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章
? 站在天天棺材店外,光精靈摸了摸身上包裹得嚴嚴實實的衣服,對着棺材店探頭探腦,卻沒有邁步。
說真的,明知道那個男人就在棺材店裏面,明知道那個喬裝改扮不惜化身醜女的、一身紫芝王氣的女孩子就是自己的便宜女兒,光精靈還是躊躇了。
雖然理智告訴他,他就是這樣進去也是不妨的。可是從情感上來說,光精靈根本就不知道應該如何面對自己的便宜女兒。
是直接找上去,還是把人先帶回天疆?是跟女兒相認,說明一切之後再給人進行治療,還是直接把人偷走?
說真的,要他承認自己就是原身那個不負責任的女人,光精靈還真是不情願呢!
就在躊躇間,只見棺材店的大門打開了,一個女孩搖着扇子走了出來,站在大門口開始——挖鼻孔。
光精靈一下子就僵硬了。
即便明知道這個便宜女兒是故意這麽做的,光精靈也呆了。
精靈這個種族,天生優雅,或者說,他們把優雅刻進了骨子裏。做了八千年的精靈,有些東西都已經成了他們的習慣。所以,習慣了優雅的光精靈即便明知道對方是故意這麽做的,這心裏還是接受不了。
他在心裏對自己說:“反正這個女兒一生下來,原身就跑了。母女兩個之間除了血緣,好像也沒有什麽。還是直接把人偷出來吧。”
這樣想着,光精靈閃身離開,從後面的圍牆上翻了進去。他記得牧神是被藏在某個棺材裏面的。這個棺材店就這麽大,全部翻找一遍也費不了什麽大事兒。
大概化身葬藍山的凜若梅也沒有想到,居然會有人把他店裏所有的棺材都翻了一遍,然後确定了那個棺材裏面的牧神是正版,就直接把人給偷走了。
光精靈背着牧神并沒有直接回天疆去。他眼下還沒有這麽厚的臉皮就這麽回去。畢竟牧神可不是他找到的,而是他從便宜女兒那裏偷來的。搶便宜女兒的功勞什麽的,這種事情,光精靈還做不來。
他帶着牧神來到了近日栖身的山洞,給牧神做了一個全身檢查。
就跟他猜想的那樣,牧神的經脈和血脈都嚴重受損。至于原因,顯然牧神赴死亡之約之前先留下丹氣的行為影響了身體的恢複,同時因為受傷,經脈和血脈都用不同程度的損傷,加上天疆武學跟森獄武學之間的相互克制,閻王給牧神的傷害多年來一直都在腐蝕着牧神的功體。
換而言之,牧神能夠活到現在,還真是奇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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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牧神剝光,丢進裝滿了金色的水的大木桶,讓光明聖水滋養牧神的身體,光精靈開始在洞穴裏面種植一些可食用的菌類。
沒辦法,誰讓外面沒有陽光呢?種植果蔬什麽的,沒有陽光根本就不行,眼下唯一可以選擇的,就只有菌類了。菌類不需要陽光,或者只需要一點點光線就可以了。好養活。
雖然說辟谷對于大多數的修行之人來說,是必須的歷程,可是現在的牧神吃一點東西有利于身體的恢複。而且光精靈也忍受不了餓肚子的滋味。
種植菌類其實花費不了多少時間,其實更多的時候,光精靈只是對着木桶裏面的牧神發呆。
光精靈絕對不會承認牧神的那張臉其實蠻帥的。
雖然光精靈在精靈族群裏面還是很受歡迎的,可是他自己不得不承認,精靈們雖然都是俊男美女,可是男性精靈的相貌偏陰柔,甚至那些人類女劍士都比他們有陽剛之氣。說起來真是遺憾,當初光精靈也曾經對以為見習女劍聖有好感。畢竟是一起冒險的同伴,又是經過十多年的相處,知根知底的。可誰想到對方還是選擇了隊伍裏面的另外一個人類魔法師,卻沒有選擇他這個精靈。明明自己的實力比那個人類魔法師高出一大截,卻還是被那位女劍士以缺乏安全感為名給拒絕了。
牧神如果去了那個世界,絕對是女性之友,從十八歲八十歲,通殺。
這樣想着,光精靈忍不住幻想牧神戰鬥的英姿起來。
忽然,光精靈發現,自己忽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牧神的兵器牧天九歌被閻王拿走了,如今還在森獄的伽羅殿裏豎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