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我就知道,她沒死

這句話,何助理終究還是沒說出來。

在一切未下定論之前,任何的希望,都可能給厲總帶來絕望。

更何況,只是醫療記錄被抹,太平間的屍體可還在呢。

屍體,總做不了假吧……

何助理猶豫着,卻沒注意到身旁厲之沛的眼底一瞬間湧上的光芒。

“我就知道,她沒死!”

他說着,大步向前,推開倉庫的門踏入,留下面色複雜的何助理。

人們提到厲之沛,總會說他行事雷厲風行,謹言慎行,所說所做都像尺子量過一樣,有分有寸。

可這一刻的厲之沛卻丢了考量,他抓住最後的浮萍,固執的篤定司慕沒死。

所以他瘋狂的在倉庫裏翻找着,企圖找到強有力的證據,來證明他的猜測是對的。

倉庫內裝的是兩塊錢一只的200燈泡,光線強的刺眼。

連施舍路邊乞丐都丢一張一百的厲之沛,對待自家夫人,卻小氣到人神共憤。

厲之沛被燈光刺着眼睛時,連帶着心髒也跟着一疼。

他混蛋到連一個像樣的住處都不曾給過她。

就這樣狹小簡陋的倉庫,寒冬臘月,炎炎夏署,她到底是怎樣一點一點捱過去的?

心髒被回憶一刀一刀淩遲着,手上動作一刻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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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翻遍了整個倉庫,最後在抽屜的最裏處,找到一枚戒指,和一個筆記本。

厲之沛拿起戒指,記憶快速聚攏,緊的他渾身一顫。

廉價的婚戒,她始終保存的很好。

他将婚戒緊握在手心,視線落到一旁的筆記本上。

墨綠色的書皮磨損的厲害,直覺告訴他,這裏面是司慕的世界。

筆記本前幾頁,是空白的,第十三頁開始有了字跡。

2000年7月13日,晴。

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十三歲啦。

原來,我不叫沈小歲,我叫司慕。

司慕很好聽,可我還是喜歡沈小歲。

——

2000年7月14日,晴。

今天,我見到了那個溺水的男孩子。

原來他叫厲之沛,我想跟他說話,但阿姨不讓。

——

2003年11月3日,大雪。

我今天和司映雪打架了,她騙爸爸說我考試抄了她的,可是明明是她抄我的。

我撓花了她的臉,她戳聾了我的耳朵。

我聽不見了。

我再也聽不見厲之沛說話的聲音了。

——

2004年,2005年……2013年6月,日記到此中斷。

厲之沛覺得自己像個偷窺狂,将司慕的前半生刻入自己的記憶。

他從字裏行間感受她的委屈,他從只言片語間領會她的情深。

這個世界從來不曾善待過她,她卻報以溫柔。

這樣的人,怎麽能說走就走。

不對……

厲之沛眼睛驟然一亮,他将日記本翻到2003年11月3日那篇,驚喜再也藏不住。

司慕是被司映雪戳聾的,就連現在,耳朵裏圈的傷疤還留着,可是那天,他在太平間裏看到的‘司慕’的耳朵,是完好無損的!

“何助理,馬上去查宋汾的去向,再将夫人抹去的醫療記錄給我找回來!”

厲之沛抓着筆記本,眼底是洶湧的希翼。

他一定要找到司慕,他一定要親自彌補這十三年來所錯過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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