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特別的慢,知道烏龜的速度嗎?你可以想象一下她看書的速度了。”
也許說是烏龜速度還是誇她了,幾個哥哥同時掩面。
“不會吧?這麽慢嗎?”
不敢置信的眼神,但幾個水家兄弟同時點頭了。
沒錯,就是這麽慢。
“……人無完人,我突然心裏平衡了。”趙睿一下子就如同解放區的百姓,頓時整個人都輕松多了。
被一個小姑娘處處壓着,哪怕趙睿不歧視女性,心裏也會有點點不自在。不過平時他掩飾的很好,估計只有他祖父看出來了。
“噗,小妹也就這點缺點,但看書慢似乎也不能算是缺點吧!她又不考科舉,平時看書也就長點知識打發一下時間,慢慢看也沒什麽。”
二哥笑道,他是不覺得自家妹妹有什麽不好的。
要是蜜桃在這裏肯定會反駁的,她看書慢也沒辦法啊,古代的書全是文言文,做為一個看白話看習慣了的現代靈魂,她表示看得慢已經算好了,起碼她還能看懂,換成個別的現代靈魂來試試,分分鐘變文盲,哪怕是這麽慢的速度,也是她這些年一點點學習古代知識進步來的,最開始看古代這些書,她和文盲也差不了多少。
所以她看書慢真不能怪她,這是古人和現代人的差距,她現在已經很努力讓自己不那麽慢了,最開始明明是蝸牛好嗎?現在好歹進步成烏龜了,她自己還挺自豪的。
當然這點小心思就不要跟哥哥們說了,她帶着記憶轉生的事還是瞞死吧!古代人這麽迷信,她要是說出來也許得到的不是家人的驚奇,而是被送去燒死那才冤枉喲!
趙睿同意了水家兄弟可以抄上一份的條件,于是回家後水家兄弟就把他們用大靴子換書的事跟家人說了,特別強調為了妹妹他們還求得了趙睿的同意,每本書可以抄上一份。
這話一說,大家都很高興。證明一個家族的傳承是什麽?當然是書籍啊,一個世代出讀書人的家族,要是沒有相當份量的書籍做底蘊,你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書香世家。
有了這些書籍,他們水家啊再過兩代也可以說自己是書香世家了。
“終于聰明了一回,四哥提的吧?”蜜桃一點也不介意自己看書慢的事被哥哥們拿出來當借口,雖然他們也是真心為自己考慮,但也有一咪咪私心的啦!但人本來就有私書,蜜桃可以理解,而且抄書還能練字,這個她完全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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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怎麽知道的?”大哥驚訝看着她。
“你們沒這麽細心。”
幾個哥中只有四哥最細心溫柔,三哥是耐心最好,大哥最穩重,二哥最狡猾,五哥最活潑,她都一清二楚呢!
“……”
另外四個哥哥默,感覺被妹妹完全看穿了。
也不說看穿吧,畢竟是生活了十來年的家人,再加上蜜桃好幾年前就開始跟着哥哥們學習,對他們的性情了解不說有十分也有七分吧!
哪怕是陌生人,住一起久了也會了解到對方一些性情習慣,這不是很自然的事嗎?
伯母和蜜桃娘答應了,兩人加上奶奶三個人一起加班加點,花了四天做好了兩雙靴子,蜜桃琮負責做了四雙同款的鞋墊,放在裏面可暖可暖了。
水家人自己穿的也是這種,有點像未來的雪地鞋,很大不太好看,但是真的好暖啊啊啊~~
趙睿拿到鞋,借了六本給水家兄弟,告訴他們只要書不弄壞,時間可以放寬一點,不急着還。六本書大家可以交換着看,或者說讓六人慢慢抄。
雖然他這麽說,但水家兄妹和蜜桃還是有時間就抄,總算花了十天把六本書全抄完了,六個人一人抄一本,最後字最差的是蜜桃和五哥了,這個沒辦法,在女子當中她的字很不錯了,其實要不是年齡和性別受限,她的字也許會比哥哥們還要好。
不過她的字也不差啦,只是相對而言,要是看過她的字,沒人會相信這是一個姑娘家的字,鋒芒太露了。
所以蜜桃抄的書暫時擺在她的房間,哥哥們要看就去她那裏看,不能帶出來。有些東西雖然大家沒說,但水家兄弟皆不是笨人,明白這樣的字要是落在外人,特別是一些老古板的人眼中,他們知道這是妹妹的字肯定會訓斥他們不管好自家的姑娘,哪個姑娘家的字會這樣鋒芒畢露的,應該要溫婉秀氣。
在這些人眼中,女人就要遵守三從四德的規矩,連農家的姑娘下地幫着家人一起幹活還嫌棄人家說沒有大家閨秀的品質。
媽蛋,飯都吃不飽了還大家閨秀,有功夫搞這些,還不如想想怎麽讓糧食的産量提高,增加一點收成。
碰到這樣的人蜜桃分分鐘搞死他,真是站着說話不嫌腰疼。幸好沒遇上,古代殺人也犯法啊!
從前蜜桃沒這麽彪悍,但自從來古代後,感覺女人生活不易,再不彪悍點就要被人欺負死了,所以一心朝着彪悍之路不回頭了。虧得水家人疼她,也虧得這裏是桃源村,女人性格都彪悍,不然這樣的性子真不好說。
“奶奶,我又繡錯了。”蜜桃在爺爺奶奶的房中繡鞋墊,這鞋墊太繡鄉了,主要是花色太多,看得她眼睛都花了。
“哈哈沒事,你這是沒習慣這樣繡,多練練就好啦!反正鞋墊在鞋子裏面沒人看見,繡錯了就繡錯了吧,只要大小沒錯就成了。”
奶奶哈哈一笑,也不怪孫女把自家做的鞋墊繡錯,誰沒個年輕的時候,當年她也繡錯了許多鞋墊呢!
那為什麽還要繡這麽花?蜜桃在心中翻個白眼。這些人的想法真奇怪,明明看不見還故意繡這麽花,難道就是因為看不見?所以才想出這種既能練繡技,又可以滿足自己愛花的心理?
無論怎麽猜也想不透的蜜桃,就着剛才繡錯的地方繼續繡下去,反正都錯了,就繡成別的樣子吧!都穿腳底,鞋墊樣子不一樣也沒啥,反正沒人看見。
蜜桃繡啊繡啊,終于繡好一只便跑了,起碼這兩、三天之前她是不想再繡鞋墊了,太傷眼了。
“娘,給我一碗羊肉湯。”跑時廚房,去掉了腥味的羊肉湯可鮮了,和她在清真飯店裏晚的羊肉湯不同,只有一點腥味,別的味道都沒有,連鹽味都沒有,去喝過一次後再也不去了,朋友叫她都不去。
雖然你們不吃豬肉,但也不能在羊肉湯上這麽敷衍人啊!她點了一桌子的菜,對方送了她一鍋羊肉湯,結果湯裏只有一點蔥花,羊肉不見半點,湯喝起來沒鹽沒味,甚至還有一點腥,這樣的店她可不敢去了。
比較起來,還是家常菜館子她更愛去,東西實在還都是她愛吃的。因為是熟客,對方一見到她都會多增加一點份量,比別人的菜看上去要尖那麽一點點。
蜜桃想到就忍不住想笑,來到古代後本來對羊肉湯是有點心裏障礙的,要家裏人炖了一次後讓她知道,原來這羊肉湯也是要分人分店的,這同樣的湯味道也是不一樣的。
起碼水家人炖的羊肉湯她就愛喝,不過五、六歲之前喝得很少,這兩年家裏一到冬到卻是常備,羊肉不管炖湯還是做別的,吃了手腳冬天都不容易冷呢!
“好好好,馬上。你坐在伯母身邊烤烤火,別凍壞了。”從後院跑到前院來,一身寒氣。
“哦~~”蜜桃乖乖的坐在伯母身邊,偎在她懷裏烤火。
“伯母,有烤紅薯嗎?”每隔一天蜜桃都要吃一個烤紅薯,要是不吃心裏就像是欠着什麽似的。
“有啊,伯母掏給你。”
伯母放開蜜桃,從竈裏掏出一個大大的烤紅薯出來,伯母很會挑,挑的都是紅心的,烤出來的紅薯特別好吃。正好湯也盛好了,蜜桃坐在竈前,身前還擺着一個高一點的凳子,上面擺着一碗羊肉湯,蜜桃喝一口湯,吃一口紅薯,可美了!
“紅薯紅薯,真好吃真吃好……”
一邊吃還一邊哼歌,讓蜜桃娘和伯母快聽得笑死了。
這丫頭也太容易滿足了,這樣簡單的食物就能讓她高興好久。
“蜜桃要不要啃塊羊排?”
蜜桃娘舀着一根羊排骨問她。
“我手髒,等下洗了手再吃好嗎?”
“好好好,當然好啦!我們家的大小姐都說好了,自然是好的。”
蜜桃娘笑話她。
“哼哼,知道我是大小姐還不聽我的?娘和伯母每天晚上可有乖乖的泡腳啊?”晚上睡前用熱水泡腳對身體好,據說可促進血液循環喲!還有什麽新陳代謝之類的,蜜桃沒記住。
其實她知道的也很懵懂,不是特別清楚有什麽效果,但是大家都說好,而且熱水是很容易準備的東西,所以她也經常泡,後來感覺晚上睡覺确實比以前好了,于是這個習慣也帶來到了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