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雖然兩人就這樣确定了關系,但也沒有和其他情侶一樣,每天都膩在一起。林夕面試的ST公司也有了回應,林夕順利的成功的在ST公司成了設計師助理,如果做的好的話,大四畢業就可以直接成為設計師了。

林夕是個新人,在公司裏也就給大家端茶,送水,跑跑腿。在家林夕沒做過這些,因為不需要,在學校林夕也不需要做這些,因為沒人會這樣,而在公司,總有些不成文的規矩,就算大家不說,也還是會做。

有時候公司的人欺負她欺負厲害了,林夕雖然會覺得委屈,但也會一笑置之,這時的笑是一種寬容。

公司還有一個和林夕同時進去的一名男同事——沈方皓,他會默默的幫着她,畢竟在帥哥不管在哪裏都是有優待權的。公司的女性偏多,遇到他都會說說笑笑,加上她脾氣好,待人好,在公司的設計部門特別吃香,可以說是國寶級待遇。與林夕自己簡直是天壤之別。

後來大家漸漸的熟悉了以後,看在沈方皓的面子也會對林夕客氣一點,加上林夕本人也一直任勞任怨,有禮待人,逐漸得到了大家的認可,也慢慢融洽起來,大家一起打打鬧鬧,有說有笑好不熱鬧。

當然,在林夕和莫凡都不忙的時候,林夕會拉着莫凡去逛街。學校附近的小吃街,商場,公園都被他們逛過。學校中他們的事業早就不再新鮮。

直到以後,他們以為他們會忘了,可回過頭來才發現,有些東西一旦烙下了就再也抹不去了,哪怕自己再怎麽不願意承認。原來早就深入骨髓,想忘記除非要剔骨除筋。

這天正好林夕也不用去實習,莫凡的論文也剛好告一段落,兩個人就約了一起出去逛逛。莫凡感覺自從林夕和自己在一起過後就特別喜歡逛,然後就是吃。兩人手牽着手沿着小吃街一家一家吃過去,最後林夕實在吃不動了,還說要做個标記,下次再來接着大幹三百回合。莫凡其實不太喜歡這種攤上的小吃,但看着林夕小的那樣開心,自己也是高興的,其他的什麽也是其次了,無所謂了。

莫凡沒說,那時的林夕和他平淡的不能再平淡的日子,卻是以後極其奢求的。那時的林夕也是最耀眼的,讓莫凡的眼中只剩下林夕的身影。

就是因為這般天真無邪的林夕,就是這麽傻的林夕,才讓莫凡覺得一個叫林夕的女孩身邊離不開一個叫莫凡的男孩。因為這個男孩是拿命去愛的,更确切的說莫凡已經上瘾了這種有林夕在身邊的日子,是他離不開了。

兩人的了解雖少,可他們會用彼此的眼睛去發現,去自己觀察出來的也才會記憶的最深切,以至于彼此以後離開了那麽久,再見時仿佛分離就在昨日,一切都不曾變過。可又度日如年的過了沒有彼此的那幾年。

再回首,即使物是人非,可那樣純粹的感情怎麽可能會改變。

不對,怎麽不會變呢。

終究是變了,幾年來對彼此情感的積澱,只能更濃烈,就像那葡萄酒,陳釀的越久,積澱出來的美味才能在開封時變得猛烈,唇齒留香。

當然,從來愛有多深,恨就有多強烈,幾點出來的恨意自然也是別外的濃烈,可沒有愛又哪來的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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