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十萬債務
何鋒很吃驚,除去年幼時候的夢境,祁淩幾乎不做除了學習之外的現實的夢。兩人再見到現在,祁淩也一直笑得很開心,完全不像有煩惱的樣子。他以為祁淩早忘記小時候被抛棄的事,跟家人除了關系冷淡,并沒有太多矛盾。
祁淩本來并不想提自己的事,但是想到都結婚了,不應該瞞着對方,有些愧疚:“之前太着急了,都忘了要先告訴你我家裏情況。”
如果何鋒知道後,覺得她冷血,不知道會不會後悔和她結婚。但是她今天必須說,婚姻是需要坦誠的。即使他後悔了,想離婚,她也不怪他。
閃婚,果然風險很大,都是沖動惹得禍。
看得出祁淩的緊張,何鋒寬慰的握着她的手,鼓勵她:“沒關系,現在說也一樣。”
祁淩驚喜的擡眼看他,有些受寵若驚。她第一次覺得這個男人很溫柔,跟他的氣質一點都不像。
祁淩心說,不要對我太好,我怕我會舍不得走。
***
有了何鋒的鼓勵,也是生怕何鋒誤會,祁淩這才把從不對外人說的話,告訴何鋒。
她說再見到他前,她已經記不得六歲前的事。但是偶偶回想小時候,她就會覺得很餓。
她記得被丢到鄉下後,獨自居住的那個鬼屋,也記得她那張用門板搭建的小床。她更記得,每頓飯,她都不能盛第二碗,否則奶奶就會打她的手,罵她飯桶。
那個時候,祁淩正在長身體,家裏又沒零食水果,而且菜也沒有油水,一頓一碗飯,是絕對不夠的。
等到她要上小學,奶奶不願意早起燒飯給她吃,也不許她碰竈臺,怕她失手把房子燒了,所以她就只能拿熱水把隔夜的冷飯泡一下,再把水瀝幹,拌着醬油吃。
祁淩說,小時候,她認為早餐能吃到醬油拌飯,豬油拌飯,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東西。因為沒人管,她總算可以吃飽。
但是如果前一天沒有留多少剩飯,第二天祁淩就得餓肚子。
有時候餓慌了,祁淩會搬凳子去夠挂着的吊籃。奶奶總會把好吃的藏在裏面,有時候是一點鹹肉,有時候是水果。但是每次偷吃後,祁淩都會挨打。奶奶讨厭她,水果是絕對不會給她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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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淩以為爺爺奶奶是背着爸爸媽媽虐待她,等爸媽過年回到村裏,她就跟爸媽告狀,跟媽媽喊餓。她那時候還記得,曾經爸媽從來沒讓她餓過肚子。
可是這頓告狀,帶給她的是一頓棍棒,甚至用來打她的那根門插都被打斷了。祁淩當時只知道哭,她怕,怕爸媽會打死她。
爸媽說,告狀的孩子是壞小孩,要打。說爺爺奶奶壞話,更要打。以後要聽爺爺奶奶的話,不聽話就不許吃飯。
那次之後,祁淩學乖了,她學着自己去賺錢。
村裏有大片的桔樹林,夏初很多長得不好的小桔子會掉落下來。那些桔子曬幹後,可以拿去賣給收藥材的,她就每天去撿。
還有桃樹上的桃樹膠,那東西撿來曬幹後,也可以賣。
還有知了殼,聽說可以做中藥,她也去撿。
各種中草藥,只要有人收,只要能換到錢,祁淩都會去找。
為了做這些,她把她一直很寶貝的頭發剪了。因為長頭發不合适鑽到樹林裏,不然會被勾到。
她每次都是用放學後的時間,或者暑假時間來賺錢,給自己存款。如果不是她太小,沒人招工,她恨不得暑假能溜到工廠給大人幹活。
但是她的錢,一分都沒保住,全被奶奶搜走了。
奶奶說吃她的,喝她的,還敢藏錢,要打她。祁淩當時又氣又急,也打不過她奶奶,所以她跑了。
那一晚上,她躲在山坡上的稻草堆裏哭了一夜,第二天還是乖乖回去。如果不回那個家,她不知道自己能去哪。
而後來撿東西賣錢,成了奶奶布置給她的任務。如果她不為家裏賺到足夠的錢,他們不會給她交學費,也不會再給她飯吃。都這麽大了,不幹活,難道還想白吃?
後來祁淩十歲的時候,爸爸媽媽把四歲的弟弟也丢給了爺爺奶奶管,祁淩的日子更加不好過。
爺爺奶奶重男輕女,對祁淩随便使喚,對她弟弟卻十分寶貝。
弟弟哭了,大人要打她,說是她吓的。弟弟砸了東西,大人要打她,說是她沒看好。
弟弟拿石頭砸她,在她腦袋上砸了個窟窿,血流不止,也沒人管她。
那一天,是祁淩最恐懼的一天,她以為她要死了。她看着弟弟被奶奶哄着抱走,據說被吓到了,要去請人招魂。
而她捂着頭,茫然的看着滴落到地上,越聚越多的鮮血。後來,她就有了恐血症,無論是誰流血,她看見都會害怕,總覺得自己也在失血。
那天,還是村裏人看不過去,送她去了附近的診所包紮。
所有人都說祁淩命大,腦袋開了個大窟窿,不暈也不疼還不會哭。
祁淩也覺得自己命大,手骨折過,被車撞過,腦袋也砸破過兩次,甚至還被人淹過兩次,她都好好的活着。而且她只去去過兩次醫院,一次是骨折,一次是腦袋開花。至于感冒發燒,她從來都是靠自己挺過去的,爺爺奶奶不會為了這種事花錢給她看病。
就這樣,她還是健康長大了,除了有點營養不良,不能久蹲。
祁淩覺得大人們很搞笑,說她膽大,不怕鬼不怕疼。可誰又知道,她其實最怕疼,只是她已經不會哭。哭是一件很消耗體力的事,那時候祁淩不懂這個,她只知道哭完會很餓。如果哭能換來別人的心軟,能換到不餓肚子,能換到不挨打,她也願意哭。但是既然哭什麽問題都解決不了,還會招來奶奶打,她為什麽要哭。
等上了初中,學校離祁淩家很遠,祁淩被學校要求住校,終于脫離了爺爺奶奶的管束,而且沒有再餓肚子。但是那個時候,她已經錯過了長個子最好年紀。
在她初中畢業那年,她和家人的關系,降到了冰點。
那年她考上了縣一中,全縣最好的高中,但是她爸爸媽媽嫌學費太高,不願意出,要她出去打工。
祁淩比同齡人早一年上學,當時虛歲才十六,周歲不滿十五,沒達到最低的工作年齡,好的工作單位不會要她,就算是工廠也不會雇傭童工。
那一次,祁淩第一次跟她父母談判。她說,他們供她上學,以後她會還他們錢。
那時候,家裏條件已經不錯,蓋了大房子,也沒有任何欠債,他們家在村子裏,是最富有的一家。祁淩覺得,他們應該是願意的,等将來她賺了錢,會加倍還他們。
但是她爸媽卻說,他們已經把她養這麽大,就算他們不供她上學,她也得還他們錢,給他們養老。
那一次,祁淩見到了一本賬本,那是父母記錄的,從她出生到初中畢業,在她身上花費的金錢。不多,不到兩萬,還趕不上超生生她弟弟的罰款的一半。不過,對當時的她來說,是一筆天文數字。
祁淩和爸媽的感情不深,從被丢到鄉下以後,到初中畢業,她和他們相處的天數,總共還不到30天。她知道他們不在意她,卻第一次知道,原來他們對她,只剩下撫養到初中畢業的責任。
也來第一次知道,她的小半生,能用幾串簡單的數字計算出來。更是第一次知道,原來貨幣是會貶值的。
爸媽說,她總共的花費看起來少,但是錢會越來越不值錢。等到她賺到錢還他們,估計就更加不值了。他們說,他們也不要多的,只要求祁淩在三十歲前,還他們十萬就可以。或者祁淩也可以馬上嫁人,用男方家的禮金來還債。
“我當時想過死,不知道自己活着是為了什麽。”
何鋒緊緊握住她的手,他能感受到她的悲傷無奈,但是他知道,她并不需要他對過去的她做任何安慰,他只要傾聽就可以。
祁淩看了下兩人交握的手,對他展顏一笑,繼續道:“是不是覺得我應該很傷心?其實我一點都不難過,我只是覺得活着沒意思。但是我不甘心就這麽死!我還欠他們十萬,我必須還清了,才能去死!我不要連死都被他們說,我欠他們的債沒還!”
何鋒很想罵她,你傻啊,他們都這樣對你了,你都已經想着自殺了,竟然還想着還錢。但是這就是他的祁淩,她的世界,別人怎麽做怎麽選擇都與她無關,她只知道自己應該做什麽,必須做什麽。
而且這笨蛋,竟然還說不難過。如果不是哀莫大於心死,又怎麽會突然不想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