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二審(7)事實真相

肅靜的法庭上。

宋知之冷冷的看着小慶,“小慶,你為何要冤枉我?”

小慶身體一直哆嗦。

“周小慶!在法庭上請你把事情交代清楚!”宋知之聲音大了些。

小慶甚至被宋知之的氣勢吓哭了,她結巴的聲音說道,“是、是、是朱媽逼我的,她說如果我不這麽做就把我賣到非洲去當妓女,還會威脅我的父母我的家人,我的弟弟才8歲,我不想他遭遇什麽不測。”

宋知之嘴角一勾,眼眸看向朱媽。

朱媽此刻也被吓破了膽,怔怔的看着宋知之,臉色煞白。

宋知之正欲開口。

原告席上的聶筱斐突然大哭着吼道,“朱媽,我到底跟你有什麽仇有什麽怨你要這麽來害我,還要來挑撥我和我姐的關系,你到底什麽居心?你怎麽這麽心腸歹毒,你就不怕你兩個兒子替你遭天譴嗎?!”

聶筱斐的一席話瞬間将矛頭指向了朱媽,其他人可能聽不出來,但宋知之一聽就明白得很,聶筱斐在威脅朱媽,如果亂說話小心她兩個兒子。

這麽多年,聶筱斐跟着聶文芝還是學到不少,這個時候還能有此“謀略”,還真是讓宋知之有些詫異。

好在,季白間真的是什麽都給她考慮得周全。

宋知之冷然的看着朱媽,“朱媽,你現在可以先不用急着回答,我就提醒你兩點:第一,做假證犯法,視情節輕重坐牢;第二,謀害聶筱斐之事為刑事案件,無需質疑鐵定坐牢;第三,我手上還有證據證實事實真相。所以,你最好想清楚了再開口。”

“反對。”張猛突然又從座位上站起來。

宋知之蹙眉。

“我嚴重懷疑被告故意恐吓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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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律師,我是在恐吓嗎?我只是在提醒,而且你說,我所說的這三點,哪一點形成了恐吓條例,哪一點不是事實真相?法律條款裏面明文規定了,這算恐吓嗎?”

張猛正欲開口。

宋知之根本不給他說話的機會,“要說恐吓,我倒是懷疑剛剛聶筱斐威脅朱媽兩個兒子的話,才算恐吓。”

“我我我我,沒有……我……”聶筱斐緊張又害怕到口齒不清。

現在如此的宋知之,她真的招架不住。

以前只要她變成小白兔模樣,讓自己看上去委屈就能達成所願,現在好像什麽都不行。

而她母親又不在,她顯然已經六神無主。

宋知之沒搭理聶筱斐,對着朱媽說道,“你現在可以選擇沉默,我先拿出我的證據。”

說着,宋知之從資料袋裏面拿出來一個賬戶記錄,“這是朱媽丈夫劉大明的賬戶,在3月25日時突然多了一筆巨款20萬。我通過對銀行的查驗發現是朱媽親自存現金到劉大明的賬戶裏。朱媽,為什麽會突然多了一筆錢?以你在宋家的工資,不至于有這麽多錢吧,別說是你工資存下來的,因為你每個月的工資流水我都有,全部都存放在你自己的賬戶裏。”

朱媽已經被宋知之說得毫無銳氣。

她整個人直接癱軟了下去,無力的說道,“我什麽都交代了。”

------題外話------

下一更就是大快人心的時候,宅不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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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麽愉快的決定了,大家不見不散。

哎,不能看到你們的留言有點傷。

宅還捉摸着被表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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