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心結

第二天早上起來,祁淩揉了揉發脹的腦袋,痛苦的皺眉。

又做噩夢了,這次很清晰,夢見了小時候的事。

她記得媽媽說過,曾經她走丢了幾個月。小時候她也經常會做噩夢,夢見那條對年幼的她來說,無比寬闊恐怖的街道。

但是她卻是第一次夢見那個女孩——不對,是男孩。

小時候沒看明白,沒想明白的事,現在不需要人提醒,也知道自己原來不是走丢,而是被抛棄。

她的記性不差,小時候學什麽都比別人快,難怪她記得三歲從橋上掉到河裏的事,卻怎麽也記不清五歲那年發生的事。其實那時候,自己也知道媽媽不要自己了,只是不願意承認。

被父母抛棄的事實,對當年幼小的她來說,是世界上最悲慘的事。在找到媽媽後,她再也不願意回想那段記憶,也忘記了何鋒。

昨天她按照何鋒的要求進入游戲,映入眼簾的場景就是那條大街。

九十年代初的風格,破落的街道,不停的吆喝聲,嬉笑着奔跑的孩子,低矮視角中高大的人群,祁淩當時就覺得眼熟。

根據任務提示,她需要做的就是幫小女孩找媽媽,同時從她身上獲得報酬。

祁淩感到煩躁,她只打了一會,就決定去睡覺。她一向如此,只要碰到不喜歡的,讓她感到心煩的東西,她就會避開。睡覺對她來說,是唯一的避風港。別管會不會做噩夢,至少醒來她的心情會好很多。

只是沒想到,自己會夢到小時候的事,也會記起何鋒。

那時候,她怕像丢了媽媽一樣,把何鋒弄丢了,所以問到何鋒名字後,一直牢牢記着。而當她選擇遺忘那段記憶,也忘掉了何鋒。

她隐約記得,後來兩人去了很多地方尋找她媽媽,還經常有年紀大的乞丐來驅趕他們,要搶他們的錢。

為了保住錢財不餓肚子,他們隔幾天都要換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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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早飯的時候,祁淩食不知味的喝完一碗稀飯,就放下筷子。

“那時候,我媽媽要帶你一起走,你為什麽不肯一起?”

祁淩痛恨抛棄,在她被媽媽抛棄以後,好不容易找回媽媽,求媽媽帶上姐姐,卻被何鋒拒絕了。當時她覺得是何鋒抛棄了她,為甩掉她這個包袱高興。

他們相依為命過了幾個月,那幾個月對她來說,原本應該是最為難忘的日子,卻成了她最想逃避的過去。

“你記起來了?”何鋒有些意外,“游戲打到了那裏,做到第幾個任務?”

“第一個,沒做完。”祁淩煩躁,“你還沒回答我,為什麽不跟我一起走!”

“以什麽名義?”何鋒猛的站起來,踢開椅子,“你家人連你都會丢掉,你以為他們還會養一個跟他們毫無關系的孩子!”

何鋒恨她,大半的原因就在于祁淩選擇了她的父母,抛下了他。

“當時媽媽同意了……”祁淩越說越小聲。同意了又如何,她回去以後,過的日子就不如以前。如果何鋒跟她一起去,只會跟着她挨餓。

至少她跟何鋒一起流浪的那段時間,兩人沒有餓到過。

發現是自己太過天真,讓何鋒為難,祁淩眼睛發酸:“對不起,是我把事情想太簡單了。後來你還好嗎?”

何鋒不爽的嗤笑:“你看我現在,能不好嗎。”

“……”的确比自己好太多了,祁淩覺得自己擔心他,是沒事找事。

賭氣的話說完,何鋒意識到自己不該這樣對祁淩,畢竟那時候祁淩确實什麽都不懂。而他又怎麽能要求祁淩和他一樣,選擇當一個流浪兒。

“你走了以後,我就離開了那。你知道那些人很眼熱我們手裏的錢,我必須得離開。後來我用那些錢,開始擺小攤做生意,等我長大一些,我其實去找過你。但是你媽媽留下的地址是騙人的……那裏根本沒有你們一家,也沒有你媽媽說的那個山村。”

祁淩愧疚的低下頭:“對不起。”

媽媽騙她不是一兩次了,她其實早已經習慣。

回想起來,她已經知道自己被抛棄的原因。因為媽媽懷孕了,爺爺奶奶想要抱孫子,媽媽如果不生個兒子,在家裏永遠擡不起頭。那時候二胎政策很嚴,父母要生二胎,就會被罰錢。那不是小數目,是幾萬,等于現在的幾十萬甚至百萬。而且父母當時吃的都是鐵飯碗,生二胎,會讓他們失去那份引以為豪的工作。

所以她才會被丢掉了!

但是紙掩不住火,她畢竟已經五歲了,所以她的失蹤被有心人報了案,家人不得已裝模作樣回來找她。也幸好她一直在那一帶找人,附近的居民都知道這有一個和家人走散的女孩。

媽媽找到她的時候,抱着她失聲痛哭,當初她以為是媽媽為她心疼。現在想來,大概父母巴不得自己已經離開,只是他們都沒想到她會在那等他們。媽媽,是在為她未來的苦日子哭吧?

祁淩記得後來,爸爸媽媽總說是她亂跑,走丢了,害他們辛苦找了一年。而回家才沒幾天,她就丢到了農村老家,交給爺爺奶奶帶。

因為二胎,父母丢了工作,生活條件一落千長,這事一直被奶奶記在她頭上,罵她害人精,讨債鬼。

明明弟弟才是二胎,為什麽爸爸媽媽爺爺奶奶都怪她。明明是弟弟搶走了寵愛她的爸媽,為什麽大家還要她讓着他!

因此即使理智告訴她,弟弟比她小,是無辜的,她也無法跟他親近起來。

“別說對不起,其實是我欠你更多。你離開的時候,還把藏在鞋子裏的一百也給了我,我才知道你其實一點都不傻。”

那時候,何鋒覺得祁淩真的厲害,無論是他,還是周圍的人,都被祁淩的天真的外表給騙了。當他還在為祁淩被他利用得意的時候,祁淩卻用那一百元告訴他,她也防着他,只是不跟他計較。而那一百,代表了她對他的在乎,她是真的關心他。

祁淩說,那是她走丢的那天,媽媽塞她口袋裏的,她怕丢了,一直藏在鞋子裏。也是那一百元,讓祁淩一直堅定自己只是跟媽媽走散了,媽媽的錢還在自己口袋呢。

同樣也是那一百元,終于讓何鋒接受了祁淩成為自己的家人。一個聰明的,真正關心他,卻不讓他讨厭的女孩子。

其實當祁淩發出邀請,讓他去她家的時候,他真動心了。但是他感受到祁淩媽媽對他的厭惡,也知道她媽媽不過是在那麽多人面前,顧着面子,不能丢下他不管。他不想拖累祁淩,也不想祁淩對自己愧疚,所以沒有同意,還故意說最讨厭愛哭鬼,現在愛哭鬼要走了,他高興得很。

後來他卻後悔了,如果早知道祁淩回家會受到那樣的對待,他一定不會讓她回家,應該早早帶她離開才是。

誰能想到在被家人抛棄前,白白嫩嫩,跟着他流浪一段時間依然白嫩的小姑娘,重新回到父母身邊,會餓得又黑又瘦,孤零零的一個人守着鬧鬼的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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