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世界終于安靜了。顧頤在床上躺下的時候,滿意地輕輕舒了口氣。

黑暗中,唐骥躺在床的另一邊,好像一條筆直的鹹魚。

讓你問,現在問出結果來了,你打算怎麽辦呢?顧頤微微翹起嘴角,不無惡意地想。

早從唐骥對張政的反應他就看出來了,唐骥對男人其實沒什麽興趣,不過是以此為掩飾,便于行動罷了。

現在好了,他拉來演GAY的同伴自己就是個真GAY,從此之後,他還能那麽自然地上下其手,演技收放自如嗎?

顧頤忽然發現,自己其實還挺期待的呢。

當然,要是唐骥實在覺得尴尬,授意張副總找個借口把他辭退,那就最好了。反正現在三個月的試用期還沒過,到時候說一聲“對不起,還是覺得你不太合适這個位置”,大家都心領神會,一拍兩散,合理合法。

而如果唐骥對他疑心未解,仍舊還想留着他,甚至還要在李天翌面前秀恩愛——顧頤的嘴角又往上翹了一點兒,那總該輪到他憋得內傷了吧?

這麽一想,顧頤突然覺得前途好像突然明亮了起來。哎呀呀,唐骥會怎麽做,還真是讓人好奇呢。

這麽滿懷惡意地自我宣洩了一會兒,顧頤開始思索今天晚上自己的行為,為什麽唐骥忽然間對他又懷疑起來了呢?

如果他的感覺是正确的,那麽唐骥應該是在走開去接了一個電話之後改變了态度,雖然這很微妙,或許只是多看你一眼或少看你一眼的區別,但顧頤敢肯定那個電話一定有問題。這也是他為什麽之後果斷用一個觸發式魔法球驚動唐骥的原因——棄卒保車——好吧,弗林應該不會覺得自己是個卒。

是的。弗林·諾菲勒,也就是今天晚上在酒吧裏盯上他的那個血族。

在避世的諾菲勒一族裏,弗林比較另類,他喜歡到處游蕩。當然,必須用幻術掩蓋自己的真實面貌才行,否則就憑那張臉,他的旅行也不會很愉快的。

這個習慣挺奇怪的,以至于有時候顧頤懷疑他說不定身上還有點雷伏諾族的血統什麽的,那一族才淨出流浪者和強盜呢。

不過,不管怎樣,弗林是六代血族,這使得他有足夠的能力自保或者捕獵。并且諾菲勒族的隐匿能力讓他可以很好地善後,不至于引起獵魔人太多的注意,也就沒有違背密隐同盟“避世”的規則。

當然,對顧頤來說,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弗林今天晚上為什麽會盯住他?是感覺到他是同類?又或者——是認出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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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頤很不想承認是後者。但理智告訴他,前者更不可能。

慢慢把手伸進衣服裏,顧頤輕輕撫摸着左鎖骨下方的一小塊十字形傷疤。作為一個血族,身上實在不該有傷疤這種東西,但他卻有。而且那塊傷疤很硬,微微凸起,仿佛皮肉裏頭嵌了個什麽東西似的。

就是這個,遮蔽了他身上的血族氣息,除了他的“父親”,即使是別的血族,也接收不到同類之間的那種感應,這也是他敢于跟唐骥近距離相處的原因。所以,弗林應該也沒有這種感應能力,那麽只有一個可能——他确實認出他了。

血族的記憶力,都TM該死的太好了!尤其是諾菲勒這種善于搜索情報的氏族。或許有失必有得,諾菲勒一族沒有了俊秀的外表,卻有格外清醒的大腦,會觀察,能記憶,善分析。即使只是匆匆一面,也可能就被他們納入了情報系統,之後,就別再想脫身了。

顧頤暗暗地嘆了口氣。是的,他見過弗林。那時候他還只是剛剛轉化完畢,作為路易的司機,送他去跟諾菲勒的族長會面。

或許那時候路易也打過諾菲勒族聖器的主意,所以他進入城堡的時候給他留下了一份作業——如果要潛入城堡,他該怎麽做?如果城堡裏有一樣極其珍貴的物品,他覺得可能藏在哪裏?

這就是他成為血族之後的日常訓練項目之一,所以他當時并沒有在意,更不知道路易打算日後讓他去做什麽,只是把車停在城堡的院子裏,就打量起四周的環境,試圖尋找出一條最佳路線。

就是那時候,弗林從大門進來,他們打了個照面。雖然早就知道諾菲勒族面貌醜陋,但弗林那雙眼睛顏色特殊,讓他看起來像個醜陋的瞎子,比其他同族更引人注目。

顧頤記得弗林當時只是看了他一眼而已。那時候路易讓他學着收斂氣息,并且在他身上放了一根盛着八代血族鮮血的小滴管,如果不仔細查看,大部分血族都只會把他當成一個普通的八代。

現在想起來,路易從一開始的時候起,就已經打算把他當成秘密武器了。譬如說,他的初擁也跟別的血族不太一樣,所以才會格外痛苦,只不過那時候他不知道罷了,還以為痛苦就是對他的愛情的考驗……

不不不,現在想的是弗林!顧頤把浮出腦海的那個名字又按下去,強迫自己去回憶另一張醜陋的臉。

弗林的眼睛據說是初擁之後變化的,雖然初擁讓他失去了一只眼睛的視力,但相應的,另一只眼睛的視力卻格外地加強了,所以即使是淡淡的一瞥,也足以讓他看清一切細節,并且——牢牢記住。所以今天晚上,在人頭攢動的酒吧裏,弗林還是認出了他。

問題在于,弗林仍舊把他當作是梵卓族長的一名司機,還是認出了他就是那個曾經排在血族通緝令第一位的——無名者弗朗西斯?

如果是前者當然是最好的,但那樣弗林似乎沒有必要盯住他,畢竟同類在魔都出現也是很正常的事——諾菲勒可不是見了同胞就想來敘舊的血族。

如果是後者……顧頤緊緊皺起了眉。他并不是怕弗林,即使同為六代,也仍舊有能力高下之分。麻煩的是一個諾菲勒知道,就等于一群諾菲勒都知道了。更麻煩的是,這個消息可能還會擴散出去,一直傳到路易耳朵裏。

這次,顧頤沒辦法再把這個名字壓下去了。路易·梵卓,如果他知道他還活着,那是絕對不會放過他的。雖然不知道他現在已經把密黨整合到了什麽程度,但做為密黨領袖,要重新通緝無名者,絕對是一呼百應的。

不過,或許弗林還沒有把這個消息傳出去。諾菲勒是可靠的情報人員,他們所提供的情報幾乎都是經過核實之後的,基本能做到準确無誤。為了達到這個要求,弗林在發出消息之前,必須先确定他的身份。

所以弗林才會緊跟着他進入洗手間,應該就是想試探一下,只是被唐骥打斷了。如果是這樣的話,或許還有回轉的餘地。

顧頤略有點煩躁地翻了個身。目前來說,他有兩個選擇:第一,幹掉弗林;第二,一直跟唐骥在一起,讓弗林找不到機會試探。

前者看起來倒是一勞永逸,但早就說過,諾菲勒一族的團結非同一般,如果弗林在魔都沒了消息,諾菲勒一定還會派人過來尋找他的下落。任何事情只要做過就不可能完全不留下痕跡,打了一個引出一窩來,這種事不到萬不得已還是不做為好。

倒是後者,雖然實施起來很麻煩,但一名血族與獵魔人同進同出,這種事任是誰都覺得不可能。如果弗林也能這麽想,就會徹底打消對他身份的懷疑,這才是不留後患的好辦法。

問題在于,這事兒不是他一個人說的算的。

顧頤忽然有點後悔了。也許他剛才不應該那麽沖動?結果現在要用得到唐骥的時候,唐骥有可能不給他用了。

他豎起耳朵聽了聽唐骥的呼吸——均勻、輕緩、悠長,聽起來好像在熟睡似的。但打從他躺上了床,就跟條鹹魚似的連動都沒動過,是睡着了才怪!

這小子肯定是在琢磨,到底該不該解雇他呢。

顧頤想了想,覺得解雇的可能性不算很大。雖然唐骥不能認可他的性向,但這畢竟妨礙不着他上班,而且他上的還是夜班,跟風宇其他員工接觸都不多,只有一個張副總——已經是半禿老頭了,怎麽看也不可能發生什麽辦公室騷擾事件,所以如果他工作得力,張副總有意留下他,唐骥也不好非要炒他鱿魚。

不過,如果僅僅是上班,那可妨礙不着弗林下手啊。對血族而言,日才是夜,夜才是日,他上夜班期間,簡直就是為弗林大開方便之門——以弗林的能力,要找到風宇公司去,應該也花不了多少時間。

顧頤驀然發現,雖然他成功惡心到了唐骥,但現在也給自己絕了前路,他要用個什麽法子,才能一直跟着唐骥,不給弗林下手的機會呢?

思來想去,好像——只有去煽動丹尼爾和李天翌了。只要這兩個人一直住在唐骥家裏,唐骥就不好單獨把他挪出去。但是之前他還跟唐骥侃侃而談,講了一通毫無必要住在他家裏的道理,現在又要賴着不走……

這是不是就叫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呢?

第二天早晨起來的時候,一屋子五個人,有三個挂着黑眼圈。丹尼爾不用說了,半夜還做了個噩夢,連李天翌都被他吓醒了。

剩下一個挂黑眼圈的,當然就是唐骥。

他從廚房裏端着烤好的吐司片出來的時候,李天翌先樂了:“唐少,你怎麽也這樣啊?這——也是沒睡好?害怕呢?不會是怕我們住在這兒,把歹徒給招來了吧?”虧他昨天看唐骥一臉淡然自若的神情,還以為他真是處變不驚,搞半天他也害怕啊,頓時就覺得心理平衡了呢。

顧頤輕咳了一聲:“不是——這事怪我。”

這話一說出來,他眼角餘光就瞥見唐骥的嘴角輕微地抽了一下。

其實他說的都是實話,然而聽在李天翌耳朵裏,卻立刻腦補出了一萬字的小黃文,頓時精神一振:“啊?這是昨天晚上運動多了啊?哎喲唐少你可悠着點,小心腎,小心腎啊!”

“不是——”顧頤連忙補充,“李少你誤會了,唐少只是跟我說了幾句話……”

所謂越描越黑就是這樣,李天翌更樂了:“哦哦,我誤會了,你們就說了幾句話。”

端牛奶出來的桑琳臉比烤焦的吐司還要黑了,用力咳嗽一聲,打斷了李天翌的嬉笑。

李天翌之前見過一次桑琳,覺得她就是唐骥的小蜜,這會兒居然還打斷他的話,心裏不禁有點不悅:“唐少,你這秘書也住你家裏?”他暧昧地往桑琳胸上瞟了一眼,正想說句什麽來調侃唐骥,就見桑琳右手五指一并,立掌如刀,往他坐的椅子背上一砍,喀嚓一聲,實木的椅背裂開了一條縫。

屋子裏頓時一片死寂。李天翌下意識地縮了一下脖子,丹尼爾的嘴張大了合不攏來,顧頤也從善如流地露出驚訝的神色,都沒了聲音。

唐骥家是歐式風格,椅子都比較輕便,當然椅背也不會特別厚實,但畢竟是實木的。要是一棍子打碎倒也不算什麽,可桑琳這是直接用的手……

唐骥呵呵笑了一聲,按了按李天翌的肩膀:“小桑不光是秘書,也是保镖。”

“保——保镖……”李天翌只覺得自己後脖梗子似乎也喀嚓了一下,頓時有點蔫了,“那什麽,真沒看出來,真沒看出來……好厲害……”

顧頤笑了笑,小聲向丹尼爾說:“這下不害怕了吧?有桑小姐呢。”

“對對對!”丹尼爾點頭如搗蒜:“桑小姐真厲害!”他下定決心了,無論如何也要賴在唐少這裏,有桑小姐在,他就覺得安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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