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寂靜的卧室內,潘辰側過身,第n次看向床頭上的鬧鐘。
還差6分鐘就一點了,他還會回來嗎?要不要給他打個電話?下午他看起來好像很傷心,會不會又像上次一樣去買醉?
她拿起手機,還沒解鎖,轉念就想到他負氣扔下她,害她轉了四趟車,又走了半個多小時才到家,又生氣地把手機扔到一邊。
她才不要先給他打電話,愛回不回,不回來更好,她一個人睡,更舒服。
洩憤一般翻了個身,她用力扯過所有被子壓在身下,閉上眼睡覺。
然而原本該造訪的瞌睡蟲今夜全消失無蹤,她越是努力想睡,腦袋越清醒,在第n次翻身後,她猛地坐起來,煩躁地抓了抓頭。
算了,還是打吧。要不像上上次一樣,他萬一喝醉了回來,打不開門,她還得爬起來,到時候更麻煩。
自我說服一通後,她勾過扔在床邊的手機,按下熟悉的數字
。
嘟、嘟……電話響了很久,始終沒人接。
聽着聽筒裏傳來機械的女聲,“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暫時無法接通,請……”她瞥了眼鬧鐘上的數字,一點多了,睡了也正常。不過,會不會喝醉了,沒聽到?要不,再打一個吧。
心裏還沒下定決心,手上已作出了動作,按了重播。
依舊是嘟、嘟聲。
看來是真睡着了。她想。
算了,不管他了。把手機從耳邊移開,正要挂斷,聽筒裏突然出來一道嬌滴滴的女聲,“喂……”
女聲?潘辰怔楞,驚訝地看了看屏幕上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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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雷厲,沒錯啊。
許是她很久沒應聲,那頭又開了口,“喂、喂……能聽到嗎?”
當然能聽到,只是……為什麽會是個女的。難道串線了?
一直得不到回應,那邊的女人也急了,自言自語地嘀咕,“聽不到嗎?搞什麽啊,大半夜打
電話來又不說話,神經病啊。”
聽到抱怨,潘辰這才反應過來。“不好意思,我可能打錯了。”
女人吃驚地啊了聲,“原來你能聽到,那幹嘛不說話?”
“我打錯電話了。”潘辰再次道歉,“不好意思,打擾您了,再……”
“等等。”對方突然叫住她,悠悠地問,“你是不是找厲?”
厲?潘辰挑眉,再次看了眼手機上的名字和號碼,默了半晌,才向對方确認,“你現在拿的是雷厲的手機?”
“他在洗澡了。”女人答非所問,“你找他有事嗎?”
洗澡,淩晨一點多洗澡,房間裏還有個嬌滴滴的女人,用腳都想得到他們做了什麽,或準備做什麽。
真是狗改不了□□,精-蟲上腦的混蛋。
手指捏緊電話,再緩緩松開。潘辰壓住胸口的火,用極平淡的聲音說,“不好意思,我打錯電話了。”
說完,不等對方反應,就摁斷了通話。
把手機扔到床尾,她拉過被子蒙住頭,像頭憤怒的公牛,鼻子重重地噴氣。
呵呵,她還真天真,以為他真的被她的話傷到,事實卻是,人家早就別的女人去開-房,尋-歡作-樂了。
口裏說着多喜歡她,想娶她,轉眼卻在外面拈花惹草,花天酒地。騙子,大騙子!
憤憤地用手背抹掉臉上的淚水,潘辰吸了吸鼻子,命令自己不準為這種混蛋、騙子哭,可是眼淚卻像斷線的珠子,啪嗒啪嗒地往下落,沒多會兒,枕頭就被氲濕了一大片……
**
另一邊,寰球酒店的頂樓套房內,陳老幺興奮地站起來,拍着手道,“看看,我怎麽說來着,她肯定會給你打電話,你還不信。”
潘辰主動來電,的确出乎雷厲所料,也讓他看到了希望的微光。
只是……望着早已黑掉的手機屏幕,他略顯緊張,“這樣行嗎?她會不會生氣。”
“就是要她生氣啊。不生氣這戲就白演了。”陳老摟過沙發上的年輕姑娘,“咱莎莎不愧是表演系的高材生,剛才的語氣拿捏得剛剛好,一點都不像做戲。”
“是陳哥你導演得好。”莎莎拍馬屁。
雷厲睨了眼兩人,回想之前的情景,仍有憂心,“你确定這樣有效果?她真的會吃醋?”
“肯定的。自己男朋友半夜三更跟一個女人在一起,換那個女人都會吃醋。”陳老幺捏了捏莎莎的下巴,“親愛的,你說我說得對不對?”
莎莎盈盈一笑,“對,女人的占有欲其實比男人強多了。”
“是嗎?”雷厲撇嘴,“我就怕她壓根不想占有我,你們也看到了,她剛才在電話裏什麽都沒說。”
“這種時候,當然什麽都不會說。”莎莎分析道,“接電話的是另一個女人,對罵顯得掉檔次,質問顯得沒自信,最好的方法就是裝作打錯了。”
“不過,我聽得出來,她心裏應該挺難受的。”
“怎麽聽出來的。”剛才莎莎接電話時一直用免提,她們的對話,雷厲一字不漏全聽了,他記得潘辰從頭到尾就說了兩句話,語氣也淡淡的,沒什麽特別表現。
莎莎想了想,斟酌着開口,“剛聽到我聲音的時候,她明顯愣住了。第一次說打錯時,她的語氣裏有難為情,可能真以為打錯了。可是,當我叫出你的名字時,她明顯呆了很久,問我的時候,雖然語調聽起來很平靜,但這反而顯得不正常,應該是裝出來的。”
“後來,聽到我說你在洗澡,她歲沒講話,但呼吸重了許多,最後說的那個打錯,一聽就是負氣。”
她講得頭頭是道,雷厲也随着她的話去搜尋蛛絲馬跡,一一對照,好像還真有那麽回事兒。
“也就是說,她吃醋了?”雷厲問。
“這個我倒不敢肯定。”莎莎如實說,“但她應該挺在意的,一定有不高興。”
“在意就好。”陳老幺接過話,“在意就說明咱這出戲成功了,她是愛你的。”
莎莎張了張嘴,想告訴他們在意并不等于愛,還想告訴他們,用這種方式去測探一個女人的真心,結果往往是适得其反。不過,看着滿懷信心的陳老幺和燃起希望的雷厲,她暗嘆口氣乖乖閉了嘴。
算了,讓他們高興一會兒吧。她半夜三更跑來陪他們演這場戲,不就是哄他們開心嗎,反正她是按他們說的做,即使有什麽不對,也跟她無關,吃苦頭的更不會是她。
一計成功的陳老幺很是興奮,拉着雷厲商量接下來的計劃,“明天……”
**
第二天一早,潘辰在鬧鐘響起前起床。
站在浴室的鏡子前,望着裏面雙眼浮腫,眼底烏青、臉頰還挂着淚痕的女人,她皺起眉,從心底瞧不起那個愛哭的自己。
一定是瘋了,才會為那個混蛋哭。
短暫的自怨自憐後,她簡單洗了把臉,并破天荒地化了個淡妝,再随便抓了件衣服套上便匆匆出了門。
他們所在的小區遠離城區,門口沒有公交車,到最近的地鐵走路需要30多分鐘,還不算從家走到小區門口的路程。
盡管她是因為雷厲才去長路上班,可既然去了,就得有始有終,這兩天已經請了不少假,她不想再遲到,給人留下不好印象。
從電梯出來,她便一路疾走。這個點,小區裏只有幾個老人在散步,見她一身正裝行色匆匆紛紛投來好奇的目光。
也是,住在這兒的人,就連保姆出門都有車代步,更別說去上班了。
顧不上別人探究的眼神,她繼續低着頭往前走,快到小區門口時,身後突然響起喇叭聲。吓得她腳步一頓,下意識就想往邊上讓。可剛動了一步,就反應過來。
不對呀,她走在行人道,又沒擋路,按什麽喇叭!
不滿地轉過身,她朝司機扔去一個鄙夷的眼神,孰料,車窗的玻璃卻降下來,一個男人從裏面探出頭,朝她微笑,“hi。”
潘辰一怔,茫然地看着那個陌生的男人。這人是誰?認識她嗎?
就在她滿腹疑問時,車子往前又緩緩駛了幾米,穩穩停在她旁邊,裏面的男人朝她微笑。“你好。”
潘辰蹙眉,戒備地盯着這個突然冒出來的“搭讪者”,沒有接腔。
似是看出她的戒備,男人唇角輕勾,“你不記得我了?”
潘辰歪頭,仔細打量了他一番後,終于開了口,“我們見過嗎?”
這個答案顯然讓男人很失望,他耷拉下肩膀,嘆氣,“看來你真把我忘了。”
“抱歉,你是不是認錯人了。”潘辰覺得這個可能性很大,畢竟她剛搬到這個小區不久,也很少出門。
“我記性可比你好。”男人扭過身子,手指向窗外,“半個月前,在那兒,我幫你撿過橙子,還借過衣服給你。”
經他一提醒,潘辰立馬想起來。
那 是她剛搬來不久,從菜場回來,她讓司機去拿幹洗的衣服,自己拎着一袋子菜和水果回家。路過前面的花壇時,手上的塑料袋突然穿了底,裏面的橙子咕嚕嚕滾了一 地,眼看橙子滾到車道上,她想也沒想就伸腳去攔,哪曉得,禍不單行,那條網上買來的背帶燈籠褲嘩地一聲,後面就裂開一條口子……
恰在此時,一輛白色的車從地下車庫出來,在壓到橙子前停下。車上下來一個男人,幫她撿回散落在路上的橙子。
大抵是見她一直反手擋在身後,男人很快就看清了她的窘狀,主動脫下線衫遞給她,“系在腰上,應該能遮住。”
彼時,她只顧着破掉的褲子,壓根沒注意到他的相貌,只是反複說着謝謝,然後告訴他,會把洗好的衣服送還到物業,請他去拿。
“原來是你……”潘辰恍然大悟。
“就是我。”男人無奈地笑道,“想起來?”
潘辰颔首,難為情地刨了下劉海,“不好意思,我記性不好。”
“可能是我長得太普通,沒給你留下印象。”男人自嘲。
潘辰咧嘴,讪笑着轉開話題,“對了,我把衣服交給物業,你拿到了吧。”
“拿到了,還有這個。”男子轉頭,從中控擡拿出一張藍色的便利貼,“這是你寫的吧?”
“嗯。”
“字兒不錯。”男人誇贊。
“謝謝。”為她的誇獎,也為他那天的好心之舉。
男子淺笑,端詳了下她的打扮,問:“你是要出去嗎?”
“對。”潘辰點頭
“去哪裏?我送你吧。”
“不用了,我去前面做地鐵。”
“這裏離地鐵站很遠的,還是讓我送你吧。”見她仍在猶豫,男子揶揄道,“怎麽,怕我是壞人?”
“沒有,我就是怕不順路,給您添麻煩。”
“你都沒說,怎麽知道順不順路。而且,我并不趕時間。”
話說到這份,潘辰自覺盛情難卻,另一方面也覺得再推拒下去,今天保準又得遲到。于是微微一笑,“那好吧,麻煩你送我到地鐵口就好。”
她繞到副駕駛那邊坐好,系上安全帶。
車子駛出小區,男子才笑盈盈地說,“還沒自我介紹。我叫林毓森,鐘靈毓秀的毓,森林的森,你呢?叫什麽名字。”
“潘辰。”
“早晨的晨?”
“沒有日字頭。”
“去歲今辰卻到家,今年相望又天涯。”林毓森低低地吟道。
潘辰吃驚地看向他,眸子裏有小小的欣賞。一般人說起她的辰,多會想到良辰美景,沒想到他居然聯想到的是魏初的鹧鸪天。
更巧的是,這首詩恰好是她高考時的一道古文賞析題。
見她嘴角含笑,林毓森詫異,“你笑什麽?”
“沒什麽。”她搖頭,不打算說出這個巧合。
他也不再追問,而是換了個話題,“你這麽早要去哪兒?”
“長路集團。”
“長路?”林毓森訝異,“去幹嘛?”
“上班,我在哪裏上班。”
“原來你在長路上班,我還以為你是……”他适時打住,嘴角忍不住上翹。
這下,換潘辰奇怪了,“我是什麽?”
“沒什麽。”他學她,搖頭。
潘辰撇了撇嘴,也不再追問,而是指着前方,“麻煩你在前面路口停一下。”
“不用,我送你去公司。”不等她拒絕,林毓森搶先道,“順路,我在澄海集團上班,就在你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