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三段
阮喻翻到對應段落,發現剛好是一段關于貓的描述,講女主角途經藝術館,碰見男主角在草叢裏投喂流浪貓的事。
為增加“粉紅元素”,她寫這段時,在現實基礎上作了改編,設定男主角其實并不喜歡貓,只是因為女主角喜歡才愛屋及烏。
“我不喜歡貓,我喜歡你。”這句內心獨白,跟“寫詩人”那邊一字不差。
針對這處雷同,阮喻苦思冥想,沒找到反駁方向。
看許淮頌完全公事公辦,絲毫不像記得的模樣,她放心問:“你有什麽想法嗎?”
他點一下頭:“兩邊有細微差別。你塑造的人物心理是‘愛屋及烏’,但對方不是。”
“欸?”
阮喻一愣,翻開另一沓文稿,把相關情節讀了兩遍,恍然大悟。
對方筆下的男主角并不是就此喜歡上了貓,而是早早算計到女主角将要路過藝術館,所以刻意演了這一出博好感。
只是“寫詩人”把這段真相描述得非常隐晦,而阮喻又先入為主地産生了思維定式,所以當局者迷了。
說起來,雖然大綱是她原創,但客觀上講,“寫詩人”這麽一改編,從人設上來講更有張力了。
她作好批注,把這點作為反駁依據,然後問:“還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