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三年之約

在第二家公司工作滿兩年後,小童和小鞏的三年之約到期了。她這一次,決定要回去了。三年,她沒有回過老家。她把省下的路費和一部份工資寄給了家裏,希望在經濟上可以補償家裏一些。存了一些錢,以備将來回老家時找不到工作時用。

三年裏,小鞏到過廣東兩次來看她。他們聚少離多。兩地的路途真的太遙遠。小童知道,小鞏已經為她付出了很多。距離和時間,可以改變很多人和事,誰也不能無限期去考驗別人。他們不想再這樣分隔兩地。

小童辭去了工作。把租的房子轉讓給了同事,家具什麽的都送給同事了。有些舊衣服,送給了小區裏的清潔工。她只帶了一個拉杆箱,買了幾份給爸、媽還有小鞏家人的禮物,還有給小鞏和弟弟的禮物,訂好火車票,和家人還有小鞏說好了車次和時間,在心底裏告別她生活了七年的廣東。

回頭看時,有留戀和不舍。這裏有她很多回憶。她來的時候19歲,現在已經26歲。

回到老家,小鞏來車站接小童,他一直拉着她的手,生怕一轉身她又不見了一樣。滿臉的喜悅。他每天下班帶着她到處玩,小童參加他的各種聚會,他把她介紹給同事、同學。小鞏向來喜歡熱鬧,朋友多,愛交際。他們一動一靜,倒也和諧。

小童在老家找到了一份工作,開發區的一家合資企業,她的職位是行政經理。薪水是深圳上班時工資的一半,但小童很滿意。她之所以不讓小鞏放棄老家的工作,是因為,假如小鞏去深圳,重新去找一份工作,他會過得很辛苦。深圳,并不是一個太适合安居樂業的地方。她也不想小鞏的父母難過。這裏畢竟是故鄉,他們一起長大的地方,這裏有很多他們共同成長的痕跡。

只要和心愛的人在一起相守,就已經足夠。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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