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将行李放好之後,路先生便打開了筆記本電腦, 開始對着鍵盤一通噼裏啪啦, 認真工作起來。

見路先生如此忙碌,林阮阮也不好意思太多加打擾,整理好随身物品之後, 便開始參觀起這個豪宅。

整棟別墅共有三層, 中間部分被全部打通, 視野十分開闊, 站在三樓走廊上望下去可以看見一樓的寬闊大廳,以及面前繁複而華麗的晶瑩水晶燈。大廳中央排放着歐式古典氣息十分濃厚的皮質沙發,以及一條花紋精美的紅色地毯,一看便是出自紡織名家之手,價格不菲。

再往前,是一扇巨大的落地窗。明媚的陽光從窗外映照進來,反射着大海的點點波光,場景十分的美妙。

林阮阮在沙發上坐着休息了一會兒, 便起身打開落地窗, 走到大廳外的寬敞平臺上透透氣。

她眯着眼,望着一望無盡的海平線, 只覺得身心都随着大海和天空漸漸飄蕩,整個人都放松了起來。

這真是個度假休閑的好地方,要是路先生不那麽忙碌的話,她還真希望能兩個人一起四處走走,到處看看風景。

可惜……

這個念頭剛一竄入腦海, 忽然間,她餘光處瞥到一個奇怪的身影。

林阮阮愣了愣,她睜大眼,只見那人仿佛也注意到她了一般,不僅笑眯眯地迎面望着她,甚至還舉起手來在頭頂微微一點,做了一個打招呼的造型。

——那是一個年級大約三十歲左右的男子,戴着一副大大的黑色墨鏡,下巴上蓄着小胡子,笑容十分悠閑不羁。

——诶?

……這,難道是鄰居?

林阮阮下意識地左右看了看,并未在四周看到什麽同類型的居民建築。這個男人的出現十分突兀。

她有些不自在地四下看了幾眼,确認無誤這個人是在和自己打招呼之後,不僅微微覺得有些訝異。

奇怪,他為什麽要同自己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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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等她再次回過神來仔細看的時候,那個人卻不見了。

帶着滿腹的狐疑,林阮阮轉身走進了屋內。

……嗯……說起治安這個問題,美國的治安比起國內好像并不太好。

自己以後一個人還是不要四處亂逛了。

……

第二天,AL一行人也陸續抵達了別墅內。

總共四個男人,拖着好幾個巨大的行李箱,一見到路之銘便發出一陣鬼吼鬼叫:

“老大,你怎麽舍得忍心丢下我們!”

“就是!有了媳婦兒就不要我們了,你知道這邊路有多難找嗎?過分!過分啊啊啊啊!”

“卧槽老大你這別墅看起來真的屌炸了,咱們以後就住這邊了嗎?”

路之銘面不改色地用手掏了掏耳朵,沒有理會後面那群嗷嗷亂叫的男人,只點頭應了一聲:“嗯。”

話畢,他轉過頭,對林阮阮介紹起來:“這是Jeremy,Neil,Ethan,Luke。”

林阮阮:……

她此刻只想拿個小本本記筆記記下來。

“為什麽你們相互之間都要叫英文名啊?”林阮阮有些不解。

“嘿嘿,沒事,嫂子,只要你開心,想叫我啥都行。”一個穿着運動服高高壯壯的男子笑眯眯地開口,語氣頗為狗腿奉承。

先前路先生介紹他的時候,似乎叫作Ethan。

路之銘掃了他一眼,Ethan立即閉了口,乖乖的不說話了。

“當初我們認識的時候是也通過網絡。一般咱們這個職業,平時交流的地方都是一些國外的私密論壇,用的語言也都是英文。大家在網絡上交流都将真實身份藏得都比較嚴,認識了很久才知道原來對方也是中國人。後來就這麽叫習慣了,也懶得改口了。”Jeremy在一旁耐心地解說道。

林阮阮懵懵地點頭應着,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

她看了一眼路之銘,有些好奇地開口:“那路先生的英文名叫什麽?”

“Alex。”

路之銘應得很快,林阮阮才剛一開口,他便将話說出口。

“原來路先生是叫這個名字呀。”林阮阮笑了笑,模樣竟有些羞澀動人。

仔細想來,她好像還是第一次聽到路先生念自己的英文名,作為妻子這麽久了對另一半的了解還知之寥寥,這不禁讓她感到有些不太好意思。

看來……以後和路先生互相之間要更加多多加深了解才行,以免被別人看了笑話。

路之銘聞言只安靜地笑了笑,他伸出手揉了揉林阮阮的頭,什麽也沒有多講,心情似乎頗為愉悅,滿眼盡是寵溺。

四周忽然響起一陣冷氣倒吸聲。

“我的媽……”

“大型虐狗現場。”

“怎麽辦,我忽然覺得住進老大家裏來辦公是個錯誤的決定。”

“那什麽……現在訂回去的機票還來得及嗎?”

……

将四人分別安頓好之後,天色已經接近黃昏。

路家這棟別墅面積大得驚人,光是二三樓的卧室加起來便有七八間,住一行人綽綽有餘。傍晚的時候,一個保姆模樣的人也搬了進來,在一樓入住了下來。

看樣子路先生早已将一切安排得井井有條,甚至連家務活兒和打掃也用不着林阮阮親自動手,交給了專門的人來打理。

這不禁讓林阮阮心底升起一縷甜意來。

相處的時間越久,對路先生的了解越是加深,林阮阮才越是發現原來路先生身上有着這麽多大大小小的優點。

比如說無論什麽事情事無巨細他總是能夠提前将一切察覺并處理好,幾乎不用林阮阮花什麽心思來操心。又比如說在錢方面路先生對她簡直大方得過了頭,才剛到美國不久,路之銘便将一張精致的黑金銀行卡遞到林阮阮面前,囑咐她他若是不在的時候,她可以随便玩,看見什麽喜歡的東西就盡管随便買。

本以為是張普通的儲蓄卡,然而後來林阮阮去超市買東西的時候,在一旁的ATM機上随手刷了刷取點零錢,卻被裏面的數字給驚得差點瞎了眼。

數了好一會兒,才數清楚銀行卡後到底有幾個零圈圈。一回到家林阮阮便找到路之銘詢問:

“路先生,你給我的這張卡是怎麽回事?”

“什麽?”路之銘從忙碌中擡起頭來,俊秀的面容上帶着幾分困惑。

“這張卡裏面的錢……是你的全部積蓄嗎?”林阮阮有些不可置信。

“卡?”路之銘瞟了一眼林阮阮手中的銀行卡:“不是。”

呼……還好還好,林阮阮終于感到略微送了一口氣。

——诶?什麽?不對,不是全部積蓄?路先生怎麽會有這麽多錢?

“你就不怕我亂花錢,萬一給你用完了可怎麽辦。”林阮阮有些憂心忡忡。自己家這位先生在錢這方面似乎并沒有什麽觀念,随随便便就是一大筆數字,這以後萬一要是出了什麽岔子可怎麽辦。

“給你了,就交給你處理,怎麽花不用告訴我。錢沒了再賺就是。”路之銘淡淡地開口,表情出奇的平靜,似乎二人之間談論的并不是一筆天價數字,而是街邊阿婆賣的一車叉燒。

林阮阮沉默了半晌,默默地将銀行卡重新收起。

……好吧,路先生的世界她或許真的不懂。

有錢到一定境界到底是種什麽樣的感覺?

以前聽到別人問起這個話題,林阮阮總是會不由自主地拿先前自己家的經濟條件來做比較。

留學奧地利之前,她家裏條件還算富裕。無論是買什麽東西都極少看價格,按照喜好買了就是。

如今她忽然又有了新的感悟。

按照路先生的思維來說,有錢的感覺應該就是——給你金卡随便刷,嗯,刷完了算我輸。

……

将行李放好之後,一行四人便将自己的随身裝備一件一件地開始扒拉出來。

此行出差,除了必要的電腦以外,還有許多珍稀的電子元件需要一并攜帶。衆人大包小包一共裝了十餘包行李,将所有東西翻出來之後不禁有些累得夠嗆。

“媽的。”Ethan一邊将行李箱丢到一旁,一邊癱倒在床上,無力地開口:“我也想帶着媳婦兒出差,媽的,我也想有人給我收拾行李箱。”

“首先,你得有一個媳婦兒。”一旁的Jeremy靜靜地補刀。

頓時四下陷入一陣靜谧。

“說起來……”一個戴着圓框眼鏡,瘦瘦弱弱的俊秀文弱青年忽然開口:“認識Alex這麽久了,我還是頭一次看見他對人露出這樣的表情,看樣子這次對嫂子是真愛了。”

說話的人名為Luke,雖然平日裏在團隊裏最為寡言少語,然而技術方面卻是數一數二,和路之銘認識的時間最久,交情也頗為不錯。

“呿,戀愛的酸臭味兒。”Ethan努了努嘴。

“可不是,這老大一不開竅就跟個木頭人似的,一開竅就他媽跟火箭一樣,直接沖上天,讓人簡直接受不過來。”Neil在一旁跟着開口。

Ethan:“怎麽了,說得好像以前老大沒談過戀愛似的?”

Neil:“那可不是,我認識他都五年了,人大美女脫光了往他床上送也沒見他擡過眼皮子。”

“可拉倒吧,我才不信。”Ethan搖頭搖頭。

他來AL的時間最晚,接觸路之銘也不過是這兩年的時間,對他的私事并不算太了解。

不過依路之銘這樣的條件,要說沒有感情史,他還真的不信。

路之銘的外貌條件頗為不錯,一米八幾的高個兒,再加上一張清秀俊逸的臉,站在人群裏也算是個頗為引人注目的帥小夥兒。

更不用說再加上他堂堂路氏集團三公子的身份,這要條件随便拿出去逛一圈,後面必然會呼啦啦跟上一大群追求者,追求者都能排到裏三環外三環,擠得頭破血流來,怎麽可能會二十幾年的感情史都是一片空白,說出來簡直都沒有真實性。

說沒談過戀愛,就簡直跟說人活這麽大沒吃過面條米飯一樣讓人感覺不可思議。畢竟如今衆人這個年代,想要找出幾個沒有感情史又還長得帥氣英俊的年輕富二代來,簡直不可能。

身邊全是花花草草的誘惑,有幾個年輕人能夠秉持得住心性。

“你可別說,我後來聽說他跟嫂子還是相親認識的,認識沒幾天就結婚了。”Neil壓低了聲音,和衆人開始八卦起來。

“不是吧?”身旁衆人震驚臉。

“你上哪兒聽說的?”

“聽姚瑤說的。”Neil口無遮攔,應聲到。

Jeremy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涼氣:“你可千萬別在老大面前提這個名字,上次姚瑤聚會上賴在他身上不走,後來還被嫂子看見了……”

“就是就是,你可別瞎說話。”Ethan點頭應和。

“好吧。”Neil努努嘴,有些不太愉悅。

“不過沒想到啊,老大居然還是這麽一枚純情老處男,連感情經歷都沒有,簡直不像是正常人。”Ethan盡管有些不太相信,但是見衆人你一言我一語地談論,最後不由得還是信了幾分,便開口感嘆起來。

衆人紛紛點頭應和。

一旁的Luke看了一眼其他人,沉默了半晌,最終還是将埋在心頭沒有說出的話給憋了下去。

——畢竟對着這群大老爺們兒,說頂頭上司的八卦好像并沒有什麽意思。

而且,這種事情,是路之銘的私事,他應該并不希望被太多人所知曉。

Luke倒是知道,路之銘并不是一個感情史完全空白的人。

他曾經聽過一個比喻,叫作白月光和朱砂痣,用來形容心中念念不忘的人和事。這個詞或許用在路之銘身上頗為合适。

他曾經知道過一個女孩,或許曾是路之銘的白月光。

作者有話要說: 肥肥章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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