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告誡(二更)

陳安求到晉帝和太後跟前,将這件事壓下,對外只說二萬兩,又勸了衛長壽把沒花的銀錢退回,由陳安交給晉帝,上頭才幫忙遮掩。

偏陳寧因近十年,陳安不願幫衛長壽升官給忌恨上了,還說陳安夫婦坑了她一輩子。

陳葳想到此事就覺得氣極。

不是一個親娘生的就是不成,有了好事,就是別人的;遇上不順心的,全怪得你頭上。

陳宏當年要把她嫁給五旬老頭當填房,也沒見陳寧說怨怪陳宏一句話。

陳安待陳寧多好,陳寧也不會念他的好處,即便對她有十回好,第十一回 沒遂了她的心意,這就是不好。

陳葳點了二十個護衛、家丁,剛至二門處,燈籠光芒下就見到一個俏生生的女郎。

“二兄!”陳蘅福了福身。

陳葳道:“二更天了,你不在繡閣,來此作甚?”

陳蘅掃了眼他身後站着的兩列人馬,不是棍棒就是握着鞭子,人人神色肅穆,似要找人打架,“二兄要出門啊?”

棍棒、鞭子雖不會讓人的命,可也能收拾人。

她不由想到,前世時,陳葳為了給她出氣,帶着護院、家仆去衛家大鬧一場,也不知衛紫芙又做了什麽事,世人不說陳葳心疼妹妹,反而說他飛揚跋扈,也至最後,還有人說陳葳性子爆燥,不受管束,要打女人。

傳來傳去,外頭有說陳葳打死了不少侍女、侍寝婢女的話,傳到後面說陳葳最喜折磨美人,害得整個都城的士族名門都不願将女兒嫁給他。

與陳家交好的謝、王、崔三家有心,原是要訂親了,那要訂婚的崔氏女郎鬧出上吊自盡的事,放出話來“我寧可一死,也不嫁跋扈之人”。

崔氏女郎鬧了後,謝、王兩家雖不信傳言,可他們的妹妹是寧死也不願嫁陳葳,還說“我們謝家便不如崔家麽?崔家女郎瞧不上的,我亦不屑。”

仿佛嫁給陳葳就是拾人牙惠之事,很失風雅。

今生,陳葳因為陳寧、衛紫芙“偷梁換柱”之事鬧上去,占足了理由,又搶了先機,就算有人想壞他的名聲也不能,畢竟此事的衛紫芙名聲是真真地壞了。

陳蘅既知有人在背後推波助瀾,又怎能讓他再去衛府大鬧,微微一笑,“二兄,白日的事自有祖父、父親母親處理。祖父今兒已把蓉女郎帶回西府。”

“祖父自來就聽姓柳的,姓柳的一哭訴,他心就軟了,白的變黑,黑的成白,這可不是一回兩回的事。”

陳葳不喜西府的人,其間亦包括那位偏心的祖父陳朝剛。

小時候,他就吃過柳氏的苦,還被陳茉給算計過。

陳茉有一回将陳葳騙到水邊,看着陳葳掉到水裏也沒伸手,莫氏聽到聲音跳入水中将人救上來,他許就沒命了。

那時莫氏正懷着身孕,因落水遇寒,孩子沒保住。如果生下來,這孩子比陳蘅還小兩歲。自這後,莫氏再沒懷孕過。

太醫說是她小産傷了身子。

這些年,陳葳越發覺得還是自家一家人才是親的。那時陳葳已有五歲,開始記事,醒來後,他告訴莫氏、陳安,說是陳茉将他推下去的。莫氏信,陳安卻不信,直說陳茉不會做這樣的事。

前世時,陳葳就無數次的告訴陳蘅:“別與西府的人太近,他們個個都不是好人。”

“二兄,可我們都是陳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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