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游玩胡志明
等到了胡志明以後,孟志帶我們放下行李,他便帶着我們在胡志明裏游玩。這胡志明是越南最大的繁華都市,胡志明市代表了這個國家文化和經濟發展的至高水平。 胡志明市舊稱西貢,這裏擁有迷人的法國殖民時期建築和寬闊的林蔭大道,異國的風清盡顯其中。
孟志帶着我們來到胡志明著名的紅教堂,紅教堂的名字是因為它的外牆都是紅色,所以大家起的別名,而聖母大教堂才是它的本名,孟志給我們做着介紹:“這座教堂建成于1883年,為法國殖民時期留下的紀念品。 教堂建築造型勻稱,莊嚴宏偉,兩座40米高的鐘樓塔尖直沖雲霄,是仿照巴黎聖母院鐘樓的設計。建造教堂的紅磚全部從法國運來,至今沒有絲毫褪色。到裏面看看吧。”
我們倆點了點頭,跟随着孟志在紅教堂裏參觀者,在教堂前面的花園廣場上,伫立着一座重達4噸的聖母瑪麗亞雕像,孟志說那是1945年羅馬教會所贈。教堂外部門廊等部位布滿精美雕飾,內部四周均為小祈禱室,每一間的神龛、雕塑及裝飾都不盡相同。而孟志說這座天主教教堂至今仍在使用,每逢星期天和宗教節日,都會有許多虔誠的教徒聚集于此。
等我們出來的時候正好看到了教堂外正在拍婚紗照,我這人一見着拍婚紗的就走不動道。眼光死盯着人家,心裏真是羨慕得不得了。孟志看了我一眼道:“小姑娘長大了,想嫁人了。”
我瞥了一眼孟志一眼,“我喜歡看人家照結婚照,我就是想結婚啊?那我還喜歡看恐怖片呢,我是不是也想遇見鬼啊?”
孟志笑了笑,“小丫頭嘴倒是變厲害了不少呢。”
我只是哼了一聲,越林看着我們倆,然後說道:“怎麽感覺你們是認識的?感覺你們好像老朋友一樣的?”
我被越林這樣一說,一下傻眼了。“嗯……我只是和孟哥脾氣相投,把他當成大哥一樣了,我想孟哥也是一樣的是吧。”
“我就是看萌萌比較像我多年前認識的一個小孩兒,所以才想着逗她兩句的。”孟志回答的從容,不過越林還是存着疑問。我只好找別的話題,好轉移越林的注意力。“那個,逛了半天我都餓了,咱們去吃飯吧。”
孟志當然懂我的意思,也還算他有良心,“既然萌萌餓了,咱們就去吃飯吧。這裏也有不少好吃的。”
我看着越林,越林也沒有再追問我們什麽。我也算送了口氣,我是真的怕越林繼續追問我們。
孟志帶着我們進了一家不起眼的小店,店裏只是很幹淨,裝修什麽的根本是談不上的。不過店裏人頭攢動的,而且都是當地人居多。孟志和老板打了聲招呼,老板特意給我們加了張小桌子。孟志和老板說了幾句以後,老板點了點頭。
“這家店你們別看不起眼,可是這裏很有名的店。越南有名的菜這裏都能找到的,而且手藝是一等一的好。”
不一會服務員便把菜都上好了,孟志一一介紹着:“這個是越式春卷,春卷皮是用米粉做的極薄的幹燥皮,依次卷上蔬菜,雞肉,蝦仁,木耳、冬粉、九層塔和香菜。卷法如同中式春卷,這春卷配上越式甜辣醬加上少許檸檬汁當沾料。這個是越南河粉、這個是炸象魚、這個是越式螃蟹、還有這個甘蔗蝦。”
我看着已經口水要流下來了,越林看着我笑了笑,夾了只蝦到我碗裏。“既然餓了,那就趕緊吃吧。”
孟志看了調侃道:“呦!我和你這麽多年的兄弟了,你不給我夾就算了,還當着我的面給這丫頭夾啊。”
越林夾了個春卷給孟志,“吃吧,趕緊堵住你這張嘴。”
孟志可沒有就此放過越林。“啧啧……這是躲偏心啊,給這丫頭夾大蝦吃,給我就夾個春卷。”
我一邊嚼着蝦一邊說着:“你吃蝦敏感,林哥這是體貼你的。”說這話我就是下意識的,可是等意識到自己說錯話以後,想收回也是來不及的。我偶會的閉着眼,在心裏罵着自己是有多豬頭,才會說出這種話。
越林看着我道:“你怎麽知道志吃蝦過敏?”
我求救的看着孟志,孟志給了我個愛莫能助的表情,真是天作孽猶可活,自作孽不可活啊。我也只能瞎掰着理由道:“我一個朋友也是吃蝦過敏,和孟大哥長的差不多,我剛才是走神了,錯把孟大哥當成我那個朋友了。”
越林困惑的看着我,我也知道我編的這個理由太爛了,可是我已經找不到別的可以說的了。孟志笑呵呵的看着我,那表情仿佛在說,這麽爛的理由你也敢說,真是佩服。
我也只能低着頭,不去看越林。這時孟志道:“估計是萌萌餓壞了,所以老是恍惚呢。趕緊吃吧,吃完了,我還接着帶你們逛呢。”
越林看了我一眼,也沒再說什麽。好在他心裏就算疑問萬千,我們只要咬死了不承認,這到是能搪塞過去。不過我知道我這兩天說話一定要小心加小心了。
氣氛有些凝結,我只顧着埋頭吃東西,一個字也不說了。所為說多錯的嘛。越林對着我倆道:“我去趟衛生間。”
“這店裏沒有衛生間,你出門右走,第一個拐角進去以後那裏有一個。”孟志給越林指着路。
等越林出去以後我一下就松懈下來了,這緊張的我出了一身汗啊。孟志看着我的樣子笑道:“萌萌,我倒是好奇,你怎麽就成了越林的助理了?”
我不好意思的一笑,“啊,這說來話長了,反正也是陰差陽錯的。孟哥哥,你怎麽會來越南的啊?在這裏碰見你還真是吓了我一跳。”
“那你在這裏碰見我你是高興,還是不高興啊?”
“高興啊,可是也真的怕你說漏嘴了。”
“越林簽約進了演藝圈你就不怎麽來酒吧了,當時酒吧也因為越林不來唱了,生意也不像原來那麽好了。正好我一個朋友叫我來這裏一起開酒吧,我也是想換個環境,所以就來了。這些年不見,你樣子沒怎麽變,不過這張嘴倒是長進了不少啊。原來我們萌萌都是唯唯諾諾的,現在也是大姑娘了。”
我咧嘴一笑,“當了這麽多年的助理,我要總是沉默寡言的,怎麽和別人溝通啊。”
“不過你對越林這事兒可是一點長進沒有,我看着也是怪着急的。你這丫頭既然都在他身邊了,為什麽不和他全說出來?”
我搖着頭,“我和越林只是明星和助理的關系,這樣我已經很滿足了。人越去奢求,得到的是越多的失望。我和他的距離就是江河湖海一樣,他對我來說只是天空中閃耀的星星。六年前我去告白,他卻已經簽約走了。那個時候就注定了我們這一生都是要錯過的,現在這樣已經是最好的了。”
孟志嘆了口氣,“傻萌萌,你這樣能陪他一輩子嗎?”
我低着頭,“能待一起多久就是多久,一分一秒的我也覺得很好了。”
“你都沒試過,怎麽知道越林不會喜歡上你呢?今天我都看在眼裏,越林雖然溫柔,可不會對每個人都會那麽照顧關心的。我看得出他對你是不一樣的,再說你看不出你那些信早就蠶食了他的心嗎?你在他心裏是有份量的,為什麽都不肯為自己争取呢?再說你戀他都戀了10年,最好的青春也都在這段暗戀上了,就算給你自己的青春有個交代,你也應該試一回啊。”
“就因為時間太長了,所以我更加怯懦了。”
“那要是他有了女朋友,你要怎麽辦?越林也是36了,他這樣的年紀,早就改結婚生子了。”
“那只有離開了,我只想着能多享受一分和他一起的日子就多一分。”
“你是打算抱着回憶過一輩子?”
我沉默了,不知道如何回答。這時候越林回來了,我們的對話也就自然終止了。我看着越林的側臉,心裏一陣的酸。就像孟哥哥說的,越林若是有女朋友了,我也只是看了刺眼。而對越林十年的愛戀,卻連說都不敢說出口。是真的怯懦?還是我只是自私的不想受到傷害而扮演的可憐的暗戀角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