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駐唱鳳錦
“所以就因為這個男的和你聊天聊得多,你就要和王召分手?”聽完葉薇的講述,喬青蘇非常不理解。
據葉薇所說,她在校刊認識了一個同屆的男生,之後兩人一直用微信聊天。葉薇覺得這個人非常理解她,而且和她很聊得來。相比起來,王召平時寡言少語,從來都沒主動找過她。對比之下,她對這個男的有點動心了。
應雲清也很不贊同葉薇的想法,痛心疾首地說:“不是我說,那個人你了解嗎?你就知道和他在一起會比和王召在一起好嗎?”
林初喝着西瓜汁沒有說話。感情的問題,從來不是外人可以左右的。在她看來,葉薇和王召這一對平日的相處方式确實不太像一對情侶,從來都是葉薇一個勁地黏着王召,而王召給她的回應确實少得可憐。
雖然如此,但兩人相處了這麽久,總還是有感情的。林初想了想,還是對葉薇說:“我覺得你還是再多考慮考慮吧,弄清楚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別等到以後後悔。”
葉薇正被另外兩個人的話語打擊得心塞不已,聽到林初的話趕緊點頭,“放心吧,我會好好考慮的。對了對了,你們千萬不要跟王召說啊!”
看着葉薇緊張兮兮的懇求,三人只好點頭同意了。
“快看快看,鳳錦上場了!”聽到舞池突然響起一陣歡呼聲,應雲清站起來探頭探腦,看到了舞臺上的鳳錦,身後是樂隊。
歡呼聲過後,鳳錦也在上面開唱了。前奏開始,林初就笑了,沒想到鳳錦居然是唱搖滾的。
“I used to rule the world(我曾經主宰世界)
Seas would rise when I gave the word(就連海面也随我的命令而上升)
Now in the morning I sweep alone(如今我清晨獨自清掃)
Sweep the streets I used to own(清掃我曾擁有的井巷中彷徨)”
沒錯,鳳錦正在臺上唱的是英國搖滾樂隊Coldplay冷玩樂隊非常有名的那首《Viva La Vida》。這首歌節奏感非常強,林初坐在沙發上,一邊喝西瓜汁一邊抖腿。
把事情跟其他人說開了的葉薇,此時也不好意思再一直看手機了。對這首歌很熟的她,此時也興致勃勃地跟着哼唱起來。
“I hear Jerusalem bells are ringing(耶路撒冷的鐘聲正在響起)
Roman Cavalry choirs are singing(羅馬騎兵唱詩班正在吟唱)
Be my mirror my sword and shield(做我的明鏡,寶劍與盾牌)
My missionaries in a foreign field(我身處異疆的傳教士啊)”
“唱得挺好啊!”喬青蘇說着,豪放地朝舞臺尖叫一聲,“啊!主唱好帥啊——!”
林初笑得差點把西瓜汁噴出來,沒想到應雲清也跟着喊了起來:“主唱你好棒啊!”
鳳錦的聽力很是不錯,立刻把視線轉移到這邊,看到是之前認識的三個女生,還從百忙之中抽空來朝她們揮了揮手。
酒吧的駐唱們都是按時間算的,鳳錦至少要在上面唱一個小時。她們四個不可能一直坐在卡座裏喝東西,解決掉了一杯酒水,就都下場去跳舞了。連葉薇都沒有放過,被她們三個拖了下去,不準她一直和那個男的聊天。
看到林初她們下場跳舞了,鳳錦在臺上也笑了起來,換了下一首歌。還是一首搖滾,也是一個來自英國的樂隊——The Script手稿樂隊的《The Man Who Can'T Be Moved》。
林初瞬間覺得臺上這個人和自己的音樂品味好像啊,唱的歌都是自己比較喜歡的。
一個小時的時間過去地很快,鳳錦唱完最後一首來自披頭士的《Yesterday》,就把舞臺讓給了一個性感的女歌手,徑直走入了後臺。
“我們偷偷去後臺看看呗?”喬青蘇興奮地提議道。
林初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幹嘛?你真看上他了啊?”
還沒等喬青蘇反駁,應雲清插嘴說:“千萬別,我覺得吧……這人八成是個gay。”
這個說法倒是勾起了林初的好奇心,她問應雲清:“你怎麽知道的?”
“猜的。”應雲清調皮地眨了眨眼,“沒關系,我們去後臺看看呗。”
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三個人拉着不情不願的葉薇,偷偷地靠近後臺。這扇通往後臺的門前居然沒有保安,林初覺得非常奇怪。不過,往裏面沒走多久,拐了一個彎,就看到保安了。
“你們幹嘛?這裏不能進的。”保安大叔很嚴肅地站在門口守着,不準她們進去。
應雲清正打算用三寸不爛之舌說服保安讓她們進去,此刻眼尖的喬青蘇卻看到鳳錦正好路過,趕緊喊道:“鳳錦!”
鳳錦轉過頭來,看見是她們四個,笑着對保安說:“沒事,這幾位是我朋友。”保安放行後,鳳錦帶着她們進了後面的休息室。休息室裏還有剛剛樂隊的幾位,看見鳳錦帶人進來,都打了個招呼。
“你們專門來後臺看我啊?”鳳錦招呼她們坐下,笑眯眯地問。
其他三個還沒說話,葉薇倒是先說了:“是啊,你太帥了,她們被深深地吸引了。”
“哈哈哈哈……”鳳錦被逗笑了,“可別愛上我,我可是有對象的人。”
這句話徹底激起了幾人的好奇心,最沉不住氣的喬青蘇問:“你有對象了?”
鳳錦笑着點頭,朝對面揮了揮手。一個看起來比鳳錦還要高半個頭,身板比較健壯的男人走了過來。
“喏,我男人,季霖。”
這句霸氣的話瞬間把四個人秒殺了。應雲清得意地朝其他三人使了個眼色,意思是看看我多厲害,猜的夠準吧!
鳳錦的男人季霖是樂隊的鼓手,和鳳錦是大學同學,畢業之後就一起組了樂隊,開始闖蕩江湖。
“這條路很難走吧?”林初問。走樂隊這條路在國內是非常艱難的,很難混出頭。不知道多少樂隊搶那麽寥寥無幾的機會,大多數都在懷才不遇多年後不得不解散了。
鳳錦也嘆了口氣,“是啊……只能在這家小酒吧裏賺錢養活自己,只是可惜拖累了你。”說拖累季霖,是因為季霖的家庭是做生意的,還算有錢。原本可以直接繼承家族産業,卻因為鳳錦的原因,和家裏鬧翻了,被趕出了家門。
“瞎說什麽呢?和你在一起才是我這輩子想要做的事情。”別看季霖模樣很硬漢,說起情話來讓四個女生都刮目相看。
道別了兩位,四人打道回府了。走在路上,葉薇突然說:“哎,我也一直有着當歌手的夢想呢。小時候總想在長大後去參加什麽XX女聲,一舉成名。現在想想,真是傻的可愛啊。”
“哈哈,你還要參加The Fame呢,趁這次機會好好展示自己。要是能走到總決賽,說不定就有星探來簽你了呢。”應雲清拍着她的肩膀鼓勵道,又一把攬過林初,左擁右抱,“你也是,加油加油!”
林初對什麽星探簽約什麽的倒是不怎麽感興趣,演藝圈自己既不想進入,也不覺得自己有什麽很好的條件。但是她對獎金可是很感興趣啊……如果這回能進入前三,拿到一筆獎金,就是自己開店的第一桶金啊!
拿到這筆錢之後,林初上輩子也炒股,還記得前世在股市瘋漲的幾只股票。投入股市後,至少能賺上個幾倍,離開店的目标就會越來越近了。
然而這一切只是林初自己閑的沒事時候的幻想。爾雅這麽大的學校,自然有很多的人才,進入50強已經算是意料之外了。別說進入總決賽了,真正想要進入前十,僅僅憑自己的嗓子和在ktv練出來的技巧,是完全不夠的。
今晚認識了一個很有經驗技巧的駐唱鳳錦,倒是給了她一個想法。或許,可以來找他學習學習。
說到做到,林初最近只要一有空就往星雲酒吧跑,和鳳錦交流了幾次感情,就把自己的請求說了出來。
“可以啊,反正平時我也比較閑,”鳳錦答應得倒是很快,“不過我也不知道會不會教,萬一沒什麽成效不要怪我哦。”
楚彥自然也是知道林初在星雲酒吧學唱歌的事情,還醋了一回。不過在林初解釋說鳳錦有男人之後就釋然了,但他還是說:“真要學唱歌的技巧,不如去找個正規的聲樂老師吧。一個樂隊的主唱,他自己可能都是個半桶水。”
“不是這樣的,”林初搖搖頭,解釋道,“我現在去找聲樂老師學,要從最基礎的開始,這樣的臨時抱佛腳肯定是來不及的。但是跟鳳錦學就不一樣了,他是個樂隊主唱,在星雲酒吧呆了這麽久,是很有經驗的。我現在要學的,就是這些表演的經驗,要學怎樣調動觀衆的情緒。”
沒錯,林初也考慮過楚彥的建議。可是,離下一次比賽已經沒有多少時間了。找聲樂老師的方法,并不能在這麽短的時間內見效。這個時候去學習基礎,和其他從小就學習聲樂的人相比肯定是相形見绌的。還不如向鳳錦學習他作為樂隊主唱的那種舞臺魅力,把自己唱的歌發揮到極致,讓所有的觀衆感受到自己的熱情和真誠。
這樣,才有獲勝的可能吧!
作者有話要說: 鳳錦同學以後是林初的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