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殘酷過往

我在海市住了一個晚上,打算等第二天客車回涼城。

晚上,在賓館裏。我失眠了。

腦海裏,當年一幕幕在眼前像是走馬燈一樣回放。

十四年前,爸爸任涼城市的副市長。在涼城政壇上有着舉足輕重的地位。

所謂樹大招風,權力大了。就遭人惦記了,政壇上的敵手。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六歲那年,我和比我大五歲的姐姐,遭一夥人綁架。在小旅館被囚禁兩天後。姐姐帶着我跳窗逃了出去。在腳手架上姐姐摔斷了腿,我吓得哭了起來。哭聲驚動劫匪,被抓回來後。一頓毒打,姐姐被打的昏迷不醒。高燒40多度。

後來,我被拐賣到了西北一處偏僻的山村。

姐姐不知所蹤……

買我的那戶人家,在山溝裏。破舊的土胚房,養母結婚十幾年沒孩子。最後湊了八千塊從人販子手裏。買了我。

被拐賣後。我嘗試過逃跑。在深山裏躲了一天一夜,被養父母找到後一頓毒打。我要做農活,要下地幹活,一年四季沒有暖和衣裳,飯菜一成不變的土豆馍馍,那種生活如今想來,我都渾身發抖!

有些苦,只有受過了才知道,若是沒有山溝溝的那幾年,如今的我說不定還是一朵溫室裏的花朵,受不了一點苦難。

十歲時,隔壁寡婦的兒子,從外頭務工回來,買了一部手機,我找了機會,偷偷用手機撥打了110。

我被解救了出來!

有的時候,老天真的是和我在開玩笑,我在公安局等我的爸媽趕來接我的時候,他們在高速上出了車禍,搶救無效死亡。

聽到這個噩耗後,我哭了好幾天,一直自責是自己害死了他們,他們要是不來接我就不會死。

他們入土為安時,我發過誓,一定會找到姐姐,查出當初是誰綁架我們,然後我一定不會放過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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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了,所有的證據沒有了,公安局對于我這種無權無勢的,不過是表面敷衍一下,至于姐姐的下落,那更是猶如大海撈針!

我時時注意近年來破獲的拐賣案,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我相信姐姐一定還活着。

可今天,那個斷腿的女人給了我蒙頭一棒!姐姐被拐賣時已經是十一歲了,而且高燒昏迷不醒,腿也跌斷了。人販子不可能好心的給她治病,那麽她還活着麽?

就算是活着,她會不會給人打折了腿,趕到街上乞讨?

或者,按照她的年紀,最有可能的是賣給男人做老婆,我聽說過,十三四歲就被人賣去山溝裏給男人生孩子。

我越想越害怕,到最後縮成一團,躲在被窩裏……

晚上,我夢到了那個斷了腿的女人,臉變成了姐姐的臉,怨恨的看着我,譴責我沒有去救她,害她被人截掉了腿。

我吓得大喊大叫的從睡夢中醒了過來。

“我不能再等了,不能再浪費時間了,我要救她,是我害了她,當時我沒哭就不會被抓住……”我猛地掀開被子,從包包裏掏出手機,滑到通訊錄裏,找到了涼倩倩的電話號碼。

“倩倩,你把你二叔電話發給我,我有事兒找他。”

涼博川,只有那個男人才能幫到我……

我無力,頹然,眼裏都是迷茫。

而‘涼博川’三個字就像是我溺水時驟然看見的一根浮木……

我突然發現自己的一切都不重要,驕傲,自尊,臉面,甚至身體都不重要了,只要能找到姐姐,出賣自己這本就肮髒的身體又能如何?

“卧槽,顧念,你在逗我吧,這三更半夜的你要我二叔的電話,你不是晚上做夢思春了吧。”

“倩倩,我有事找他。”

涼倩倩把涼博川電話發到了我手機上,看着那串陌生的電話號碼,我頓時看到了一點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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