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農家芳草香
作者:淡雅閣
文案
一場突如其來的空難讓她回到了孩提時代,重生已是難得,更幸運的是還擁有了随身空間,本想平平淡淡過完這一生,奈何極品鬧上門,于是一不做二不休,打跑極品,善用空間,辦廠子、開果林,誓要發家致富,過逍遙日子。
(女主雖有空間,但空間能力有限,過程還需女主自己奮鬥。)
小說類別:都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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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久違的家
清晨,徐徐的微風吹過,送來陣陣清爽。群山環繞的雲和莊在第一縷陽光穿透雲朵普照大地之時便漸漸熱鬧了起來。
“小晨,衣服洗好了沒?沒洗好就先放着,回來吃過早飯之後再去洗。”林媽媽李偉燕嘹亮的聲音打斷了小溪邊上正陷入沉思的林子晨。
“诶,知道了。”林子晨把手上還沒洗幹淨的衣服放到一旁的石頭上,洗幹淨手上的泡沫,甩掉水珠,起身往家裏走去。
已是深秋,然而雲和莊周邊群山上的樹木依舊郁郁蔥蔥,唯有那萬綠從中一點紅的楓葉在提醒着人們:秋已深了!
腳踩松軟的泥土地,眼看周邊熟悉的風景,林子晨總有一種不真實的恍惚感。已經記不起多久沒有像現在這樣仔細地看過家鄉的一草一木,更記不起多久沒過過這樣閑适自足的生活。
“姐,快點。你再不回來,肉湯可要被我喝完了。”
林子晨的腳步還沒有踏進院子,一個稚嫩的聲音就傳到了林子晨的耳朵裏。林子晨推開籬笆做成的小門,走進院子。迎面走來一個虎頭虎腦的小男孩,模樣與林子晨有七八分相似。
“小曦喜歡喝肉湯就多喝點。”林子晨上前,習慣性地伸手要摸摸林子曦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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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曦身子一扭,躲開了林子晨的手,“姐,我已經長大了,不可以再亂摸我的頭。”說完,嘟着嘴“兇狠”地瞪了林子晨一眼。
林子晨看着自家弟弟萌翻了的表情,噗嗤一聲笑了。
“姐~”林子曦語氣略帶惱怒地控訴林子晨笑話他。
“額,不好意思,姐不是故意要笑小曦的。”林子晨舉手妥協,“好吧,從今天開始姐不再亂摸小曦的頭。”
“嗯,姐說話要算數。”林子曦一雙大眼睛緊緊地盯着林子晨,仿佛林子晨一說“不”他就再也不理林子晨似的。
“好。要不要跟你拉鈎鈎?”林子晨滿眼笑意看着林林子曦,揚揚自己的小拇指。
林子曦聞言,臉蹭地紅了,撇開臉,假裝沒看到林子晨眼裏的戲谑,“我,我去吃早飯了。”說完逃似地跑進了廚房。
“哈哈哈······”林子曦的反應徹底愉悅了林子晨。
李偉燕和林清祥在廚房裏看到姐弟倆的互動,眼裏雙雙閃過了一幕笑意。
“小晨,還愣着幹嘛,快去盛飯。”李偉燕笑着瞪了一眼林子晨,讓林子晨不許欺負弟弟。
林子晨假裝沒有看到李偉燕警告的眼神,摸摸鼻子,走進了廚房。
林家的房屋都是泥磚黑瓦的,廚房很狹窄,一個土竈,一個水缸,一個櫥櫃,再加上一張小木桌,廚房裏所剩的空間就不多了。
空間雖小,但是李偉燕懂得收拾,整個廚房看上去很幹淨整潔,一塵不染的。
小木桌上放着一盤青菜以及一盤香郁的豬肉湯,還有一碗白米飯。林子晨端起白米飯,盛了一點肉湯澆在白米飯上,再夾了幾根青菜堆在米飯上,便走出了廚房。
莊裏的人家吃飯沒什麽講究,除了過年過節,或者來客人了才會上桌吃飯外,平日裏都是端着飯碗在自家院子裏站着,或者端着飯碗這家竄竄,那家竄竄就解決了一頓飯。
今天是周末,學校不用上課。吃過早飯後,林爸爸林清祥和李偉燕便出去幹零活,而林子晨姐弟兩就留在家裏。
林子晨重新回到小溪邊上把全家人的衣服洗幹淨,晾在院子的竹竿上。深秋的清晨總是涼爽的,林子晨撫順被風吹亂的劉海,站在院子裏看着低矮的房屋入了神。
林子晨不知道該如何形容此時此刻內心的心情,明明上一刻還坐在飛機上看着窗外的彩雲入神,下一刻就遇到了空難,再次睜開眼,已經回到了少年時代。
唉,既來之則安之。上輩子因為學歷不高,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努力才在繁華的大城市裏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本想着趁假期出去旅游放松一下,哪曾想到會遇到空難,再次醒來,曾經擁有的一切都已經變成了過往雲煙。
上輩子,林子晨雖然時不時會問問自己這樣忙碌的生活是不是自己想要的,但是卻從來沒有奢望過能回到過去,重新開始自己的人生。這也導致了林子晨自醒來到現在一直都處于一種恍恍惚惚的狀态當中。
“姐,姐?”做完作業要出去玩耍的林子曦一走出家門就看到在院子裏定了神的林子晨,忍不住上前輕聲喚了喚。
“嗯?額,怎麽了?”林子晨回過神,迷惑地看着林子曦。
“姐,你怎麽了?是不是發燒還沒好?要不要去看看醫生?”人小鬼大的林子曦像個小大人一樣踮起腳尖想要伸手探了探林子晨的額頭。
林子晨心裏一暖,捉住林子曦的手,笑了笑說:“沒事,姐的燒早就退了。”随即看到林子曦穿戴整齊的樣子,林子晨醒悟了過來,“小曦是要出去玩嗎?想去玩就去吧,中午記得早點回來吃午飯就行了。”
“嗯,那我出去玩咯。”林子曦雖然很擔心林子晨,但是玩耍的**更加吸引他,于是林子曦一步三回頭,看着林子晨不斷地示意他快出去玩才放心地扭頭去找村裏的小夥伴了。
看着林子曦的身影走遠,林子晨拍拍衣服上不存在的灰塵,把裝過衣服的空桶放回了廚房的洗澡間裏。
走出廚房,林子晨往正屋走去。林家的正屋是泥磚房,中規中矩的農家房屋構造,紅色的泥磚,黑色的瓦片,棕色的木門,這些全都是林清祥一手弄出來的。林家的廚房是後來加蓋的,就緊靠着正屋的右側。屋前一片空地,簡單地用籬笆一圍就成了一個獨立的小院。
這個年代的平和縣,幾乎每個鄉鎮都是泥磚房,蓋房子也是自家人親力親為,造出來的房子雖然做工粗糙,但是厚實,絕不會出現偷工減料的現象。而且泥磚房最大的特點是冬暖夏涼,因而一年四季住在裏面都不會覺得燥熱或者是酷寒。這對于上一世久受大都市悶熱天氣“毒害”的林子晨而言是最難得寶貴的。
走進正屋,映入眼簾的是一個十來平方左右的客廳,簡單地擺放着一張木桌以及幾張椅子。客廳的左右兩邊各有兩個房間,外側兩個光線充足、明亮的房間分別成了林子晨姐弟兩的卧室,裏側靠近廚房這邊的房間做了倉庫,并打穿了一扇門直通廚房,剩下的一間房就成了林清祥夫婦的主卧。
林子晨在屋裏轉了一圈,見到處都是幹幹淨淨的,根本不需要她再去整理,心裏微微嘆了口氣。
☆、2、摘菜
上一世忙碌慣了,這會兒屋前屋後轉了好幾圈也沒找到活兒幹的林子晨渾身就開始覺得不得勁,無聊地在院子裏轉來轉去,眼睛四處飄着,看能不能找到事情做。
無趣地在院子裏轉了好幾圈,眼神不小心瞄到了客廳牆上挂鐘指向的點數,林子晨深深地松了一口氣,腳步一轉,身影毫不猶豫地往廚房走去。
林子晨站着廚房的大門口,一雙鳳眸迅速掃了一眼整個廚房的布局,終于在櫥櫃的底下找到了她想要找的東西--菜籃子。
邁開步子,上前一手捉過菜籃子,林子晨身影毫不拖沓地往外面走去。
林家的菜園子就在早上林子晨洗衣裳的那條小溪邊上。林子晨沿着記憶中的道路,慢慢往小溪邊走去。
林家的菜園子不大,五六平方米大的一塊土地被林媽媽李偉燕均勻地分成了好幾塊,每一塊都種上了時令蔬菜,一家四口吃的蔬菜都是這幾塊地裏産的,純天然無公害真正的綠色食品。
菜園子地形呈三角形,一面靠山,兩面臨水。近水的兩面用成人高的竹籬笆圍了起來。為了防止家養的牛群會弄壞籬笆,闖入菜園子裏偷吃蔬菜,雲和莊的婦人們都會在自家菜園子的外圍再種上一種當地才有的荊棘。
這種荊棘枝葉茂盛,枝幹伸張開來可以把菜園子緊密地包圍起來,加之枝幹上長滿了鋒利的刺,即使皮厚的大水牛也不敢輕易從它們中間走過。
林家的菜園子外圍也種上了這種荊棘,确保了菜園子裏的蔬菜不會受到大水牛的偷食。
現在是深秋,荊棘的葉子已經脫落完畢,只剩下光禿禿的,渾身尖刺的枝幹。要是在春天,這種荊棘還會開出雪白的白花,一簇簇的,遠遠看去就像天上的白雲,微風吹過,吹散朵朵白花,那情景仿佛進入了童話裏的世界,美不勝收。
林子晨打開菜園子的籬笆門,熟練地在一塊菜地前蹲了下來開始摘菜。
林媽媽李偉燕勤勞能幹,把菜園子打理得井井有條,菜地裏的蔬菜也是長勢可人,棵棵綠意盎然,水靈水靈的,光是這麽看着就讓人覺得食欲大開。
林子晨麻利地摘滿了一籃子的蔬菜,心滿意足直起了腰身,拍拍手上沾着的泥土,林子晨轉身準備回家做午飯。
走出菜園子,林子晨伸手想要把籬笆門挪回原來的位置,卻一不小心被旁邊神出來的荊棘刺中了手腕,“哎呀!”林子晨吃痛地低呼了一聲,看着開始往外冒血珠的手腕,輕輕吹了幾下就沒去理會了。
好在刺中林子晨手腕的荊棘是枯死了的,不然被生機勃勃的荊棘刺弄破肌膚的話,手腕起碼要紅腫、瘙癢幾天後傷口才會慢慢愈合,連牛被刺中了也不例外,這是這種荊棘最讓人顧忌的特征。
手腕上的痛楚很快就消退了,以至于專心于洗蔬菜的林子晨并沒有留意到自己傷口上冒出來的血珠子剛冒出來就又神奇地被肌膚吸收進去了,細小的傷口也轉瞬間就愈合了。
林子晨的心思一早就被菜籃子裏水靈靈的蔬菜占據了,回家的路上一邊輕輕地哼着小曲,一邊在心裏譜寫着今天中午的菜譜,待回到家裏,林子晨心裏也已經挑好了菜譜。
林子晨把菜籃子在木桌上放着,挽起手腕開始洗鍋、切菜。一切準備就緒,林子晨望着家裏用的老式竈爐有點無從下手了。柴火、松香木、盒裝的火柴、稻草苗,這些都是腦海裏最深的記憶,可惜現在的林子晨是十幾年沒碰過這些的林子晨。
望着那滿是黑炭灰的竈爐壁,林子晨不敢保證她會不會一失手就把廚房給毀了。
就在林子晨糾結着要不要冒險試一試的時候,出去玩耍的林子曦回來了,林子晨仿佛看到了救星一般,一把拉過林子曦,“姐要做飯,你來添柴火。”
“哦。”林子曦敏銳地捕捉到了林子晨看到他回來那一刻時明顯松了一口氣的表情,雖然不知道林子晨為何松了一口氣,但是林子曦還是乖乖地給自家姐姐當下手。
有了林子曦的幫忙,林子晨接下來的事情就順手多了。林子晨不慌不忙地把材料一樣一樣放入鍋裏,時不時用鍋鏟翻動一下,偶爾提醒一下林子曦該添柴火或者把火勢弄小一些。姐弟倆齊心協力,很快就弄好了兩菜一湯。
“呼,好香啊!”林子曦深深吸了一口菜香,都有點忍不住伸手拈幾根菜塞進嘴裏過過瘾了。
“啪。”林子晨伸手輕輕拍掉林子曦伸向菜盤子的髒手,眼睛一瞪,“洗手去。”
在自家姐姐的淫威下,再看看自己黑乎乎的小手,林子曦很有自覺性地跑去外面的水井打水洗手了。
“姐,我可以吃飯了嗎?”正是長身體的時候,再加上玩了一整個上午,此刻再聞着這菜香,林子曦的肚子很不争氣地叫了起來。
林子晨伸長脖子看了看外面,還是沒有看到林清祥和李偉燕的身影,于是轉身對林子曦說:“餓了就先吃吧,姐先去喂豬。”
林子晨提着已經拌好的豬食往屋後的豬圈走去。家裏的豬是端午過後買回來的,養到現在已經有一百來斤了,好好喂養的話,到了過年的時候估計可以長到兩百來斤,除去自家過年要留下的一部分,其餘的拿去賣也可以換點錢回來。
按林子晨自己看法,這樣的養殖方式一點也不掙錢,一頭豬辛辛苦苦養了大半年才換回那麽幾百塊錢,人工費、飼料費都掙不回來。不過莊上的人一直以來都是這麽做的,也沒有人會特意去改變,林子晨也不會去做這樣的事。說到底養豬并不是為了掙錢,而是過年的時候可以少花一點錢去買豬肉。莊上人家養的豬都是純天然的,沒有喂食任何加工過的飼料,豬肉也是一等一的美味。
要是可以得話,這不外乎也是一條發財的路啊!林子晨陷入了深思。既然重生了,自然要做點改變家裏現狀的事,她林子晨可不是一個只會安于現狀的人。
喂完豬,林清祥和李偉燕也回來了。李偉燕一進家門就聞到了濃濃的菜香,眼裏閃過一抹驚訝,“小晨,是你做的飯?”
林子晨微微點了點頭,催促李偉燕和林清祥快去洗手吃飯。
之前的林子晨不是沒有做過飯,只是手藝沒今天的這麽好,故而林媽媽才有點不确信。
☆、3、空間
林清祥站在水井旁一邊用打濕的毛巾擦拭身上的汗水,一邊笑着說:“小晨的手藝進步了呀,光聞着這菜香,我的肚子都咕咕叫起來了。”
林清祥長得虎背熊腰的,全身的肌膚因為常年在太陽光下暴曬,變成了健康的麥子色。
大熱天的,在沒有風扇和空調的山區,男人們散熱的最好方法就是“打赤膊”,也就是**着上身。
林清祥擦幹身上的水珠,就這麽**着上身進了廚房端飯。
林清祥的身材很棒,常年的勞作練就了他一身的肌肉,看着就覺得充滿了力量。
李偉燕看着林清祥還沾着些許水珠的上半身,臉不由地紅了一下,随即笑罵道:“老不羞的,小晨還在呢,趕緊把衣服穿上。”
女兒都十四歲了,多少知道一些男女之事,自然要避諱一下。
林清祥不樂意,這大熱天的,吃一頓飯都能出一身汗,他好不容易才涼爽了一點,穿着衣服吃飯,吃完了豈不是又要洗一次澡?“這大熱天的,你就別折磨我了。”
“是熱比較難受,還是女兒比較重要,也不怕小晨長針眼。”李偉燕瞪了林清祥一眼。
林清祥頓時焉了,低慫着腦袋,求助地看向林子晨。
林子晨撇着臉,好笑地看着這夫妻兩的鬥嘴,見林清祥看向自己,忙轉開臉去,“爸,你随意,我什麽也沒看見。”
林清祥又把求助的目光看向一旁的兒子。林子曦大口扒着碗裏的飯,轉過身,也假裝沒看見林清祥投射過來的目光。
女兒兒子都不搭理自己,林清祥只能把目光轉回到自家媳婦的身上。
林清祥低慫着腦袋,眼睛含情脈脈地凝視着李偉燕,無聲地說道:“媳婦,女兒和兒子都在呢,你就給我點面子好不好?”
李偉燕撇開臉,不理會林清祥,但是也沒有再說讓林清祥把上衣穿上的話。
得到媳婦的恩準,林清祥心情愉快地扒着碗裏的飯,臉上還帶着燦爛的笑容。
“姐,爸的樣子好丢臉哦!”林子曦挪到林子晨跟前,悄聲地說。
林子晨回頭看了一眼還在廚房裏“眉目傳情”的林清祥和李偉燕,無聲地笑了,眼裏滿是暖暖的笑意。
用過飯,林子晨把李偉燕推出了廚房,自己一個人把廚房收拾得幹幹淨淨。
李偉燕難得體會一次被女兒照顧的待遇,自然樂呼呼地離開了廚房。
把廚房整理得有條有理的,林子晨關上廚房門,回了客廳。
李偉燕和林清祥要午休,林子曦出去找小夥伴們玩耍了,林子晨便一個人回了房間。
停了下來,林子晨才有心思查看自己手腕上的傷口,可是擡起手腕一看,上面白白淨淨的,一點傷口的痕跡都沒有看到,“奇怪了,難道是我産生了錯覺才會認為自己被荊棘刺到了?”
仔仔細細才查看了好幾下自己的手腕,傷口沒有看到,倒是在自己的手腕處看到了一朵彩雲模樣的印記。
林子晨不記得自己手上有彩雲模樣的印記。用手搓搓,搓不掉,塗了點口水在上面,繼續搓,可是把皮膚都搓紅腫了,那朵彩雲依舊光鮮地印在手腕上。
林子晨低頭,一雙眼睛盯着手腕看了大半天,仿佛要把手腕上的彩雲看沒似的。
林子晨不信邪,出了房間,拿了香皂、洗衣粉一樣一樣往手腕上搓,可那彩雲印記就像肌膚上長出來似的,無論林子晨怎麽搓,怎麽洗,也弄不掉。
看着已經通紅一片的手腕,林子晨決定暫時不弄了,回床上午休去了。
迷迷糊糊的,林子晨發覺自己正置身于一個白霧的世界裏,周圍都是白茫茫的一片,能見度極低。莫名地出現在這樣的一個地方裏,誰都會心生警覺,但是林子晨卻只感覺到了安寧,沒有感覺到一絲絲危險的存在。這種感覺很奇怪,就像一個值得信任的人在耳邊輕輕私語,告訴她不必害怕一樣。
林子晨還想多感受一會兒,卻被房間外一陣有序的敲門聲從睡夢中拉了回來。
林子晨迷迷糊糊地打開了房門,揉揉眼睛見是李偉燕,忙問:“媽,怎麽了?”
李偉燕看着林子晨一副睡意惺忪的模樣,好笑地說:“沒什麽大事,就是我和你爸要出去幹活了,先把這個星期的生活費給你。”說完從口袋裏掏出十塊錢遞給林子晨。
林子晨看着手上皺巴巴的十元錢,雙手接了過來貼身放好,“媽,你們有事就先去忙,我去學校的時候會告訴小曦的。”
李偉燕又囑咐了林子晨幾句後才出門去幹活。
目送李偉燕出了門,林子晨迷迷糊糊地又躺回了床上。不一會兒,林子晨再次來到了那個白霧迷茫的世界。
這次林子晨的腦子是完全清醒的,她清晰地感覺到腳下的土地是真實存在的,冰涼冰涼的觸感透過腳底一直傳到她腦子裏。
林子晨赤腳踩在泥土地上,一雙亮晶晶的眼眸四處看着,漸漸地,以林子晨為中心,四周的白霧慢慢散去了部分。透過稀薄的白霧,林子晨看到自己左手邊不遠處有一個類似屋子模樣的影子,迷霧還未消散,林子晨也不敢随意上前查看,即使她腦海裏知道了自己不僅重生回到了小時候,還可能擁有了空間,她還是沒有一點欣喜若狂地感覺。
上天不會無緣無故眷顧同一個人兩次,能夠重生已經是很難得的事了,如今又發現了空間的存在,林子晨的心裏頓時覺得有點不知所措了。她是一個随遇而安的人,一輩子最大的願望就是與家人和和美美地過完一生。突然間獲得了一個空間,有點打亂了她原定的人生計劃。
林子晨也就糾結了這麽一會兒,見空間的迷霧還在便學着上一世小說中的情節默念了一句“出去”,人便離開了空間。
床上,林子晨慢慢地睜開雙眼,坐了起來,看到白白淨淨的腳板,莫名地吐了一口氣,“是幻覺啊!”
從床上起來,出去簡單地洗漱了一下,林子晨便開始收拾行裝準備去學校。
☆、4、久違的校園
林子晨今年上初一,剛好碰上教育大改革,原本厚重的教科書變成了輕薄簡縮的新課本,年級的叫法也由原來的初一改成了七年級。
說實話,林子晨反而覺得與七年級比起來,初一年級給人的感覺更成熟一點。當然這只是林子晨自己內心的想法而已,反正只是個稱呼,與她本身并沒有太大的沖突。
學校在鎮上,坐車也需要半個小時,所以林子晨都是在學校住宿,一個星期才回家一次。
帶足一個星期的米和菜幹,林子晨就開始燒洗澡水。星期天下午學校的澡堂不提供熱水,學生都是在家裏洗好澡才去學校。
夏天可以洗冷水澡,現在是深秋,沒幾個女孩子忍受得住冷水的寒意。
“小晨,東西都收拾好了嗎?”
林子晨剛提着自己換下拿去溪邊清洗幹淨的衣服回到院子裏晾曬就聽到一起長大的鄰家玩伴林阿霞的喊聲。
“诶,再等等,我在晾衣服。”林子晨大聲應了一聲,加快了手上的動作。
林阿霞是林子晨從小一起玩大的好姐妹,即使上一世多年不曾聯系,重生回來,林子晨很快就找回了小時候的那種感情。
收拾好家裏的一切,與林子曦告了別,林子晨和林阿霞一起步行去學校。
倒不是沒有車去學校,只是貧苦人家的孩子早懂事,知道父母掙錢不容易,所以即使車費只需一元錢,很多人還是選擇步行去學校。
林阿霞是一個很活潑的女孩子,圓圓的臉蛋上帶着兩個淺淺的酒窩,一笑就會露出來,看着就喜人。
林阿霞留着一頭短發,梳理得很順。路上蹦蹦跳跳的,第一眼看上去還會以為是小學生。
林阿霞很愛說話,一路上總有說不完的話語,讓原本枯燥無味的行程變得有趣多了。
路上,林子晨和林阿霞很快就遇到了不少校友,林阿霞更是飛快地融入到了一個小團體裏,一看就知道是一群非常熟悉的玩伴。
林子晨看着一群叽叽喳喳如喜鵲般歡脫的少女們愉悅地議論着當下熱播的連續劇,不由地嘆息。她家也有電視機,但是夏天的時候打雷,被燒壞了,加之現在的林子晨是已不是原來的她,記憶中也沒有了這個年代熱播連續劇的印象,因而一句話也插不上。
林子晨融入不到小團體裏也沒有太在意,便自顧自地欣賞起了路邊的風景,但是兩只耳朵卻豎得高高的,不斷地從周邊人群的談話中獲取有用的信息,喚醒沉寂已久的記憶。
一群人到了校門口的時候,林子晨也把身邊那些已經忘記了的面孔重新記了起來。
站在校門口,看着一眼就能收入眼臉的校園,林子晨的心情可謂是五味陳雜。
“小晨,你還愣着幹嗎?回宿舍了。”走在前頭的林阿霞回頭看到林子晨正看着校園發愣,那眼神裏包含的東西太多,讓林阿霞一霎那間覺得這個兒時的玩伴讓她陌生得無法接受,忍不住開口打斷林子晨的思緒。
林子晨深吸一口氣,平複了一下略微複雜的心情跟上了林阿霞的步伐。
林子晨依稀記得自己與林阿霞不是在同一個班級的,自然也不會在同一個宿舍,但是她已經記不起自己是在哪個宿舍的了。看着林阿霞熟門熟路地走進了一個宿舍,林子晨愣在原地有點不知所措。
“子晨?你來了!”
就在林子晨猶豫着要不要去問問林阿霞自己在哪間宿舍的時候,身後傳來了這麽一個聲音。
“來了怎麽不回宿舍?來,我幫你把包提進去。”徐瑤一早就來學校了,一個人出去逛了一圈校園就回來了宿舍,大老遠就看到林子晨在樓梯口發呆,不禁上前問道。
林子晨愣愣地看着來人,沒有說話。連對方把她的包提走了也沒有出言阻止。
徐瑤也沒有察覺林子晨的不對勁,順手把林子晨的背包拿了過來,往宿舍走去。
徐瑤從口袋裏掏出宿舍的鑰匙,開了門進了宿舍,随手把背包放到一張床上,接着就把背包裏的米、菜幹之類的拿了出來放進一個木箱子裏。
林子晨默默無聲地看着女孩把她的東西擺放好,心裏猜測女孩與自己的關系。
盯着女孩越久,林子晨沉睡的記憶也越來越清晰。“徐瑤,你怎麽那麽早就來了?”
徐瑤把最後一袋菜幹放進木箱子裏,在床邊坐了下來,笑着說:“還不是在家太無聊了,所以就早點來學校了。倒是你,水痘好了沒?”
水痘?林子晨愣了一下,眼睛随即落在了自己露在外面的手臂上,點點頭,說:“嗯,好很多了。”
林子晨的話音剛落下,徐瑤立馬接了過來,自顧自地說着,“你也不要太難過,雖然你因為水痘沒有參加期中考沒有成績,但是你學習那麽好老師們都是知道的,拿不到獎也沒關系。”
林子晨聽了徐瑤的話,蒙住記憶的薄紗終于掀了開來,她記起來了。
七年級的林子晨是個好學生,還是一個可以為了學習不顧身體的好學生,說的不好聽一點就是整一個書呆子。
她記得七年級第二學期的期中考時她剛好出水痘,發起了高燒,本來她是想忍着等考完試才請假回家的,可惜她燒的太厲害了,最後班主任親自把她送了回去。
林子晨錯過了一個學期一次的中考,也失去了獲得獎狀的機會,上一世的她傷心了好長的一段時間,還因此“怨恨”了班主任一段時間,現在想想都覺得好笑。
水痘,是當地人對麻疹的別稱,只要沒有注射麻疹疫苗,任何年齡段的人都可能會得。發病時會發熱,需要注射藥物才能降燒。當地人之所以叫麻疹為水痘,是因為病人發病時全身都會起一個個的小水泡,癢癢的還不能捉,發病時不能見風不能碰冷水,病情持續一個星期左右才能完全康複。
林子晨記得上一世的自己是沒有在家待足一個星期就回了學校,并且不聽長輩們的勸解硬是天天碰冷水,才會導致水痘的疤痕無法痊愈,也生生毀了自己的一張臉蛋。上一世的自己臉上有不少坑坑窪窪的凹洞,都是因為水痘留下的,但是即使那樣,她的樣貌也不算差,但是,如果沒有那幾個痘疤印,她的模樣或許會更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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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春心萌動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況是女孩子。她是不是該慶幸這一次因為重生,她才能在家待足一個多星期,身上的痘痕才會痊愈得這麽好?林子晨在心裏這麽打趣着自己。
“子晨,你是走路來的吧,要不要先休息一下?”徐瑤見林子晨一聲不吭的,以為她是累了。
林子晨回過神來,對徐瑤感激一笑,“不用了,就是剛才走的急,氣有點不順。”臉不紅,心不跳,果然,在社會上混久了,說話也變得這麽“虛僞”了。
聞言,徐瑤心下一喜,“那,要不,我們出去,走走?”眼裏滿是期望。
林子晨有點哭笑不得,點點頭,“好啊,我已經很久沒走過校園了。”确實是很久了,自從進入了社會,估計有十幾年了吧。
兩人一前一後離開宿舍,沿着連廊往樓梯的方向走去。
林子晨這個時候才有空暇打量眼前的宿舍樓,匆匆掃了一眼經過的宿舍,林子晨有種頭皮發麻的感覺。
哎,看來真的是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啊!
甩甩頭,林子晨跟在徐瑤的身後下了樓。
“子晨,你是想去走操場?還是走後山?”徐瑤還是第一次能在星期天的下午和林子晨出去走走,但是又不知道林子晨想去哪裏。
“嗯,就随便在操場裏走走吧。”真好可以趁機熟悉一下環境。後面的話林子晨沒有說出口。
“行,那我們去操場看男生打籃球。”徐瑤一臉的興奮。
林子晨不明所以,但是還是跟着徐瑤往操場的方向走去。
一路上,遇到不少人,徐瑤都一一熱情地打了招呼,顯然都是認識的人。其中不少還是男生,林子晨微微看了看徐瑤的側臉,心裏大概明白了。
十四歲的徐瑤,身高大約在一米六左右,在一群一米五左右的女生中有種鶴立雞群的感覺。
徐瑤的容貌不算出衆,當然這是林子晨這個看過無數俊男美女眼中的評價,在大多數人的眼裏,徐瑤的樣貌算是很出衆的了,加之徐瑤還留着一頭及腰的長發,在一群都是短發的女生當中更顯得風姿卓越,美麗動人。因而徐瑤成為了不少少男心目中的完美女神。
林子晨在感嘆徐瑤交際廣泛的同時也在嘆息自己的人緣問題。因為這一路走來,每個與徐瑤打招呼的人都會用詫異的眼神看着她,估計是在想今天的太陽是不是打西邊出來了。
兩人才走到校園通往操場的側門,林子晨就聽到了操場那邊傳來的熱鬧聲。
帶着些許的好奇,林子晨緊随已經小跑着去操場的徐瑤身後,繞過一棵大樹,林子晨終于看清楚了操場上的情況。
江春中學的操場不大,跑道也只是兩百米一圈的規模,沒有鋪水泥,都是泥地,一陣風吹過,就會揚起陣陣沙塵。
整個操場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中間的兩個籃球場,籃球場的面積是規範的,鋪上了水泥,籃球架也是全新的,看得出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