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他們租了一輛車,她和他輪流開。
出發前她問他的計劃,其實他并沒有做具體的計劃,因為以他對她的了解,做了也沒用,總趕不上她的變化,不費那個功夫。但攻略還是認真做了的,哪些鄉鎮可以去、特點是什麽、路線、基本設施和周圍的環境這些他都做了搜查和研究。換句話說,她可以按自己的節奏去走,他盡可能地做一本旅游指南手冊,在她需要咨詢的時候提供信息。從學習的角度來看,他很樂在其中。
當然不會也不能就這樣告訴她,只說第一個目的地就好了。
“我們先去Suffolk。”
“那好像跟Cotswold是反方向?”
“我們先玩幾天,回倫敦,再去Cotswold或者別的地方,反正不趕時間。”
“Perfect!”
當然了,完全是按她個人的喜好來的。
但還是吵架了。
出門的時候,他把充電器給她,讓她放她的包裏。
結果到他要用的時候,她才發現她忘了。
他沒作聲,也不是什麽了不起的大事,很好解決。
她自己卻在意上了。
他是過了蠻久才發現她不太對勁,問她怎麽了。
她眼眶一下子紅了,“你是不是冷暴力我?”
天地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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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忽然想起上次去愛丁堡的事,那會兒她生氣還有一個原因是他說話的時機不對吧,不應該在她責怪自己的時候說話。可這次他沒有說話,怎麽又不對了?
他不知道要怎樣做,只能抱住她,說:“沒有的事。”
她哭,語無倫次,“我生我的氣,我老是這樣大條,但我不能太生我的氣,所以我得嫁禍給你,我知道我的邏輯,我也不喜歡我的邏輯,但是我還是很在意你是不是……不喜歡我……”
他不斷地撫她的頭,“我知道,我知道,我沒有生氣,也不會不喜歡你。”
她太敏感脆弱了,連還沒吵的架都要先發制人,她太害怕輸了,就像那個白駝山的女主人。
她哭夠了,又覺得丢臉,看也不看他,“我們回去吧,不然一會兒黎想也要出來了。”
他兩手插兜,在她身後不緊不慢地跟着。
回到咖啡屋,老先生看了看她,又看了看他,一副看破不說破的模樣。
小朋友就沒有了,看不破,又不敢問,憂心忡忡的樣子,直到她讓他給她拿果醬,才放松下來。
他一下就很心疼,她和黎想,都是太會看人臉色、也太害怕別人臉色的人了。他們的區別是,她對這一點是自知的,所以有時會矯枉過正,拿親密關系裏的人開刀,比如他。就是連這個,她也是自知的。或許也有這個原因,讓她拒絕跟別人建立關系。所以她選擇跟他開始,表面上看起來很幹脆爽快,但其實,她可能一個人悄悄地爬過了一座珠穆朗瑪峰。
還有她的畫。
噢,她的畫!
放假前一天晚上,她上傳了一個名為Amour的主題。有他見過的,也有他沒見過的。
他不曉得她知不知道他知道她的個人網頁,她沒說,他也不說。
只是那些畫,他紅了眼眶。
她很多次氣急敗壞地罵,“我受夠了!我受夠再去畫自己的情緒了!我受夠了可憐我自己!他媽的!我他媽的!”
也見過她摔畫筆,她還會一邊畫一邊哭還一邊罵自己,像個小瘋子。
她說受夠自己了,但每一幅,他都感受到,是她,都是她,即便很多張她畫的是他。
他感受到的她的濃烈的、掙紮的、懷疑的、狂喜的、迷茫的、溫柔的、致命的、激蕩的、愉悅的、孤獨的感受,她管它們叫“Amour”,她管它們叫他。
瞧,她從來不會說什麽蜜語甜言,從來不願意、也可能是不敢讓他知道她對他的愛慕,從來不知道會哭的小孩會有糖吃,笨拙得像頭牛。
Amour,Amour。
那天晚上,在她睡着以後,他在她耳邊說了無數遍我愛你。
他們是多麽像的人啊,他說這些話的時候,也不想她聽見。
與害羞無關。與被人恥笑的男性尊嚴無關。與輸贏也無關。
僅僅與愛有關。
他愛她。
所以要愛她的脆弱(和她的自憐)。
愛太重,所以她不能知道他太愛她。
說來他們都是太自我的人。
那些通俗的影視劇裏,都恨不得把心剖出來給對方看。
而他們,是害怕對方知道自己的愛太多。
所以,他們都是以自己的感受為先。我愛你,但你不用知道。你不知道,所以不會感到虧欠,所以不會感恩,所以不會有恃無恐。
可現在不公平的是,那些她不想說的,他知道了。
晚上他們去小鎮的酒吧喝酒,只有她和他。
他慕然想起,提了一嘴,“我知道你的個人主頁,也看過。”
她愣了一下,然後低頭看酒杯,說了一聲:“哦。”
他抓住她的手腕,果然跳得厲害。
另一只手撫上她的臉,“不要害羞,也不要擔心。”他笑着說,“我知道那并不代表我得到了你。”
她嘟囔,“你說過你得得到,才能接受平凡。”
他笑,“是,但這是有區別的,你知道的,不要傲嬌Lily。”
她瞪他,“到底是誰在傲嬌了?”
他親了她一下,“嗯,是我。”
她拂開他的手,“導師還專門找過我,讓我不要被困住。”
他不解,“他覺得感情會限制住你的天賦?”
她笑盈盈地,“不是,他是個別捏的老頭,拐彎抹角誇我呢,讓我不要驕傲自滿。”
真可愛啊,她,像小孩得了蜜餞。
摸摸她的頭,“也可以适當地驕傲一下的。”
她紅着臉去叫酒喝。
沒有喝太多,他們走路回去,冬天的小鎮安靜着。
他們耳鬓厮磨,不舍得大聲說話。
舍不得安靜,舍不得夜晚,舍不得寒冷,舍不得距離。
終于屋檐下只有彼此,他們做(愛)。
擁抱。
低語。
親吻。
做夢。
醒來,她還在睡。
很久沒有閑情惬意來看她睡覺。
他沒有她那麽厲害,可以畫畫,但他也舍不得拍照。
想來除了來女士在機場給他們拍的,他們還沒有特地拍過合照,好像誰也沒有這個想法。
但沖動是有的,她發呆的時候,她做家務的時候,她畫畫的時候,她看書的時候,她笑,她生氣,她什麽都不做……他都有把那些畫面刻下來的沖動。
他想,但他不要。每次這樣跟自己做對,他都覺得自己的感受更深刻。
而且,他覺得“想拍就拍”這件事,有點破壞美。
記錄美,是一種本能,但紀錄變得泛濫,也打擾了美。
這可能牽扯到一個問題,與她無關,也與他無關,與美本身有關。都說阿弗洛狄忒是美的化身,那她自不自知呢?肯定是自知的,要不然不會去跟雅典娜和海倫争奪一個金蘋果從而引發了特洛伊戰争。他不知道為什麽會想到這個,可能他給他自私地認為美而自知很可怕提供一個依據。
美,而自知。其實他也有,他知道自己其實長得不錯,所以他才覺得可怕。有的時候,會想着要不要利用一下。
他見過很多利用了的人。在地鐵上,很多外表出衆的女孩依偎在比她們年長很多的男性身邊,其實很多時候人都有一種能力去知道那是不是愛情,他知道那不是,因為那些男性由內而外地散發着炫耀的氣息。這仿佛已經是一種“現象”,他感到驚訝的是,為什麽那些漂亮女孩會主動去“物化”自己,願意接受自己是一件“附屬品”?
現在大家都喜歡講“物化”,男性動不動就被指着鼻子罵說物化了女性,那女性自己呢?那些主動把自己物化的女性,她們自知嗎?不自知,是男權社會意識形态的問題;自知,是身體和資源自由支配權,是自由意志的問題,是利用了美的問題。
可,那是真正的美、真正的自由嗎?
她蹬了一下被子,他從思緒中抽回,看了一下時間。
早晨果然沒有夜晚讓人平靜,他沒有辦法專心致志地看她。
還是要看她,哪怕會想到別的東西去,但眼睛裏有她,感覺非常美妙。
想着第三個二律背反的時候,她動了動,睜開眼,又閉上。
閉着眼摸上他的臉,停在他的下巴,她摸來摸去,呢喃:“我做了一個夢。”
他應:“嗯。”
她睜開眼,“你要不要蓄下胡子看看?”
他把她的手拉下來,“夢裏的我有胡子?”
“沒有。”她又閉上眼,“跟你說話,我都忘了我的夢。”
好像還能夢回去似的,他翻身去扒拉她的眉眼,“你要不要蓄下頭發試試?”
她抓着他的手,蓋在她左邊的眼睛上,她的眼睛一眨一眨,用睫毛撓他的手心,“你想看我長頭發啊?”
他用另一只手把她右眼也捂住,“有點想。”
“哦。”她的嘴一張一合,“我不要。”
他把手從她臉上拿下去,嘴奉上,咬上她的嘴唇。
晨間的性(愛)讓人感到溫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