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小李其人

? 小李原名李夏,小時候是當地胡同口裏出了名的禍害。

她這會兒正叼了根煙打胡同裏出來,身邊跟着自己的兩個發小;一個是西裝領帶一副小資情調的趙老六;還有一個,是穿着警服一身人民公仆範兒的劉二胖同志。他們倆這會兒剛從各自的單位下了班出來,心中正是歡欣雀躍,似乎已然從對方的臉上看到了前方冉冉升起的革命之光,一溜兒三七分的頭發散在風裏搖曳生姿,從工作瑣事一直談到了晚上搭夥吃飯的地方。

李夏摸着自己的錢包顯然有些興味索然,嗯嗯啊啊一陣終是沒敢搭理。她前些日子毀了人的婚,被老太太沒收了全部資産,又正碰上自己資助的孩子學校開學,一水紅豔豔的票子寄過去,正是禍不單行的時候。接了六子扔過來的火機,只得擡手恹恹地起了個火,剛對着旁邊的空地吐了個深沉的煙圈兒,兜裏的手機就噼裏啪啦地響了起來,掏出來一看——是自家老太太打來的。撇嘴跟身旁兩人招呼了一聲,撓着頭往邊上走了一小段距離,按了個接通。

“蛋兒啊,晚上早點兒回家吃飯,等會兒隔壁小楊家的親戚要過來,說是留了洋回來的,你給見見,啊?”

老太太嘴裏的隔壁小楊是個三十出頭的文學青年,從事着某種嚴肅的、類似于黑白無常的工作。常年晝伏夜出,少有蹤跡可尋。他的親戚種類不一,上至七十老翁、下至五歲頑童,數量繁多且無法粗略估算。只有那些正值壯年,并适宜與李夏相親配對的尚可以以卡車為單位進行計算。

李夏對于相親沒感到驚訝,聽了老太太的話,只是冷不丁的往前瞟了一眼,見二胖跟六子沒注意自己就輕咳了兩聲,用手捂着半邊嘴巴,像是生怕有人聽見的模樣“您老又給我安排相親吶”。

老太太那頭聽了李夏這話顯然有些不樂意,竟是連蛋兒也不興喊了,氣沉丹田,立馬提高了半個嗓“還有理了你!要不是成天見不着你的人,我用得着這樣兒吶。你看看誰家閨女跟你一樣,讓考個公務員不好好考,給你介紹對象吊兒郎當沒個正形兒的,連說好結婚的、臨着要領證了的還給我反悔了。哎喲,成天跟着你那群哥們兒瞎混,你一個女孩兒能跟他們比嗎!難不成真要跟你那個不成器的媽一樣,一輩子打單身被人指指點點啊。”

李夏握着手機撇了撇嘴,揉着腦袋,顯然一副慣犯所為,當即懸崖勒馬,笑着讨好“行行行,我也沒說不見不是。我等會兒立馬就過去,您吶少做點兒菜,別累着了,啊”。

老太太那頭聽李夏答應,口氣驟然緩和了不少,連帶着蛋兒蛋兒的又囑咐了幾句。李夏低着腦袋看腳尖,連哄帶騙的一陣應付,直到那頭老太太挂了電話,她才終于松口氣把手機放回了自己兜裏。聽背後傳來一聲輕笑,轉頭一瞧,發現是個十七八歲的男孩兒,正背着個書包,穿着身校服在不遠處眯着眼睛看着自己。乍一看五官挺好看,帶點兒混血的感覺,咧嘴一笑,還有那麽點兒似曾相識。

“李夏,你怎麽還這麽二啊。”

李夏一聽,愣了一愣,想着這熊孩子誰啊,撇着眼睛眼睛滴溜轉了一圈,幹脆開口問了一句“小孩兒你誰啊”。

那頭小孩兒看着李夏又笑了兩聲,走近了些,露了兩顆大大的門牙,回她“我叔上個月從美國回來了”。

他這一說完,李夏立馬皺起了眉頭,原地躊躇一陣,忽然福靈心至,笑着在小孩兒肩膀上拍了一拍,喊到“喲,趙同學啊”。之所以這樣喊,完全是因為李夏只記得此人姓氏的緣故。

趙岳晨倒是沒有細想,見她認出自己也附和着笑了兩聲,眼神中看着竟有一絲羞澀的錯覺,走過來把李夏手裏的煙拿來塞自己兜裏,嘟囔了句“女人抽什麽煙吶”,而後轉身大搖大擺地走開,臨走時還随意地揮了揮手,以顯示自己的絕無半點拖泥帶水之意。李夏望着自己空空的雙手,愣了好一會兒,直到六子從後面走過來拍了拍她的肩膀問怎麽了,才低頭輕聲罵了一句“這孩子怎麽還是這麽不可愛啊”。

李夏其實也沒有比趙岳晨大多少,二十四歲,甚至是還能掐出水的年紀。但她就是好裝大,就像有些文藝青年特別喜歡別人喊自己詩人,李夏喜歡在別人面前自稱姐姐,這也是學生時期打架養下的毛病,就算現在工作了,時不時的還是會犯。老太太這些年把她這些毛病看在眼裏,痛心疾首地教育了幾回,未見成效所幸随她去了。

誰讓李夏打小沒有爹,是被老太太一手帶大的呢。以前不懂事的時候,李夏也在她媽面前問過幾次,比如我爹在哪兒,我是不是石頭裏蹦出來,你為什麽不再給我蹦一個弟弟,這樣那樣的問題。只是每回除了一個嘴巴子,所得無他,之後疼得長了記性,也就再沒有問過。李夏的媽是個挺能的人,性格倔強,皮相可觀,生下李夏的第二年,就單槍匹馬殺向深圳,毅然投入了千萬改革開放下海撈錢的大軍裏,平日裏除了過年過節,少有回來。李夏打小跟自家老太太過着,除了比別的孩子皮點兒,倒也沒出過什麽大事。

老太太平日裏是個愛瞎操心的性子,早年管着李夏學習,現在催着她結婚,剛畢業就打着鑼鼓給她張羅結婚對象,幾年下來,不斷對着手頭上各式各樣的照片搖筆鼓舌,推陳出新,偶爾文思枯竭之際還會自憐自哀一下,估摸着是怕李夏像高中那會兒,被個結了婚的男人弄昏了頭。

李夏高中那會兒混賬,搭上了個有婦之夫,就是前不久遇見的趙岳晨的叔叔,趙慶。兩人那時談了場擰巴的戀愛,做了些擰巴的好事,而後無疾而終,總歸不似書中寫的那般結局美好。趙慶那會兒在市裏尚還有些名氣,因為同李夏在一起的事,被自家公司下了職務,氣憤之下被老太太拿着掃帚趕了半裏地,傷心欲絕只能揮着淚打包告別了祖國,投奔了美利堅。兩人天各一方,感情不了了之,李夏郁郁寡歡之後終也知道了些世事的是非好壞。

但好壞是世人出于道德的評斷,愛情這東西,卻是不分對錯,不談好壞的。畢竟,就算是再深、再難堪的過去,回首再看,其實一切依然是自己的選擇,如果給這玩意兒上升一個高度,或許還能被冠上歷史的塵埃,愛情的印記這樣文藝的噱頭。李夏現在有時想想,也會覺得滑稽。當年她眼裏毅然如革命,似乎是死去活來的愛情,抽絲剝繭之後,剩下的竟也不過是那麽一點寂寞。她也沒能抱怨別人些什麽,畢竟寂寞這詞兒終究是個太過于美好的東西。就像這個世界上,有人因為寂寞而看清自己真正的所愛。又有人打着寂寞空虛的幌子,幹着賣身嫖唱的勾當一樣。高尚與低賤或許從來就不是愛情的某種屬性,它更多時候是社會附贈給我們的一張價額标簽,就像衣服的明碼标價,又像兩個沒有感情的人手裏,必須握住的那張結婚證書。

李夏并不反感愛情,她甚至是崇尚愛情的。但理性如她,偶爾也會覺得女人對于愛情的這種信仰是很有些讓人頭疼的事情——它可以讓人變得可愛,同時也可以讓人變得愚蠢。就像當年的自己,捧着一個虛幻的影子,低頭紮在一個毫無價值的承諾裏,完全忽視別人眼中自己愚蠢的模樣。就算旁人如何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依然不為所動。她們會醒嗎,當然,只要她們疼得醒了,自然就會明白,而這一切,需要的僅僅只是時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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