟)和龍王廟燒香祭拜。雖然號稱要自由,心裏還是沒底,還是要希圖神仙的保佑。“自由擇君”和“自由擇善”,是這些農民在聚會時張貼的“廣告”。這個地方的農民,何以能提出這樣的口號?南通是張謇的家鄉,清末以來,興辦新政,大力推行社會改造,民智較開。這些農民的首領,有私鹽販子朱天榮和退伍軍人夏昆武和幾個當地的民衆領袖。這些人見多識廣,既能模仿組織新式政府,當然也可能知曉幾個新名詞。

自由擇君和自由擇善的說法,讓當時的南通士紳看來,荒誕不經,但實際上相當難能可貴。革命黨人推翻帝制,建立民國,實行民主政治,從本質上講,就是自由擇君,其中的君,是擇其善而立之。雖然說,由民衆選票選出來的當家人,被稱為公仆。但自打民主制度确立,人人都知道,所謂的公仆,不過是一種出于尊重民衆的忽悠。即使今天的美國總統,也實際上是當家人,不是公仆,一向推崇平等的美國人,還是以一見總統為榮。最早中國人看美國體制,一直都認為他們是自由擇君。中國語言裏的君,除了君主,也有當家人的意思。即使君就是君主,這個君主可以由民衆自由擇出,那麽,也自然就不是傳統意義上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絕對君主了。當然,以那時的農民認識水平,不會想到如何對擇出來的“君權”的怎樣加以限制,沒法跟西方思想家洛克的思想對應起來。

幾千年的中國歷史,從封建到郡縣,就制度而言,君主一直都是世襲的,只在傳說中有堯舜禹的禪讓。這種禪讓是否存在,或者,他們禪讓的是不是一個有權力享尊榮的位置,都很難說。實際的歷史中,君主寶座的取得,不是血緣世襲,就是暴力劫奪,不存在第三種途徑。至于讓民衆選擇,連這個思路都沒有過。自由這個詞,也是中國古已有之的,後來被用來對譯freedom,很多人認為難以完全對應。但古代的自由概念,除了個人權利含義不明确之外,也有個人選擇的意思在裏面。只是,古代從來沒有自由擇君的提法,人們可以自由做這,做那,可以獲得心靈和行動自主性,可以像莊子說的那樣遨游天際,但就是想都不敢想自由擇君,即使擇善,也是老皇帝在自家兒子中間擇,沒別人什麽事。不能不說,辛亥年農民能提出這樣的說法,跟此前歐風鼓蕩,有心人的啓蒙,包括宣傳現代民主自由觀念的白話報、俗話報的啓蒙,不無關系。因此,說辛亥革命前後新思潮跟民衆完全沒有幹系,也不盡然。

但是,無論清末預備立憲期間的地方自治,包括谘議局的選舉,還是後來民國第一屆國會的選舉,農民其實都沒有自由地“擇”過,多數情況是他們自己不想擇,但也有想擇而不讓擇的時候。所謂的選舉,不過是若幹主持選舉的士紳包辦出來的。幾個辦事員抱着票箱,四鄉走一圈,然後按選民數填票,也就算選民投過票了。

當然,這樣的選舉,固然有宣傳不到位的問題,但的确農民也沒有這個意識,也就是說,他們中的絕大多數并不想自由擇君。鄉紳們代表他們,雖然沒有經過明确授權,但實際上他們認可。可是問題是,真的有農民想自由擇君了,鄉紳和精英們卻不肯了。按道理,革命後的南通軍分政府,也不是民衆推選的,僅僅幾個士紳和教員一商量,就當了家了(當然得尊重巨紳張謇的意見)。按民主原則,他們組織的政府的合法性,未必比五千多農民擁戴的絲魚港農民政府更高。許士紳自組政府,就不許農民自組政府,解決問題的方式,不是協商,而是槍炮說話,赤裸裸的鎮壓。幾位帶頭的農民,非死既逃,土地財産還遭到沒收,連十幾畝沙田也不放過。官方直稱呼這些農民為土匪,事件為匪亂。

所以,說革命黨人對于民主是葉公好龍,其實也不為過。立憲黨人不消說了,他們中的多數人,原本要求立憲,就是要分享權力,原本就是可以他們向清政府要民主,不許民衆跟他們要民主。而革命黨也對于他們所追求的民主,沒有多少準備,理論上都沒有好好思考過。真正思考這些問題,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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