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嗯……總共是五十塊錢。”漫不經心收下胖子遞過來的銅板,李茉兒的視線立刻緊追着揚長而去的車屁股,終于确定自己遇到惡霸了。

胖子看看那輛車又看看她,才慢悠悠地說:“老板,你也別氣啦!我沒記錯的話,他應該是那個環勢餐飲集團的老板,前兩天電視還有他的專訪呢!公子哥兒大概就那脾氣吧……你要追過去要錢也可以,不過我覺得倒不如現在賣他個面子,他們那種有錢人就愛面子,等他吃了你的面覺得好吃了,肯定會找你合作的,到時候你能賺他的可就不只這點錢啦!”

聽完胖子的話,李茉兒白白淨淨的小臉上沒有半點心動,只有粉嫩嫩的唇瓣愣愣地吐出兩個字。

“環勢?”

“是啊!就是那個專門收購餐廳的財團,你一定也聽說過吧?剛才那男人叫全勢,這名字取得好,年紀輕輕繼承這麽大的産業真正是有權有勢啊!”胖子比出大拇指又津津樂道:“聽說他很愛自己出來找合作對象,就像古代皇帝微服出巡一樣啦!他可能是聽了誰的推薦才跑來你這吃面的。小老板,你的手藝真的沒話說,我看你們這下要發財啦!”胖子呵呵直笑,好像要發財的是他一樣。

“這樣啊……那就算了吧……”李茉兒長長的眼睫顫了顫,底下的兩汪深潭卻如同死水,平靜無波。

客客氣氣送走了胖子,李茉兒繼續在攤子裏忙得團團轉,客人一桌接着一桌地換過,霸王飯的插曲一下子就讓她抛在腦後。

在她看來,不論全勢或權勢,都再與她無關。

這地方真是熱,都九月天了還不見一絲涼意。

李茉兒對于自己現在身處的世界終于生出了一點點的埋怨,可是這一點點的埋怨很快就像含在她嘴裏的那口冰一樣迅速融化了。

這地方再熱也不用怕,因為有冰可以吃啊,還有各種口味的呢!

她實在太喜歡了,所以每當遇上像今天這樣的休息日,她就會跑到附近的便利商店買一種冰來吃。

“萬一回去了能用什麽方法做出來呢?”走在街上的李茉兒想着想着,又送進一口冰到嘴巴裏,一張粉臉看不出任何情緒。

不是她留戀過去,而是這一切經歷都太不可思議,難保哪一天她不會一眨眼又站在鳳陽酒樓裏了,對吧?

所以她總想着做點“準備”,遇上什麽新奇美味的菜色就會在腦袋瓜裏認真記上一筆,萬一哪天她又穿回去了也還做得出來,說不定還能大賣呢!

正當她想得入神的時候,一連串嘈雜的喇叭聲竄進她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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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吓了一跳,就這麽傻愣愣呆站在原地不動。

實在是習慣不了這種聲音啊!這種跑得比馬車還快的東西怎麽會發出這種聲音呢?

李茉兒百思不得其解,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就這麽瞪着停在她眼前的白色轎車。

車窗降下,一個人的臉露了出來。

“上車!”那個人說。

李茉兒沒應話,腳步卻悄悄往後退去。

“我叫你上車沒聽到嗎?”那個人顯然脾氣不太好,一下子就冒火了。

李茉兒這下退得更明顯,兩只眼睛睜得圓圓的,眨也不眨一下,一張小嘴倒是三兩口飛快啃光手裏的冰棒。

看到她這突兀的舉動,車子裏的人不免愣了一下,直到下一秒才驚覺她的用意。

冰棍一丢,人跑了!

“老板,她是李茉兒嗎?”抓着方向盤的林尚風懵了。

那個對全勢的話充耳不聞還拔腿就跑的女人,真的是他記憶中的妖女嗎?

“廢話!還不快給我追!”全勢一臉氣急敗壞,顯然他也是想都沒想過李茉兒看到他會是這種反應。

“喔喔!”林尚風被吼得暈頭轉向之餘猛踩油門。

老板說追,那就得追!

但問題是——追到了要幹嘛呀?

那天他們提着那兩袋霸王面直接去找闕虔,這才曉得,原來李茉兒出院以後,就安安分分跟着她老媽過日子去了,從此沒再上闕家大門吵着當千金小姐,似乎是想改頭換面重新做人。

難怪他們到面攤這樣一鬧,幾天過去了都不見她登門糾纏,可見得真的是轉性了,而且還順便把對老板的盲目迷戀給全數收回啦!

這樣不是挺好的嗎?老板這下不用擔心她又來糾纏不清了呀!

所以說,追她幹嘛呢?難道老板還是故意讓他繞到面攤附近來堵人的?

林尚風滿肚子疑惑,卻也知道現在不是追根究底的時機,于是繼續踩油門,四個車輪就這麽跟着纖細的背影左彎右拐,再直沖到底——

這李茉兒是腳底抹油了嗎?怎麽這麽會跑?

不過沒關系,兩只腳跑得過四個輪胎嗎?這不就追到了!

“啪!”

“砰!”

後座憋了一肚子火的男人下車了,那雙絕對優勢的長腿很快就追上目标。使命必達的林尚風穩穩坐在駕駛座,正考慮要不要轉行當賽車手的時候,陰着臉的大老板就已經逮着人回到後座。

林尚風瞄了眼後照鏡,鏡上兩張臉,一個黑漆漆一個白蒼蒼,同樣氣喘籲籲。

視線往下一飄——咦咦咦?

這下子,林尚風只顧着抽氣飙汗了。

老板跟妖女過招他看過不只一次,但是都沒有這一次……呃……詭異。

那姿勢是妖女賴在老板身上,還是老板抓着妖女不放啊?應該、應該是前者吧?

林尚風覺得肚子裏的問號快滿到頭頂了,椅背卻被人重重一踹。

“開車!”

一聲令下,四輪驅動。

“失憶?!”

白色轎車的前後座同時爆出驚呼。

“這都老梗了,換一個吧,李小姐。”前座的男人慢悠悠地說。

“你失憶還認得我?”後座的男人惡狠狠地問。

大眼轉了轉,面無表情的李茉兒其實很苦惱。

她難道能跟他們說:其實我不是失憶,我是借屍還魂?

當然不行!

她知道這時代有人專門在研究這種事的,她可不要被抓去做研究!

“以前的事我是真的都忘了。認得你是因為媽媽跟我說過,我曾經給你添了很多麻煩,真的很抱歉。”她鄭重對着後座另一頭的男人道歉。

要不是那天那個胖子提醒,她還真不曉得以前“她”喜歡的男人長這樣——又高又壯又……黑。

她還是覺得男子生得白白淨淨、斯斯文文的才叫俊,就像……總之,她萬萬不可能再吃這株“回頭草”的,更何況他還會吃霸王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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