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尾聲
*又到了說再見的時候呀。
*你明明知道的呀。
我最喜歡你了。
今年開春早,開學又晚,于是蕭平旌和林奚回到學校的時候,北京已經是春天了。
林奚走在路上常能見開得正好的杏花,還有微微露頭的早櫻,三月天裏清風和煦,将她一向斂着的嘴角都吹揚起來。
可惜啊,這靜水般舒服的日子,還是折在了蕭平旌這混世魔王的手裏。
遠在醫學部,林奚也能時不時地聽到別人叫她一句,“嫂子。”
羞得她恨不得原地消失。
蕭平旌這個神經病究竟是怎樣讓全校人都知道他的!
而現在,始作俑者笑吟吟地站在宿舍門口那片紫葉李下,得意洋洋地晃了晃手中一杯果茶,示意她趕緊下來。
哦對了,穿的還是她送的那套T恤加襯衫。
林奚也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變得這麽膚淺,見他今天這麽好看,居然差點忘了生氣。
好在下樓這段時間足夠她恢複理智,在心中默念三遍:林奚,你不是顏狗,你不是顏狗,你不是顏狗。
可一拿到那杯都快被捂成常溫的果茶,心中的火還是消了七八分。
“你怎麽來了?”
蕭平旌一挑眉,“林奚同學,你今天不太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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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力見倒是提高了不少。
林奚還是沒說話。
“所以我特地為你準備了這個!”他得意地從口袋裏掏出兩張機票來,還誇張地甩了甩,“清明假期的時候,咱們去崇明吧。”
“去崇明做什麽?”
“看海啊!”
少年跳腳,一副“你怎麽這麽不解風情”的樣子。
“哦。”她點點頭,不再說話。
蕭平旌當然知道她為什麽生氣,卻故意要逗她,“還不高興啊…”
“蕭哥!嫂子!”
好巧不巧,某位男同學正好經過,非常有禮貌地打了個招呼。
林奚的臉更冷了三分。哦不對,是更紅了三分,轉身就要走。
蕭平旌卻樂呵呵地和人家打了招呼,然後不慌不忙地邁兩大步,拉住林奚。
“林同學,老沈廚房裏還炖着腌篤鮮呢,真不去?”
坐在老沈店裏,林奚莫名有些惆悵。她現在不僅是個顏狗,還是個吃貨了。
都怪蕭平旌!
然而某人并沒有因為她的腹诽而打噴嚏,反而樂呵呵地給她盛湯。
“林奚姐姐!”小沈同學同樣殷勤,“好久沒見到你了,我好想你呀。”
林奚眉開眼笑,拍拍身邊的凳子讓他坐過來,“十安好。”
小十安給她夾了一筷子香椿炒蛋,“姐姐,今天的香椿是我去買的呢!”
她聽這話,立馬很給面子地吃了一大口,小沈同學笑得更開懷。
“喂沈十安,你懂不懂事,那是你該坐的位子嗎!”蕭平旌盛完湯一擡頭,就見着小屁孩鸠占鵲巢。
林奚趁機報複一把,“十安乖,咱們就坐這兒。”
蕭平旌向來很有出息,不敢對林奚發火,就朝十安放起狠話來,“這學期我不教你了,我看你數學怎麽辦!”
狠話撂完,他去廚房找老沈。
給母親的青團,還得他來做才好。
“不着急,清明前做好就行了。”
老沈一面甩着案上的面團,一面打趣道,“你架子還真大,非得我給你私人訂制?”
“我媽從前就愛吃你店裏的,除了你做的別人的她也看不上啊。”蕭平旌笑,“本來該是我大嫂做,但她這不是懷孕了不方便嗎。”
“啥時候生?”
“八月。”
“我有時候想,你們蕭家還真是好命,這和和美美的一大家子,多好,”老沈笑,“但細想想,如果你們一家人都不幸福,老天爺才真是不公平。”
“那是,好人有好報。”
蕭平旌摸了摸鼻子,誇獎什麽的,照單全收。
到崇明那天淅淅瀝瀝下着小雨,蕭平旌看天氣還不算太壞,還是帶着林奚出了海。
“林奚,其實我是想帶你來看看媽媽的。”
“我知道。”
往年清明,他們都是去墓園裏祭奠平旌的母親。但林奚知道,蕭伯母年輕時住在崇明島上,病逝後,蕭伯伯依着她的意願,将骨灰撒在海裏。
“我…我知道你不喜歡我之前那麽魯莽地告訴所有人我們要訂婚,”少年緊張起來,甚至有些結巴,“所以我帶你來這裏。小時候我媽告訴過我,以後我會娶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子…”
林奚一直微微擡頭看着他,看他擰着眉頭,看他試圖把話說得更鄭重卻總是卡殼,不覺嘴角揚起笑來。
“我媽本來說…以後要親自操辦我和她的婚禮,可惜她很早就離開了。但我還是想帶你來看看她,因為你是…很重要的人。
不對,也不止是…就是…”
“我知道。”
林奚見他越說越着急,越着急眉毛擰得越緊,還是忍不住開口道。
即使你什麽都不說,我也知道你對我的心意;即使你不帶我來這裏,我也從來沒有懷疑過你的真心。
我知道我一直被你愛着,被你保護着,被你珍重着。
即使什麽都沒有,我也有這份底氣。
她上前一步,伸手抱住還有些緩不過神的少年。
“我沒有不高興。”海風清冽,一如這些年疏朗坦蕩的少年。
“只是‘嫂子’這個詞,聽起來我好像又多老似的…”
少年聽到這答案,難得地沒有揶揄她,只是輕輕笑了笑。
“那…林奚同學,你願意嫁給我嗎?”
她隔着他的胸腔聽見少年低低的聲音。不用看,也知道他的笑容是怎樣的。
一定咧着嘴,露出虎牙,像只狡猾的狐貍,等着她上鈎。
她的回答聲音小小的,像是被海風吹走了。
少年又急得跳腳,“我沒聽清,你快再說一遍!”
這回輪到她笑得狡黠。
你明明知道的呀。
我最喜歡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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