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此刻,永恒

由我親手泡制的兩碗熱騰騰的泡面被端到了桌面。

早就已經聽到他的肚子餓得咕咕叫了。

假如當時我足夠自戀地對着鏡子看,看到的或許會是一張與年紀不相符合的賢妻良母樣吧。

剛把泡面放在他的手上,我便從桌面端起自己的那一份,然後靠在沙發墊上津津有味地吃了起來:“快吃吧!吃完就快點回家。”

他沒有多少猶豫,立即端起碗狼吞虎咽:“這……這裏是哪裏?”

“廣州。”現在已經忘記那一碗泡面的味道了,只隐約記得,那碗面裏沒有媽媽做的湯面裏的溫暖滋味。

他若有所思地嘟囔着:“廣州……”

他的若有所思讓我感到了他的疑惑,自然而然地我問他:“你住哪裏?”

“臺北……”他回答的是“臺北”。臺北?跨省又跨海的小島上的城市?

真的假的?

“噗——”我差點把胃酸都吐出來了,泡面從嘴裏噴出,灑在地上的垃圾堆裏,鄙夷的目光尖銳地射向他無辜的臉,“你還真以為你是哆啦A夢啊,說穿越就穿越,少開玩笑了!”

“我真是住在臺北。”他可憐巴巴地盯着我看,無辜的眼睛裏像是有淚珠在轉圈圈,眼皮子不時重重地眨巴來眨巴去。這麽一張正太的臉,讓早熟的我有點受不了,再加上他蜷縮在沙發上的樣子,像極了被媽媽丢掉的可愛小正太,我不僅軟下了心,甚至軟下了身子,重重地靠在沙發上。

“咳咳……我說,”我裝模作樣地用拳頭抵住嘴唇,幹咳了兩聲,視線移向另一邊,“你能不能不要這麽正太啊?而且快要到達小蘿莉的地步了。害我好想把你吃了。”

電光火石之間,“啪”的一聲,好似一巴掌拍醒了我花癡的心,他将那碗泡面狠狠按在玻璃桌面上,吓了我一大跳,整個人都抖了一遍:“才不是!我很男人的。”

“呵呵。”我冷笑,這孩子真可愛,什麽叫“我很男人”?

“你不信?”他瞪大了水汪汪的眼睛,我更加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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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到了現在,我也忘不了他那不怎麽男人的水汪汪大眼睛。

之後發生了什麽事已記不清晰,大腦裏的畫紙估計是被墨水給染了,又或者被水給化了,畫面模糊得就只剩下影子,真正記得清楚的是我不知怎地就被他背了起來,臉火辣辣的,心跳加速,這輩子都忘不了。此時此刻,我不得不感慨,早熟的女生真是要不得,年紀輕輕的就會動心了。

那一整個晚上都是跟他一起度過的,具體做了些什麽都已經忘得差不多,只有一件事還記得牢固,牢固得就像大山,而我卻不是愚公,移不動那座大山。

夜深人靜,眼皮子都耷拉下來了,我躺在媽媽的床上看他在自己的口袋裏搗弄着什麽。不一會兒,他拉起了我的手,小心翼翼地将一枚銀光閃閃的戒指戴在了我的左手無名指上,那枚戒指實在太大,要卡在我的指間根本不行,可我竟頭腦發漲地一直舉起手,就像電視上常演的,女主角揚起手指細細打量男朋友求婚時給戴上的戒指。我的臉上該不會跟那些女主角一樣,露出比陽光還燦爛的笑容了吧?

果然那孩子太純潔了,他不知道将戒指戴在女生左手無名指上指的是什麽。媽媽說過,男女結婚的時候,戒指都是戴在左手無名指上的。

那時候的悸動到如今還是那麽深刻,每一下心跳我都清清楚楚地刻在腦海裏,他的每一句話都沒有像前面所說的那些一樣需要經過我的雕琢。

“記住我的名字,我叫雷克斯。”第一句。

“這是我報答你的禮物。”第二句。

“我媽媽說了,如果遇到想要珍惜的女生就要送給她。”第三句。

“不要把我忘了。”第四句。

四句話,每一個字、每一句話、每一種語氣,都不過是小孩子對待朋友的感謝,可聽在我的耳裏是那般不同的味道,甜甜的帶點膩味,可我只希望它變得更甜的,比蜜糖還要甜。

只是,等到第二天早上醒來的時候,我已經看不見他了,那面鏡子竟一如既往的,沒有破碎。

走到鏡子前面,我輕輕拂過鏡面,看着鏡中映着的一臉茫然的我。

但那枚銀光閃閃的戒指如今還挂在我的脖子上。

作者有話要說: 可以叫我阿嘉,嗯我是個懶人沒錯

所以每個章節的內容提要是默認的很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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